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对策
2016-12-30张晶
◎张晶
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对策
◎张晶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开始显现。受各种社会矛盾的相互影响,社会信任危机日益成为一种法律治理所不可回避的问题。社会信任危机是随着社会发展所必然产生的一种问题,它是各种矛盾交织而形成的。面对社会危机可以通过法理的治理来去解决,因为在解决社会信任危机时可以通过法律治理首先可以来改善社会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使社会现状达到一种预期的效果。其次,能够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制定出人们所应当遵守的基本法律准则,对社会信任的作法加以奖励,对于不信任的作法通过法律规定来惩罚,从而维护社会信任。笔者将会探讨社会危机的如何运用法律治理的方法解决。
众所周知,社会生活由社会经济所决定的,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随着社会的越来越快的变化,各种矛盾便会交织社会矛盾也将会日益尖锐,当社会矛盾带来各不相同的价值取向时,人们在众多取向中无从选择便会产生一种对社会限制的不信任,社会信任危机由此产生。
当前,社会信任危机开始从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并不断蔓延。社会信任危机正不断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恐慌。面对不断激发的社会信任危机,我国采取法律治理已经成为一项越来越重要的治理手段。笔者认为法律可以提供一个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社会规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有效的预防社会信任危机的进一步恶化。解决社会信任危机,同时就需要要我们在改革中更新法律内容让其约束力适应社会的发展,让法律能够切实的提供一个大多数人所能遵循的社会规范。通过法律治理的方式去解决社会所遇到的社会危机。
中国社会信任危机的现状和成因
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各种价值观念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正是因为各种新的想法新的思维方式的快速发展。大多数人不能适应这种新的变革在众多价值观念面前无从选择,于是人们便选择了逃避,这种表现在对事和人的不信任上。越来越多的不信任聚集在一起导致了整个社会的不信任危机。目前我国的社会信任危机正在不断的加剧,究其成因有如下几种:
一方面,我国目前的不信任危机是发生于特定的群里之间的,比如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而我国的社会群众的信任大多是基于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群里,在群里当中人们是互相信任的并能够相互依赖的。这种信任从古至今一直都有,并且现阶段在不信任危机当中这种信任模式仍然存在。除此之外人们的相互信任的依据与纽带少之又少。这便是目前我国不信任危机所引发的一个现状之一,人们能够对他人或陌生的事情产生信任的纽带十分的少,而血缘和地缘在社会当中发挥的作用又相当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社会中的不信任。
另一方面,社会变革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加剧广大群众的不信任态度。目前所产生的社会信任危机,大多数是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社会风貌的快速变化,快速变化的社会情况让许多人不能够立刻接受。这种变化打破了我国原有的一些传统,人们在比如人际交往的广阔,社会的交往不再像传统一样孤立和封闭。笔者认为社会风貌的巨变是造成社会不信任危机的因素之一。
此外,法律制度不能适应快速变革的社会,不能及时的调整社会变化中新的法律规范。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他是对社会文化的一种反应,虽然立法者可以具有一定的远观,制定一部超前于社会现实的法律。但是大多数法律的制定仍然是无法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实际,需要立法和司法的不断完善。
法律治理的对策
法律治理是恢复社会信任,解决社会危机的一项重要对策。法律可以去调整社会规范,可以去构建一个新的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社会价值。那么在社会信任危机面前如何运用法律治理,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点:
增加法律的公信力。社会信任危机主要的表现便是不信任,即不相信社会中所存在的一切。这种危机的加剧将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因此有必要运用法律治理的方式来解决这种危机。首先,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即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所规定的社会规范是有其强制力实施的。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惩罚,社会不信任的行为不能逾越法律的雷池。其次,要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出为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去遵守的法律,要切实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建立一个新的为大多数人所能遵守的社会规范。通过让大多数人相信法律才能通过法律来调节社会的不信任危机,从相信法律开始逐步恢复社会的信任。
发挥法律引导功能。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来给社会信任危机下的群众提供一个社会规范、一方面维护已有的社会公序良俗防止社会信任危机的加重,另一方面,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通过这样来引导社会走向相互信任。
保证法律的强制力。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应当要保证法律的强制力,要对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作出一种威慑。法律如果不能保证其强制力,让法律规范下的个体肆意妄为,那么法律便形同废纸。在社会不信任危机加重的情况下,倘若仅仅依靠道德和习惯的规劝是无法遏制信任危机的加剧的。只有保证法律的强制力,对不信任的行为所产生法律后果应该予以追究,触犯刑法的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的强制力不仅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更是对整个社会规范的一种强有力的保证。
综上所述,社会危机随着社会快速的变化而日益加剧。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治理的方式是最有效的,它是能够去规范一个良好的法律预期,去构建一个为大多数人所期望的社会。只有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才能让人们知道在社会不信任危机下该何去何从。
(作者单位:长春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