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以5 000头基础母猪为单元每单元补助1 000万元
2017-01-15
中国猪业 2017年12期
黑龙江以5 000头基础母猪为单元每单元补助1 000万元
据黑龙江日报2017年12月11日报道,黑龙江省出台新政,重点扶持采用“种猪养殖场+农户”养殖模式,新建符合标准的存栏基础母猪5 000头以上,且存栏育肥猪5万头以上,年可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养殖项目。项目建设要求,种猪养殖场需与农户签订五年内不改变经营方式、明确农户收益的代养协议,并负责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生猪销售。农户负责代养商品猪,且新建生猪存栏规模在1 500~6 000头,年可出栏生猪3 000~12 000头的商品猪育肥场。
补助标准规定,对种猪养殖场土建、设备投入进行补助,实行“先建后补”。种猪养殖场按存栏基础母猪5 000头为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 000万元;对商品猪育肥户由省级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额度与建设规模相匹配,年出栏3 000头生猪,贷款额不超过180万元,每增加1 000头出栏,贷款额最高增加6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