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国防交通建设发展初探
2017-01-01段树荣
段树荣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国防交通建设发展初探
段树荣
国防交通建设发展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安全战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战略需求确立指向与目标,依据国家战略布势统筹结构布局,依据国家战略思维引创发展路径。
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防交通 建设发展 研究
作者:段树荣,后勤学院军交运输教研室教授,大校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党科学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审时度势提出的我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国防交通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领域,其建设与发展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安全战略,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思路、新途径进行筹划和组织,使国防交通建设发展适应总体国家安全的要求。
一、依据总体国家安全战略需求标定国防交通建设发展指向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全面系统的安全观,不仅强调统筹各领域的安全,更强调各领域安全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联动与转化。国防交通功能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其能力向来被视为国家战略能力,不仅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战争与非战争军事行动具有强力的保障作用,而且对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诸多领域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和强大的战略投送所表现出来的通达能力,还具有现实和潜在的威慑作用。正因为如此,国防交通更需要以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为目标导向,在总体国家安全的大格局中标定建设发展指向。
聚焦保障打赢,全面提升以体系化为主要标尺的综合交通保障能力。聚焦保障打赢,是国防交通建设发展的根本使命任务。按照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国防交通建设发展首先应把提高保障打赢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来展开和落实。应紧贴各战略方向作战任务和作战构想,针对国防交通多要素、多环节、多系统、多部门构成的特点,通过贯彻国防要求途径,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运载工具、营运管理、调度指挥、法规制度等要素与系统的国防功能建设,全面提升国防交通系统综合保障能力,特别是具有信息化战争特质的远程立体投送、快速抢修抢建、高效动态管控和多维防护等多种能力,适应大规模一体化联合作战的需要。
紧盯应急军事行动,强力提升以时效性为主要标尺的应急交通保障能力。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具备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军事威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担负抢险救灾任务,国防交通常常是首当其冲、全程使用,其瞬时产生的爆发力和快捷性,对于武装力量能否迅即到达事发地域、达成有利态势、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作用举足轻重。适应武装力量和平时期多样化运用的频次增高、速度加快、方式多样的要求,必须强力提升国防交通平战转换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如构建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实用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顺畅的预警、响应和信息传导机制,提升系统的平战转换能力;建强精干、灵活、配备精良装备、能快速全域机动的精锐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力量,作为首先动员使用的国防交通突击力量;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破解运用国家交通中快运系统的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应急军事行动中快速运送轻装部队的作用。
维护海上与海外利益,快速提升以空间通达性为主要标尺的远程战略投送能力。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随着我国国家利益逐渐超出传统的领土范围,向全球特别是海外利益攸关区域拓展,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必须提高保护利益边界的能力,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国家安全边界就该到哪里。无论是维护海洋权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战略前沿前伸,还是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带来的海外利益增强,以及履行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灾难救援等国际义务,都使我国的战略空间发生了历史性扩展,对以空间通达性为主要标尺的远程战略投送能力提出了全新要求。国家利益拓展的空间,就是国防交通作用延伸的空间,为此,必须把战略投送支援力量作为国防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军事力量的动态存在提供支撑。
二、依据总体国家安全战略布势统筹国防交通建设发展结构布局
为适应我国地缘战略环境、面临安全威胁和军队战略任务的新变化,适应优化我国战略部署和军事布势的调整,适应各军种部队的战略转型,需对我国国防交通结构布局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
适应军事斗争重点调整的需要,促进国防交通网布局的全域覆盖和远域延伸。在国土全域国家交通大通道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提升战略大通道的军事适应性,使各战略方向的交通能力基本适应作战任务的需要。同时,扩展边海防交通的“毛细血管”,打通“断头路”和边远部队、作战地域始末端“最后一公里”,畅通新型作战力量和“撒手锏”部队机动作战道路,增强交通枢纽的转换能力、疏解能力和迂回能力,以立体交通沟通遍布全域的国防和军队实体要素,实现各实体要素的有效连接,增强国防总体实力和军队的动态存在。突破重陆轻海的传统思维,突出海上军事斗争交通运输准备,推进沿海铁路、公路大通道建设,加强沿海港口码头战备设施设备建设,完善铁路、水路、公路跨海联运设施;加快我国南海海域作为前进基地和前沿基地岛屿的交通设施设备建设,形成有机接力的保障链路;加强海外交通运输保障支撑点建设,依托我国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企业、交通工程建设企业在全球各主要港口和交通枢纽设有的驻外办事机构,发挥其熟悉驻在国情况和法律、较好的海外工作基础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使之成为协助提供海外交通运输保障的支撑,从而构建起覆盖国土全域、辐射海外远域的国防交通体系,适应国家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战略的需要。
适应军队转型和战略布势调整提出的新需求,促进国防交通体系的结构性升级。军队转型和战略布势调整对国防交通带来的新需求主要有:一是我军战略性转型带来的新需求。尤其是陆军由区域防卫型向全域机动型的转变,海军由近海防御型向近海防御与远海护卫型结合的转变,空军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的转变,对国防交通的空间结构、方式结构、力量结构、装备结构等都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军事战略布势调整带来的新需求。如在新的国防和军队改革中,部分部队的驻防地按照总体战略部署进行调整,不同类型部队在新的驻地以及作战任务和机动方向调整,将引发对交通保障的差异化需求,带来部分交通条件新的不适应。三是我军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带来的新需求。其中,装备结构的变化对国防交通的影响尤为明显,尤其是重型装备、超限装备、高精尖装备和弹药等危险品的逐渐增多,对运载工具、装卸设施设备的类型结构和技术标准与条件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国防交通适应军队转型和战略布势调整的要求,应根据作战和应急交通保障需求,紧随国家交通网密度加大走势,适度织密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特别是军运设施点位,为陆军的全域机动、全域作战提供有效支持;延展海上交通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解决部队跨海和远海投送、无码头装(卸)载和大型装备海上运输难题,为大规模跨海输送、海军“走向深蓝”提供交通支撑。对部分方向和地域,应着力解决保障手段多样化的问题,重型装备和弹药等危险品运输的限制问题,综合发展和运用铁、公、水、空、管等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保障体系,为部队投送提供多种交通运输手段,增强部队投送行动的可选择性和自由度。
