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对策研究
——基于S-D-E框架
2016-12-29王富贵郑秋生
王富贵,郑秋生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 广州 510070)
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对策研究
——基于S-D-E框架
王富贵,郑秋生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 广州 510070)
科技众筹是科技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大力发展科技众筹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供给侧改革意义重大。当前我国科技众筹既在供给、需求和环境等方面面临巨大的机遇,也存在规模小、规范性差和权威性低等诸多挑战,需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共同发力,为科技众筹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科技众筹健康发展。
新常态;科技众筹;机遇;挑战;S-D-E框架
一、引言
当前,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型企业作为创新经济形态的细胞,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践行双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将是实施创新动发展战略成败的重要影响因素。然而,我国传统融资渠道带来的金融资源错配及科技金融发展滞后且不平衡,未能满足创新的融资需求,导致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为此,我国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造传统引擎,打造新引擎”。科技众筹作为解决科技融资缺口的崭新模式,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期存在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但由于众筹模式在我国起步晚,科技众筹更是众筹模式中规模较小的一类,发展并不完善,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因此,本文将从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的意义出发,剖析其存在的发展机遇和面临的挑战,进而从宏中微观三个层面提出更为立体的对策建议体系,以期推动我国科技众筹取得新的发展。
二、科技众筹研究回顾
科技众筹是众筹模式衍化出的新分支,其受到学术界关注始于2012年Experiment平台的成功上线运营。国外方面,科技众筹随着众筹的发展而发展并逐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国外方面,Wheat等(2013)运用实证方法着重分析科技众筹的实际效用及影响科技众筹融资绩效的因素。其也被视为科技众筹领域的开创性研究成果。Cadogan(2014)则是借助规范分析方法对包括Research Only、General Platforms 和Institution-specific Platforms在内的众多科技众筹平台进行介绍,剖析其特点及运营模式。国内方面,既有介绍科技众筹平台特点、优势及问题,如刘钒等(2015),又有分析科技众筹项目融资影响因素,如郭丽环等(2015),此外,部分学者将科技众筹与科技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重点阐释科技众筹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作用,如荣晓峰等(2016)和张元萍等(2016)。可见,我国科技众筹由于发展起步晚且规模小,相关研究较为缺乏,仅有的文献中也鲜有将科技众筹发展置于新常态下进行思考,并剖析其在新的经济形态下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因此,本文结合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特征分析科技众筹发展,运用S-D-E框架等深化科技众筹研究范式,探索提出发展思路。
三、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的意义
1、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成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其发展能够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走向高端。根据浦发银行和新华社发布的长三角小微企业景气指数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该区域科技小微企业(98.16)较之于小微企业总体综合景气指数(96.95)高出1.21,这体现了科技小微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在我国经济增长持续趋缓的背景下,能够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科技众筹是科技型企业提供重要的融资渠道,能够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科技型企业成立、成长和成熟,进而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注入活力。
2、有利于深化供给侧改革
科技众筹作为科技金融供给的一部分,能够有效弥补创新经济主体——科技型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加强创新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和资金的供给,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保障。全球创业报告显示,中国创业指数高达79%,比全球和亚洲分别高出26个和15个百分点。2015年,中国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的企业达到1.2万户,平均每分钟诞生8家公司。北京、深圳、上海、成都、武汉等各种要素聚集城市的“双创”成果正在呈现指数级增长。科技众筹作为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也为深化供给侧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路。
3、有利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型企业是创新经济形态的细胞,基本从事高技术产业,因而其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生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这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应有之义。因此,应千方百计为科技型企业发展铺路,不断增强创新经济形态运行中细胞的活力,这也才能更好地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科技众筹能够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使科技型企业突破发展瓶颈。科技众筹在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的同时也不断夯实了我国创新经济形态的根基,提高了创新经济形态的活力,为我国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赖以发展的原始动力。
四、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面临的机遇——基于S-D-E框架
1、供给角度(S)
我国科技众筹发展面临包括政策供给和技术供给两方面利好。一方面,政策供给。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创新驱动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这为科技众筹的发展营造了优越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着力加强科技服务业供给。科技众筹作为科技服务业中重要的解决资金渠道的手段,是科技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出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科技众筹发展提供了指导,为其扫除体制机制障碍,使科技众筹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技术供给。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可能。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科技众筹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为科技众筹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蓝本,这些都是从供给角度为我国科技众筹发展提供了机遇。
2、需求角度(D)
