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视域下农民工进城焦虑问题探讨
2016-12-27梁妙荣
梁妙荣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新型城镇化主体的农民,在向市民化迈进的过程,仍处于滞后于城镇化发展的状态。由于农民工的市民身份不被认同,情感归属缺乏,难以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等原因,农民工进城焦虑情绪明显,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逆城镇化”现象。城镇化在本质上是农民工的市民化,缓解农民工进城焦虑,必须建立规范性制度,构建覆盖全体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工群体的人文关怀,激发他们潜在能力与价值,保障农民工能够充分享受到改革成果。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工;进城焦虑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1-0099-02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每个城市的角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新型城镇化主体的农民工,在向市民化迈进的过程,仍处于滞后于城镇化发展的状态。由于农民工的多重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农民工进城焦虑情绪明显,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逆城镇化”现象。如果农民工群体的焦虑情绪得不到疏导,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一、农民工进城焦虑的主要原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民工正从新型劳动大军成长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规模大、流动大、贡献大、潜力大,但是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就业不稳定也是不可忽视的社会现实。不少农民工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城市,却面临着诸多方面的压力,诱发进城焦虑。
(一)市民身份不被认同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进城农民工为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前提应该是转换自己的社会身份,其中户籍身份与职业身份的转换最为关键。农民工进城后,实现了职业转换和地域转移,即从农业到非农产业、从农村到城镇。他们怀揣着留在城市、融入城市的美好而强烈的愿望到城市打拼,渴望能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享受城市化发展成果。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缠绕在农民工身上的身份化福利劣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大多数人“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还没有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亦农亦工,非农非工”的特征,导致其游离于城市生活的边缘,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工作机会、收入水平、居住条件、受保障程度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差异,在生存质量、发展状况、融入程度上还无法真正和城市接轨,在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甚至人格尊严等方面受到歧视,成为城市中最弱势的群体,有的社会地位还不如城镇的“低保”户。作为一个边缘群体,会因为房价高、房租贵、城镇生活的成本高等产生生活焦虑;因为社会保障缺失、诉求难以表达等产生安全焦虑。
(二)情感归属缺乏
当代农民工打工挣钱已经由单纯谋生向追求归属感延伸,由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向实现人生价值延伸。事实上,农民大多渴望进入城市、融入社会,有着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但不可否认,社会现实与农民工的精神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面临着精神文化生活条件严重不足的问题。从乡村进入城市后,因为制度、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并没有享受到制度安排的实惠,他们中的大多数无法在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融入城市社会而成为都市边缘人。由于缺乏基本权利保障,在有限的收入中,他们必须要为年老生病等问题进行考虑和打算,即使有余钱也不敢参与和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由于农民工平时忙于工作,休息闲暇时间主要通过电视和网络了解外界的信息,而对休闲娱乐、健身、交友、观光、参观博物馆、走进图书馆等现代城市文化生活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他们内心深处常常被强烈的迷茫和不安所笼罩,游离在农村与城市之间,“城市边缘人”的社会角色让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心理落差,处在“感情孤独”状态。这种孤独,影响的不仅是这一群体本身,更关乎每一个农民工背后家庭的幸福。这个追梦的农民工群体,会因为精神需求难以满足、前途方向不明而产生发展焦虑。这也是农民工群体产生焦虑的重要精神因素。
(三)难以享受社会公共服务
以合作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强调的是政府的服务性和公民的平等权利。公共服务人人都能享受到,而且享受的机会应该是平等的。进城农民工在谋划家庭的未来发展时,重点考虑的是生活舒适度、子女教育质量、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覆盖等,但是,中国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滞后,使附着在这两大制度上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别,不同的户口享受的公共服务是不一样的。当前,与农民工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相比,在城市的农民工生存状况仍然呈现出生活质量低、难以获得城市公共服务等特征,住房、医疗保障、职业发展、权利诉求等等,这一切离农民工依然很遥远。对农民工来说,其“落户城镇”希望获得的发展机会,重点是就业,就业权利能否实现决定了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与基本发展权。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与农民工相适应的就业机会和相对稳定的就业保障制度,这与我国正在积极倡导和推行的城镇化发展的终极目的背道而驰。作为廉价劳动力在城市就业,从事着脏、苦、累、差的工作,工资与实际劳动贡献严重错位。即使是下岗职工,也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最后防线,而农民工则完全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之外,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福利。对想扎根城市的农民工来说,比解决户籍、住房等问题更为迫切的是解决子女的上学问题。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不仅是成本高,而且还存在着有形的限制条件。随父母进城的孩子们不能同城市孩子一样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他们往往被要求交借读费,增加了进城务工农民的负担。