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文科类考试改革的理论思考
2017-01-16魏学宝
魏学宝
摘要: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文科类考试改革是一个探讨得比较热烈的话题。考试改革需要明确考试是教学的一个环节,而非教学的终结这一理念,需要服务于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考试改革过程中须充分考量教学过程中的诸多因素,如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场地等;考试改革选择的各种考试模式应当充分考量其实施条件。同时应当倡导形成性评价,尽量减少一考定大局式的结果性评价。
关键词:考试改革;文科类考试;教学改革
在高等教育国际化大背景下,高校文科专业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作为教学改革内容之一的考试改革亦是如此。同时,进入新世纪后的前十年,教育部开展了规模空前的高校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各高校为了能够稳妥地说服评估专家,几乎不约而同地对考试采取了一个标准的模式。显然,目前在高校文科教育中单一的考试的方式与教学方式多元化、教学手段多元化的现状有很大的背离。
在这些背景下,考试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考试改革的相关探索也如雨后春笋。不过应当看到大多探索是预定前提下的某种或若干种模式的探索,而相对于整体的理论思考应该说有些薄弱,而这些理论方面的探索更类似于顶层设计,相关问题的清晰有助于具体方案的设计。
一、考试改革的初衷与考试的定位
总览近几年的有关考试改革,尤其是文科考试改革,总有一种感觉,就是为了创新而改革,为了改革而改革。实际上,考试改革的初衷非常明确,但又不得不重申强化,考试改革的目的是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考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也只能是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高等教育所肩负的培养人才的使命决定了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考试都得符合高教规律,不容许任何闪失,因为任何闪失对于受教育者而言都是不公平的。因此,老调的重弹无非是强调考试改革的重要性、严肃性和严谨性。
考试是教学诸多环节中的一个环节。现在学生普遍反映的是相当多考试虽然仍是教学中的一个环节,但是是终结的环节。考试结束后,这门课程随之结束,考得怎么样,除了学生内心模糊的感受外,就只有一个抽象的分数。这个分数怎么来的,学生不知道,平心而论,可能有的阅卷老师也未必能够清晰说出所以然;分数构成是什么样子的,学生如何再改进提高,学生也不知道。这样,考试作为促进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的功能就大为削弱,只剩下所谓教学过程中的引导功能和教学结束的评价功能。相对于中小学的考试,显然大学的考试功能发挥是受限的,因为大学的课程考试既不是选拔考试,也不完全是过关测试。因此诸多考试改革有必要向考试的本原定位回归,要让学生最后知道自己为什么得到这样的成绩,要让学生明白这门课程如果在提高应当努力的方向。
二、影响考试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
既然考试是教学中的一个环节,改变传统的、单一的、结果性考试的评价方式势在必行。但是选择何种模式,这就得必须与教学结合起来,就得必须结合教学的各因素综合考虑。
教学中有哪些因素?显然主要有三个:教学主体(教师)、教学客体(学生)、教学内容;此外还有影响教学的过程因素:教学场地、教学方式等。这些因素对考试模式的选择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1.教师因素。教师的数量、能力、精力因素会影响考试模式的选择。有客观赋分标准的考试考查,对于教师数量、能力、精力的因素要求并不是特别高,但是如果类似口试、答辩、论文、实践等方式的偏重于主观判断予以赋分的考试考查,显然教师的数量、精力乃至能力的因素就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参与评分的教师过少的话,考试考查结果不可避免受教师主观偏好的影响,难言客观公正,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多于三人的课程组综合评定更能保证客观公正。同时这些类型的考试考查对教师的精力、能力要求也比较高。
2.学生因素。学生的素质、数量会影响考试模式的选择。如果说学生的素质,即学生的能力、水平、态度本身就是考察的内容的话,受测学生的数量就成为这一因素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因为如果课堂规模大,学生数量多,相当多主观性测试便成为了很困难的任务。比如就文科而言,许多课程采取过程性生成结果评价,即采用课堂小组讨论、辩论形式,综合学生多次表现予以最后成绩评定,但如果课堂规模超过30人,恐怕这种模式就很难实施。笔者教学过程中经常面对160人的课堂,面对这种规模,可能最后的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就成了不得已的选择。
3.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亦影响考试模式的选择。就文科专业而言,教学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类型:理论知识传授型、思维方法训练型、业务能力提高型。当然实际教学过程中,这三者亦有可能相互交叉。整体而言,理论知识传授型更适合闭卷或开卷的考试,即考查学生识记情况;思维方法训练型更适合一些类似论文、课程作业、讨论、答辩等方式,这些方式更能考查出学生对于方法运用的情况;业务能力提高型显然更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因此实践应该说是更适合的一种考查的方法,当然也更适合生成性过程评价。
4.教学场地。教学场地条件同样影响考试模式的选择。教学场地可以有校内、校外,校内教学场地包括普通教室、实践中心、实验室,校外场地主要是指实践教学基地。笔试、口试、论文、答辩等方式可以在校内普通教室完成,对场地要求较低;实践、实验类型的考试考查就必须有专门的场地予以完成,如果缺乏必要教学场地条件,相关考试模式亦受限制。
5.教学方式。理论上讲,教学方式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类型来确定,不过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往往受制于学生数量、教学场地,相当多可能采用适合于理论知识传授型课程的“教师教-学生学”模式,而非“教师教-学生练”、“教师做-学生练”的模式。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的状况,显然后两种模式更适合于实验、实践等形式的考试考查。
三、各种考试模式的必要因素分析
简单地说,考试改革即考试模式的改变与选择。但在真正的教学实践中,却并非如此,因为考试是教学的一个环节,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上,因此诸多考试模式必须从实现教学目的出发,综合考量各种要素,慎重做出选择。
