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均衡式改革理论的改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例
2017-01-12李红艳
李红艳 汪 涛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湖北 武汉:430205;2.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湖北 武汉:430019)
基于均衡式改革理论的改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例
李红艳1汪 涛2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湖北 武汉:430205;2.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湖北 武汉:430019)
对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进行评估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依据均衡性改革理论,针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按照目标——子目标——准则——要素——指标的评估模式,构建改革评估三级指标体系,并分析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领域和价值。
均衡式改革;改革评估;指标体系
0 引言
当前中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多元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对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更多、更高。为此,党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中提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015年9月党中央为充分发挥一些区域在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出台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2](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选择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4个省级行政区域(上海、广东、安徽、四川)和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作为试验区,提出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从《总体方案》中不难看出,中央对试验区改革有了更高、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要求。同时,《总体方案》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试验地区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同时也要求承担试验任务所在区域配合做好改革试验成效评估工作。对改革开展评估逐渐被提到重要日程上。开展试验区评估工作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前提是要有正确且针对性强的理论作支撑。本文将依据均衡式改革理论给出试验区一种改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1 相关研究综述
1.1 关于制度均衡理论研究
早期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戴维斯(Davis)与诺思(North)等人(1971)[3]把市场均衡分析应用于制度分析之中,用“需求-供给”这一经典经济学框架解释制度变迁,提出制度均衡是“在给定的一般条件下,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任何个人或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国内类似研究见张曙光(1992)、张旭昆(1993)、岳锋等(2005)、刘务勇(2012)等。对于从供求角度认识制度均衡,理论界也有一些异议,国内代表见林毅夫(2000)、宋智勇(2003)、黄卫华和商晨(2005)等。随着博弈论发展,制度被视为一种博弈规则(North,1990),或者博弈均衡本身(Acemoglu,2005),或者一个包含博弈规则和博弈均衡的系统(Greif,2006)。North(1990)[4]指出制度均衡是“这样一种状态,即在参与者谈判力及构成经济交换总体的一系列契约给定时,没有一个参与者有花费资源进行再谈判的激励。”Acemoglu、Johnson、Robinson(2005)[5]提出了一个基于社会冲突的制度向均衡变迁机制:经济绩效由经济制度决定,经济制度由政治权力决定,这两者又分别由政治制度和资源分配决定,后两者又分别由前期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制度决定。近些年来,国际上重点关注非正式制度如文化、信任等变迁与制度均衡的交互机制,有关综述和代表性文章见Tabellini(2008、2010),Aghion、Algan和Cahuc(2011),Alesina and Giuliano(2013),Gorodnichenko和Roland(2015)。
1.2 关于中国改革有关理论研究
从上世纪70、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以经济为中心的非均衡改革研究一直占据学术主流,代表性文章见厉以宁(1991)[6]、孙林岩和减国平(1996)等。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伴随着利益主体出现分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反思、质疑非均衡改革的声音多起来,代表性文章见周小亮(2005)、樊纲和胡永泰(2005)、汪丁丁(2006)、巴里·诺顿(2007)、魏杰(2008)、吴敬琏(2009)、李佐军(2009)等。2013年《比较》第1期集中发表了巴里·诺顿、田国强、王志浩等人文章,从不同侧面谈到新一轮改革要加强均衡性。常修泽(2013)[7]提出包容性改革论,指出新一轮改革需采取“大均衡”改革方略,汪涛(2013)[8]、汪涛和李红艳(2014)[9]提出均衡式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取向,马雪松(2015)给出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均衡机制构建方式。
1.3 关于中国改革评估研究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政府改革热潮中,对改革进行绩效评估被各国高度重视,并得到广泛应用、发展和研究,到本世纪初评估体系逐渐成熟。尽管上世纪90年代中国已有学者关注政府绩效评估,2007年深圳开展过改革效果评估,但重视改革评估及相关研究却是在中国进入到全面深化改革之后,连加明(2013)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推进财政绩效评估创新,张博(2014)[10]给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改进办法,2015年湖北省发布全国首份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11],徐艳晴和周志忍(2015)[12]提出了一个大部制改革整合评估框架。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研究来看,制度经济学到目前通过借助市场均衡理论、博弈论等理论不断拓展制度均衡的概念、内涵,对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从非均衡向均衡、均衡向非均衡的路径和其中的作用机制进行研究,形成了一些理论。但如何评估制度均衡或者度量制度均衡程度确实是一个难题,尤其是这种评估如果还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均衡、各类主体利益均衡,就显得更为困难。上世纪70年代西方在推行政府改革中开展绩效评估,确立了公民在政府改革评估中的中心地位,以服务质量和公民满意为首要评估标准等。这些都同样适用于对改革评估。近些年来学术界高度重视发展均衡性(换个角色意味着非均衡性、不平等性),相关评估理论和方法也得到发展,代表性的如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13]中提出的资本收入比理论。这些同样有助于丰富对改革评估的认识。
