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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军队国家化”的谬误与危害

2017-01-02张继国

国防 2017年4期
关键词:军队国家政治

张 屹 张继国

试论“军队国家化”的谬误与危害

张 屹 张继国

西方国家经常诟病中国政治制度并试图向中国输出各类“民主理论”,“军队国家化”便是其中重要的一条。它从理论层面经不起推敲:模糊纳税人概念,泛化纳税人权利;割裂军队与政党关系,将“国家”概念抽象化;偷换“军队国家属性”与“军队国家化”概念。在实践层面更不可操作:当前,世界上已有的三种模式(欧美模式、埃及模式、泰国模式),都与该理论要求相差甚远。盲目接受和应用这个理论,必将受到严重危害:军队极易严重腐败并干预甚至控制本国政治,也极易成为外部敌对势力渗透对象;国家形势将十分不确定,政治生活被迫承受沉重负担。

国防理论 政治理论 军队建设 军队国家化

作者:张屹,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张继国,海军潜艇学院政治教研室教授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西方经济政治思想不断渗透中国社会成为西方和平演变的理论工具,其中“军队国家化”是非常重要的一条。这一理论支持者认为,“军队国家化”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点,是政治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①崔三常:《“军队国家化”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历史语境》,《黑龙江史志》,2015年第11期。,国家缺乏该特点将被定性为“专制”或至少是“威权主义”国家,进而会受到西方“民主国家”的抨击。然而,“军队国家化”理论是否为民主政治必备特性则值得商榷,虽然世界上许多国家宣称自身制度为“军队国家化”,但细究之下往往与真正所谓“军队国家化”理论要求相去甚远并有很多消极作用,对国家伤害很大。由此可见,该理论具有重要的思想与实践缺陷,不顾实际将之制度化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探寻这一理论实质与实践,可以更为透彻地解释为何我国要保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力反击西方国家和平演变。

一、“军队国家化”的理论谬误

“军队国家化”理论产生有其特殊历史语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总结,指将军队控制权从君主手中转移至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手中进而达到限制王权,防范个人独裁②同上。。这一理论支持者强调,“国家由人民组成,人民纳税养活国家,国家用这些钱作为军费供给军队,所以军队属于国家即属于人民,也只有‘军队国家化’才能保障军队‘去政治化’,维持‘价值中立’”③翟桂萍:《自觉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与“军队国家化”错误思潮》,《军事历史研究》,2012年第2期。。按这种逻辑,“军队国家化”似乎只是一个制度问题,所需的是仅仅用一项立法加以确立,很多社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①《列宁选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0页。。这种说教将许多现实概念进行偷换和模糊,特别容易导致受众混淆进而掩饰资产阶级在这方面的真实意图。

(一)模糊纳税人概念,泛化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概念阐释可以看出,“纳税人”并不简单指“人”,单位也可以成为纳税主体。此外,凡是有纳税义务的个人或单位都是纳税人。从这个角度讲,纳税人群体涵盖中国大部分人口与所有行业,上至国家领导人下到普通黎民百姓只要达到纳税标准就应当纳税,这些共同构成国家税务收入,并非特指某一群人或某一个单位。同时,税务收入虽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却不是全部,所以国家各类公共开支资金来源亦很繁杂。然而,“军队国家化”理论支持者人为将“纳税人”一词内涵缩小,把国家税务收入等同于国家全部收入,之后无限放大“纳税人”权利,这显然与事实差距很大。

第一,用“政府公务人员和军人空拿纳税人钱本身不产生价值”这一荒谬结论,抹杀政府公务人员和军人对国家的巨大贡献,并借此对中国政治制度进行诘难②公方彬:《“军队国家化”没有法理基础》,《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12月4日第1版。。政府公务人员是维持国家行政系统正常运转、保障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从国家大政方针研究到民众证件办理与疑难咨询,都需要公务人员进行组织和服务。如果没有公务人员和相关行政系统,社会将陷入混乱状态。同理,军队首要职能是保卫国家,竭力为国内人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国家整体稳定发展营造一个相对安稳的内外环境。为更好地服务于这一目标,必须保持军事训练,增加新装备,研究国外军事动态,时刻准备为国捐躯,这些虽然往往耗费大量资源且很难产生太多显性价值,但其所创造的隐性价值却不可估量,例如震慑潜在侵略者,武装保障国家海外权益与国民安全等。无论政府公务人员抑或军队,都在为国家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贡献,其所创造价值不容抹杀。

