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引全力打赢青海脱贫攻坚战
2017-01-10马丰胜
马丰胜
自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指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举全省之力,聚全民之智,多政策、多途径、多方式综合发力,实现脱贫攻坚首战告捷。
一、坚持高位推进,着力建强攻坚拔寨“指挥部”。省上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以“双组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建强脱贫攻坚“指挥部”。市(州)、县(区、市)、乡镇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逐级组建作战单元,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攻坚合力全面加强。
二、强化顶层设计,着力织密政策体系“保障网”。围绕“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立足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制定出台了覆盖范围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明确了精准施策的行动路径。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突出规划引领,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同时,根据地域贫困程度和脱贫难度,在产业脱贫和易地搬迁脱贫中,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既落实了政策要求,又体现了制度关怀。
三、健全工作机制,着力用好脱贫攻坚“指挥棒”。围绕抓规范、固根本、打基础,注重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了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督查巡查、考核评价、贫困退出、惩防监督、资金投入七项工作机制,形成了规范、系统、高效的管理运行体系。其中在资金投入方面,积极统筹财政专项、行业扶贫、地方配套、信贷资金、社会帮扶和援青资金,积极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2016年全省共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亿元,相当于“十二五”总投入的77%。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44亿元,增幅67.3%;整合涉农资金28类67项、119.5亿元。市州、县级财政投入扶贫配套资金7.8亿元,较上年增长3.7倍。省财政注资19.5亿元成立了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落实扶贫贷款24.7亿元。
四、拓展增收渠道,着力增强群众发展“后续力”。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增收。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3.2亿元,实施33个县到户产业扶贫项目、10个县精准扶贫产业园和50个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带动19万贫困人口增收。二是推进就业转移增收。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完成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13810人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1551人次,转移就业4.2万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165个,实现劳务收入1.78亿元,人均增收4238元。三是实施资产收益增收。对产业选择难和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探索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机制,将产业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加财产性收入,受益贫困群众达到2.71万户、9.3万人。四是实施生态保护增收。新增贫困人口公益性生态管护员岗位1.45万个,贫困群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达到1.88万个,年人均增收2.16万元。五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增收。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对农牧区12万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群众按照年人均2500元标准实施低保补助。对11万名有劳动能力、29万名新增低保对象,分别按照年人均2016元、400元标准实施分档低保补助,并根据条件扶持发展适宜的产业增加收入。
五、改善民生条件,着力打造脱贫致富“新环境”。一是改善发展环境。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20万农牧民实施易地搬迁,2016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9.1亿元,涉及2.1万户、7.8万人的年度搬迁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立足“今天怎么搬、明天怎么办”,积极探索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路径,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投入行业扶贫资金65亿元,新改建乡村公路5500公里;实施312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8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工程、151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项目、7个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是改善教育和医疗条件。投入财政资金17.6亿元,全面落实六州藏区全部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子女15年免费教育。投入4054万元,实施职业教育和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受益人数达到9000余人。全额资助贫困家庭参加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医疗救助、“一免七减”政策,累计为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550万元,开展临时和医疗救助13.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3.3亿元,建成86个村标准化卫生室。
六、创新帮扶模式,着力用活脱贫攻坚“助推器”。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县联乡包村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包“战区”督战,8位省级领导分包8个市州,39名省级领导定点联系39个贫困县,实行重点督导。全省共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1310个。二是建立驻村帮扶“123”工作机制。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7865名,实行挂钩扶贫。建立“一联、双帮、三治”帮扶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党员干部结对认亲活动,10.9万名党员干部与15.4万户贫困户认亲结对,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发展扶贫产业。三是健全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全省2500家省市县级定点扶贫单位与1824个“三类村”建立帮扶对子,投入各类帮扶资金超过10亿元。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精准帮扶行动,全省247家民营企业(异地商会)与300个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落实帮扶资金约2亿元。13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各类帮扶资金1.12亿元,较上年增长近6倍。
2016年,青海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开门红,呈现良好开局,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2017年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的关键之年,我们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综合施策上见实效,努力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一是加强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实现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核准核实贫困对象信息,提高数量质量和精准度,建好“明白账”。二是深入实施年度十项重点工程,计划落实各类专项扶贫资金100亿元,按照精准施策要求,根据致贫原因、群众需求等,坚持对症下药、“按需点菜”,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不断增强发展后劲,甩掉贫困“帽子”,唱好“进行曲”。三是进一步细化实化脱贫攻坚政策。抓住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在“精准”上下功夫,围绕“短板”问题,强化补齐措施,不断完善细化政策体系,打造“新引擎”。四是加大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督查巡查机制,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加大问责通报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看好惠民生的“钱袋子”。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大扶贫、大宣传的良好态势,注重加强脱贫攻坚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讲好“民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