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思考
2016-12-30吴迁航
吴迁航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 郑州450002)
由农业上市公司构成的农业板块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板块。农业上市公司是主要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或以其为依托,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企业。农业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增值,带动农村的长久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通过对农业上市公司近三年可获得财务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存在着严重的不稳定性,变化趋势上体现为时而上升时而下降;主营业务利润率指标显示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水平较低,主营业务成本率指标可以看出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率偏高,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较低;更为重要的是主营业务比重指标显示农业上市公司面临的两极分化现象较为严重;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更提示我们大多数农业上市公司产品进入衰退期,农业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许多不足。
1 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足的主要原因
1.1 多元化经营造成过度投资,分散资金实力
目前许多农业上市公司为了短期经营业绩,采用多元化经营方式,造成企业对外投资过度,分散了农业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农业上市公司对于主营业务的资金投入日益削弱。一些上市公司在配股募集到大量资金和发行新股之后,受短期利益的诱惑,忽略主营业务的投入与发展,将大笔资金用于长短期投资,使得很多农业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的贡献率相对较大。而主营业务却因为得不到更多资金的投入,不能形成规模效应,这样发展的结果就是,公司缺少以更低成本生产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
1.2 管理不健全,改制不全面
从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形式上的改制是许多的农业上市公司的改制方法,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改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股权结构不完善,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是依靠原来的机制,持股比例过于集中或者国有股份所占的比例过重的现象,造成权力的顶尖化,只有少数的人掌控者公司的决策权力,不能形成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许多重大的事情都是由一个人说了算,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在主营业务的发展研究上,无法得到更为全面、系统的发展方案,局限了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由于改制不彻底,农业上市公司受到国资授权部门或国资部门的管理,造成管理的混乱,行政手段取代经济手段,造成管理不科学,也影响了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1.3 农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受农业弱质性影响
农业属于低效产业,其经营业绩受自然环境、消费取向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抗风险能力也较弱,而以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加工和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农业上市公司,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农业弱质性的影响。另一方面,从公司财务管理角度来看,农业上市公司的根本目标是为股东创造最大回报,这也是资本逐利本性所决定,更是农业上市公司的使命。农业上市公司为了保证一定的收益水平,选择从农业基础性投入中退出,转而积极寻求投资于短期内即可见效的非农行业也是一种经营策略。这种“背农”现象就自然而然的对农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影响。
2 促进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对策
2.1 鼓励农业公司走深度专业化,相关多元化的经营道路
农业上市公司可以走多元化经营道路,但是应该是相关产品的多元化,目的是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业产品的需求弹性增加。农业上市公司可以把自身资源进行整合集聚,提高企业的专业化深度,实现农业产业的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可以结合企业资源优势,向产业链的两头延伸,实现相关多元化。另外,农业上市公司也可以凭借科技、资源和资金的优势并购同行业企业,实现产业整合,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以提高盈利水平。
2.2 调整优化农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消除股票市场分割的状况,逐步实行所有股票在交易所内的全流通,实现股东间同股同权,理顺价格机制,为建立外部接管市场提供条件。对股权结构进行重组,通过多种方式减持国有股,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建立公司股权适度集中但不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的多个大股东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重塑国有股东合格主体,由“一股独大”转向大股东制衡,对于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的决定,不再是一个人说了算,消除公司内部独行隐患。
2.3 注重农业财政扶持政策目标的实施性
我国政策给予农业上市公司的政策性补贴较多(如收入补贴),这种政策支持目标是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但是事实上,这些政策在实施与执行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使许多农业上市公司由于政府扶持政策而产生对政策的依赖性,不能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不利于农业上市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国家在政策细化方面应该出台更多注重对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支持与鼓励。
2.4 增加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限制
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享受多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得到优惠的享受条件往往是上市公司的性质,这样导致更多的农业上市公司致力于公司性质满足条件。所以应该增加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如不但要符合公司的性质要求,而且要根据农业上市公司的涉农业务(主营业务)的收益比例加以确定,实行等级式优惠政策,充分保证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农业上市公司更好地发展农业相关业务。
2.5 注重农业政策的监管与长期考评机制的完善
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向进行限定,对由于享受政策获到的资金使用加大力度进行监管,以保证农业上市公司所募集资金和享受的补贴资金能够使用到农业产业中。充分发挥政府对产业的调控职能,制定具体的规则与制度采用各种激励方式对农业上市公司进行引导,增加农业上市公司的对内投资规模,而且将筹集的资金更多地更好地应用到农业产生发展中去,提高农业的行业生产水平。
2.6 注重农业科技政策的调整与实施
根据对农业上市公司发展现状我们清楚认识到,公司不但受到天然弱质性的影响,而且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偏低,公司需要提升企业乏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价值提升的强力引擎,它离不开科技的推广与支持。因此,要加大政府对农业企业科技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对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研发项目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参与研发活动。政府应该创造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倾向于农业科技领域的贷款业务及并给予优惠。在科技支助与实施的过程中注重科技资金的监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安排,提高政府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及风险投资资金对企业农业科持的投入。
[1]丁旭东.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发展现状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1.
[2]李胜娟.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公司成长性影响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4.
[3]张志娟.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