第二,强调国家公共支出资金来自民间个体纳税人,将企业、政府与军队工作人员排除在外。民间个体纳税人固然是国家纳税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军人、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人也都是纳税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文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唯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由此不难看出,政府公务人员、军人、企业都是纳税主体。

第三,把“纳税人权利义务”泛滥化,鼓吹“军队与国家当属于纳税人”。明确“纳税人”这一概念范畴后,该论调显然是一个悖论。因为政府公务人员和企业法人皆是纳税主体,而军人既是军队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纳税主体,既然是“纳税人权利义务”,无疑他们都应当包括在内,个体或特定群体权利实施对象必然是其他个体或群体,不可能是自身,所以“军队与国家当属于纳税人”这一大前提的逻辑基础不存在。

(二)割裂军队与政党关系,将“国家”概念抽象化

用“军队属于国家”这一模糊概念来解释军队领导权归属,这一解释的巨大漏洞就是将“国家”概念抽象化。依据马克思对国家性质的解释,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①列宁:《国家与革命》,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7页。,而军队、警察、监狱等则是国家暴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统治阶级不可分割。统治阶级的代表团体就是政党,无论统治阶级是哪一方,都有相应政党来代表自身利益,因为党是阶级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先锋队②《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8页。。任何政党要保证统治地位稳固必须掌握暴力系统包括军队,即使在实行政党轮替的国家,最高领导人出任行政领导同时也会成为三军统帅,这不仅是形式需要,更是统治需要。对此,毛泽东有过准确描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③1927年8月7日毛泽东于中共中央湖北汉口紧急会议上发言。虽然这句话针对革命早期斗争形势,但作为对政治基本规律的经典概括,今天同样适用。政党若无法掌控武装力量,政治基础就很脆弱。单纯的民意支持无法满足运转国家机器的基本需求,除却民意本身拥有极大不稳定性外,还因为军队是维护国内政治稳定及外部军事安全的重要力量。只有切实掌握军队才会产生天然的政治权威,对内推行政策主张,主导国家政治秩序;对外保护领土主权,避免遭到颠覆或侵略。

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既具有国家属性也具有隶属执政者政治属性,必须由现实意义上的“人”来执掌和使用,政党政治下执政者必然是代表一定阶级利益的政党,所以政党掌握军队恰恰更好地体现出军队的国家属性④齐彪:《“军队国家化”剖析》,《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4期。。

(三)偷换“军队国家属性”与“军队国家化”的概念

“军队国家化”理论鼓吹者提出,“人民组成国家,所以军队属于国家就是属于全体人民”。但对军队在国家中的具体政治地位却不作说明。军队在一国中必须明确政治地位,因为这关系到军队指挥权、控制权与监督权。这一问题不明晰会造成国家政治体制混乱,军队归属权混乱,甚至造成社会动荡。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危机不断加深,军队由于政治地位不明确又没有可靠国家系统加以保障,逐步成为军阀们谋取私利的工具。辛亥革命后,各派军阀“拥兵惟嫌其少,据地惟嫌其狭”,彼此混战不断。辛亥革命到1933年,四川大小军阀战争共470余次;辛亥革命到1922年共发生兵变179次,其中1917年到1922年就发生90次。“五四运动”前后,全国共有军队150万左右,每年军费支出占整个北洋政府年支出的2/3⑤王金(金吾)主编:《中国现代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85年版,第125页。。从1916年至1928年,北洋政府总共出现8位国家元首、38届内阁、5届国会,政局如此动荡背后是军队政治地位不统一所造成的军阀争利。国家和民族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军队国家化”论者秉承的逻辑是,“军队具有国家属性就必须实行‘军队国家化’”。军队自产生以来,就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军队确实具备国家属性。国家之所以能成为“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就是因为它“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171页。,这是国家与松散部落的根本区别。军队在国家机器中地位非常重要。列宁指出:“最能表明这个国家机器特征的有两种机构,即官吏和常备军。”⑦《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又说:“国家机构首先指常备军、警察和官吏。”⑧《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在军队本身就是国家一部分的情况下,不存在还要“国家化”的问题。“军队国家属性”与“军队国家化”不能混为一谈。“军队国家化”论者利用人们对“军队具备国家属性”这一命题的认同心理,把“军队国家属性”与“军队国家化”等同起来,谁反对“军队国家化”,就会被冠以反对“军队国家属性”帽子,被指责不懂“常识”,这是一种明显偷换概念的行径①齐彪:《“军队国家化”剖析》,《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4期。。

