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方案·指南
——2016年ADA指南:孕期糖尿病诊疗标准
2017-01-16
·全科医生知识窗·
标准·方案·指南
——2016年ADA指南:孕期糖尿病诊疗标准
妊娠糖尿病:
(1)伴危险因素的孕妇,首次产前就诊时用非妊娠诊断标准筛查未诊断的2型糖尿病。
(2)无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妊娠24~28周筛查妊娠糖尿病。
(3)妊娠糖尿病的妇女,产后6~12周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及非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筛查永久性糖尿病。
(4)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妇女,应至少每3年筛查是否发展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
(5)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糖尿病前期妇女,应接受生活方式干预或二甲双胍治疗以预防糖尿病。
孕期糖尿病管理:
(1)孕前咨询说明严格控制的重要性以减少先天异常的风险,理想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达到6.5%(如果不发生低血糖可以达到)。
(2)应讨论计划生育,并处方和应用有效避孕措施,直到妇女准备妊娠。
(3)计划妊娠或已经妊娠的1型或2型糖尿病的妇女,应咨询有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及进展。孕前糖尿病的妇女应在孕早期进行基线眼科检查,之后根据视网膜病变的程度进行监测。
(4) 妊娠糖尿病应首先进行饮食和运动治疗,如有需要应加用药物治疗。
(5) 妊娠时首选药物是胰岛素和二甲双胍;格列本脲或许可以使用,但与胰岛素和二甲双胍相比有较高的新生儿糖尿病和巨大儿风险。其他药物并未被充分研究。大多口服药物可通过胎盘,均缺乏长期安全性数据。
(6)潜在致畸的药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他汀类药物等)应避免在性活跃且未使用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中使用。
(7)建议对妊娠糖尿病和糖尿病伴妊娠的妇女进行空腹、餐前、餐后自我血糖监测。
(8)由于妊娠时红细胞更新的改变可降低孕期正常HbA1c水平,故妊娠时HbA1c目标值为6.0%~6.5%,<6.0%可能是合适的(如果不发生明显低血糖),但为预防低血糖,必要时目标可以放宽到<7.0%。
(摘自“丁香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