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讯
2017-01-06
国土资讯
政 策
◎ 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11月1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等。
会议指出,要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要坚持试点先行,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依照规范内容和程序进行统一登记。
会议强调,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会议强调,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要加强海岸线分类保护,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加强节约利用。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强化耕地、草原、林业、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补贴政策,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有效支持政策,把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上来。
◎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正式实施
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龙介绍了《规划》的有关情况。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矿业务实合作,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规划》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具体目标包括:重要矿产资源储量保持稳定增长,力争发现5~8个亿吨级油田和5~10个千亿立方米级气田,建设103个能源资源基地,划定267个国家规划矿区,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12%,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提高15%,完成50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进一步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等。
◎ 国土资源部出台《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审定,11月11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实施《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可列入改造开发范围。现状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不得列入改造开发范围。
《意见》完善了多项激励机制。一是鼓励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改造开发。除法定或者约定应当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之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改造开发土地需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的,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二是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征收后进行改造开发,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积极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地区,可按照改革试点要求,采取自主、联营、入股等方式进行改造开发。
《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动 态
◎ 张高丽主持召开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11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主持召开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并讲话。
张高丽强调,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十分丰富,要认真做好普查成果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拓展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让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和开发应用普查数据。要紧密结合政府决策和管理需要,从宏观和微观、定量和定性、整体和局部等方面,充分挖掘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蕴含的价值,创造性地做好普查成果分析和应用工作。要抓紧建立普查数据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区域之间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向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张高丽表示,地理国情普查完成后,要扎实做好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工作。要加强依法监测,建立健全地理国情监测法律法规体系;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地理国情监测服务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地理国情监测常态化工作格局;强化创新引领,提高地理国情监测保障能力;注重绩效评价,促进提升地理国情监测服务水平。
◎ 2016年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11月12日,2016年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会议重点探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问题。
研讨会上,来自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大陆和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名专家进行了主题发言,并与国土资源和城市规划行业的与会人员互动研讨。研讨内容涉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城市规划与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地质调查研究等多个领域。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相关负责人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未来发展提三点要求:一是国土空间规划应该要“见城”“见人”“见方式”,充分适应城市化对城市、对人、对生活方式乃至城市治理方式的变化要求;二是要充分体现国土空间规划的有位、有利、有用,充分发挥“多规合一”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的“三底”“三线”作用,利用政策性、实施性强的优势,为城市发展创造更多附加值;三是要利用讲学术、讲协作、讲生态的国际开放平台,实现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转型,通过强化政府与学界、地区与地区、国内与海外的交流,营造互联网思维下跨界合作的良好行业生态。
◎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1月29日,为期两天的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要以信息化驱动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信息化思维推进国土资源事业新发展,创新资源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民生能力,努力开创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信息化的总体思路:要以信息化驱动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国土资源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能力。建立以“国土资源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体系、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国土资源管理决策与服务体系和以现代对地观测与信息技术集成为支撑的全覆盖全天候的国土资源调查监测及监管体系。
会议指出,网络安全是信息化成败的关键,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紧绷网络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数 字
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召开“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5年来,全国累计投入地质找矿资金5623亿元,除煤层气和锡矿外,其他矿种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5年目标任务。
11月2日,从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10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起,避免人员伤亡13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77万元。
国务院近日批复通过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中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的24种矿产是:能源矿产——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炭、煤层气、铀;金属矿产——铁、铬、铜、铝、金、镍、钨、锡、钼、锑、钴、锂、稀土、锆;非金属矿产——磷、钾盐、晶质石墨、萤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