任何有效改革评估体系的构建,都必须有正确的改革理论作为基础和支撑。从中国改革理论研究发展来看,把均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主要取向得到越来越多专家学者认可。但在现有评估研究中,尤其是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中,往往关注评估内容、指标选择、评估方法确定等,鲜有把这种思想和理论贯彻进去。本文主要贡献在于利用均衡式改革理论构建改革评估指标体系,而且这种构建主要针对处在国家改革前沿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使得该评估体系更具应用价值。
2 均衡式改革理论及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应用
2.1 均衡式改革理论简介
汪涛和李红艳(2014)系统给出均衡式改革理论。借用协整理论原理,指出:“尽管任何一项改革是有利益冲突的,但可以通过寻找到一个有效改革组合(不一定是最优的),使得每个利益主体在组合中总收益是得大于失,使得处于利益弱势方相对强势方获得更多利益,确保利益总格局仍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从动态来看,就是给改革组合一个合理路径,使之在推进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现有改革内容,不断增加新的改革选项,使得利益主体之间的差距得以缩小,并把局部的利益冲突控制在经济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始终使利益格局持续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状态。显然,这样的改革轨迹,兼顾各类主体利益,并且利益格局趋于更加均衡。因此,这样的改革可以称为均衡式改革。”简而言之,均衡式改革是以均衡为目标的制度变迁,在均衡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强化均衡。在均衡式改革中,把握均衡这个目标,需要从不同维度认识:
从利益角度看,体现各类主体利益均衡。从博弈论角度来分析,改革(制度变迁)是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汪涛和赵彦云(2015)[14]发现进入到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各类主体博弈原则已由“有利博弈”转向“公平博弈”,利益均衡成为改革的焦点。均衡式改革认为:由于利益主体是多元化、多维度的,因此,改革中利益均衡必然也是多元、多维度的。这种利益均衡具体表现为社会各阶层利益均衡、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均衡、代际利益均衡、区域(城乡)之间利益均衡、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利益均衡、国内国外利益均衡。
从权力角度,体现为各类主体权力均衡。改革所固有的主体格局决定了改革实施者(主要是政府)与改革承受者(广大群众)在改革权力上的不平等。正如罗尔斯(1971)[15]所认为的“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改革要想顺利实施,就必须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赞成和支持。从这层意义上讲,均衡式改革认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知晓、认同、参与改革,消减两个群体在权力上的不平等既是改革重要内容,也是改革的主要任务。
从制度本身角度,体现为制度变革均衡。按照系统论观点,如今中国改革不再是一项一项制度的独自变革,而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变革。从重要性来看,有主次之分;从秩序来看,有先后之分;从关联性来看,有强弱之分;从方向上看,有匹配与冲突之分,归结起来,均衡式改革认为:在改革中注重问题导向,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主攻方向,讲究组合平衡优化、步伐协同一致,掌握力合平衡显得十分重要。
从绩效角度,体现为发展(改革)诸多绩效均衡。改革(制度变革)不是目的,是实现发展,具体表现为发展(改革)诸多绩效的手段。当然,制度变革也是发展的重要内容。均衡式改革认为:改革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全面可持续的均衡,这种均衡不仅要求制度、主体利益、主体权力的均衡,还重在落实到发展的均衡,涉及到发展的动力、速度、结构、质量、效益之间均衡,以及发展诸多方面成效的均衡。
具体到均衡式改革的实施,一是在行动上坚持“7个性”: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耦合性、关联性、包容性、务实性、可持续性,二是在路径上坚持“破立一体、存增齐推、稳效同步”。
2.2 均衡式改革理论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应用和发展
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是进入到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后,中央为发挥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总体方案》分析不难发现,不仅均衡式改革理论适用于指导试验区建设,而且在试验区改革要求中关于均衡的目标指向更强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有助于该理论发展和丰富。
在主体利益均衡上,突出对创新成果共享,强调进一步用好利益分配杠杆,让创新人才获利,让创新企业家获利。
在制度变革均衡上,一是突出“四个统筹”: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二是提出着力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深化开放创新等4个方面开展改革探索,包含着在改革中要注重政府与市场、科技与经济、创新与人才建设、创新与开放的“四个协同”;三是强调改革工作衔接,要求国家各相关部门、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地方政府等“四类主体协调”。
在发展绩效均衡上,突出实现向创新驱动转型的诸多绩效同步,比如创新能力与产业升级、发展质量效益与经济集约增长、创新驱动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这些都符合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钻石理论[16]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国际竞争力理论[17]中有关向创新驱动转型的特征。
总的来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改革,不仅体现了均衡式改革所包含的一般意义上的均衡思想和理念,而且它所指向的均衡更针对现实问题和发展短板,是均衡式改革。
