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政务微信信息采编和传播实证分析
——以微信号“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为例
2016-12-26李文健张淇鑫
文/李文健 张淇鑫
公安类政务微信信息采编和传播实证分析
——以微信号“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为例
文/李文健 张淇鑫
“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是天津地区使用率较高的两个公安类微信公众号。对其进行的实证分析显示,信息到达和传播效果与信息发布时间、主题、媒介呈现形式等无相关关系,而与信息发布顺序显著相关,同时和微信使用者自身直接相关的公共安全服务信息受到的关注度较高,因此公安微信应在适应用户使用习惯、内容的在地化和接近性、头条发布的安排以及增强沟通的双向性方面加以改进。
公共安全信息 微信公众号 电子政务 服务型政府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为6.88亿,其中手机网民6.20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4年的85.8%提升至90.1%,手机网民规模超过台式机网民。同时,作为较早崛起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的微博活跃程度在下降,而微信的使用量激增。一些研究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微博的月使用人数为1.7亿,而微信月活跃人数已超过4亿,微信已然坐稳移动社交软件的头把交椅”。
相较于微博而言,微信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交流的双向性、即时性和私密性,微信的这种私人情感色彩决定了交互双方沟通时相对较强的有效性。因此,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通过政务微信平台进行公共管理与服务,不仅可以满足民众对信息沟通效率的需求,强化了针对性和指向性,而且保护了用户的隐私权,增强了亲民感,也是实现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有效途径。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保障措施。此后,政务微信账号的数量迅速增长。目前政务微信公众号已经超过4万个,数量位列前十的账号类别分别是:公安、共青团、政府办、税务、检察、文物旅游、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党政新闻宣传、司法行政、法院,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以及新闻宣传部门。而在政务微信的使用上,微信用户中使用过政务微信的接近三成,远高于政务APP应用14.6%的使用率。政务微信已经实现了从信息发布到公众沟通综合服务平台的转变,“逐渐成为党政机构创新服务的新模式和形象展示的新窗口”。
在庞大的政务微信公众号中,公安政务微信以7876的总量排名第一,占比超过19%,反映了公众在公共安全信息使用上高需求和高频度的典型特征。在各地的公安类微信账号中,由当地公安局运营的“平安**”或“**公安”以及由交管局运营的“**交警”又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两种。在各地发布的政务微信排行榜中,这两种微信号也往往居于前列。根据新媒体指数(gsdata.cn)提供的微信排行榜,公安类微信号在政务微信中表现突出,在2015年7月26日至8月15日三周的周榜中,微信指数超过1000的公安微信号分别有23、24、18个,而同期党建和政府微信指数高于1000的每周只有1-2个,且均为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政府网等中央级媒体承办的所谓“超级微信”。因此,加强对公安类微信的研究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实证分析
1.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目前关于政务微信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成果主要侧重于政务微信功能与定位、技术架构以及用户信息接受和利用行为等方面。而对于在政务微信中成熟度最高、最为活跃的公安类微信的研究却很有限,研究视角主要集中于宏观描述、平台设计、应急传播几个方面,特别是实证性研究明显不足。“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是天津地区两个较有代表性的公安类微信。根据《今晚报》和《新榜》联合发布的“天津微信影响力排行榜”,这两个微信号自2015年7月16日至8月13日(第10期至第14期)连续5期排行中,除第12期“平安天津”排名第4位之外,其他各期两者均位列三甲,并且“天津交警”始终在政务微信中排名第一。从二者综合影响力来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本文采集了“天津交警”和“平安天津”2015年7月1日至8月10日共41天的有关数据,拟从微信的内容采编和传播效果出发,探讨公安类微信公众号信息传播的特点和问题,并为公安交管部门提高社会管理和为民服务水平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2.