二、“军队国家化”旗帜下几种实践模式分析

任何制度都需要具备基本的实施条件才能运作,虽然“军队国家化”被东西方很多政治理论家奉为金科玉律,而且世界上实行所谓“军队国家化”制度的国家并不在少数,但如前文所述,“军队国家化”理论建构已经千疮百孔,这注定在实践中无法满足相应的实施条件,无论采用何种设计抑或做出何种安排都难免流于形式。目前,世界上“军队国家化”的实践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欧美模式

该模式以美欧政治制度中相关军队安排为基础,例如《美国陆军军官手册》指出:军人要避免卷入党派政治,这是军队传统,也是法律要求。对军官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军官在军队服役,是为维护国家政策;不管哪个政党执政,都要以同等热情有效履行职责。我们不能容忍军官成为“共和党军官”或“民主党军官”,随着执政党更替大幅度改变自己的立场,军官效忠的对象是国家和政体②(美)凯瑟·波恩《美国陆军军官手册》,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91页。。正是由于对军队有许多类似规定或要求,欧美国家政治制度被许多理论家认为是“军队国家化”的经典范例。然而实际运行中,这一模式却未做到“军队国家化”理论的基本要求——军队政治中立。

以美国为例。

首先,美国实行总统就任三军总司令制度并写入宪法,则无论总统是否行使这一权力已在形式上违反“军队国家化”要求,因为最高领导人不仅是国家形象代表更是国家行政力量代表与党派领袖。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政体,只有军队保持绝对中立才能维持“三权”之间制衡,而总统兼任三军统帅使军队中立性荡然无存,军队这一力量加入使行政权力完全超越司法权和立法权,而这种超越是任何制度都不能缓解的。由此可见,所谓“民主灯塔”的美国并未事实上贯彻“军队国家化”。

其次,依照“军队国家化”理论,军队应当处于独立地位自成一体,其他力量可以监督但不能干预军队的人事任免,因为只有自成体系才能保持绝对中立不受外界影响。而在美国选举政治制度设计框架下产生的领导人,往往并不具备基本政治素养以及军事素养。因此,为抑制军队力量,美国一面实行文官领兵制度,将统兵权与治兵权分开,弱化军队自生领导层力量;另一面加强行政控制,美国新总统上台都会撤换一批军队高级将领以保证自己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定文职成员(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部长),国防部和军种部正、副文职主官等皆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一般情况下和总统同属一个政党③王永强:《美国军队的政党倾向及其政治参与活动解析》,《军事政治学研究》,2013年第1期。,虽然偶有例外但并不妨碍执政党牢牢控制军队。这种控制展示出行政力量对军队的干预,也从根本上违反了“军队国家化”理论的要求。

(二)埃及模式

“埃及模式”实际上是对一类国家实践“军队国家化”制度设计方式的统称。此类国家大都是前殖民地国家,缺乏自主发展经验,各种制度设计基本遵循原宗主国。很多在移植欧美国家政治制度后明显水土不服,“军队国家化”就是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埃及是这些国家中较为典型的代表。大部分前殖民地国家被殖民前基本都属于封建时代,另有部分还未脱离奴隶阶段甚至氏族阶段,其经济文化发展原本处于落后状态,而外来侵略打破这些国家的自然文明发展进程,强行将它们卷入资本主义全球体系,并不考虑他们在文化和经济上是否已经做好准备。因此,即使经过近代民族觉醒以及争取独立斗争,社会发展状态落后现状并未改变,这表现为缺乏国家现代治理经验,经常在经济上与原宗主国保持“特殊关系”,政治建设上除宗主国外没有太多可借鉴模板,同时由于常年被殖民,这些国家社会通常带有深刻的殖民烙印,对原宗主国各个方面会有潜在认同心理。所以,选择对原宗主国的政治制度复制是一条比较稳妥的道路,而这种不考虑本国实际情况的做法直接导致许多制度设计“水土不服”。

