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职院校项目教学评价体系初探
2017-01-05刘俊富
刘俊富
摘 要:项目教学法属于职业教育实践教学范畴,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价值取向。为了开展高职院校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构建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体系显得十分必要。基于高职院校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重点探讨了项目教学评价原则、标准和评价实施。
关键词:高职院校;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12C-0018-02
目前,对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评价的探讨与研究主要是结合具体课程来进行,侧重从教学评价的主体、方式等方面展开研究和阐述,而对于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评价体系研究深入较少,对于项目教学评价的“硬性”参考指标也需进一步思考。
基于项目教学在高职院校教学中的开发与应用,对加大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改革力度与创新的作用是巨大的。笔者认为对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评价的理解应该依据和参考实践教学指标和范畴,建构知识应用、技能操作、素质培养,以形成职业能力为评价标准的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包括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标准、原则、方法和指标体系。
一、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原则
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原则是开展项目化教学工作评价的依据和坐标,是评价主体在评价活动中应遵循的准则,从项目教学法所具有的特征和特点来看,构建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原则应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创新原则
项目教学法从项目选取标准上要求教师为学生创造独立进行计划工作的机会,形成对创造能力的培养。所以,在评价标准上,应将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评价的指标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二)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结合原则
项目化教学的教学评价目的不是单纯评定成绩,而是重点指出学生在完成项目任务过程中的问题所在,给出改进及修改建议,使学生圆满完成项目任务。因此,在课程项目化教学评价过程中仅采用量化标准考核是不够的,同时还要结合教师的主观性评价,即通过教师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观察,发掘学生潜在的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主观评定。
(三)过程评价与成果评价相结合原则
项目教学法的重心在过程而不是结果。因此,变传统教学终结性考评为阶段性、过程性考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促使学生开放性个性形成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项目教学法重点所在。当然,项目教学法也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即明确而具体的成果展示。
(四)导向性原则
教学必须有明确的导向性。由于高职教育与企业关系的更为直接性要求职业教育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培养技能技术人才为目标。因此,在对项目任务进行教学评价时应参考此项指标。
(五)主体性原则
培养学生的思维独立性、主动性,突出学生学习主体性是项目教学法的典型特征。因此,与传统教学法相比,项目教学法主要表现之一就是由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
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标准
根据高职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第一线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和高职院校“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职业素质”的课程目标,高职院校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教学评价标准应以 “知识应用、技能操作、职业素质”为原则。
(一)专业理论知识应用
高职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教学评价首先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但知识评价必须强调专业理论知识与岗位技能的有机结合,不能单独评价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而是看专业理论知识在技能操作中的具体运用效果。
(二)岗位技能操作
岗位技能操作评价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岗位技能并能够应用技能完成基本的项目任务操作。技能评价应强调两点:一是根据职业岗位要求,对项目任务中的涉及到的最基础的、最核心的技能进行评价;二是技能评价应该参考行业指标,先易后难、细化标准,便于学生操作。
(三)职业素质培养
职业素质培养是高职课程项目化教学评价的重要构成部分。因为职业素质培养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它直接涉及到高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种职业素质通常称为“通用能力”,在项目化教学中被称为一般性职业能力,是从事任何职业都具有的素质,在不同职业之间具有适用性。
总之,注重学生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岗位技能的操作和职业素质的提高是衡量学生能否将所学知识应用于项目任务,衡量学生是否具备职业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的关键标准,也是构建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成功与否的内容标准。
三、对构建高职院校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的思考
构建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最主要的是明确项目教学法的培养目标。项目教学法的培养目标可分为三个层次:(1)知识运用与技能操作:分析学生在该项目的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是什么?(2)能力要求:通过项目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交流合作等能力;(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勤于实践、乐于探究的科学精神,形成严谨、务实、求真的科学态度。
(一)采用“过程评价”方式,构建“合理”的评价比例结构
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教学评价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表现,把所有的学习成果和学习全过程的自我表现作为职业能力评价考核的依据。根据以上三个层次的教学培养目标的不同内容,确定三个目标的评价分值比例应各为30%、50%、20%。
传统的课程评价考核都是在课程修完或学期结束时,进行一次书面知识考试,给学生一个等级或百分制分数。这种评价难以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应用和技能全面掌握的程度,更无法反映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素质。“过程评价”依据不同的目标,对学生完成项目过程中的知识应用、技能操作、职业素质进行评价,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够发挥学生的潜能、个性和创造性,达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因此,“过程评价”方法更具客观性与合理性。
(二)制定“量化评价”指标,采用“表格评价”直观量表
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量化评价”指标,采用“表格评价”积极的意义在于能够把教师主观评分转化为客观评分,使评价考核更趋于公平;能够把量化的评价标准作为学生平时学习、训练的具体标准,使学生对学习训练要求更加明确;能够方便教师和学生考核操作。
从项目教学法的培养目标角度看,“表格评价”应立足能力目标要求,最终形成职业能力的发展(见下表)。
协作能力(5%) 组织能力(5%) 口头表达能力
(5%) 提取信息与信息加工能力(5%) 操作能力(50%) 知识应用能力(30%)
项目
任务 ▲
计划
方案 ▲ ▲
项目
实施 ▲ ▲ ▲
检查
自评 ▲ ▲
评价
总结 ▲ ▲
(注:协作能力、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提取信息与信息加工能力属于职业素质范畴)
(三)依据“多元性”特征,建构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构架
从上述论证中我们可知,项目教学法评价具有典型的“多元性”特征,主要表现在评价方式上,项目教学评价不是单一的传统笔试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程度,而是综合学生知识运用、技能操作及职业素质表现多元考核。在评价标准上,注重知识应用、技能操作、职业素质三个层次考核。在评价主体上,评价主体不是传统式的教师一人决定,而是坚持教师、学生和社会多元评价主体相结合。
因此,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评价体系构架应是秉着“多元性”的原则。在考核内容上,不能单纯以书本知识作为考核的依据,而应根据不同项目任务的教学目的、特点、要求,加强知识应用与技能操作,突出应用性、操作性、技能性,减少纯记忆性内容,增加技能性内容的比重,注重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技术应用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注重对知识的运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在考核形式上,可以选择不同方式的组合,如笔试(开卷、闭卷)、面试、项目设计、总结报告、论文、各种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现场实际操作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灵活考核。
目前,高职院校教学改革适应经济新常态新形势已经走向深水区,走内涵式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因此,高职院校项目教学法改革更应该基于实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实践教学改革的需要而不断深化,抓紧构建和深入完善高职院校课程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就是教学改革任务之一。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构建对高职院校进一步探索实践教学改革,提高项目化教学质量,激发学生主体学习动力,培养创新能力,促进学生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都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曾令奇.论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
[2]黄灵燕.项目教学法的应用与创新[J].素质教育论坛,2007,(4).
[3]职高计算机课程实施项目教学法的探索[J].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8,5,10.
[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评价研究[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5).
[5]程中祥,罗桂兰,杨雪君.项目教学法应用的分析[J]理论纵横,2007,(10).
[6]张益丹.高职院校经济类课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研究[J]职业圈,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