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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写秋秋味长

2017-01-03姚志忠

关键词:北国南国散文

姚志忠

在历来写秋的诗文中,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别具风味。和此前写秋的诗文比,《故都的秋》因现代散文观念的变化和散文文体的解放,不再计较篇幅的长短格式,不再汲汲于文法的谨严整饬,不再刻意酝酿哲思以求主旨的宏大。这使它无论在情调上还是思路上都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感,可以在“散”的名义下任意挥动自己的文笔,抒发自己的感情。

虽然写作变得更少束缚更多个性,但作为文化转型期的作家,郁达夫对传统的继承和对现实的感悟乃至对外来文化的融合,在这篇散文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形成了一种融汇古今、糅合中西的独特风格。

对画面感的追求表现出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学精华的尽情汲取。“诗中有画”历来是中国写景文学的一大目标,《故都的秋》显然在这方面下足了功夫,如:

写“秋天”: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写“秋花”: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朝荣的蓝朵……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写“秋蕊”: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及柔软的触觉。

写“秋蝉”: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写“秋雨”: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

写“秋果”:第一是枣子树……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

写“秋叹”: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唉,天可真凉了——”

不管是描形、绘色、拟声、摹态,作者就如同一位国画大师,随笔点染,着手皆秋。不同侧面的秋意感受从笔底汩汩流出,然后融合为一幅有声有色韵味十足的古都秋景图。在观察和感受秋的过程中,作者投入了自己的全副身心,用眼睛,用鼻子,用耳朵,用手脚,用敏感的心胸,用丰足的学养,这才使得笔下的故都的秋呼之欲出,伸手可触。这些描写,体现出作者在写景绘状方面的写作功力。

语言节奏的鲜明使文章兼具辞赋的韵律之美,这同样也反映了作者深厚的旧学底子和对中国传统文学特质的体认。不管是“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还是“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其节奏之明快,恍然如观古代辞赋。读这些句子,油然使人想起苏东坡的《赤壁赋》、杜牧的《阿房宫赋》。这种极具节奏感的骈俪色彩浓厚的铺排,增加了文章的音乐之美,使整个文章显得文采斐然,读来余香满口。当然,这类句子在一篇白话散文里,也只能偶一为之,否则会招来泥古之讥;但正因为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白话散文致命的语言欠缺——朴实无华乃至平淡无味,获得了“偷来梨蕊三分白”的韵致。它将中国文言辞赋中语言的凝练丰富流畅华美,进行了有节制的吸收,为传承中华文脉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处处比较的思路使得文章主旨突出,同时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作者为了加深读者对北国之秋的印象,处处以南国之秋为对比,为映衬。作者本为江南人,对南国之秋自然极为熟稔,可以信手拈来。特色只有在比较衬托中才能得到凸显。作品一开头,便以江南秋味的寡淡写明了自己北上寻秋的理由:“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北平的蝉,遍地都是,“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而“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北方的雨,下得突然,带来凉意,引出都市闲人的轻叹,“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比起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以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对比出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落寞”“深沉”“幽远”“严厉”“萧索”。和北国之秋的纯粹比,清淡的南国之秋是无法安放作者此时此刻的丰富情怀的,也无法表达作者此时此刻的复杂况味的。而这些情怀与况味,贯穿了整个中国文学史,已经成为特有的中国符号,深深地打上了中国人的情感烙印。

不多的几处引用,则切实地增强了文章的文化底蕴和与中外历史上咏秋名篇的呼应。“酒饮微醺,花看半开”,历来是中华儒学里中庸之道的形象比喻,反映出一种在追求与节制中取得某种平衡的处世态度。不过在这篇文章中,它被用来比喻南国之秋的不深厚不透彻,形成作者追寻北国之秋的过硬理由。《淮南子·说山》中“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被作者表述为“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用来形容秋意在古都的无处不在。作者又特别引了欧阳修的《秋声赋》和苏东坡的《赤壁赋》(应是后赋),证明中国文人与秋的关系之深。为了表明秋的况味是跨国界、跨阶层、跨人种的,作者笼统地引出了“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证明咏秋文学的普遍与发达。再引“各著名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证明写秋的部分“最出色而最有味”。甚至列举“关押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用来证明对秋的感受人人皆有,概莫能外。文化典故和世界名著,被作者信手拈来,为“秋”之主题张目,也足以显出作者在文化修养上的学贯中西。文章也因了这些或明或暗的引用,感情抒发中又增添了理性的因子。这使得文章更显厚重,更耐咀嚼。而外来文化的融入,也为《古都的秋》构架了一个更为广阔的抒情背景。这一点,此前的散文写作是难以做到的。

当然,在行文过程中,时不时蹦出一个英语单词,亦反映出当时文坛热衷于炫耀西学功底的浮浅风气,可算是时代打在这篇文章上的一个烙印。就其对保持汉语纯洁性而言,是不足取的,因为“选集(Anthology)”“黄金时节(Golden days)”并不是不可对译的。钱钟书曾嘲笑这种文风为“牙缝里嵌了肉屑”,除了表示他吃得好,别无用处。不过是不是作者特意要装国际范,也未可知。

总而言之,《古都的秋》在情味上还是与中国传统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它格外引人注目的是在取材和联想上的鲜明个性,突破了历代写秋的定式,成为中国咏秋文学的不可多得的佳作。

(责任编辑:方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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