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满族同胞共庆“颁金节”
2017-01-11
新疆人文地理 2016年12期
2016年11月12日(农历十月十三日),在乌鲁木齐市满族文化交流协会筹备小组的组织下,乌市100多名满族群众身着民族服饰载歌载舞,庆祝满族传统节日“颁金节”381周年。
“颁金”是满语,意为“满族命名之日”。“颁金节”是满汉合成词,满语称作“颁金扎兰”,是“生气勃勃喜庆之日”。据此次“颁金节”活动发起人之一的乌鲁木齐市满族文化交流协会筹备小组马昆郁介绍,380年前,即公元1635年农历十月十三,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宣布,将女真改为满洲,废除诸申(女真)的旧称。“满洲”意为“吉祥、幸福、平安的土地”之意。1989年10月,在丹东首届满族文化研讨会上,确定将每年农历十月十三“颁金节”作为全国满族同胞的传统节日。从1994年开始,生活在新疆的满族群众开始组织“颁金节”庆祝活动。
据了解,从1696年至1759年清朝经历三任皇帝,平定了准噶尔部和南疆大小和卓的叛乱,历时63年,终于完成了统一新疆、“故土新归”的大业。清朝在新疆的驻军以满族八旗兵为主,创立了军人的屯垦方式,逐步设置满洲营、索伦营、察哈尔营、锡伯营、厄鲁特营。乾隆时期,全疆的满族八旗军以及家眷总共3万人,在全国仅次于北京和东北。到嘉庆末年,新疆满族人口已达68 440人。同治三年(1864年)10月后,满族军民为反对分裂、保卫国家损失惨重,至1881年,满族人口还不到4 000人,仅为之前的5.84%。
现在,全疆共有满族近3万人,其中乌市有近4 000人,主要是清朝驻防八旗的后代和建国后支援边疆建设的干部职工及他们的子女。作为新疆的世居民族,满族同胞发扬爱祖国、反对分裂的光荣传统,团结各族人民,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