数据的采集和整理。新媒体指数(gsdata.cn)平台的微信数据分析模块,可以提供微信排行和文章明细的相关信息,但文章明细只能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基础数据。通过数据导出功能,笔者获取了“天津交警”和“平安天津”7月11日至8月10日的文章明细。导出明细中包括文章标题、发布时间、发布顺序、PM阅读数、PM点赞数、WEEK阅读数、WEEK点赞数、原文链接、摘要等项目。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保留了文章标题、发布时间、发布顺序、WEEK阅读数和WEEK点赞数几个统计项目。需要说明的是,因微信内容的实时性特征明显,阅读量具有随时间推移而迅速衰减的规律,所以新媒体指数平台统计的文章周阅读数和周点赞数可以近似看作是总阅读数和总点赞数。7月1日—10日的文章明细,以及统计数据中的主题分类、内容形式和是否原创三个项目为笔者手动统计。
统计项目中的“主题分类”,是根据文章内容的主题将全部文章归为8个类别,其中“平安天津”涉及的主题分别为:警务资讯和执法信息发布、安全提示或典型案例警示、办事指南和行政事项、先进人物或事迹宣传、辟谣信息、休闲娱乐信息、协查信息和其他方面;“天津交警”涉及的主题分别为:警务资讯和执法信息发布、安全提示或典型案例警示、办事指南和行政事项、驾驶技术提示、辟谣、休闲娱乐信息、天气或限行提醒和其他信息。从主题分类上看,两个公众号中公共服务方面的信息主题具有高度一致性的,同时也体现了一些专业特征,比如“天津交警”中的“驾驶技术”和“限行”信息。“内容形式”,主要是指文章内容的媒介表达方式,有纯粹的文字、图画、视频,也有一些多媒体形式,如图文结合、图表和文字结合等。“是否原创”这一统计项目,因很多文章并未标示作者,所以不能直接作出判断。统计上,属于纯粹的天津本地信息的,标注为原创;有明确的信息转载源的,标注为采自其他媒体;还有一部分信息,可以判断是根据多方信息源采集,则标注为综合采编。
3.描述性分析。自2015年7月1日—8月10日,41天中“天津交警”共发布信息165条,日均4.02条;“平安天津”共发布信息168条,日均4.1条。两个公众号每日发布的信息数基本稳定为4条,这显示微信用户在公共信息的获取规模上不大,这和手机互联网的使用者强调使用感受上的易用性和有用性两个因素相关。7月16日—17日,“天津交警”分别发布7条和6条信息,这是41天中的两个极大值。之所以发布数的峰值出现在这两日,是因7月17日为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广大穆斯林群众在这一天有集聚清真寺礼拜、扫墓等集体活动,为舒缓交通压力,“天津交警”在微信平台发布了相关施工公告和回民公墓周边交通调整的针对性信息。
发布时间方面,“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分别有131条和125条信息发布于16∶00~19∶00之间,占比达77.98%和75.76%。其中,“天津交警”仅有7月15日的5条信息发布时间为上午,7月17日、28日共9条信息为19∶00之后发布。而“平安天津”7月18日、24日各有4条信息为19∶00之后发布,其余为15∶00~16∶00之间发布。一般而言,每日16∶00~19∶00人们已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而尚未开始晚间家庭生活,因此,对于手机等便携式移动设备所提供的信息使用频率较高,在这一时间段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可以提高信息的阅读量和使用效果。
在两个账号所发布的内容方面,主要涉及主题分类、内容形式和是否原创三个指标。主题类别中,“警务资讯和执法信息”“安全提示或典型案例警示”“办事指南和行政事项”三个主题文章数量最大,三者相加占比分别达到“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所发布文章总数的76.8%和63%,显示出两个微信公众号非常重视专业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的采编。这样的信息采编和发布偏向既可以突出信息的针对性,又可以在用户的使用体验上强化其有用和易用感受,从而充分发挥政务微信信息指向性强、官民沟通效果好的优势,并进一步增强用户黏度。所发布内容媒介形式的编辑方面,“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充分利用了微信平台的“富媒体”特性,采用多种媒介形式传播的文章比率前者超过九成,后者也达60.1%。特别是“天津交警”中的一些安全警示案例,如因各种人为原因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采用了动态图片gif附加文字说明的传播方式,直观、震撼,强烈的现场感使用户如临其境,警示色彩非常突出。在是否原创这一考察指标上,两者发布文章的原创比率也都很高。“天津交警”原创文章占比达到73.3%,而“平安天津”更是高达91.7%。这些原创内容绝大部分都是关于天津本地的信息,突出体现了本地化的民生服务特色。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原创内容和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还有一小部分来源较为复杂的综合采编信息,因微信中未能明示,所以不能确定准确的信息源,占比分别为“天津交警”的6.7%和“平安天津”的2.4%。在媒介形式上,综合采编的信息多为图文形式,且图片采自网络,著作权人不详。