1.笔试。这是传统的考试考查模式,也是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过程中为实现标准化而广为高校采用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经常被人诟病为不能考查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并且容易存在突击即可顺利通过乃至拿高分的可能。这是存在的事实,但这并不能否定这种考试模式的合理性,因为笔试适合于对学生识记内容的考查,而并不适合与能力、素质的考查。不相匹配不是这一模式的错误,而是选择者的错误。笔试适合于理论知识传授型课程,这些课程本身要求学生了解、识记系统的理论和知识。这种考试又有闭卷与开卷之分,甚至在教学实践中亦有半开卷形式——允许学生带有限的资料,如一张纸,仅仅是这一张纸,至于纸上承载多少内容就看学生了。笔试往往因为有比较客观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因此对于教师的数量要求不高,对实施场地亦是如此。这种考试可以充分适应数量庞大的学生参试,当然参试学生少亦不是问题。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理论知识的牢固掌握,可以适当化整为零,加强日常教学过程中的不定期测试,通过综合多次测试的成绩予以评定,防止学生平时松懈、考前突击的应对对教学质量的冲抵。不过正如大家所诟病的,这种模式最大的缺点是无法真正考核处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但一旦面对规模庞大的参试人群,而参与教师数量较少的情况下,无论什么类型的课程,可能不得已都得采用这种模式。
2.论文、大作业。这种考试模式并不适合于理论知识传授型课程,虽然在不少的考试改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尝试,因为这种模式考试往往使学生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他所注意的那一个或若干个方面,但对整体的把握会有所欠缺。这种模式适合知识面不广,但注重深度挖掘的思维方法训练型课程。通过论文或大作业,可以使学生充分运用所学方法对材料、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加深对所学的思维方法的掌握。采用这种考试模式应当注意两点:其一,教学方式要配套,绝不能采用单一的“教师教—学生学”的授课模式,而应灵活多变地采用课堂讨论、教学互动等方式;第二,这种模式在最后的成绩评定中一定要量化出若干观测指标,既利于学生有的放矢,亦有助于最后成绩评定,否则一个整体的印象分很难保证令学生信服。这种考试模式对教学环境要求并不太高,但是对受测学生数量和教师数量会有所要求,首先,如果学生数量过多,课堂很难展开讨论,因为无法顾及到所有人,那么与之相应的这种考查其效果要打折扣;其次,参与成绩评定的教师如果太少,尤其是一个人或两个人,教师主观偏好会有意无意左右成绩评定,难以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平。因此实施这种考试模式,除了相适应的课程类型和教学方法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参与学生的数量,当以不超过30人为宜;参与教师的数量,应不少于3人为宜。口试、答辩等方式亦与之类似。
3.实践、实验类型考试。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实验、实践似乎是理工科专业的自留地,文科是不需要实验,实践亦不是非有不可。显然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因为绝大多数文科专业都有一部分业务能力提高型的课程,这种考试模式正是适合于这种类型的课程。这种考试模式显然受限制的条件比较多,也就是说要求比较高。首先,学生数量不宜过多,过多则运作管理相当困难,根据笔者的教学实践,实施这种考试模式以不多于50人为宜;其次,教师应当有一定的数量,否则最后的分数评判可能会受到教师主观偏好的影响,公正性不好保障;再次,也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有实验或实践的场所,即有实验室或实践中心、实践基地。如果这三个条件,尤其是第一、第三条达不到,这样的考试强行推行意义不大。
四、考试的实施与管理
加强考试的管理实际上是向高教考试本原回归的努力,即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教学过程的终结。根据对现有课程考试考查的反思,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发挥考试的引导作用、检测作用和督促作用。
1.倡导形成性过程评价,淡化结果性评价。原有的一到两次考试决定学生成绩的做法很难全面反映学生知识掌握、能力提高和业务素质提升的程度,同时这种结果性评价在实际中造成考试即课程终结的结果。而分散于教学过程之中,根据教学各因素采用合适的、灵活的考查模式多次对受教者进行测量,一方面其结果更为合理,另一方面凸显考试是教学过程一环节的理念。
2.成绩评定的应当秉持公正公开原则。考试成绩对于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他们看重参与的任何一门课的成绩,一方面与其学习的成就感有关,另一方面他们的成绩在很多现实功利层面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评判教师必须慎重对待要记录在册的成绩。这一点往往是通过教师职业道德进行约束,各高校为了防止引发太多争端,一般情况下对学生复查试卷设置比较高的门槛。随着网络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今后的考试改革不妨引入学生参与,即学生最后不仅能够看到自己的分数,也能够看到自己得到这些分数的缘由,对其学习的改进、提高显然有积极意义,同时这一方式亦能督促教师评分减少人为主观的随意性,从而使最后的成绩更客观、更公正。当然,文科考试没有太多绝对的标准答案,其分数评定有一定的弹性,只要标准制定清晰,虽然有空间可供商榷,但是最后的分数恐怕亦能让学生心服口服。
3.考试改革的实施需要合适的管理环境。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前后,各学校为了保险应对评估,大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设定统一标准对待千差万别的课程考试。随着考试改革呼声日益高涨,这种模式必须摒弃。考试改革需要一个合理合适的环境,这个环境不见得越宽松越好,但千篇一律显然是不合适。作为组织者,学校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更应该从宏观上进行服务、管理,不宜过多插手具体的微观层面的实施,同时相对于传统的考试模式,前文所言的各种考试模式必然会加大教师的工作量,唯有做好后勤保障,才能使教师在设计、组织、实施考试改革时无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高校文科类考试改革应当回归教学之本原,改变过去考试即教学之终结,而重回考试乃教学之一环节。实施考试改革必须充分考量教学中的各种因素,考量各种制约条件是否具备,选择匹配的考试考查模式。唯有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发挥和利用好考试的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