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冀晓翀:推进改革与创新 强化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16-12-29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债券融资在社会融资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2015年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中,企业债券已成为仅次于人民币贷款的第二大品种。作为债券市场主管部门之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定位。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核准企业债券7166.4亿元,略高于2014年的水平,实际发行企业债券4931.02亿元。与往年一样,2015年我们核准的企业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领域和民生领域。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02.5亿元(包括棚户区改造929.6亿元),占27.9%;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270.94亿元,占31.7%;用于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779.99亿元,占10.9%;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455.02亿元,占6.2%;用于环保、旅游、养老等产业项目977.15亿元,占13.6%;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80.7亿元,占3.9%。2015年,央行连续降准降息,债券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企业发债利率明显走低,债券发行利率较2014年下降了1%~1.5%,为实体经济节省了大量融资成本。
二是大力推进改革,科学设置发债条件。为更加有效地发挥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偿债保障、严格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等文件,科学设置发债条件,优化审报流程,大力支持市场化运营、资产真实有效的企业以自身信用为基础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第一,大幅简化申报程序,取消了省级发改委的预审环节,改为转报,地市和县级发改委的转报环节也全部取消;第二,缩短审核时间,将审核时间从3个月大幅缩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第三,精简申报材料,减轻发行人负担;第四,规范发债条件,取消了一系列与地方政府财力、负债率挂钩的限制性条件和指标限制;第五,增强债券资金使用灵活度,提高使用效率。我们将主要从强化信息披露、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积极推进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债券品种创新,先后印发了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绿色债券等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专项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国家十一大投资工程包和六大消费工程等重点项目创新投融资模式,在企业债券制度框架内“量身定制”的债券品种,主要是针对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特点,统筹各项债券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领域并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此外,充分发挥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和企业债券主管部门的双重优势,积极探索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展融资,设计了项目收益债券品种,并印发了《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与普通债券相比,项目收益债券以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基础,以资金的封闭运行保证收益优先偿债,不受项目实施主体自身条件的限制,有利于优质项目突破实施主体资质的限制,实现大规模、低成本融资,也更有利于地方城投公司抛开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实现转型发展。
四是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阳光审批。2014年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正式运行,企业债券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率先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和限时办结。截至目前,我们受理的全部企业债券均是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核效率大幅提高,也得到了发行人、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等社会各方面的认可,树立了企业债券核准政务服务的新形象。为做到阳光审批,我们为申请人提供了高效、便捷、透明的受理、查询和沟通渠道。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实现了前端网上预约受理,以及核准文件印发后第一时间以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联系人。各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的自助设备和网站进行查询,查看下载《受理告知书》、反馈意见等即时信息。
五是积极探索企业债券审核制度改革。为进一步实现“自由裁量权归零”,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继续承担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和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将企业债券审核中的合规性审核、财务指标审核等技术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市场专业机构负责,并建立了完善的技术评估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则集中精力主要负责品种创新、准入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制定以及事中事后监管。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调控综合部门以及企业债券主管部门,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进一步推进改革、推进创新、推进双向开放,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陈宁 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