在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是制约其发展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资金,而作为全新融资模式科技众筹以其较低的门槛成为科技型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我国科技型企业众多,尽管我国并没有科技型企业专门的统计,但是从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可见一斑。2014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超过6.8万家。此外,截至2015年12月18日,我国中小微企业有 4000 多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中小微企业中所占比重将随着双创政策地不断深入实施不断攀升,这些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的初期或者发展期,急需资金的支持,但传统融资渠道并不能有效满足其融资要求,因此,科技众筹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3、环境角度(E)
我国科技众筹在新常态下拥有良好的环境支撑。从政治和法律方面,国家发展思路的调整、发展战略的转变以及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出台为科技众筹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从经济方面,我国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随着创新经济形态地逐步形成,作为新业态、新模式的科技众筹拥有了更加优越的市场环境,为科技众筹融入市场经济,为创新经济发展助力提供了沃土。从社会文化方面,经济社会形态决定了社会文化的特征。创新经济形态的形成加速国民观念的更新,提升社会对创新犯错的宽容,这为科技众筹发展提供了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也为科技众筹发展打造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从技术方面,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科技众筹实现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为科技众筹的发展、成熟、壮大注入了活力,推动科技众筹又好又快发展。
五、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遭遇的挑战
1、我国科技众筹发展起步晚,规模小
我国互联网众筹起步于2011年,随后大批众筹平台相继成立。科技众筹是伴随着众筹行业的兴起而发展,点名时间是我国科技众筹的第一家专业科技众筹平台,同样成立于2011年。然而,相较于全球互联网众筹的发展,我国众筹行业的起步较晚。全球互联网众筹起源于2001年,ArtistShare平台的成立是其标志。而科技众筹在全球最大的奖励性众筹平台的典型代表为 2009 年成立的Kickstarter平台。而从融资规模上,我国科技众筹与国外相比,规模仍然较小。从点名时间和众筹网中涉及科技众筹的融资额仍然较小,点名时间平台截止2014年,共融资4458.12万元。反观,美国的Kickstarter平台截止2015年7月28日共完成融资2.69亿美元,可见,我国科技众筹融资规模与国外仍有较大差距。此外,我国科技型企业不断增加,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不断上升,因此,要解决目前的科技众筹供不应求的困境,需要进一步发展壮大。
2、我国科技众筹运行机制不完善,规范性差
我国科技众筹发展态势平稳,相关的规范较少,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支持众筹行业发展,但是有关众筹的专门性文件仍然匮乏,科技众筹的行业具体操作指引也处于空白状态,这使得众多众筹平台缺乏可供参考的指导性材料,难以建立有效规范的运行机制。此外,构成我国科技众筹运行机制重要的三方——项目运营方、项目平台方和项目方这三者在运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了科技众筹的不规范。首先,项目运营方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特别是各类科技型的众筹平台,对项目的审核和发布没有设定统一的标准,使得众筹项目良莠不齐,不利于优质项目在运营中脱颖而出。其次,项目平台方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不能对项目融资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最后,项目方由于自身水平有限难以对项目进行有效包装,无法扩大项目的影响力,有些项目甚至为达到融资目的不惜散布虚假信息,欺骗投资人。
3、我国科技众筹运营平台少,权威性差
作为融资性平台,其数量及质量对融资发展水平至关重要。从数量上来说,我国众筹平台不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354家众筹平台,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303家。自2011年第一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诞生。尽管众筹融资平台不断增加,但是科技众筹专业融资平台却几乎不存在,仅有点名时间和众筹网中拥有科技众筹板块。从质量上来说,市场的知晓度和信誉度是融资水平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平台的知晓度和信誉度高越高,平台融资成功率可能越高,反之亦然。我国众多的平台中缺乏具有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的平台,而科技众筹平台的缺失更是影响科技众筹融资效果的不利因素。反观,国外拥有Kickstarter平台中设立科技众筹板块,也有Research Only等专业的科技众筹平台,权威性更强,更有利于科技众筹项目完成融资任务。
六、新常态下我国科技众筹发展的对策建议——三位一体模式
1、宏观层面
首先,制定科技众筹法律法规。针对我国科技众筹发展实际,借鉴美国JOBS ACTS法案等国外发达经济体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我国科技众筹发展实际的法律法规,增强科技众筹的市场地位;其次,完善科技众筹相关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我国有关科技众筹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需要不断增加资金的支持和规范性引导,使科技众筹在正确的框架下实现跨越式发展;再者,制定科技众筹专门性政策法规。纵观已有政策文件,鲜有专门针对科技众筹而制定的。提及科技众筹的文件多为众筹或者科技服务业的相关文件,这可能出现政策及措施不能有效应对科技众筹中的具体问题,因此,必须制定科技众筹专门性政策法规,以便有效促进科技众筹发展;最后,完善科技众筹相关法律。科技众筹涉及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方方面面,仅靠科技众筹的政策法规并不足以保证其全面可持续发展,必须完善与科技众筹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知识产权法等,以此为科技众筹构筑全面的政策法规体系,为科技众筹发展撑起更加广阔的保护伞。
2、中观层面
首先,加快成立科技众筹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行业中全体成员利益的代表,能够为行业的集体利益发声,也能够集中力量推动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为此,必须加快成立科技众筹行业协会,加速提升科技众筹的权威性;其次,加强行业自律性规范建设。行业的自律性是行业发展的名片。行业自律性规范越强越有利于提高行业的影响力,为此,必须加强科技服务业乃至科技众筹行业的自律性建设,制定严格的平台运行准入机制,从源头上为科技众筹发展问诊把脉,确保科技众筹良性发展;最后,成立科技众筹行业监督委员会。努力加强科技众筹运行监督,对科技众筹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努力规避科技众筹运行风险,同时,建立行业成员诚信档案,对违反规定的平台进行不良记录登记,警示科技众筹平台,推动科技众筹平台加强自身行为规范。
3、微观层面
科技众筹项目的运营方、平台方和项目方是构成科技众筹运行机制的重要三个微观主体,它们的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科技众筹项目运行监控情况,为此,必须加强三方微观主体建设促进科技众筹发展。首先,科技众筹运营方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科技众筹项目及时获得相应的资金作出努力,坚决抵制存在制度机制漏洞项目上线运营,树立运营方形象,增强运营主体的权威性;其次,科技众筹平台方应加强研发投入,努力突破技术瓶颈,为科技众筹运营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最后,科技众筹项目方应努力提供创意佳、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不断增加项目的供给数,提高科技众筹的市场规模,此外,由于科技众筹项目的供给方多为科技型企业,因此,应加大力度培育科技型企业,为科技众筹项目提供供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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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博)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广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推进路径研究 ”,项目编号:2013B070101001;“广东省重大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绩效研究”,项目编号:2015B070702001;“广东省创新驱动重大科技政策操作执行与绩效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16B07070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