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PFI融资模式研究
2016-12-31卢娜娜沈巍李文景王璐陈明真
文/卢娜娜 沈巍 李文景 王璐 陈明真
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PFI融资模式研究
文/卢娜娜 沈巍 李文景 王璐 陈明真
摘要:本文通过对PFI 与传统BT模式的对比分析,探讨得到PFI模式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应用;同时通过分析PFI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应用成果,展现PFI在我国的应用潜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融资模式;PFI
一、PFI模式与传统BT模式的对比分析
(一)项目发起人及运作人
项目前期决策阶段,由于政府行政工作地位的特殊性,PFI融资模式由政府部门根据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确定若干个满足这种需求项目的初步方案,并对这些方案的内容、成本、维护和运营费用、预计效益、资金支持等进行评估,以确定该项目能否应用PFI模式,项目的发起人及运作人通常都是政府部门。
(二)项目的运作程序
PFI项目运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立项与可行性研究→选择合伙人→项目建设→移交。合伙人招标准备阶段,发起人需在欧共体公报刊载招标信息;确定中标人后,发起人还须提出对整个项目采购符合经济价值的说明,经核准后方可完成签约。且PFI模式建设完成后,有时会出现运营过程,即对于一些政策性亏损的项目,政府常选择的方式是私人部门共同出资、分担成本、共享收益。
(三)应用领域
近年我国成功实施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有:北京地铁奥运支线项目,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重庆地铁一号线等。基于“服务有效性”政府支付的英国PFI模式,在教育、卫生领域的应用更为突出。据英国财政部2008在册PFI项目统计资料分析,应用于教育部门的PFI项目最多,占PFI项目总量的19.6%,其次是卫生部16.2%;应用于交通部的PFI项目占总成本的36%,其次是卫生部17.4%和国防部13.9%。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PFI模式运行探讨
(一)参与PFI项目主体关系分析
PFI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项目公司、私营企业及运营商、承包商、最终用户等部门。
政府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在项目初期选定切实可行、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在政策上还需适当放宽投融资市场,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
项目公司是政府部门、私营企业、运营商、承包商、最终用户参与到PFI项目和通过PFI项目盈利的重要部门,因此,各个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均有监督项目公司的权利。对于PFI项目,通常情况下,非私营部门参与到项目的资金不超过10%。
私营部门是PFI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处,是潜在的能够提供充沛资金的组织或部门联合体。私营部门对于项目的主要需求是利润,在追求利润外在关键要素是其对于项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水平,相应的内在关键要素是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及为项目所付出的成本。
(二) PFI项目的重点推行领域
在传统融资模式中,政府更看重项目建成后的所有权,而PFI项目政府部门更加注重其提供服务的能力。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项目的寿命周期通常超过20年以上,在这期间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是在不断变化的,不同融资模式下的项目结构组成各参与方所能应对风险的能力也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并不都是所有基础设施建设均适用于固定的模式。目前,我国PFI模式主要应用于污水处理、发电厂、体育比赛场馆、高速公路等诸多领域。未来的发展趋势在于运输、教育、医疗卫生、国防等方面的建设。
(三)推行PFI模式的保障机制
1.简化审核流程
在国外PFI项目之所以能够高效的运行从而达到木目标就在于减少了审批环节,从而提高审批效率。在英国、日本等PFI模式推行的较为成熟的国家,会专门为推行PFI项目设置推进委员会,这是一个专业的推进组织,它会对应于每一类项目的审批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出清晰的办事流程,从而提升办事效率。对于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此做法,来积极推动PFI模式的运用。
2.完善政府财政税收支持
政府可以从税收政策角度支持PFI模式的推动。例如可以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降低相关项目的税率来鼓励私营部门将其资金投入;同时倡导地方政府与融资能力强的部门合作发行基金,通过借助政府资信,带动社会资本进入项目。
3.多种组合政策保障开发
政府可以提供多样化的政策组合模式。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用地充足的情况下,可将其周围多余用地一并开发,建设成与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的盈利性项目,并对此类项目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这样既可筹集到更多的建设资金,同时也增强了私营部门对项目的负责的态度。同时,为降低私营部门的投资风险,可将已建好的项目进行抵押,直到按照合约规定进行转移或交付。
4.建立法律保障
PFI项目的顺利运行离不开与其配套的法律保障措施。对于PFI模式的相关法律可从以下内容着手:PFI模式的概念界定、适用范围和实施条件、运作程序、相关合同文本、有关争议、违约的处理办法和措施等。
三、结语
基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初期,推行PFI模式可以很好的缓解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压力。借鉴传统融资模式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运用以及PFI模式在英国、日本的运用,制定相应的如税收鼓励、法律支持等保障措施,来保障相关项目参与人的利益从而为PFI融资模式更好的在我国运行铺石垫路。
参考文献:
[1]佘渝娟.PFI与PPP项目融资模式比较研究[J].商业时代,2010,24:55-56.
[2]陈泽涛.LPS智慧城市项目PFI模式应用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5:42-50.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CX201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