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的寓言
2017-01-05乔洪涛
乔洪涛
《圣经》中记载,上帝造人的时候,先造了几种动物,其中就有猴子。上帝给猴子的寿命是20年,任务是要在森林里像傻瓜那样摇来晃去,从一棵树攀援到另一棵树上,逗人发笑。猴子嫌长,只要了10年的寿命。其余的10年,给了人类。所以,人到老年,就得像猴子一样傻瓜似的把孙儿孙女逗上10年。
1
在众多的与人交往密切的动物中,猴子是可悲的。在千百年的驯化中,沦落为逗人发笑的玩物,丧失了应有的“猴格”,成为人类嘲讽取乐的对象。
我生在北方平原。村庄之外,一望四野全是平坦浩荡的黄土地和黄土地上整饬的庄稼。这里没有原始的森林,也就没有猴子生存的环境。所以,自小我没见过猴子。猴子只存在于图画中,电影中,以及一些大人口头的话语中。后来,到县城读书,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猴子。自然不是在动物园,是在九十年代初期的县城大街上。喧嚣繁华的闹市中,路边一隅,围着一群人。不时还发出哄笑声。我和同学挤进去,就看到了那一幕——一个衣着邋遢的耍猴人,一手里铁链拴着三只猴子,一大两小;另一只手,拿着皮鞭,正驱赶着猴子在做种种讨人喜欢让人发笑的动作。
仨猴子,不知道是不是母子父子,皆个头矮小,蜷缩成一团,像几只不足一年的小狗般,委顿而可怜。小头小脑的猴子,眼睛圆睁着,歪头晃脑地窥视着耍猴人和人群。它们的屁股光秃秃的,没有毛发,却一律呈暗红色彩。它们上肢较长,全身被灰红色的毛发覆盖,伸开的黢黑的手指上多皱纹,手指和指甲缝隙里也有毛发。丑得像一个刚出生的小老头般的婴儿模样。
耍猴人嘴里呵斥着,手里的皮鞭也在装腔作势地挥舞着。他让猴子翻跟头,猴子就翻跟头;他让猴子学人样,猴子就摘下他的草帽戴在头上,装作老头的样子;他让猴子鼓掌,那猴子竟然蹲在那里,面带谄笑地,用双手鼓起掌来。
我心里突然堵得慌。我不敢直视那几个猴子的眼睛。猪狗牛羊马驴猫等,我都可以用手抚弄它们的脑袋,看着它们的眼睛,和它们交流。那些动物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单纯、素朴之色,让你觉得动物可亲,可爱,你也在心里把它们当成了可亲可爱的动物,去交流、呵护。但猴子不一样。猴子是一面镜子,面对一只猴子,就像是面对着赤裸的自己。看着镜子中的它,就像是在打量自己。那一双眼睛是一潭深井,幽深、哀怨、深不见底,里面有丰富的内涵和意蕴。会让你看得心惊肉跳,心生畏惧。在其他动物那里,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它们拉车、耕地、被宰杀……你觉得仿佛是应该的、自然的;而面对一只猴子,你需要有顽强的心理,否则,你就会被那双眼睛击中、击碎。
那一双饱含深情的眼睛,它们好像什么也懂、什么也明白,透过那双眼睛,你可以看出它们的苟且偷生、忍辱负重、自轻自贱、狡黠苦悲。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真猴子,也是第一次与一只猴子对视。那只老猴,它直直地看着我,仿佛我就是它的家人或者朋友。也仿佛是我自己,我的另一个自己。
我有想哭的感觉——一只猴子的心事你能不能读懂?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秘密你能否猜中?那一肚子的生命沧桑、流浪乞讨,你可能理解?我继而想到,这一只猴子的命运又是如何?——那个时候,我正处在自己生命抉择的十字路口,十五年的读书学习,面临高考和专业的选择,我心茫然。
几只猴子,一个耍猴人。他是它们的主人,它们是他的奴隶。他挥舞着皮鞭,像一个可以随意决定一只猴子命运的上帝;他又是它们的父亲,放下皮鞭,猴子们跃上他的肩头,他抱着它们或扛着它们,他用手抚爱它们的毛发和脑袋;他也是它们的母亲,我看到耍猴人把挣来的最好的馒头和饭食都喂给猴子们,他自己则在啃一个生冷的馒头;他是它们的恩人,带着它们去流浪,坐火车,汽车,轮船,辗转全国,把它们从危险的丛林世界带到我们的人类世界,他保护着它们——只要有他在,它们就相对是安全的,可以高枕无忧地在跟在他的身后懒洋洋地打量这个世界——我无法想象几只没有主人的野猴子闯入村庄或城市,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
但我害怕它们的眼神,它们那样无辜,那样幽怨,那样内容复杂——离开它们许久了,我还在想,那两只小猴子与那只老猴到底是什么关系?那只老猴子多大年纪了,它还有几年的活头?这三只猴子是如何与这个耍猴人走到一起的?是他捉来的?买来的?还是饲养繁殖的?
