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原副市长、水务局局长受贿:两次收钱相当于15年工资
2016-12-23
2016年5月2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文昌原副市长、水务局局长符涛生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符涛生在文昌市担任水务局局长、副市长职务期间,收受贿赂共计239.1万元。
茶水费5000元
56岁的符涛生踏上仕途的34年来,可谓一帆风顺,平步青云。2005年7月,符涛生出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同学、朋友主动与他来往的多了,外界想结识他的工程队老板、工头也逐渐多了起来。
2006年4月的一天,工程承包商符佳得知文昌市文城镇有污水处理项目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的信息,符佳意欲将这个项目拿到手。通过朋友介绍,符佳很快结识了文昌市水务局局长符涛生。
频繁交往后,符佳看出了符涛生囊中羞涩。于是,在这年中秋节前的一天,符佳在文昌市文城镇庆龄路口送给符涛生5000元,并说:“工程的事,还望符局长多加关照。”“无功不受禄,这事儿八字还没见一撇,我怎么好意思拿你的钱呢?”“就是事儿不成,给符局长这点茶水费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回到家里,符涛生打开信封一看整整5000元。这些钱可相当于他当年3个月的工资啊!这是符涛生第一次伸黑手捞钱。初尝甜头,符涛生“聪明”地悟出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
拿人钱财,就得为人办事。符涛生很快帮符佳揽到文城污水处理项目工程。为了感谢符涛生的帮忙及让其今后在工程项目方面给予更多关照,符佳来到符涛生的办公室。“符局长,我能拿到工程,靠您鼎力相助,大恩不言谢。春节到了,我给您提前拜年,带点东西,略表寸心。”边说边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交给符涛生。
符涛生见状,自是满心欢喜,忙说:“盛情难却,下不为例。”符佳听到有人敲门,便匆匆离去。
“真是雪中送炭,临近春节正需要钱的时候,善解人意的符老板送来了3000元。这个朋友可交,明白事理懂做人,往后有工程的事,少不了帮他。”符涛生喃喃自语。
道喜费25万元
然而,正是符涛生傍上了符佳这个大款,彻底改变了符涛生的人生轨迹。后来,符涛生利用水务局长的权力,先后帮助符佳承揽到文昌市清澜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文昌市文教河入海口综合治理等多项工程。
之后,符佳多次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给符涛生送钱。案卷资料显示:从2006年10月至2015年2月,符佳先后给符涛生送了19次共计83.1万元。其中,最少的一次送3000元,最多的一次送了25万元。
2012年9月12日,是符涛生被提拔为文昌市副市长8个月后的一天,为祝贺符涛生升迁之喜,符佳筹备了25万元现钞,以给符涛生儿子购车之名,送给了符涛生。
据知情人回顾,2008年7月,工程承包商陈学辉四处托人认识了水务局长符涛生,求其帮忙承揽些工程,并承诺事成之后一定重谢。这年9月初的一天,符涛生出面帮助陈学辉承揽文昌市文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标段工程。
2008年10月中旬,陈学辉给符涛生打来电话说:“符局长真的不好意思,一时没能筹齐资金,兑现承诺晚了点还请您谅解。”并约好当天见面的具体时间地点。两人见面后,陈学辉将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袋子送给符涛生,然后,各自驱车离开。
为与符涛生拉紧关系,长期合作,2009年春节前陈学辉又送给符涛生10万元现金。两次收下的钱相当于自己15年的工资。从此,符涛生内心的贪欲之门大开,一发不可收拾。
感谢费20万元
2008年4月初,工程承包商曾召听说文昌市有一项石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文昌市志坑田洋冬季瓜菜基地建设工程。还听说,这两项工程唯有时任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符涛生能说上话。
于是曾召托朋友引见了符涛生。二人几次推杯换盏,关系像哥儿们一般。后来,符涛生给有关部门打了两次电话,曾召很快拿到了这两项工程。为了感谢符涛生,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曾召先后6次分别在办公室、酒店等地送给符涛生24万元。
到了2013年12月,时任副市长的符涛生,为一个叫帅某某的工程老板承建文昌市文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工程提供帮助,使帅某某顺利承建了这项工程。帅某某在拿到这项工程后的第3天,拨通了符涛生的电话:“喂,是符市长吗?今晚8点我请您在宣茗茶馆喝茶。”
当晚8点,符涛生来到茶馆,两人寒暄了几句,符涛生便跟随帅老板上了车。“符市长,工程的事全靠您诚心帮忙,我这人不会说好听的话,送些感谢费,表示我的心意。”说着将一个袋子交给符涛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太见外了,我们是朋友,以后记住不能再搞什么感谢的事。”回到家里,他取出袋子里的东西一看,整整20万元。
在此前的2012年9月,符涛生还利用副市长的职务之便,帮助李政华承揽文昌市华侨农场瓜菜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以及帮助李政华承揽的文昌江防洪大整治工程解决征地、青苗补偿等问题。事后,李政华分两次孝敬了符涛生18万元。
赃款239万元
从2005年至2015年,符涛生收受符佳等12人贿赂共计239.1万元。符涛生说:“这些钱我拿一部分买了一块地,并建了一个160多平方米的别墅楼,其他部分用于生活开销。”
法庭上,符涛生辩称,他从来没有主动向他人索贿,也从没有提出过收礼物的要求,和那些“交易型”受贿不同。在工作中,他和这些工程老板都成为好朋友,他们过年过节来送礼物,是基于朋友之间的情义,系正常的人情往来。然而,在铁的事实和大量证据面前,符涛生的辩解显得十分苍白,也站不住脚。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应当从轻处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符涛生认为,他是2015年6月1日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直到同年6月9日才宣布被接受调查。他在被宣布接受调查之前便主动交代了案件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他没有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办事。尤其是他所主持的每一项工程项目,都不存在大的质量问题。
检察机关则认为,符涛生不是自动投案,是在接受纪委调查之后才主动坦白,如实交代自己的不法行为,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符涛生没有索贿行为,但也并非是“被动受贿”。再则,符涛生手握实权,行贿者正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力才和他做朋友,过年过节送钱也是因为符涛生完成了他们的“请托事项”,这和正常人情往来存在本质区别。
在最后陈述中,符涛生称,30多年来,他为文昌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努力,但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甘愿认罪服法,并尽力全部退赃。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符涛生的堕落,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再次敲响警钟,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旦放松警惕,私欲抬头,就会贪欲大发,蜕化变质,等到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