紧随国家交通运输快速发展,推进国防交通体系的拓展和完善。我国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现在仍奔跑于快车道上,日渐展现出现代化的新蓝图。国防交通建设发展必须紧跟国家交通运输前行步伐,积极主动开拓新的领域,推进国防交通功能体系的扩展和完善。一是开拓管道运输领域的国防交通工作。虽然在理论和法规上早已将管道运输系统纳入国防交通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在管道运输系统实际开展国防交通工作。利用民用成品油管道输送军用燃油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而且效能可观。首先,我国民用成品油管道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完全有条件承担输送军用燃油的能力。其次,军用燃油与民用燃油的生产地点一致,军用燃油流向与成品油管道走向也大部分一致或相近,民用成品油管道也能输送军用燃油的主要品种。第三,使用民用成品油管道较铁路运输军用燃油其费用一般要低一些或基本持平,且油料损耗小,有较高的效益。如能在民用成品油管道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把管道直接与军队油库管道相连接,其效能更为显著。因此,开辟利用民用成品油管道输送军用燃油这种新方式,将进一步拓展国防交通系统的功能,提升军队油料保障能力。二是开拓通用航空领域的国防交通工作。运输直升机在作战运输、应急军事行动中作用更加突出,是立体运输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民用直升机数量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通用航空最为重要的新兴市场,广泛用于海上救助、应急救援、森林灭火、空中执法巡逻、医疗救护、低空旅游等领域。为此,应加快论证研究在通航领域开展国防交通建设,建立健全征用和协调使用机制,为应急交通保障增添新军。三是开拓物流快递领域的国防交通工作。我国物流快递业发展极为迅猛,有的快递公司已有了较强的物资空运能力,在应急运输保障中大有可为,应作为国防运输发展新的生长点。四是建立健全使用武警交通部队遂行交通运输保障的协调机制。武警交通部队,是担负国家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和国(边)防公路维护保通任务的专业部队,既有顽强的战斗精神和严格的纪律,又有较强的交通工程人才、装备和技术优势,且分布面广,是交通抢修抢建的重要力量,应通过组织架构和建立协调机制,发挥武警交通部队在国防交通保障中的突击力量作用。
三、依据总体国家安全战略思维引创国防交通建设发展路径
总体国家安全观发展路径上,强调军民融合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深化交通领域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需要从体制机制、规划计划、组织管理、力量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措施等,进行全要素、多系统、全过程的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在建设规划论证与纳入上发力。将国防交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源头上保证了国防交通与国家交通及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在顶层设计上保证了交通领域的军民融合,使国防交通真正成为国家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现了国家、政府和人民的意志,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制化的强约束力,而且作为政府预算的依据,为国防交通建设规划落实提供了制度和经费保证。为此,各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需在掌握国家和地方交通建设规划信息上多下工夫,在了解国防和军事需求上多下工夫,在建设项目与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上多下工夫,使国防交通建设合理纳入各层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国防交通与国家交通同步建设发展。
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与纳入上发力。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大量采取的是工程技术措施,因而有无技术标准和规范常常成为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一方面,军事重大型装备、配有精密仪器的高精尖装备、弹药等军用危险品,对交通运输技术条件要求高而复杂;另一方面,现代交通工程建造技术和运载工具制造技术日趋高技术化和结构复杂化,给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带来许多新的技术问题,缺少技术标准和规范,成为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最后障碍。为此,应加强实践经验总结和科研试验,及时把成熟的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纳入国家交通行业标准和规范,为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提供技术依据。这是交通领域深化军民融合的基础性工程,需有关方面协同攻关,滚动发展,逐步完善。
在政策制度完善和落实上发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必须建立市场导向的利益引导机制,以激发与调动公民和组织参与国防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如交通运输企业承担国防运输任务,因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引起的建设费用增加,征用民用交通资源,公民和组织参加国防交通建设、训练演习、抢修抢建等活动,都关系到公民和组织的切身利益和权益。如何使参与者不仅在政治上有荣誉,而且在经济上不吃亏,需要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新近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除明确了国防交通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列入政府预算总的原则规定外,还在多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规定,如:规定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因贯彻国防要求增加的费用由国家承担,征用民用交通资源给予补偿,公民和组织完成国防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支付等。现在需要着力解决矛盾和问题,将原则性法律规定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政策制度,化为各级政府的行政规则,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调动各方履行国防交通义务的积极性,推动国防交通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读本(2016年版)[C].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6.
[2] 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编委会. 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3] 乔晓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释义[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4]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 国防交通学[M].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胡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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