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用好民主集中制需处理好四对关系
2017-01-03靳芳宁侯振忠
靳芳宁 侯振忠
抓实用好民主集中制需处理好四对关系
靳芳宁 侯振忠
中央新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着眼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布局要求,部队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部署安排,抓实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制度保障,在实践过程中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四对关系:
第一,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基础和前提,集中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只有在集中指导下,才有正确的方向”。如果缺少民主,党内就会缺少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如果没有集中统一,就会纪律涣散、组织松弛。部队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具体实践中,受前些年郭徐流毒影响,有的主要领导发扬民主不充分,独断专行,喜欢搞个人说了算,不允许有不同意见,甚至搞打击报复那一套,最后形成貌合神离的“假集中”;有的班子决策质量不高,主要领导干部该担当的责任不担当,对不同意见不敢集中、不善集中,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这些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分有害,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准则》指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这为我们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明确了抓手。一要带头发扬民主。党委在讨论研究决策时,负责同志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严格按照程序决策、按照规矩办事,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要鼓励支持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听得进不同声音,容得下不同意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为集中建立充分的民主基础,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二要适时搞好集中。书记要审时度势、敢于担当,在大多数班子成员态度明朗、议题议透、意见一致,且符合上级精神和单位实际时,就要把握火候、及时表决、果断决策,不拖泥带水,不能一味适应个别人的不同意见而错过决策时机。切忌缩手缩脚、犹豫不决,影响最佳决策时机。三要严格执行纪律。突出抓好两个方面,会前,不能借个别酝酿的时机,搞暗示、搞授意、搞诱导,提示或引导其他成员按照自己意思办,把个别酝酿变为下达指标和统一思想;会后,要严格遵照党委决议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主张,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同时,要按照会议决议统一口径,杜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
第二,处理好组织与个人的关系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是强调“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是党内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但从现实情况看,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的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有的喜欢搞阳奉阴违,热衷于表态性服从、选择性服从、应付性服从,甚至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在党组织面前做两面人、耍两面派;有的党员执行党组织作出的决定挑三拣四、拈轻怕重,尤其遇到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与组织讨价还价,慢作为、不作为甚至搞软对抗。从确保部队政令军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的高标准上讲,这些行为显然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从实践看,在把握组织与个人关系上,全体党员必须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强化政治意识。对部队来讲,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党委一班人作任何决策、干任何事,必须要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确保党的政策方针和决策部署在部队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要强化大局意识。邓小平讲过,大家考虑任何问题都要从大局出发,照顾大局。对部队而言,当前面临最现实的大局就是服从军队改革任务。每名党员都应该自觉站在强军兴军的高度,正确看待走与留、得与失,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以实际行动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要强化核心意识。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主席的核心地位,这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根本所在。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在政治上绝对维护核心、组织上绝对服从核心、行动上精准对表核心,真正做到心中有核心、衷心于核心。要强化看齐意识。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用电台嘀嗒嘀嗒指挥千军万马,那么,为什么嘀嗒嘀嗒的电报声能让全党行动如一人呢?一个关键就是通过延安整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党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中央指令。这启示我们要保证党组织的巨大凝聚力向心力,就必须自觉在政治定力、担当精神、清正廉洁上与中央看齐,一切听从党中央的指挥,一切服从党中央的安排。
第三,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
军队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军队党的领导活动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集体领导流于形式,主要领导干部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领导;有的班子成员缺乏集体意识,把“分工”当作“分家”,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当成“私人领地”“独立王国”,滥用权力、违纪违法;有的借口集体领导,把集体领导变成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把党委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要搞清关系。集体领导在前,体现在决策层面,首长分工负责在后,体现在实施层面。列宁把它概括为两句话,即共同讨论,专人负责。可以讲,决策权是首长实施权的前期和基础,而首长实施权是党委决议赖以实现的途径和保证,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不能混淆、不能偏废。二要集体决策。这是党委领导的最高原则。凡是涉及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事项,涉及部队重大战略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干部调整任免、大项物资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研究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策,不得由少数人或个人专断。三要厘清责任。党委作出决定后,由军政两个首长按照职责权限,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副职协助主官开展工作并向主官负责。凡有明确规定和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分管同志独立牵头负责、抓好落实;对未明确规定的事项,要指定专人负责,列出责任清单,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确保不挂空挡、分工负责。四要加强监督。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说教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这是保证党委决策落实不走样、不变形的重要保证。要结合实际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采取定期汇报、适时抽查、事后评议、述职述责等方式,加强监督问责,切实强化班子成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意识。
第四,处理好团结与批评的关系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搞好班子团结的重要途径。但在当前有两种现象仍需引起注意:一种是搞掩盖矛盾的表象化团结。有的班子问题导向不鲜明,遇到矛盾喜欢绕道走,不敢揭露矛盾、不敢正视问题,表面看是团结一致,实际里面已是暗流涌动。另一种是搞一团和气的无原则团结。有的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搞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为了保持所谓团结,该坚持的原则退让了,该开展的思想斗争放弃了。前段时间热播的反腐纪实片《永远在路上》,很多落马的领导干部在忏悔中讲到,就是因为在平时犯错误的时候没人提提醒、扯扯袖,慢慢地自己就掉进了陷阱,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习主席强调:“我们所追求的团结,是建立在党性原则基础上,同志们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这要求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团结与批评的关系。一要坚持批评较真。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党委班子成员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以此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促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敢于直言、敢报实情,揭短亮丑、见筋见骨,真正红脸出汗,切实增进团结。二要坚持纳谏真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正爱护。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从谏如流,善听逆耳之言,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要以宽阔的胸襟对待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要坚决杜绝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对待批评真正做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切实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三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毛泽东讲过,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党的历史反复告诫我们,只要批评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这样的批评不但不会削弱团结,反而会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更坚强的团结。
【作者系西安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