继而,这一个耍猴人从何而来?又要到何处去?他有没有家人?他为什么一个人在外面流浪?他是不是肩负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家庭?那些猴子挨了多少皮鞭之后才变得这样听话、才可以做出这么多逗人取乐的动作?耍猴人的命根子们,他真的舍得抽打它们吗?
许多年来,一直让我牵挂的是,那个耍猴人和那几只猴子的命运:
它们到底流浪到了何方?
它们如何度过漫漫严冬?
它们在上帝给予的寿限里,最终会怎样老死?
2
二百年前,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首发巨论——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这一宏论犹如雷霆,开天辟日,炸响在阴霾沉沉的天空——人是猴子变化而来?真的吗?是不是胡说八道?估计开始没有多少人敢相信这一论断,但科学就是科学,科学与神学相遇,神学便会退避三舍,虽然达尔文的进化论也不见得经得住时间的推敲,但是,他的理论却代表着科学的态度,时至今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相信了猿猴是自己的祖先的论断了吧?
这个时候,再打量猴子,人们不禁吃惊地发现,咦,咋就这么像呢?你看那双腿,都可以直立着行走,无非是它们毛发多些;你看那双手,都可以握拿掷投,无非是它们手臂长些;你看那耳朵,机敏而灵活,无非是它们尖些;再看那眼睛,娘哎,那不就是镜子里的自己么?滴溜溜的黑眼珠骨碌碌转,抬头看着你乞食的可怜眼神儿,这不是你的孩孙么?
达尔文开始,猴子一跃成为“人”——两眼向前,均在同一平面上。前肢类似于手,可以抓握物体,极善于攀缘,学习能力强,善于模仿,一般过群居生活,有的种类的群体会有首领。
这不就是活生生的人么?
其实,没有科学的进化论之前,古人早已经把猴子当人来看,不仅当人,还把它神话起来,作为神灵的化身来膜拜,作为图腾的一种来敬仰。
猴子由动物而成为人的形象,由人而继续被神话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也是一个救赎的过程。在万千动物中,人类选择了猴子,让其逐步成为智慧的化身、正义的化身、公平的化身,人们借猴子之肉身,赋予其人类的精神祈愿,万千本领,替人类去主持公道、获取期盼、救赎灵魂。
在印度,哈奴曼神猴的故事,是印度神话中的精品。哈奴曼是风神之子,是人类智慧的化身,在正义与勇武的糅合下产生的巨大力量,任何艰难险阻都阻挡不了他……他具有无边的法力和变幻莫测的本领。他一手能擎山,一步能跨海,还能把太阳神挟在腋下,他几次救罗摩兄弟生命和拔山倒河的故事令人感叹不已。
在我国,美猴王孙悟空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神猴成为中国人滑稽诙谐、勇敢顽强、机敏睿智、乐观进取的精神典范和集大成者。在封建社会的专制统治之下,孙悟空是中国铁皮天空下用金箍棒撬开的可以喘一口气的一个小孔,这个叛逆的敢于挑战天庭、蔑视权贵、挑战权威的自由自在的猴子,它身上寄托了太多贫苦百姓的精神愿望。大闹天空,斗妖除怪,忠心耿耿,尊师重道,有情有义,桀骜不驯……孙悟空被吴承恩塑造成一个封建时代的“斗士”形象,它的本质形象是斗战胜的形象。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理教思想禁锢和政治专制体制下,人们迫切需要这样一个自由自在、率性不驯的“斗战胜”来一抒胸中块垒,淋漓尽致地倾吐胸中的郁结,神猴孙悟空,就这样被筛选出来,综合起来,塑造出来。
人这种动物,与其他动物的不同就在于,除了吃喝玩耍之外,人还需要精神上的寄托和灵魂上的抗争进取。在人世间,在生命推进演进的时光河流里,每一天都会有陷阱、诱惑、危险和病痛,那些外来的肉体之伤,那些内生的精神困顿,那些人生道路上的绝望、失望、沮丧……它们需要被攻克,被战胜,被渲染,被烘托。“人”性与“猴”性结合,继续神话,成为无所不通、无所不可为的“神”力,那对自然、世界、妖魔和来自自身郁结的抗争,正是追求正义、光明、自由的永不磨灭的攀登之心、进取之心。
挑战一个世界,反抗一个人群,反抗一种生命的沉沦,拯救一个倔强的坚韧的灵魂,这就是猴子由动物到神灵再到人性的演变,是其被赋予的角色和身份的精神意蕴。
3
猴这一族群,队伍庞大,种类繁多,猩猩,猿,猴皆属于近亲的灵长目。单从狭义的猴的种类来看,也有许多品种——金丝猴、长臂猴、黄冠叶猴、猕猴、红疣猴、黑疣猴等等,等等。猴子不仅种类繁多,猴文化也源远流长,古往今来,猴子被赋予多种文化身份,成为一个复杂的文化综合体,颇有意味。
