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2017-01-02李德祥
习主席强调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这深刻指出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地位作用的极端重要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关键少数”的高度重视。作为部队建设组织者、推动者的领导干部,其作风如何,将直接影响官兵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劲头。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进展的实践中,领导干部要科学处理好四种关系:
“当家来建”与“家长作风”的关系
把单位当家来建,体现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和主人翁精神,但要防止和克服滋生家长作风的问题。家长作风是封建专制统治的产物,其流毒影响至今未得到彻底肃清,对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伤害极大。因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领导干部对这一点认识应非常清醒,落实应非常到位,最关键的要做到三点:
一是强化集体领导。单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一个人能力再大,也比不上一个班子能量大,必须信任班子、调动班子,发挥班子的最大效能,千万不能把集体领导变成“领导集体”;要负起团结人凝聚人的责任,善于用共同的事业追求引领思想、用良好的人品官德团结共事,使“一班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即使有了分歧也决不会分心。
二是培养民主作风。单位毕竟有别于家庭,长辈式的家长作风官兵不买账,必须有足够耐心,听大家把话说完;有足够诚心,尊重部属意见尤其是不同见解;有足够公心,不争你高我低,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把分管工作和领域当成“独立王国”或“私人领地”;有足够信心,相信群众之中有智慧、有力量、有办法,充分发挥官兵的主体作用。
三是落实法规要求。军队相关法规是有效预防“家长作风”的根本保证,《政工条例》《党委工作条例》等对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如何在重大问题中落实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如何实施议事和决策、如何端正领导作风等都作出了明确规范,这些要求必须不折不扣遵照执行,这样就能从制度层面有效预防领导干部滋生“家长作风”的问题。
“信任依靠”与“严格监督”的关系
相信和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信任并不排斥监督,从近期通报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看,有一些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就是因为对部属太过信任、太过放手,以致出了问题才大吃一惊、后悔莫及。有一些犯错误的同志也直言不讳地说,“组织没怎么管我,首长对我很信任,也没怎么提醒我”,这些无不说明监督的虚化和缺失。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领导干部落实这一条,要做到:
一方面要深转思想观念。要搞清信任与监督的辩证关系,抛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所谓艺术,消除“只看工作、不计其余”的片面认识,克服“一时考察、永久定论”的惯性做法,牢固确立“长期监督才是信任、一直严管才是厚爱”的科学理念,切实通过监督提升信任的可靠度,通过信任体现监督的关爱度。同时,要教育引导同志部属深刻认识“只有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才能赢得更大的真正信任”的道理,使其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防止把监督和信任人为对立起来。
另一方面,要强化日常监管。要调动组织的力量,对同志部属强化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管。在监管内容上,既要管学习、管工作,更要管思想、管作风;既要管使用、管培养,更要管生活、管交往。在监管方式上,既要落实在营和正课时间的集中管理,更要强化营区外和八小时之外的延伸管理;既要重事后的整顿整改,更要重事前的预测预防。在监管对象上,既要管好与人财物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核心部位人员,更要管好普通人、身边人、小散点位人;既要管好基层党员干部,更要管好班子领导干部。要切实通过提升监管的力度、拓展监管的广度,前移防范关口,常态拉袖提醒,及早治病救人,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严谨细致”与“大度包容”的关系
领导干部责任重大,需要把关定向的地方很多,严谨细致几乎成为每名领导干部的好作风、好习惯。正因为领导干部严谨细致,才会在工作中及时指正部属存在的粗疏错漏。但如何对待部属的失误,有的领导干部却显得不够大度包容,要么当场厉声训斥,要么责令大会做检查,要么彻底把人看死了。其实,人都会犯错误,能力、阅历和经验都是有限的,即使是出类拔萃的人,工作中也难免出错。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到:
一要有容错的度量。从某种程度上讲,没有错误就没有发展。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和致命性错误,领导干部都应当给予宽容,只有宽容失误、宽容失败,才能为那些想干、敢干、多干的人解除后顾之忧。千万不能一看到失误就火冒三丈,那样也有损领导干部的形象。但需注意的是,容错也要形成正确的导向,容错并不是鼓励和倡导犯错误,那种因私心太重、玩忽职守、缺乏事业心责任感而造成的失误或损失,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二要有容人的雅量。失误是前进的阶梯,对犯错的部属大度包容,既体现了领导干部的涵养和品行,也体现了对部属的鞭策和关爱,不仅可以赢得部属发自内心的尊重,还可以激发部属加倍努力工作以不辜负领导的厚望。那种动不动就呵斥贬低部属的领导,只会激起部属的逆反心理,于人于事都得不偿失。
三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领导干部应紧跟时代发展,根据单位任务特点,主导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这实际上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人才的体现。要通过这个机制,对容错范畴作出明确,为那些敢于挑战、敢于冒险、敢于出头、敢于创新的官兵提供参照、留足后台,允许他们在失误中前行、在失败中前进。
“善于自律”与“乐于他律”的关系
领导干部正风反腐,既需要内在自觉,又需要外力推动;既要善于自律,还要乐于他律。只有严谨自律,他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只有严格他律,自律才能有效形成自觉。但有的领导干部随着任职时间的变长,自律意识容易弱化,自我要求容易放松,接受他律也变得不太乐意、不太自然。在一个单位,领导干部就是风向标,有时一举一动都会成为一种导向,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因此,要把自律与他律作为同等并重的两个方面,着力推动两者深度融合,从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提升领导干部律己的质量。
善于自律,就是要在任何时候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重,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维护自己的形象,说话办事符合党性要求,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自省,就是对照党章党规和对“关键少数”的特殊要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经常反思修正自己的言行,确保自己绝对忠诚、非常干净、敢于担当;自警,就是要自觉用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国法军规来规范约束自己,自觉用各类正反典型来教育警示自己,时时警醒自己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励,就是自己激励和鞭策自己,时时鼓励自己昂扬精神、奋发有为。
乐于他律,就是要在任何时候都愉快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管理和制度的约束中。要切实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尤其是双重组织生活,随时欢迎并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特别是要通过他律,养成自觉在监督管理中开展工作的好习惯,从而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有效防范用人不准、用权不公、交往不慎、家风不纯等问题,切实做一个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者系73071部队副政治委员】
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李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