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搞掂”IPO发审委不再容易
2016-12-24熊锦秋
熊锦秋
公众不要期望每个发审委员都会刚正不阿,不要将这种重大的利益把关机制简单寄托在几个发审委员的人品上面——换做你我当发审委员,在巨大糖衣炮弹面前,很多人或难自持。因此,除了应明确和落实严厉的处罚机制外,发审会之后可再增加一个社会评议环节
证监会近日就修订《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创业板发审委员总人数由35人调整为25人、主要调减兼职委员数量,并拟对主板和创业板发审委结构进行完善,增加来自证监会以外的专家人数、减少来自证监会系统的委员。笔者认为,这有利于强化对发行审核的监督制约,但要实现有效制约,还需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全民监督作用。
目前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由25位专业人士及买方代表构成,包括专职委员16人和兼职委员9人;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共35人,其中专职委员16人、兼职委员19人。此前专职委员满负荷运转,而兼职委员则比较清闲甚至有的零出场,此次证监会拟增加专职委员理所应当;而增加来自证监会以外的专家人数,显然也可强化对证监会职能部门发审工作的监督。
按目前市场形势,只要企业获得IPO核准批文上市,不管什么股票,投资者都会踊跃申购,上市后都会连续涨停,市值一般都要涨到100亿元左右(因为隐含壳价值),这其中所牵涉的利益无疑是巨大的。对此,IPO发行审核恐怕不仅要做形式审核,而且要做一定的实质性审核,如果一些质地不佳的股票混入市场平白无故享受百亿市值,不仅可能让投资者承受巨大市场风险、也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无论怎么强调发审工作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靠发审委的几十号人来把控IPO的重要关卡,笔者认为无论是谁来当发审委员,都难堪这个道义重任。股票发行审核包括材料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10个环节,这其中初审会、发审会等环节最重要。有权力的地方,就有“寻租”空间,发审委掌握着资本市场大门的钥匙,因而成为利益博弈的焦点。有人认为搞定这其中的11个关键人物就行:包括两位预审员,初审会上的两位处长,发审会上的七位发审委员。对一些民营企业而言,上市前几亿元资产在上市之后就摇身—变为百亿元,民营企业家对迈入股市造富机器的渴望显然无比强烈,有些企业也不惜使出糖衣炮弹来攻坚克难。
公众不要期望每个发审委员都会刚正不阿,不要将这种重大的利益把关机制简单寄托在几个发审委员的人品上面——换做你我当发审委员,在巨大糖衣炮弹面前,很多人或难自持。尤其是目前对发行审核的责任追究机制还远不到位,比如万福生科、欣泰电气等欺诈发行,对负责这些公司IPO发行审核的发审委员,似乎还没有看到后续有力追责措施,这更容易导致其中的利益寻租。
股票发行审核决定了财富巨大再分配,对罔顾把关职责、放行造假企业上市的发审委员,应明确和落实严厉的处罚机制。当然这样有些发审委员可能怕担责任,于是对多数企业都拒绝放行,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若公司上市后五年内没有发现欺诈发行行为,负责发审的发审委员将由此得到一笔丰厚奖金。
另外,股票发行审核不仅要依靠发审委员的把关,更要接受全社会的审核和监督制约。目前企业IPO材料进行预披露,公众可以打假,但这其中缺乏激励机制;另外,即便有人指出造假嫌疑但却没有手段去坐实,发审委员对此可能充耳不闻,放行有关企业上市。为此笔者提出一个思路,那就是在发审会之后再增加一个环节——社会评议环节,由具有注册会计师等资质的专业人士自由对IPO发行材料进行纠错打假,同时公众可对发审会等环节的寻租行为进行举报,对纠错打假成功、举报被核实的人士予以重奖。这个社会评议环节时间为两个月,让社会公众有充分时间挖掘造假线索,只有社会评议环节没有发现造假线索,证监会才可核准发行。企业“搞掂”发审委几个人容易,要搞定全社会的公众很难,由此才可从根本上防范欺诈发行。
当然,股票发行审核存在的一些问题,与A股市场存在的其它一些问题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发审权力之所以巨大,与上市公司壳价值、新股过度筹码投机有关,而这又与借壳上市、重大重组、再融资、市场操纵惩治等制度缺陷有关。现在新股一上市就定位在几十倍、数百倍市盈率,给市场注入巨大泡沫风险,这是导致市场时不时栽跟头、仍需国家队时不时托市的一个根源,为此需要对A股体制机制性弊端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同时严格监管执法、将法律规则落实到位,由此市场稳定发展才有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