埃及作为英国曾经最重要殖民地之一,政治制度设计受英国影响很大。然而由于地处中东,宗教气氛浓厚,即使经过近代资产阶级发展形成所谓“世俗派”,宗教依旧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教俗之争”十分激烈。面对这种特殊环境,领导人若不能妥当处理两者关系就会造成巨大混乱,也正是这种复杂环境造就出埃及军队的特殊地位,真正做到了“绝对中立”,甚至有学者提出“埃及为军队所支配国家”①Steven A Cook Ruling, But not Governing——The Military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Egypt, Algeria and Turkey.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5.。由于宗教力量过于强大,只有军队可与之抗衡,军队背景强的人士上台执政成为埃及社会默认的事实。亨廷顿曾有著名论断:“在寡头政治世界中,军队十分激进;而当大众社会开始出现时,军队就成为原有秩序保守的监护人。社会越落后,军队作用越大;社会越先进,军队作用就会越保守和反动。”②塞缪尔·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242-243页。埃及社会的特殊性造就强人政治,一定程度上符合亨廷顿这一论断。

纳赛尔时期,大批军官进入中央权力部门,1953~1970年共131人入阁,其中军人便有44个③杨灏城,江淳:《纳赛尔和萨达特时代的埃及》,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67页。。后在萨达特时期大规模推行军队职业化改革,军人参政现象有所缓和,军队目光逐渐转向经济领域。1979年,埃及军方依据政府颁布事务第32条法律,成立一个新政府机构——“民用服务局”,该局雇佣数千名退役军官,承揽国内1/5基建项目④Maye Kassem. Egyptian Politics: “The Dynamics of the Authoritarian Rule”,P42.。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埃及伊斯兰极端势力频频制造事端,埃及军队成为维护世俗政权的中流砥柱,这一过程进一步强化了军队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2011年2月11日,随着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宣布辞职进而将政权委托于埃及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而非内阁或议会,埃及“军队国家化”模式正式演变成军队在政治生活中一家独大。

(三)泰国模式

诸多实践“军队国家化”理论国家中,泰国制度可谓独树一帜。为保证军队事实中立,泰国彻底割断军队与政党的联系,执政党不能有效统治军队,皇室对军队影响非常大并且游离于政党政治之外形成独立力量,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泰国军队是“国王卫队”①《时代人物》,《时政》2014年第6期。。这种安排虽然保证议会政治斗争仅限于政党间争执,且军队因为有国王制约不会建立军政府或类似埃及模式中一家独大局面,但也伴有巨大副作用。由于缺乏国家强力部门中最重要力量的直接支持,一旦反对党发起街头政治,执政党无法调动强力部门,只能依靠己方支持者加以应付。泰国民选政府即使获得再多选票,在没有军权的大前提下也无法与国王、军方和公众舆论压力长期抗衡,更不敢轻易强制驱散反对派示威,最后形成政治僵局②尹鸿伟:《泰国政局背后:军队的秘密》,《中国经营报》,2009年4月20日第A04版。。执政党和在野党由于都缺乏军队直接支持,经常会在街头政治中势均力敌,最终导致国家政治陷入瘫痪。此时,军队便作为“收拾残局者”出现,或向双方施压,或直接政变解散政府。然而,这种方式虽能缓解一时政治僵局并对各方势力有一定震慑,但制度上的缺陷并未根本改变。只要执政党不能掌握军权,这种乱象必然会不断上演。“军队国家化”理论中心就是希望军队不要干预政治,只负责保卫国家,泰国模式可以说是“军队国家化”理论在制度与实践上贯彻最彻底的,但现实证明效果并不美好。

三、“军队国家化”理论制度化运行所需条件

从以上几种典型模式可以看出,在当前世界政治实践中,虽然很多国家宣扬“军队国家化”并将之写入宪法或法律,可在现实中无法真正贯彻。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军队国家化”理论具有现实不可行性。从以上各种模式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可见,欲真正达到“军队国家化”理论要求,至少需要有几大前提。

首先,全社会拥有大量富有理性且知识结构完整的公民。“军队国家化”所适应的,必然是选举式多党政治制度,拥有素质超常的选民是保证选举制度有效运行之基石。由于在“军队国家化”理论指导下,军队处于中立地位不得干涉政治,所以保持执政党政权稳定不被反对党派所推翻,就必须依靠选民理性判断,而理性判断的来源往往是丰富的社会经历与完整的知识结构,每一个适龄投票的公民都必须精通法学与政治学且了解社会现实,但这样要求在目前世界显然脱离实际。

