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开放式教学”的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研究
2016-12-29马克林
马克林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1150)
基于“开放式教学”的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研究
马克林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1150)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地扩张,大学生就业问题突出,高等院校要培养实践操作能力强的毕业生,建设高质量的实习基地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途径。纵观应用型高等院校实习基地建设及运营,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建立基于“开放式教学”的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实现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方面的理工与经管、校内与校外均衡协调发展。
开放式教学;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
自1999年高校大规模扩招以来,经过十几年的持续发展,中国大学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据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创纪录的749万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巨大。尤其是经管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较低,这与社会对经管类人才旺盛需求形成鲜明对比。究其原因,是由于高校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方式与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存在较大程度的脱节现象,很多高校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仍然只是理论的灌输,缺乏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培养,毕业生缺乏实际的操作能力,不能很好的胜任专业工作。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将能够有效连接企事业单位与高校,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一、相关概念界定
开放式教学,源于科恩(R .C .Cohn)1969年创建的以题目为中心的“课堂讨论模型”和“开放课堂模型”--人本主义的教学理论模型。同时,还源于斯皮罗(Spiro)1992年创建的“随机通达教学”和“情景性教学”--建构主义的教学模式。这些教学理论模型强调,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内部心理表征过程,教师的角色是思想的“催化剂”与“助产士”。本文认为,所谓开放式教学,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涵,一是包括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能力目标在内的教学目标的开放;二是教学内容的开放性,即包括但不局限于教材、实验内容本身;三是教学形式的开放,即教与学的双向互动,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形式;四是通过教学内容的生成、教学活动与时空开放形成的开放式的教学过程。
经管类专业,一般全称为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一般是指由学校(或学院)根据教学实习要求,以各种形式在校园内设立的,以学生训练为主,同时紧跟现代科技、生产、服务、管理发展前沿的实践训练场所。校内实习基地具有距离学校近,方便学生实习,专业性强,设备先进,实践教学功能齐全,实习成本低等特点,具有校外实习基地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是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二、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调查显示,当前几乎所有定位于应用型的高等院校的经管类专业都建有或正在筹建校内实习基地,经管类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较之以前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理工、轻经管”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理工类专业校内实训基地有真实的产品产出,且容易进行基于工作任务的实训项目设计,实习效果明显。同时,建成后能够成为有力的外在形式的评估依据,所以多数高校在理工类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方面花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以便能够顺利通过合格评估。相比而言,经管类专业工作过程不易区分,并且很少有实物产出,所以其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被大多院校忽视。常见的现象有以下几种:一是购买教学软件不全。教学软件是依据课程开发的,价格较为昂贵,使用率未必高,故较多院校少买甚至不买,从而影响各门课程实训正常开展;二是本科院校一直存在重理论、科研,轻实践教学的现象,师资力量明显偏弱。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中,“重理工、轻经管”现象普遍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2、形式单一,利用效率相对较低
目前所建的校内实习基地,基本上为单一专业或相近专业服务,如会计模拟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主要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近专业建设。即使是某些院校的管理综合实训室,也主要借助于计算机,仅仅运用多个课程的教学软件进行教学而已,也无法满足管理学一级学科内多个学科的实训教学之所需。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形式单一,未能实现同一实训基地满足经管类多个专业的实训,利用效率相对较低。
3、管理成本较高,组织协调难度较大
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就软件类仿真系统实习基地而言,软件系统供应商为了尽可能提供高仿真软件环境,需要不断的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进,这种虚拟系统持续不断的升级导致使用方(院校)需要持续投入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校办企业、校内经营单位类的实习基地,由于多方利益矛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实存在着沟通协调难度极高的问题,一旦无法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将不可避免影响到专业学生实习课程安排及实习效果。
4、重视校外实习基地,忽视校内实习基地
