青岛市运用法治思维 健全创新“多规合一”体制机制
2017-01-19王军
王军
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促进城市长远有序发展,青岛市编办运用法治思维,紧密依托城乡规划委员会,健全创新“多规合一”体制机制,通过机构职责法定,提高了规划刚性,又避免另起炉灶重复设置,实现了机构设置精简高效。
一、依托城规委作用,健全创新“多规合一”体制机制
“多规合一”是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要求,青岛市力求在充分发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整合“多规合一”工作职责,实现城乡规划与“多规合一”工作的相互促进,互相融合。在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加挂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工作总体计划、技术规范,协调解决各专业规划衔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拟订“多规合一”工作计划、推进措施,组织编制技术规范;组织各规划空间数据的叠加、对比、衔接等具体工作。为重点解决各类规划衔接中的技术问题,青岛市还专门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技术专责小组,集中进行规划图比对,解决图斑调整中的技术性问题。在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下,市编办对承担多规合一工作的机构及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加强。
二、扩大多规范围,将海洋纳入其中,体现城市特色
国家试点工作要求的“多规合一”范围着力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青岛市结合海洋城市发展特点,扩大了多规范围,将海洋规划也纳入多规合一范围,实现陆海统筹规划。青岛市拥有711公里的海岸线、49个海湾、120个岛屿,滩涂面积37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万平方公里,是陆地面积的2倍。同时,承担着建设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实验区等国家级海洋特色功能区建设发展任务。海洋资源非常丰富,海洋管理工作任务较重。通过将海洋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使得陆海统筹的理念贯彻到发展战略、规划布局、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各环节,海洋生态环境红线划定、海岸带综合保护等措施可通过规划统筹衔接落到实处。
三、以“多规合一”为依托,统筹城市空间资源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副省级城市承担的有法定依据的规划80多种,还有若干非法定规划,这其中既有综合性规划、建设计划型规划,还有控制性规划。各类规划都有各自独立的编制体系和技术标准,容易出现项目用地难落实,空间布局冲突等问题。由于规划之间的矛盾,各实施主体“选择性”实施规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为规划矛盾而消耗的成本过高。青岛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规划等各规划衔接,可以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国家及省、市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和重点发展项目顺利落地实施,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同时,以“多规合一”为契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环节,提升城市工作系统性。
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通过“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与行政审批数据库的信息互通共享,整合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流程,优化审批流程,避免因规划信息不一造成审批难、过程反复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简政放权力度,促进“多规合一”成果落实。以“多规合一”促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速,启动绿色审批快速通道,变“单体把关”为“区域整体把关”,将特定区域作为“一个项目”,统筹把握强制性指标,在土地招拍挂之前,以区块为单位,统筹考虑地下空间建设、容积率、绿地率、人防设置等相关指标,统一办理区块抗震、水土保持、环评、防雷等事项评估,简化单个项目审批手续,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同时,搭建“多规合一”地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城乡规划、重大项目、土地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历史文化资源等空间要素的有效叠加和部门间信息资源的联动共享,实现“一张图纸”基本全覆盖,为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持。□作者单位:青岛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 E:ZZJ
关键词:多规合一 创新 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