从二者的描述统计量(详见表1和表2)来看,在总的阅读量方面,“平安天津”极小值为243,极大值为26919,平均阅读量2519;“天津交警”阅读量极小值为705,极大值为66375,平均阅读量7384。除了根据阅读量的统计结果可以得到“天津交警”的传播范围和效果应优于“平安天津”的结论外,非常明显的是,两者在阅读数这一统计项上的标准差均非常大,说明不同文章的阅读量是非常不稳定的。过大的峰度值同样也印证了这个结论。经查阅,“平安天津”阅读量极小值对应文章是7月24日发布的《【不要给陌生人汇款】和平警方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活动》;而7月7日发布《【通知】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即将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阅读量为最大值。而“天津交警”的最小阅读量所对应的文章为7月22日的《公安部交管局〈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手册〉“旅客乘坐旅游客车须知”》;8月5日发布的《8月10日前免费参观绿博园,抓紧啦!天津交警自驾游路书第三季》阅读量为最大值。从两者阅读量最大值和最小值的相关文章,基本可以判断,文章内容本身是决定阅读量大小的极为重要的因素,说明用户在关注公安类微信账号时有着极为明确的行为倾向,即获取和个人直接相关的服务信息。这也是造成统计结果中标准差过大的原因。此外,采集的样本中有一部分属于非常明显的宣传内容,这部分文章的阅读量和点赞数均未达到相应统计项目的均值,传播效果不理想。点赞数也基本遵循了这个规律,即和用户自身关系更为直接的信息,点赞量往往相对较大。
表1 “平安天津”描述统计量
表2 “天津交警”描述统计量
4.相关分析。在“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数据表中各随机选取15个样本,根据各项目的已有分类内容再次赋值,进行再测信度分析,同类项的相关系数均大于0.8,再测信度较高,说明前后两次赋值较为稳定,所采集的数据整理后形成的量表可靠,可以进行相关分析。
运用二元变量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分别取“平安天津”中的发布时间、主题分类、内容形式和阅读数以及点赞数两两配对作为二元相关变量进行显著性检验(显著水平取α=0.05),统计结果见表3。
表3 “平安天津”两变量相关分析统计量
由表中的统计结果可知,阅读数和点赞数与发布时间、主题分类、内容形式、是否原创之间的Pearson系数均小于0.1,相关系数的显著性均大于0.05,因此应接受原假设(H0∶两变量之间相关系数为零),即变量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以相同方法对“天津交警”进行同类型相关性分析,结果与前述结果一致,也就是说文章的阅读量、点赞数和发布时间、主题、媒介表达形式、是否原创并无直接关系。这也印证了在描述性分析中已经得到的不同文章阅读数和点赞数并不稳定的结论,并再次说明阅读数量的多少实际取决于文章内容本身——是否和用户自身有直接关系。如“天津交警”7月15日发布的《紧急通知》,发布时间为上午10∶03,大大偏离了大部分文章发布于16∶00~19∶00的时间段,而且是纯文字的形式,但其阅读量却高达37097,点赞数为39,均高于平均水平。
继续对每日文章的发布顺序与阅读数、点赞数分别进行二元变量相关性分析,得到表4中的统计量,可知除“天津交警”的文章发布顺序和点赞数外,其他各项结果均显示阅读数量和点赞量与文章的发布顺序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天津交警”微信号每天都会在最后一条发布“天气或限行”信息,这可能是造成该微信的文章发布顺序和点赞数相关性分析产生异常的原因。剔除这部分样本再次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Pearson相关系数的显著性为0.002,结论为显著相关。同时,对两个账号样本中的阅读数和点赞数进行相关分析,显著性输出结果均为0.000,为显著相关。因此,可以认为两个微信号的文章发布顺序是决定信息到达水平和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
二、研究发现与改进建议
1.研究发现。第一,“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每日推送的信息数量较为稳定,集中在3-5条这一区间。而推送时间多为下午16∶00~19∶00,符合普通人群一般生活习惯。第二,两个微信号在信息的采写上,保持了相当大比例的原创内容,绝大多数信息都与天津本地民生相关,指向性和针对性较强。第三,文章内容的编辑方面,两个微信号都非常重视利用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增强信息的传达能力,特别是对动态图片和视频的综合利用,既符合读图时代人们在阅读方式上的倾向性,也适应了移动终端信息负载不宜过大的要求。第四,阅读量和点赞数量的多少,是衡量信息到达和传播效果的重要指标。从相关性分析的结果来看,二者和信息发布时间、主题、媒介表现方式等并无显著相关性,而与信息本身的内容和发布顺序有关,即信息和微信用户自身越是直接相关,传播的有效性越高,并且头条信息更加容易受到用户关注。