当前经管类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受到越来越多院校的重视,但关注点更多的是放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面。以河南省内某高校为例,在其官方网站上显示的经管类实习基地共有41个,其中,校外实习基地有33个,而校内实习基地仅有8个,其主要原因:高校重视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单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其很好的宣传、校企合作“成果”更易显现、形式上与数据上更漂亮等。进一步调查发现,上述高校的33个校外实习基地中,仅有不到10个有进行实质合作,其它23个还一直停留在协议层面,比例之低值得我们再次审视校外实习基地的质量及其实际运行效果。
5、实习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当前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主要分为两部分,即理论课教师和专职的实践课教师。理论课教师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工作岗位,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实践训练,也没有实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能在实践教学中给予更多操作指导。专职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构成比较复杂,且人员极不稳定,虽然大都拥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和实践操作经验,但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精通管理类专业知识的人很少。因此,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迫切需要对其师资队伍进行整合优化,打造一支既有深厚专业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保障高质量的经管类专业实习教学的开展。
三、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建议
1、牢固树立“开放式教学”理念
开放式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也是一种必须树立的教学理念。在开放式教学模式理念中,教师是教育的护航者与引导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是教学过程的主导者,而不再是传统的学术权威的代表;同样,学生应该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是教学过程的主体,也不再是被动的理论知识接受者和存储器,师生关系应该是亲密的朋友关系。相应的,学习应该是开放的,多样化并且深入生命过程的,而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的未来谋生的手段;学校也彻底改变“围城”或是“象牙塔”的形象,成为观念、思想与知识、技能的汇聚地。
2、构建完整的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与运作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良好运行机制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教学实习主功能。必须建立、健全基地内部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如果是采取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习基地模式,校企双方还必须签订协议,明确校企双方对人才培养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其次,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产学结合的新路子,建立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新机制。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任企事业专家、管理人员兼任教师,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中心,形成校企共同管理的实习基地运行新机制。总之,要以“校企合作双赢”为指导思想,构建完整的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与运作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良好的校内实习运行机制。
3、建设多形式、多样化的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运作模式
首先,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时应考虑兼容性,以实现一个实习基地满足经管类多个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应全盘考虑经管类各个专业教学的共性与个性,把共性提炼出来,作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基础,同时兼顾个性的需求。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应尽量满足多个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需要,以节约教学经费,实现教学资源的共有、共享,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另外,可以考虑将校内经营单位,例如超市、各类专业商店、餐厅窗口及校办企业等纳入经管类专业校内实习基地范畴,从支持政策、实习课程及内容等进行系统化设计与实施。
4、实现校内外实习基地的有机统一
经管类专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应该有各自较为明确的职能分工,校内实习基地承担的主要是专业学生的课程实习实训与实践,完成基础能力训练和部分在校外不宜实施的专业关键能力训练。校外实习基地的主要职能应该是以完成职业环境、职业规范方面的训练为主,在校内实习的基础上,使专业学生置身于全真的社会工作环境,在实际实践操作中提升自己包括沟通、业务等在内的综合能力与综合素质。从而实现校内外实习基地各有侧重、相互促进并共同发展的有机统一。
5、加强实习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双师”素质师资队伍是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根本保障。要立足现有师资条件的挖潜与提高,加大“双师”型教师比例,让更多教师到实习师资培训基地开展专业培训,到企业挂职锻炼、到企业一线参加生产实践培训,锻造一批高素质实践教学队伍。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引进一些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还可以从行业吸取专业技能人员和高级管理人才充实队伍,建立一支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和扎实基础理论知识水平的教师队伍。
[1] 龚艳萍、陈可:经管类大学生校内实习平台的构建:研究述评与展望[J].教育教学论坛,2014(40).
[2] 应畅:高职院校经管类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研究——以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3(23).
[3] 蔡旺、蔡旺清:广西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研究[J].鸡西大学学报,2012(3).
[4] 朱智:高职经管类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研究[J].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11(1).
(责任编辑:李桐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