3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均衡性改革理论,利用评估一般原理要求,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目标、任务和内容,构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评估指标体系。
3.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
基本思路:按照目标——子目标——准则——要素——指标的模式来设计评估体系。围绕以均衡为目标导向的改革评估,首先在目标下面拟设立子目标,围绕每个子目标设立一些评估准则,再进一步把评估准则细化为若干评估要素,对每个评估要素确定其代表性的指标。这些子目标、准则、要素、指标的选取,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做到既不冗余又尽可能全面,相互协调、相互映衬。选择的指标既有客观指标,也有根据科学调查得到的主观指标。二是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价体系把均衡理论和改革实践相结合。三是可比性原则。评价体系中每个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适用范围等都应可比。四是目标导向原则。评价的目的不是单纯评出名次及优劣的程度,更重要的是引导试验区围绕创新驱动,破解转型发展难题,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可操作性原则。对于定量指标可以从统计年鉴和相关统计资料中获得。对于调查指标,调查样本量、调查问卷内容都要注意代表性,但考虑到调查成本、被调查者配合程度,数量不宜太多。
3.2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具体构建
根据上述考虑,采取四个步骤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表1):
第一步:设计子目标。重点聚焦权力、制度变革、绩效、利益等4个维度,分别设立改革群众参与认可程度、改革工作协同程度、改革绩效协调程度、改革成果共享程度等4个子目标。
第二步:设计评估准则。根据子目标要求设定一些评估准则。对改革群众参与认可设立群众知晓、群众认同、群众参与3个准则;对改革工作协同,体现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四个统筹”、“四个协同”、“四类主体协调”要求,设立市场与政府、经济社会与科技、改革创新与人才建设、改革创新与开放、改革主体等5个协同准则;对改革绩效协调,设立经济增长与经济质量效益、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升级、创新开放度与国际竞争力、创新驱动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4个协调准则;对改革成果共享,从居民收入提升和生活质量改善、经济社会公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等3个方面设立准则。整个框架共建立15个评估准则。
表1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评估指标体系一览表
(续表)
注:*:调查指标是指需要设立调查题目通过调查问卷来收集的指标。
第三步:设立评估要素。根据评估准则需要建立有关评估要素。比如在市场与政府协同的评估准则中,回应《总体方案》中对“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的一些关键性具体要求,设立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政府对企业行政干预、政策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对接、军民融合等5个评估要素。再比如,在经济增长与经济质量效率协同的评估准则中,设计两个评估要素,一是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优化同步性,二是经济增长与经济效率提升同步性。整个框架共建立68个评估要素。
第四步:设计评估指标。根据评估要素,设计具体有代表性的评估指标(有的不止1个)。其中,有些定量指标数据可以来自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统计机构,有些定量指标利用现有指标计算后得到,比如反映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优化同步性的指标,需要用后一年经济增长与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比值除以前一年的比值。有些主观指标需要通过调查取得。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评估指标体系的评估指标达到80个,其中调查指标几乎占到一半。
3.3 评估指标体系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差异问题。在《总体方案》中,中央对每个试验区改革内容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比如,京津冀突出协同发展、上海强调加快长三角核心区域率先创新转型、广东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安徽促进产业承东启西转移和调整等。尽管它们之间改革试验内容有差异,增加了用同一套指标体系来进行可比评估难度,但由于对它们要求是基本一致的,在实际评估中可以通过建立可比性指标来完成比较。
(2)评估对象的确立。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有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4个省级行政区域(上海、广东、安徽、四川)和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区域跨度和差异都较大。如果直接用这8个试验区进行评估,难度较大,可比性也不高,建议可以以这些试验区中的大城市作为评估对象,对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成都、武汉、西安、沈阳等主要大城市改革均衡性进行评估,既覆盖了整体,又考察了重点。
(3)调查问卷的设计。调查指标所对应的调查问题设计是开展这项评估的一个难点。在开展各试验区抽样调查之前,有必要进行一次预调查,选择一个典型城市,对初步确定的调查问卷进行小样本的抽样调查,对设计的指标进行筛选和优化,并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改完善。
(4)评估方法的选择。一旦收集到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评价指标数据,既可以采用一些统计评价方法,如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等,也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等非统计方法进行评估。至于具体选择哪种方法,应该服务于评估的出发点和目的。其中指标权重确定可以用主观赋权方法和客观赋权方法,但需要与具体评估方法相一致。
4 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领域和价值
构建的评估指标体系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和价值。
4.1 对比分析试验区改革均衡性差异
如可以依据该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实验区改革进行量化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均衡程度的排名。
4.2 寻找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通过该评估体系可以发现每个试验区中优异指标,从这些优异指标中寻找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和举措。
4.3 发现改革短板
通过该评估体系发现每个试验区的劣势指标,从中找到改革创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4.4 优化改革路径
