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钱”成为“压垮科研”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6-12-29柴帆
文|柴帆
别让“钱”成为“压垮科研”的最后一根稻草
文|柴帆
导语对于如何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编制预算,如何完善预算评审方式,防止评审环节随意设门槛,倒逼科研人员把预算往细里“编”。2016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长期以来,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一直为科研经费问题所困扰。太少,项目启动实施存在困难,太多,科研单位滥用经费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这些问题多出现在科研经费下发环节,科研经费的下发涉及方方面面,对科研单位的管理体制、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有着较高要求。科研人员反映的预算编制过细问题,既有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的问题,也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这都与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密切相关。政策措施已经明确,但是执行单位并未做到需要落实细化和加强宣传解释,对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上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也并未仔细探究。
对于如何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编制预算,如何完善预算评审方式,防止评审环节随意设门槛,倒逼科研人员把预算往细里“编”。2016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差旅会议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的要求。
《意见》的出台,成为解决科研经费问题的一个有效转折点。《意见》在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落实,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同时,更好地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报销环节为例,相信“报销环节复杂、报销难”是许多人头疼的一件事。辛辛苦苦地出差回来,只想着赶紧总结和汇报调研成果,却被告知出差单子不合适,不符合报销程序,不能报销,于是,只得为了给单位垫的那一点钱来回跑程序。
为解决科研人员反映的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繁杂、程序较多、时间过长、“把科研人员逼成会计”等问题,《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
建立财务助理制度这样的亮点在《意见》中随处可见,对简政放权和激励力度的加大,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坚持“放管服”结合,通过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