其次,社会大众包括军队要对法律有宗教般敬畏与信仰,所有人都自觉地遵从法律秩序。法律缺乏强制力,无论辞藻多么华丽都是一纸空文。如今人类社会距离信仰法律、敬畏法律阶段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超越这一现实来实行军队绝对中立化非常危险,因为如果有政党对军队进行领导尚可有一定控制,若任其自成体系将没有任何法律和制度可以节制这股力量。在枪炮面前美丽条文说辞和无辜生命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最后,军队实际领导人必须具有超凡的道德水平与责任感,真正做到不为私只为公。由于“军队国家化”使军队处于中立政治地位,即使有一系列制度或法律约束都难以保证军队这头“野兽”有异动时可以将其控制住。只有要求军事领导人在道德上和责任感上都达到完美,必须能真正做到大公无私,才可以有效保证他不会利用军队来为自己或个人小团体谋私利。而人性本身使选出这样的军事领导人十分困难,比如如何衡量道德高尚、如何界定责任感强弱,以及如何保证他到军事领导岗位后内心不会发生变化,这些问题都有待回答。

四、盲目“军队国家化”的危害

从前所述不难看出,“军队国家化”论调不仅在理论上谬误百出,在实践中也不可行。如果不顾现实国情,盲目应用这一理论于本国政治制度建设中,必然造成严重后果,受到极大危害。

第一,军队相对独立从而缺乏制约,极易严重腐败并干预甚至控制本国政治。埃及总统穆尔西被军队推翻以及泰国频繁军事政变是最鲜明的例证。即使美国号称政治制度为“人类文明发展终结”,国内也已经形成比较独立的军工集团,并与行政、立法机构产生人事上的交流,形成上下串通的“军工铁三角”,三边分别为:防务承包商,以国防部为代表的行政部门(包括国家航空航天局和与核武器相关能源部),国会参众两院的军事委员会、拨款委员会中的国防事务分委会等。防务采购过程中三者作用不同:国会通过立法负责防务采购计划授权和拨款,并监督实施情况;行政部门中核心机构是五角大楼,主要职能是满足国家安全需求,保持军力结构平衡,对防务采购进行决策和管理;防务承包商则根据军方技术、质量要求,通过竞标等形式获取军品订货并负责设计、生产武器装备。实际上,三者之间形成一个封闭军工决策流程①王宏伟:《美国的军工集团与2004年总统大选》,《中国军转民》,2005年第1期。,可以对国家政治产生巨大影响。

第二,国家政治生活被迫承受沉重政治负担。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我们国家所以稳定,军队没有脱离党的领导轨道,这很重要。”②《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97页。军队中立,一旦出现在野党利用非正常手段攻击执政党,执政党必须利用其他手段加以反制,这样势必产生巨大政治负担,因为军队不能被调动干预政治纷争,国家形势将会十分不确定,执政党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最坏准备。而做好这种最坏的准备需要投入巨大精力,既影响国家大政方针制定也极大牵扯有限的政治资源。

第三,军队极易成为外部敌对势力渗透对象。按“军队国家化”理论,政党不能直接掌控军队,这就给外部势力以渗透机会。如今全球化浪潮席卷全世界,如果不能在军队这个最重要的强力部门内部统一思想,后果不堪设想。乌克兰危机中,总统亚努科维奇受反对派围攻的关键时刻,军队领导人却宣布保持中立,坐视国家政权被颠覆③“美防长盛赞乌克兰军方在冲突中保持中立”,来源:http://www.chinadaily.com.cn/hqzx/2014-02/22/ content_17299295.htm.。自苏联解体以来,美欧对乌克兰渗透不断加剧,帮助乌克兰培训大量军事与行政人员,而这些人员在受到培训后往往因为具有“留洋背景”而获重用。这次危机中,乌克兰主要将领大都与美欧有千丝万缕联系,重要时刻抛弃国家利益并不意外。

综上所述,无论“军队国家化”出发点为何,在理论和实践中皆千疮百孔。对这一理论危害要有清醒认识,不能被字面上的偷换概念所迷惑,应该拨开表面发现实质,才不容易因受蛊惑而出现认识上的偏差。

(责任编辑:徐永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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