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舍饲规模养殖技术规范
2017-01-14李文杨刘远陈华陈鑫珠吴贤锋张晓佩高承芳董晓宁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350013
李文杨 刘远 陈华 陈鑫珠 吴贤锋 张晓佩 高承芳 董晓宁(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350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羊舍饲规模养殖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包括选址与圈舍要求、引种、饲料、饲养管理、繁殖技术、防疫与兽药使用、卫生消毒、病死羊处理、废弃物处理和生产资料记录要求等关键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年出栏100只以上的山羊舍饲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1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亚硝酸盐允许量
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2798.7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第7部分:家畜
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无公害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 5149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 5151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管理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羊
用于生产羊肉的山羊品种(系)纯种羊和杂种羊。
3.2 舍饲
将羊群关在圈舍内饲喂,羊群完全处于人为管理条件下,可按山羊各阶段的生长发育特点进行饲养管理,减少自然界的影响。
4 选址与圈舍要求
4.1 选址
场址选择和羊场环境应符合NY/T 2798.7的规定。场区应具有取用方便、数量充足的水源,山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
4.2 羊舍要求
4.2.1 羊场布局
羊场布局和设施设备应符合NY/T 2798.7的规定。
4.2.2 羊舍设计
通风、采光良好,保温隔热,冬暖夏凉,地面和墙壁便于消毒。
4.2.3 羊栏
设有种公羊、繁殖母羊、后备公羊、后备母羊、断奶羔羊和育肥羊的羊栏,做到分群饲养。
4.2.4 羊舍面积
种公羊、繁殖母羊、后备公羊、后备母羊、断奶羔羊和育肥羊的羊舍面积分别为: 1.8~2.2m2/只、 1.5~2.0m2/只、 1.0~1.5m2/只、 0.8~1.2m2/只、 0.5~0.6m2/只和 0.6~0.8m2/只。
4.2.5 羊舍高度
羊舍檐高2.5~3.0m。羊舍大门宽1.5~2.0m,窗户距羊床1.2m以上,窗户面积大于羊舍面积的1/15。
4.2.6 羊床
采用木条、老毛竹条或其他不吸水、有韧性的新型材料(如PVC塑料、钢丝网等),离地高1.5~1.8m,木条或竹条宽3~5cm,漏缝间隙 1.5~2.0cm。
4.2.7 承粪地面
羊床下的承粪地面朝排尿沟倾斜30℃以上,或采用平面自动刮粪设施。
4.2.8 运动场
运动场面积为羊舍面积的3~6倍,围栏高度1.2~1.5m。
5 引种
引进种羊应符合NY/T 2798.7的规定。种羊调运检疫包括运前检疫、运输检疫和目的地检疫。调出种羊于起运前15~30d内在原种羊场或隔离场进行检疫。查看调出种羊的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然后进行群体和个体检疫,并作详细记录。经检查确定为健康者,准予起运。种羊装运时,当地畜禽检疫部门应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运载种羊的车辆以及饲养用具等必须在装运前进行清扫、洗刷和消毒。运输途中应经常观察种羊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与当地畜禽检疫部门联系,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地购入羊只应在距离生产群500m以上的隔离舍观察45d以上,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群合群饲养。
6 饲料
6.1 饲料质量安全
饲料和饲料原料应符合GB 13078.1的要求。
6.1.1精饲料
包括谷物类及其他加工副产品等能量饲料和饼粕类蛋白质饲料,其中能量饲料占75~80%,蛋白质饲料占15~20%。
6.2 粗饲料
6.2.1 干草
包括禾本科、豆科牧草和农作物秸秆,含水量在14%以下。
6.2.2 青饲料
包括天然或人工种植的牧草和青饲玉米、青贮饲料等。
6.2.3 农作物秸秆
包括青干草、黄豆秸秆、甜玉米秸秆、地瓜藤、花生藤等农作物秸秆和粮食加工副产品等。干毛竹叶、食用菌下脚料和稻草等非常规饲料资源可适量利用。
6.2.4 糟渣类
啤酒渣、豆腐渣、淀粉渣、酱醋渣等。
6.2.5 添加剂
(1)包括食盐、维生素、矿物元素、非蛋白氮等添加剂,添加比例为1~5%。
(2)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 5032的规定。
6.3 日粮配制
根据山羊营养需要,按青粗饲料为主、补充精料为辅的原则,兼顾适口性、 稳定性和经济性。 精粗比(2~3)∶(7~8)。
6.4 饲养管理
6.4.1 饲养方式
采用舍饲方式。
6.4.2 饲养原则
