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票决“审议意见”办理
2017-01-03
浙江人大 2016年11期
“县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15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0票”“县政府《关于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5票、基本满意15票、不满意1票”“县政府《关于县域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13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0票”。
8月5日,庆元人大网、庆元县政府网、中国庆元网和庆元电视台等媒体,相继公布了庆元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3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票决结果。这是庆元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的创新举措。
列席会议的该县文广新局局长胡元胜看到票决结果后说,人大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票决,既增加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使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不敢有丝毫懈怠。
按照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今后“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人大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都将交由人大常委会票决。对于票数落后的,责任部门负责人需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并作整改表态,对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对重办仍不过关的,人大将启动问责程序。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