根据发现的改革短板,利用统计模拟方法,分析试验区改革短板对改革的影响,再结合该试验区改革发展趋势,优化其改革路径。
4.5 预判发展均衡性
按照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构想,当前中国正处于由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教训,发展均衡性成为发展的核心命题。尤其是在“十三五”这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8]的说明中所强调的:“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力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利用这套评估体系可以对8个试验区改革均衡性进行评估,根据发展均衡性和改革均衡性的关联性,可以前瞻地把握这些试验区未来发展均衡性,进一步对全国未来发展均衡性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预判。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OL].(2013-11-05)/[2015-12-31].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1/15/c_118164235.htm.
[2]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OL].(2015-09-07)/[2015-12-31].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9/07/c_1116488661.htm.
[3] L.E戴维斯.D.C.诺思.制度创新的理论:概念与原因[A].载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66-294.
[4] North Douglass. Institution,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M],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5] Acemoglu, Daron. Simon Johnson and James A. Robinson. Institutions as the Fundamental Cause of Long-RunGrowth[C], edited by Philippe Aghion and Steven Durlauf. Handbook of Economic Growth[A], Amsterdam: Elsevier,2005(1):385-472.
[6] 厉以宁.非均衡条件下的中国经济改革[J].改革,1991(2):26-34.
[7] 常修泽.包容性改革论探讨——中国中长期全方位改革的战略选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6):4-20.
[8] 汪涛.均衡式改革是转型发展主旋律[N].经济参考报,2013-12-5.
[9] 汪涛.李红艳.均衡式改革:中国新一轮改革主要取向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4(9):17-23.
[10] 张博.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改进[J].理论探讨,2014(3):154-157.
[11] 湖北省发布全国首份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OL].(2015-07-24)/[2015-12-31].http://www.hb.xinhuanet.com/2015-07/24/c_1116028371.htm.
[12] 徐艳晴.周志忍.大部制改革整合评估框架:要素、理念与效用[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4):51-58.
[13] 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M].巴曙松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14] 汪涛.赵彦云.“改革要寻找最大公约数”的经济学诠释[J].现代经济探讨,2015(9):16-19.
[15]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16] 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李明轩.邱如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17] World Economic Forum.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5-2016[M/OL].Geneva:World Economic Forum 2015:3-33[2015-12-14]. http://reports.weforum.org/globalcompetitiveness-report-2015-2016/.
[18]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OL].(2013-11-05)/[2015-12-31].http://jjckb.xinhuanet.com/2015-11/03/c_134779811.htm.
(责任编辑:游 涛)
Construction of Reform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Reform Experimental Zone with Reference to the Theory of Equilibrium Reform
Li hongyan Wang Tao
(1.Wuh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oftware and Engineering, Wuhan 430205, Hubei;2.Wuh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Wuhan 430019, Hubei)
To evaluate the reform of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reform experimental zone is conducive to discover and solve the problem in time so as to promote typical experienc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equilibrium reform and the rule of goals-subgoals-criterion-factor-index assessment model, we bulit a three-level reform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reform experimental zone, and analyzed the application field and the value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equilibrium reform; reform evaluating; index system
2016-10-08
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2016年立项资助课题《武汉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评估体系构建》研究成果。
李红艳(1967~),女,教授.E-mail:lihongyanw@sohu.com
F124
A
1671-3524(2016)04-00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