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辞”考释
2016-12-28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杨建华
■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杨建华
“为之辞”考释
■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杨建华
《季氏将伐颛臾》是《论语·季氏》中的名篇,主要记录了孔子针对鲁国季氏家族将要讨伐颛臾这件事所发表的三段议论。
鲁国政治动荡,把持朝政的三大家族之一季氏将要讨伐颛臾,冉有、季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孔子,由此引发了孔子和这两位弟子的对话。在对话中,孔子表明了反对季氏攻打颛臾的理由,批评冉有、季路虽身在季氏门下,却不对其加以阻止,只知道推卸责任,并阐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这段对话中的名句“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学过的同学想必都记得,但是对“为之辞”的翻译,一直没有准确的说法。然而平时上课或考试,都要求同学们翻译文言词句要字字落实,“为之辞”也不例外。那么,我姑且依照胡适先生总结的清代学者“训诂”(对古书字句做解释)研究的方法,来推测、验证“为之辞”三字的含义。
《季氏将伐颛臾》一文两次出现在浙江省高中语文教材中,分别见于苏教版语文教材必修四和《〈论语〉选读》课本中,是一篇极其重要的选文。对文中的文言名句、难句“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苏教版注解:“舍,舍弃,回避。欲之,想要那样。为之辞,找托辞,找借口。”《〈论语〉选读》有译无注。
课文注解对“为之辞”三字采用了模糊解说法,没有清晰地注出“为”“之”究竟应为何意。可是,“为之辞”三字的注解不仅关系到语法的梳理、语意的理解,同时也关系到语音、诵读的规范。因为“为”字是多音字,用作介词时,除表示“被”之外,都读作wèi;用作其他词性时,包括动词、语气词等,读作wéi。不确定其词意,我们就无法正确诵读。不得已,老师大多只能依照自己的理解来教学,有解“为”字为动词“编造”的,也有解“为”字为介词“替”的,不一而足。
列举实例
依照胡适先生总结出的清代学者训诂方法三步骤,首先,我们要“搜集许多同类的例”。
“为之辞”这一表达在《论语》中是孤例,全书只出现过一次。我们退而求其次,梳理所有“为之+名词”这种语法结构的实例。这一表达,除本句外,《论语》全书尚有二例。其一为“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其二为“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此处“小”和“大”意为“小相”“小司仪”和“大相”“大司仪”,系名词而非形容词。
推断结论
例子已经搜集了不少,然后,我们要“下一个大断案”。
语言学家杨伯峻分别为两处“之”字作注:“‘为之宰’中的‘之’用法同‘其’,他的,指孔子而言。”“‘为之小’中的‘之’用法同‘其’。”而“为”字释为动词:“做”“担任”。“为之宰”“为之小”分别译为“担任他的管家”“担任他的小司仪”。
语言文字学家杨树达《词诠》亦举此二例云:“按以上诸例‘之’字用于领位(按,修饰成分,略相当于今日英语中之物主代词),亦与‘其’字同。”
由此可见,“之”字代“其”字在《论语》中是通行做法。我们据此推断“为之辞”应解为“为其辞”,“为”是动词,“做,编造”之意;“之”应解为代词“其”,即“它的”,指代“欲之”这件事;“辞”是名词,“托辞,借口”。“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全句翻译为“君子痛恨那些回避说自己想要什么却编造要它的托辞(的做法或态度)”。这样的解说,顺畅自然,符合“舍曰欲之”与“为之辞”之间的语法关系。“舍曰欲之”与“为之辞”两者用转折连词“而”字衔接,照应周密。
综合查验
现在,结论已经有了,那么,“若再遇着同类的例,便把已有的假设去解释他们,看他能否把所有同类的例都解释的满意”。如此,我们还需要“验根”,来看看结论是否正确。
古籍中的“为之辞”是否都可以这么来解释?
先看《孟子》中的一段名言:“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放任)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为”字解为“编造”,“之”字解为“其”,代指犯错一事。全句译为“现在的君子,不仅仅放任自己的过错,又进一步编造犯错的托辞”,字字落实,文从字顺。
再看柳宗元《桐叶封弟辨》“为之辞”例:“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从容不迫、和颜悦色),要归之大中而已(总之让其回到正确的原则上罢了),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为之辞”也翻译为“编造他(成王)犯错的托辞”。“之”可解为“其”,代指成王犯错一事。
再看明代莲池大师的一段话:“史称武帝好佛,饿死台城,而佛不救,因以病佛,此讹也。武帝为道忘食,常持一斋……临终不食……功满意足,安坐待尽。正视死如归,非饿死也。……后人辩者以饿死为宿业,此论虽是,但未知‘饿死’二字,乃嫉佛者过为之辞,欲藉以阻人之进耳。”“过为之辞”中的“之”字,依旧解释为“其”较为恰当,“其”代指上文武帝饿死一事,译为:“只是还不知道‘饿死’两字,是嫉恨佛教的人过分渲染武帝之死的说法,想借此阻挠后人亲近、接纳佛教罢了。”
“验根”成立,结论当属无误。
综上,我们认为,“为之辞”三字,“为”字应解为动词,意为“编造”,读作wéi;“之”字应解为代词“其”,意为“它的”,指代“欲之”这件事;“辞”应解为名词,意为“托辞,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