富贵化身。“猴”与“侯”谐音。“侯”指侯爵,是古代爵位,《礼记》云:王者之禄爵,公、侯、伯、子、男五等。古人希望升官封侯,猴便成了象征升迁的吉祥物。中国古代的士子文人头悬梁、锥刺股,孜孜以求的,便是“食皇禄,成王侯”,以期衣锦还乡,继而封妻荫子,世代荣华富贵。正因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猴子这种吉祥物,频频出现在画作或雕塑中。
色欲化身。猴子好色,常有猥亵之态。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写道:“猿猴好人间女色,每窃妇以逃,此吾国古来流传俗说,屡见之稗史者也。”在稗官野史的记载中,最著名的是唐传奇小说《补江总白猿传》,记载猴猿劫掠妇女为妻的故事。汉焦延寿《易林坤之剥》说:“南山大玃盗我媚妾。”其后西晋张华《博物志》等书更有较具体的描述。猴子好淫,可见一斑。到了宋代的《陈巡检梅岭失妻记》中,他的妻子张如春也是被猿猴抢劫,这里的猴子叫“齐天大圣”,只不过,在猿猴逼亲的时候,张如春坚贞不从,没能交合。
窃贼形象。猴子因其身材瘦小,身手灵活,善于攀缘,常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就有“猴盗”的故事,一只被主人驯化了的猴子,夜半之时,在主人的指挥下潜入民宅,偷盗珠宝钱财,最终被识破“挝杀之”,结局悲惨。
……
哦,一只猴子,精灵,聪慧,狡黠,好色,偷窃……多种身份集于一身,成为一个复杂的物体。如人一样,“性本善”与“性本恶”,多重人格,多种性格杂糅在一处,才成为了一个复杂的物种。时至今日,猴子已成了国家级保护动物,这一门古老的驯术日必将日渐衰微,并且终将消失。
一部人类史,夹杂着猴子文化史,今天之后,将何去何从呢?
4
动物圈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猴子在动物界属于弱者,是弱势群体。虎狮狼豹等猛兽,属于强者,皆以弱势者为食。幸亏猴子善于攀缘,可以在树丛之间跳掷腾挪,否则,这种物种恐怕难以为继。
但是,有一种比它高级的近亲种属,却机智聪明、手段毒辣——他们会骑射,弓箭如闪电,箭镞如飞刀;他们有枪炮,扳机扣动,杀猴如麻;他们懂阴谋,设陷阱,置笼匣,动物们就乖乖地往里面钻。他们的名字叫——人类。
对付牛羊猪狗,他们一般先宰杀,再烹饪,或烧烤,或炖煮,加以佐料,饕餮而食,可以大快朵颐。但对于猴子,他们却用一种至为残忍的食用法——活取猴脑。
据记载,有清朝达官贵人吃猴脑的场面,到了现代文明的今天,一些不法的餐馆里,还有“活取猴脑”这道大餐——那些人把猴子装在笼子,猴子头伸出笼外被固定,然后人们用刀在猴头顶部划一圈,再用不锈钢小锤用力一捶,接着打开猴子的天灵盖,即可看见猴脑,这时猴脑还在一跳一跳地动,然后人们直接用汤匙挖猴脑出来加上各种调料烫熟吃,边吃还边听着猴子的呻吟声,直至猴子在人们的觥筹交错中死去。
不仅如此,在一些丛林法则盛行的原始部落或者地区,食用猴肉的风俗一直顽固存在着。在非洲原始森林,猴子族群大,繁殖快,亚马逊土著有捕食猴子的传统,他们大量捕杀猴子,猴肉成为他们日常的餐桌肉食——烤猴子,成块的猴肉,在普通的商店、超市均有售,猴肉成为当地老百姓的平民食物。
莫言在他的长篇小说《酒国》里记载了一个吃孩婴的风俗——贵人酒桌上,有一道菜,叫“红烧婴儿”。就是把刚出生不久的乳嫩的婴儿,红烧成一道大餐,供人食用。这真是惨绝人寰的吃法!但这不是莫言的危言耸听,早在鲁迅的《狂人日记》里也写过人吃人的旧事,贾平凹的《油月亮》里写的则是包子店里人肉的油花呈现半月形的奇迹,而《水浒传》里孙二娘的黑店里哪一个包子不是人肉馅儿的?
丧失了爱心、同情心和慈悲心的人,也就会丧失做人的底线,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但我坚信,那样的人群中的败类,绝对不会是大多数,他们注定只能是极个别。因为,我深信,人成其为人,必然有其尊贵而慈悲的地方。正因如此,我们才会西装革履,才会彬彬有礼,才能推动文明的进程,才会向前发展。
这让我想起去年我带着孩子在动物园里看猴子,当看到关在笼子里的那只老猴,目光忧伤,充满哀怨的眼睛里噙着浑浊的泪水的时候,我的孩子突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那一刻,看着孩子,我坚信——人性,终究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