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精准扶贫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01-10刘忠诚
刘忠诚
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冒着严寒到内蒙古视察调研,在兴安盟阿尔山市考察时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当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就决定要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状况。
为此,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贫投入,完善体制机制,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内蒙古连续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盟市党委和政府(行政公署)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各行业部门出台“1+19”精准扶贫配套政策,全力服务自治区脱贫攻坚。
扎实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一是开展“三到村三到户”工作。从2014年起,在全区2834个贫困嘎查村开展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工作。为每个贫困嘎查村安排1个帮扶单位、选派1支驻村工作队,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帮扶责任人,共安排帮扶单位3463个,选派驻村干部1.1万名。自治区连续3年每年为每个嘎查村投入不少于45万元的财政扶贫引导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各地采取自建直补、杠杆撬动、先建后补、“菜单式”扶贫、资产收益等模式推进项目实施,38.2万贫困户得到有效扶持。
二是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从2013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4.75亿元扶贫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在57个贫困旗县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截至2016年8月底,累计投入风险补偿金19亿元,发放专项贷款225.6亿元(今年新增72亿元),44.6万户农牧民获得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占40%以上。同时实施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基础建设扶贫贷款、中和农信小额扶贫贷款项目。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由1家扩大到了9家,实施项目的旗县由57个贫困旗县扩大到了81个农牧业旗县,建立起了多层次、立体式金融扶贫体系。
三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从2016年开始,启动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投资130亿元,用4年时间完成30万人口的搬迁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万。今年投入33亿元,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万人。目前全区78个项目旗县全部开工。
四是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从2014年起在农村牧区所有嘎查村实施水、电、路、讯、房、文化室、卫生室、校舍改造、连锁超市、医保低保全覆盖工程,贫困嘎查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改善。
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
一是推广“菜单式”扶贫模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多样化需求,围绕乳、肉、绒、薯菜、粮油、饲草、瓜果、药材、旅游及民族用品等特色产业,分门别类推出支持产业名录,制定奖补标准,通过政府“备菜”、部门“配菜”、贫困户“点菜”,让贫困户选择自己想做的、能做的、会做的产业发展,提高了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支持贫困户采取土地托管、牲畜托养、草牧场入股、扶贫资金折股量化等方式,投入到农牧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参与产业经营发展,通过流转土地赚租金、资产入股分股金、就近打工挣薪金,做到月月有钱挣、年年能分红。
三是推广“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把支部建在产业上,采取“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实现“村支部书记、致富带头人、合作社老板”一肩挑,“扶贫政治责任、实体经济责任、带动致富社会责任”三合一,做到了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党组织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全力以赴抓好2017年工作
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国家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一)完善精准扶贫机制。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已经脱贫的及时销号,新致贫返贫的及时纳入,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在精准施策上下功夫,确保扶贫项目惠及到贫困人口,扶贫资金落实到贫困人口,帮扶措施对准致贫原因。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
(二)因户因人分类施策。现有80.2万贫困人口,对有劳动能力的33.5万人,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20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对因学致贫的5.2万人,通过教育扶贫脱贫;对生活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8万人,通过生态补偿脱贫;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9.7万人,通过低保等政策兜底。
(三)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好“三到村三到户”、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劳务输出、基础建设、生态建设、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十项重点脱贫工程。突出抓好七项: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哪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的原则,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到旗县所在地城镇、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农牧业示范园区。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搬迁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搬迁与脱贫同步。二是产业扶贫工程。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规划产业、制定政策、设计项目、安排资金。围绕乳、肉、绒等十大扶贫主导产业,加大对贫困户产业扶持力度。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使贫困人口参与产业发展并实现稳定增收。三是基础建设扶贫工程。因地制宜解决好贫困户住房、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危土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7年所有的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四是生态建设扶贫工程。落实草原奖补政策,使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土地、草原流转和奖补政策获得收益。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为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生态护林员岗位。五是教育扶贫工程。落实对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助政策,对不在低保范围内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好“雨露计划”、“扶贫济困、圆梦学子”等项目,通过设立教育扶贫基金、发动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六是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好对贫困人口的特惠制医疗政策,推广家庭病床做法,减轻大病和长期慢性病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推进大病保险,建立医疗扶贫救助基金,对仍有困难的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七是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做好扶贫开发与低保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四)做好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31个国贫旗县、自治区厅局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工作。完善京蒙扶贫协作规划,加大产业帮扶合作,扩大教育、医疗、劳务、人才等领域合作。启动“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强京蒙两地乡镇间的帮扶合作。组织开展好全国“扶贫日”活动。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压实脱贫责任。深入推进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制度,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突出问题。完善责任、任务、权力、资金“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机制。落实好贫困旗县的主体责任,做到不脱贫不调离。落实各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成绩突出的提拔重用,工作不力的调整召回。二是加大扶贫投入。加大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和合理增长机制。开展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 聚焦贫困人口脱贫精准使用资金。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调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广泛筹集社会扶贫资金。“十三五”时期力争扶贫专项投入达到1300亿元以上。三是严格贫困退出。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制定脱贫摘帽计划,实事求是设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严防“急躁病”、“被脱贫”。 力争2019年基本完成任务,2020年巩固提高。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开展对贫困旗县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督查,不定期开展巡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