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片面共犯的成立问题探讨

2016-12-30冯锦

市场周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帮助者片面共犯

冯锦

片面共犯的成立问题探讨

冯锦

一、片面共犯的理论之争

片面共犯的定义:①参与到同一犯罪的罪犯,只有一方认识到是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外一方并没有意识到存在他人与本人共同犯罪。对于片面共犯的成立与否,目前的学术界主要有两种声音:肯定论与否定论。

持肯定论观点的学者认为,首先,②尽管存在被帮助者不知情的片面共犯,但是依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帮助者一是主观上有和他人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行为上有共同犯罪的举动,判断为共犯较为合乎情理。其次,司法理论总是为司法实践服务的,刑法也不例外,同时,司法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最高标准,如果对片面共犯的存在价值表示否定,那么,片面共犯的刑事责任也会因为没有相关法规的支撑而无法追究。

持否定论的学者则认为,③无论是片面共犯的主观故意还是言行举止,都不存在行为人之间共同故意、共同行为,故而都是单方面的,是行为人各自不相依托的独立体,而这是不符合我国有关共同犯罪的刑法概念的。

笔者认为,片面共犯是存在的。完全的共同犯罪之所以谓之“完全”,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主观方面存在协调一致的故意心态,这种故意的力量比较主动、“强势”。④而片面共犯之所以谓之“片面”,是因为片面共犯在主观方面只有单方向的意思表示,没有彼此“互动”的犯罪意图,这种故意的力量是被动、“弱势”的。从主客观两面综合考虑的话,片面共犯的各个构成要件都是具备的。一部良法,无论是其法学理论还是研究拓展,均应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假如不承认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这一理论,这就剪断了片面共犯中的帮助者与其所帮助的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点,这就使如何定性并处理片面共犯变得棘手,同时,这也违背了法理上的公序良俗原则。

二、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

一般认为,共同实行犯只有彼此双向存在意思联络,共同的犯罪行为方可成立,假如他人是在不知共同实行的情况下进行犯罪,那么,只是一个独立人实行的独立的犯罪。由此,片面共犯应该限定使用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只存在于片面从犯中,因为共同正犯存在的前提是必须在主观上有相互利用的内心意思表示,行为上相互补充、完善,配合完成犯罪全过程的行为。

在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中,⑤帮助犯本人是不会直接参与的,其是借助于实行犯之手来试试具体的犯罪行为,从而达到追求犯罪结果的目的。这种行为模式也就导致了实行犯的直接犯罪行为与帮助犯的间接帮助行为即使在空间上存在着“空间感”,但是也不法否认帮助犯主观上有同实行犯共同犯罪的内心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对于帮助犯而言,片面的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充分的。

笔者认为:教唆者背地里教唆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在被教唆者仍以为自己是单独犯罪,没有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人的前提下产生了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了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前提下,是可以成立片面的共同犯罪的。例如:甲将乙的妻子丙与他人通奸的照片和一支枪放在乙的桌子上,乙发现后立即产生杀人的故意,将丙杀死。在本案中,甲的唆使使乙产生犯意,其教唆乙犯罪是客观存在的,这个事实并不能因乙对甲的教唆不知情而被否认。刑法对犯罪的确认是以主客观相一致为原则,既然甲有了唆使乙犯罪的故意,也有了具体的教唆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刑罚当罚性的程度,那么就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片面共犯的成立要件

笔者认为,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眼,对片面从犯的成立要件进行理解:

(一)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正犯在共同犯罪中是最重要的一环,是整个犯罪过程重点中的重点,只有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对国家所保护的法益存在直接的侵害或威胁才构成犯罪,而从犯相对于正犯来说,是一种“附属”的关系,没有了主体的存在,从犯的行为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二)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片面共犯的一方无论是采取帮助抑或是教唆的行为,只要有共同犯罪的内心意思表示即可。

(三)必须有帮助行为教唆行为。片面共犯的行为对犯罪本身只是起到从属、补充和制约作用,是一种非实行行为,间接行为。片面共犯的双方意思表达须一样,双方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出现产生正面的作用,就构成了犯罪。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片面共犯是能够成立的,它的范围应限于片面帮助犯和片面教唆犯,在我国的刑法学领域,也应该更加地重视对片面共犯的研究,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贯彻好罪行相适应的原则,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成勇.共同犯罪综述[J].大众商务,2011,(11).

[2]宫厚军.简析"以共犯论处"[J].宜宾学院学报,2006,(08).

[3]周露.论片面共犯[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1,(01).

[4]陈利明.片面共犯的成立及特征分析[J].魅力中国,2011,(13).

[5]周露.论片面共犯[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1,(01).

冯锦,南京大学法学院。

猜你喜欢

帮助者片面共犯
角色转换与结构多元:聚焦仪式过程中的帮助者
共犯的举止规范
论片面共同犯罪
从“帮助者”走向“关怀者”
我国现行共犯制度下片面共犯的困境及反思
论片面共犯
消解中小学生篮球运球时走步违例现象的有效方法
“绳子拉吊法”
论片面帮助犯
承继共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