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共享发展 持续改善民生
2016-12-23张来明
人民周刊 2016年21期
张来明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改革发展稳定,而且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十三五”时期这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要坚持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提高教育质量。三是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四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差距。五是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六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七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前提,是一切发展的物质基础,改善民生必须建立在稳固的经济基础和现实的国家财力之上。这意味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从客观条件出发,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办来逐步实现,而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开空头支票”、设定过高的福利目标。另一方面,民生改善是经济发展的“指南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所在。如果经济发展不能回应人民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就会失去意义。必须通过各种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保障劳动者参与发展过程、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改善人民生活、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