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7-01-14张嗣亮
张嗣亮
(云南省建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54399)
建水县畜牧兽医局在建水县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指导支持下,至今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了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针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1 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禽畜养殖问题
目前,农户散养依然是建水县畜牧业主要经营形式,存在经营主体过于分散、规模太小,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动物疫病特点主要包括人畜共患病种类增多;疫病耐药性强;动物营养代谢类疾病激增等几个方面。一些不法商贩铤而走险,在市场上贩卖患病禽畜肉产品直接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滥用兽药和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在牲畜养殖过程中,养殖户随意使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从而造成畜产品化学物质残留超过国家标准,对消费者生命安全造成隐患。由于禽畜养殖环境受到工业污染,使一些细菌、重金属、寄生虫及有害化学物质在禽畜体内残留,消费者在使用后,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1.2 畜产品加工与流通问题
畜产品在屠宰、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均存在污染源,另外,包装和运输的过程中导致畜产品二次污染。微生物滋生、有毒有害物质侵入导致畜产品腐败变质,引起微生物污染;卫生条件不达标引起物理性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养殖场户、屠宰加工厂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过分依赖监管部门。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对兽药、饲料等产品信息没有进行自查核实,出现假劣产品;屠宰加工企业没有建立肉制品品质检验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对畜产品生产加工及上市带来安全隐患。
1.3 畜产品质检及无害化问题
畜产品检测是为了保障其质量安全,但在实际检测中受到资金、设备、人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检测条件不符合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
目前建水县没有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一旦出现畜禽病死,其无害化处理只有养殖户进行深埋、化制处理;屠宰企业方面会进行焚烧、高温处理,无害化处理方式和技术单一,无害化处理措施设备少,处理范围较为狭窄,随意丢弃或进入市场流通的安全隐患较大。同时补贴范围不足、补贴金额偏低,系统的补偿机制尚未形成,影响无害化处理积极性和正常工作运转。
2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议
2.1 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
通过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广大人员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执法监管部门、兽药及饲料生产厂家、禽畜养殖场以及禽畜屠宰加工厂安全意识。从而做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使用,全面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2.2 加强畜产品监管力度
严格监督和管理畜禽品种、饲料、兽药、环境等因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重点监督检查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防治有毒有害物质及违禁物质流入生产经营环节;提升市场管理水平,避免质量安全不合格的畜产品进入市场;严把动物检疫关,做好畜禽调入调出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传播和扩散。
2.3 加大质检及无害化处理资金投入
随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相关费用取消征收后,按照相关规定,政府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见此体系建设,对畜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进行严格检测。同时加大对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投入,形成系统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提高无害化处理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应重视禽畜养殖、畜产品加工、运输及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加强对畜产品安全性的管理监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畜产品安全问题才能保障畜产品的有效安全供给,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建水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