羊只按种公羊、繁殖母羊、后备公羊、后备母羊、断奶羔羊和育肥羊分群饲养。保证每只羊每天4~6h的运动时间。精粗饲料按比例混合饲喂,多种饲料合理搭配,更换饲料逐步过渡。日饲喂2次。每天采食饲料的干物质量为体重的2~3%。自由饮水。
6.4.3 种公羊
种公羊要远离母羊舍单独饲养,保持羊舍清洁卫生、环境安静。配种旺季要补充适量鸡蛋等动物性蛋白质及维生素和无机盐,饲料应多样化、营养全面、适口性好。配种期每天补饲精料0.6~1.0kg,增喂青绿饲料;配种前视膘情补饲精料0.3~0.5kg。每天保持运动时间不少于6h。定期修蹄,夏季注意防暑降温。种公羊的使用年限为3~5年。
6.4.4 繁殖母羊
(1)空怀期以群养为主,每栏数量20~30只。实行短期优饲,抓膘复壮,体重达到配种膘情要求。日粮饲喂以粗饲料为主,根据膘情适当补充精料。
(2)怀孕前3个月,确保母羊保持良好的膘情,防止受惊吓、应激,预防早期流产。怀孕后2个月,防止母羊过肥或营养不良,加强保胎,临产1周前转入分娩舍,精心护理,适当增加运动,预防难产。
(3)哺乳期:产后1~3d内适当减少饲料投喂量,此后逐渐喂给足量的精料、青绿饲料,晚上补饲优质青干草。断奶前7~10d母羊应减少精料补充料和多汁饲料的饲喂量。双羔或多羔母羊应适当增加精饲料喂量。
(4)后备公羊:日粮饲喂应增加蛋白质的补给,精料中饼粕类蛋白质饲料占30~40%。保证后备公羊有充足运动。
(5)后备母羊:分群单独管理,严禁公母混群饲养,以防早熟偷配、早配早孕。日粮以精料为主、优质青干草为辅,注意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在8~12月龄需采取限制饲养,避免过于肥胖影响繁殖机能。
(6)断奶羔羊:1~3日龄及时吃足初乳,对母乳不足和体质较弱的羔羊,要做好人工辅助哺乳或用代乳品哺乳。7~15日龄羔羊开始训练吃料吃草,60日龄后以优质干草、青绿饲料及精料补充料为主。根据日龄每日补给混合精料0.05~0.25kg,青干草自由采食。及早断奶,实行60日龄前断奶,断奶后供给优质饲草料,自由采食,对体况较差、采食量小的羔羊可适当延迟断奶。不作种用的公羔应在3周龄内及时去势。
(7)育肥羊:育肥前做好分群、驱虫等准备工作。根据体重进行分群饲养。供给充足的青干草、青贮料和混合精料。
7 繁育技术
7.1 初配年龄
初配羊要基本达到体成熟,体重要达到成年羊的70%以上;一般公羊为8~10月龄,母羊为6~8月龄。
7.2 配种季节
实施一年产两胎或两年产3胎的生产模式。以秋季配种春季产羔,当年出栏为主。
7.3 配种方式
采用本交或人工授精。本交时,公、母羊配比为1∶25~1∶35。 人工授精时,公、 母羊的比例为 1∶500~1∶800。
7.4 繁殖管理
加强配种管理,防止偷配、漏配,不得近亲交配。母羊发情后6h左右首次配种,之后在6~8h内应复配1次。公羊每天配种或采精次数应控制在1~3次。
8 防疫与兽药使用
8.1 防疫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羊场兽医须经兽医专业技术培训。饲养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并持有健康证。
羊场防疫设施要齐全。羊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按NY 5149的规定制订并执行兽医卫生与防疫制度。根据羊场免疫程序,做好羊痘、羊口疮和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病的防疫,定期驱虫。
8.2 兽药使用
治疗使用药物时,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
休药期应按NY 5030的规定执行。
9 卫生消毒
9.1 环境消毒
羊舍周围环境(包括运动场)定期用2%的烧碱或撒生石灰消毒;场内污水池、排粪坑和下水道出口,定期用漂白粉消毒。应在羊场大门口和羊舍入口设消毒池,定期更换消毒液。
9.2 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换工作服、工作鞋,进行消毒。外来参观者进入场区参观时,更换场区工作服、工作鞋应进行消毒,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9.3 羊舍消毒
每批羊只出栏后应彻底清扫干净,喷洒消毒药进行彻底消毒。
9.4 用具消毒
定期对饲喂用具、料槽和饲料车、料桶等饲养用具进行消毒。日常用具(如兽医用具、助产用具、配种用具等)在使用前后应进行清洗和消毒。运羊车辆在运输前后应进行消毒。
10 病死羊处理
经常观察羊群健康状态,对可疑病羊应隔离观察、确诊、及时治疗。
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处死病羊的尸体及其解剖的组织在指定地点通过用焚烧、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进行生物安全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禁止出售病羊、死羊。
11 废弃物处理
羊场废弃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羊粪采用堆肥发酵处理,污水采用沼气池发酵等方式无害化处理。
山羊粪便处理应按NY/T 1168的规定进行处理。羊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的规定。
12 记录要求
12.1 总体要求
所有资料的记录应按NY/T 5151的规定进行。
12.2 育种记录
有羊群来源、羊只标记、系谱和主要生产性能测定及有关报表记录。
12.3 繁殖记录
有发情、配种、妊娠、流产、产羔和产后监护记录。
12.4 饲料记录
有饲料饲草来源、各种添加剂使用、饲料消耗记录。
12.5 兽医记录
完整记录羊场消毒、羊群免疫、疫病防治和兽药使用情况等。
12.6 养殖记录
有引进、转群、出售、病死羊等记录。出售种羊应将相关证件随羊带走,保存好原始记录。
12.7 记录保存
所有资料记录应保证准确、可靠、完整,应有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