表4 “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两变量相关分析统计量(发布顺序和阅读数/点数)
2.改进建议。第一,微信用户的阅读习惯决定了公号的推送内容宜少宜精,每日4条左右的信息量以及下午四时之后集中推送是合适的,应当保持。但值得注意的是,用户使用公安类微信号的目的性是非常明确的,即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共安全以及交通管理信息,因此如遇特殊情况,特别是一些突发问题,亦需及时向公众通报,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实时、便捷、精准、集中的优势,从而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用户使用率和传播效果。
第二,在信息的采集上,应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尤其应突出信息内容的在地化和接近性,即以本地信息以及和用户自身直接相关的信息为主。在各类型的信息中,宣传类信息总量可以适当减少。警示类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采集发布,如此次统计中“平安天津”不定期推出的“不要给陌生人汇款”栏目中共28条信息,其中27条的阅读量和点赞数未达到平均水平,传播效果有限。这应与微信使用者整体呈现高学历、年轻化的特点,且信息获取能力较强有关。如前述电信诈骗信息虽然亦可以起到某些警示作用,但因在各种媒体的报道较为普遍,微信用户阅读意愿较低,因此也可以适当减少发布。而同样属于警示类信息的《你知道吗?高温下,车里的这些东西相当于炸弹!》阅读量却超过了1万人次,再次说明微信用户的信息接触行为具有明显的直接相关偏向,在信息采集方面应予以强化。
第三,信息的编辑应以多媒体为主,图文并茂,文字和动态图片、视频结合,都是很好的编辑方式,有利于快速、准确、生动地传达信息。但综合采编信息中可能会涉及著作权问题,应加以关注。
第四,信息的发布顺序和传播效果显著相关,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头条推送的内容。综合考虑公安类微信用户的信息获取目的,和使用者直接相关的信息,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信息,都应尽量靠前发布。这样既有助于提高使用者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使用意愿和黏度,也可以优化公共信息的发布效率,使公共信息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从统计结果上看,所发布信息以单向传播为主,而缺少和使用者的双向交流。沟通的双向性、封闭性和精准性是微信平台的重要特征,因此应充分利用相关技术手段,实现必要信息的双向传播。如交通调整优化建议的收集和采纳,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和协查等,均可在微信平台实现功能化和模块化,提高公安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结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适应信息化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组织形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从全国政务微信的发展来看,公安类微信公众号是其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一类。作为用户使用行为相当明确和清晰的电子政务实现手段,公安类微信号的信息采编、发布和传播是衡量其传播效能的重要指标。又因其较高的使用率和认可度,深入、系统地剖析公安类微信的运营情况,可以为政务微信的完善和成熟提供一些现实经验。对“平安天津”和“天津交警”这两个天津地区使用率较高的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实证分析显示,在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发布上,坚持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从使用者的切身利益和感受出发,是强化政务微信传播效果的核心原则,也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
作者单位 李文健 天津外国语大学
张淇鑫 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1]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2014年微信发展状况年度报告[R].新媒体与社会,2015(01).
[2]王芳,张璐阳.中国政务微信的功能定位及公众利用情况调查研究[J].电子政务,2014(10).
[3]唐绪军,吴信训,黄楚新,刘瑞生.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6(2015)[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