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风险分担探讨
2016-12-29章荣亮
章荣亮
(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200)
电力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风险分担探讨
章荣亮
(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200)
我国的电力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逐渐规范,管理水平也不断地在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相差甚远。本文通过对我国电力工程合同双方风险分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对如何完善建设合同双方风险分担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电力工程;合同;风险
一、引言
电力合同风险管理过程是一项复杂而全面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个体差异性突出等特点,电力合同风险管理的成败,将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任何电力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如果忽视了合同风险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不要说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所以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核心。只有抓住合同风险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电力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二、电力合同双方风险管理分担存在的问题
1、缺乏合同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在1999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使我国工程合同的法律及法规得到相应的完善,但是,在《合同法》中只是笼统的,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合同签订的政府主管部门都没有详细的说明,就连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没有详细的进行说明。由于上述两部法律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只是对合同风险管理进行了大致规定,涉及到电力合同风险管理的法律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就导致了在对我国电力领域的合同风险管理中,出现了没有合适的法律规定的情形,存在一系列问题。所以我国在合同风险管理领域还存在许多的不足,还有待于国家出台一些新的工程法律法规,完善在我国的工程合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使我国的建筑业得到快速的发展。
2、合同风险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通过对过去电力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很多问题,由于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导致了电力企业往往通不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而言,在签署合同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确,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不必要的祸端。另外由于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导致了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诿。
3、合同文本不合规,权利义务不对等
在目前我国的电力领域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由于目前电力市场中存在不合规的合同示范文本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自制合同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由于电力签订的合同不符合签订双方的利益要求,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签订合同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一方具有强势地位,而另一方属于弱势地位,这方面在工程的发包商和承包商方面体现的最为明显。双方在签订电力合同时就会出现不对称的现象。所以,在大多数的电力合同中,发包商的义务规定要普遍少于对承包商的义务,承包商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发包商还会通过签订自制合同等不法手段,要求承包商承担起更大的义务,而且在免责条款中,发包商也会有设置诸多的条款等等行为的出现,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侵害了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的建立。
三、完善电力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1、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在许多方面都己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为了加入WTO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所以,我国应建立和完善一些相应执业资格,培育和建立完善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加强电力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国已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外国的商品、服务、技术、投资进入中国的数量将逐渐增多,外商参与中国招投标活动将逐渐增多。这样,国外的工程项目,中国的公司加强投标;国外的设备采购、原材料采购,中国的公司到国外去投标等等。这就要求中国的招投标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要与国际接轨,应尽快建立一只优秀的招投标职业化队伍,培育在我国还属于新兴的招投标产业。
其次是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让市场健康发展。
另外,对招标执业者要实行任职资格制度,持证上岗。目前,我国很多行业逐步跟国际接轨,推行了任职资格制度,并且效果很好,这值得我们去推广。而招标中介机构肩负着特殊的经济使命,不仅要求执业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境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因此可以看得出来,对于这个行业推行任职资格制度、实行准入制非常必要。
2、加强制度管理与风险管理意识
电力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风险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突出合同风险管理的关键点。如企业和项目的、合同后评价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跟合同文档管理制度等管理控制;建立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与保障机制,考核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障合同的执行力。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提高风险分析与决策的效率。这种“由下而上”的方式不仅可以鼓励管理者积极衡量并控制所在部门的风险,还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同时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使管理者还可以从降低项目运营风险中得到回报,奖罚分明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持久保鲜剂。
3、完善电力合同示范文本
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在今后应该主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合同示范文本,应该杜绝签订其他的一些自拟的合同、不合法的合同。积极借鉴国际电力合同制定方面的经验,有利于制定并完善我国电力合同的示范文本,一方面可以使合同签订的当事人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等。避免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有效地维护各方的利益,也可以使我国的电力合同更加的规范,保证了合同签订主体的平等,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制定并在我国实施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力合同示范文本,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于违约赔偿的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各主体的行为,也为发生纠纷之后,相关的仲裁、检查机构的仲裁作出了合理的参考依据,同时,这也可以避免我国的电力企业在国际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4、提高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素质
如何提高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又是当前的最为迫切需要,可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要求,组织合同风险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专业知识。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管理层、基层都要积极参与其中,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比如布置学习任务,定期进行职能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案例事例分析总结,参加职能讲师的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鼓励员工报考专业资格证书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效率。
二是选送人员到院校深造,鼓励其在职人员报考专业资历证书。每个企业都能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风险管理人员,这其中具备实践与理论经验相结合的人才更符合在企业的要求。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有上进心、工作出色、有信心、有发展前途的骨干人员进有关院校深造,拥有更加专业的资历证书会是企业跟员工之间相互信任的保障,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才能为企业培育出更多出色的人才。
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激发员工之间的上进心、信心跟决心。制定奖励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全文总结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合同风险管理在管理体制上仍不够完善。为了给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营造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 所以我国必须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介服务的法律责任和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越来越多的人清楚地意识到,合同风险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合同不仅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且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如果电力企业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就能推动着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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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