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下,农民工群体虽然常年生活在城镇,但是由于其是“农民”身份,在国家现行制度安排下被纳入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将其排斥在外,造成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处于无人问津的真空状态。因此,难享均等化公共服务是农民工群体产生焦虑的重要制度因素。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化解农民工进城焦虑的应对之策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民工的贡献,城镇化本质是农民工的市民化,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不仅经历地域迁移和职业转变,而且同时能够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化解农民工进城焦虑,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更加重视农民工的诉求,激发他们潜在的能力与价值,保障农民工能够充分享受到改革成果。
(一)建立规范性制度
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只是让农民的户籍变成市民户籍、让他们进城买房这么简单,还应有更多的权利与保障辐射。必须解决城镇农民,特别是农民工,让他们享受均等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减轻生活成本。对于他们的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这些问题一定要解决,包括户籍的问题一定要达到国民的共同待遇水平,否则很难支撑城镇化发展。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在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上做文章,免除农民进城后的后顾之忧。当前关键是要将在城市里长期稳定居住生活的农民工纳入国家和流入地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要将所谓的“常住非户籍人口”纳入当地的公共资源分配预算之中,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因此,应该从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医疗等多方面建立起规范性制度。
(二)构建覆盖全体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能仅凭改变户籍身份。农民工市民化的根本体现,就是在城市能够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真正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没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即使实现落户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让农民工进城后能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供给。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为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环境,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首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农民工充分就业。就业关乎一个人的生存和尊严,就业是一个人获得收入、安居乐业、实现价值的主要途径。实现充分就业,才能安人心,缓解社会焦虑,社会才能得以稳定发展。让农民工在城市有业可就,并且逐步实现体面就业,会让他们对未来充满美好期待。在提高农民工的薪酬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恶意欠薪、剥夺休假权和休息权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其次,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及早在城镇参保并连续参保,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比例;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第三,开展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加强农民工思想素质教育,增强农民工的市场意识、专业意识、进取意识、竞争与合作意识,提升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包括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能力培训、社区公益性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为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环境,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如果新老城镇户籍人口的发展和社会保障权利做到了尽可能公平,“逆城镇化”就不会取代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三)加强对农民工群体的人文关怀
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满足农民工的精神需求,是与保障农民工生存权益同等重要的民生问题,是缓解农民工进城焦虑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和谐幸福社会的重要内容。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有计划分区域地在城镇公共场所兴建文化场所,吸纳农民工参与,积极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满足大家的精神文化需求。现有的文化馆、艺术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向农民工免费或优惠开放。政府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方面的预防、保健以及治疗干预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帮助农民工建立积极的焦虑防卫机制,让农民工正确认识和对待焦虑,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消除或缓解各种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
农民工为城市发展、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而城市要努力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让农民工在城里有工作,劳动有报酬,子女有学上,生活有文化,维权有渠道,养老有保障,发展有目标,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享受到改革开放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张莉.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性焦虑及其纾解[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5).
[2]王道勇.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性焦虑[N].学习时报,2012-08-06.
[3]张西流.农民进城成本需公共服务兜底[N].广西日报,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