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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混合制话语体系看争取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国际话语权

2016-12-22罗振建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无党派人士参政多党合作

罗振建



从混合制话语体系看争取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国际话语权

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是以多党合作制为话题在国际场合发表意见的权利,是多党合作制思想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外在表达形式这种话语体系在国际社会的集中体现。从混合制话语体系的角度,不断深化对多党合作制的认识,强调多党合作制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混合而形成一种新型独立的政党混合制,具有独特的混合优势,具有坚实的混合经济政治文化基础,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的混合作用,以政党混合制为制高点争取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从而有力回应对多党合作制的攻击和质疑。

混合制;话语体系;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国际话语权

习近平指出:“失语就要挨骂”,“争取国际话语权是我们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1]。争取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是我们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是以多党合作制为话题在国际场合发表意见的权利,是多党合作制思想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外在表达形式这种话语体系在国际社会的集中体现。多党合作制是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有什么独特的比较优势?中国为什么实行多党合作制?怎样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的混合优势?笔者认为,争取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要从混合制话语体系的角度,不断深化对多党合作制的认识,强调多党合作制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混合而形成一种新型独立的政党混合制,具有独特的混合优势,具有坚实的混合经济政治文化基础,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的混合作用,以政党混合制为制高点争取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从而有力回应西方对多党合作制的攻击和质疑。

一、多党合作制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优点混合而形成第四种政党制度类型的政党混合制

(一)政党混合制是指把两种以上政党制度类型的优点掺和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政党制度

混合制是指把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掺和在一起的规范和准则。混合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得到广泛使用。例如,行政混合制是指行政组织中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由委员会决策,另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由首长本人决策的领导体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宏观层次上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又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有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在微观层次上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笔者提出的政党混合制,是指把两种以上政党制度类型的优点掺和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就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优点混合而形成第四种政党制度类型的政党混合制。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政党制度类型的划分,存在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比较普遍以执政的政党数目为标准,把政党制度划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三大类型[2]。部分学者以可以实际执政的政党数量和取得、掌握执政权的方式及政党关系为标准和依据,把政党制度划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四大类型[3][4]。笔者原则上赞成部分学者对政党制度四大类型划分法,进而指出多党合作制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的优点混合而形成第四种政党制度类型的政党混合制。

(二)多党合作制“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5],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

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只允许一个政党执政而不允许其他政党合法存在或合法存在的其他政党不能参政更不能执政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虽然只有共产党一党领导、执政,但是不仅有多党派合法存在,而且有多党派合作、参政。所以,多党合作制不是一党制。

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只有两个主要政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而其他一些小党没有实际执政机会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是共产党一党领导、执政,多党派合作、多党派参政,既不是多党轮流执政,也不存在执政党与在野党之分、执政党与反对党之别。所以,多党合作制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

多党制是指一个国家三个以上政党通过竞选单独或联合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虽然有多党派合作、多党派参政,但是只有共产党一党领导、执政,既没有执政党与在野党之分、执政党与反对党之别,也不存在轮流执政、联合执政。所以,多党合作制也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多党制。

由此可见,多党合作制是共产党领导、执政,多党派合作、参政的政党制度,它既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也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而是一种独立类型的政党制度。有的学者以执政的政党数目为标准,把多党合作制归结为一党制;有的学者以合法存在的政党数目为标准,把多党合作制归结为多党制。笔者认为,前者观点虽然强调了共产党一党领导、执政,但是忽略了多党派合作、参政;后者观点虽然强调了多党派合作、参政,但是忽略了共产党一党领导、执政。多党合作制的本质特征是共产党领导、执政,多党派合作、参政。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都不能完全容纳和准确概括多党合作制。多党合作制是继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之后第四种类型的政党制度。

(三)多党合作制既吸收了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长处,又克服了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短处,是一种政党混合制

一党制具有“不换党不换人”的特点,有集中力量、稳定政局、效率较高的长处,也有过分集中、缺乏活力、容易腐败的短处。

两党制和多党制具有“换党又换人”的特点,有监督制约、较有活力、有利公平的长处,也有力量抵消、不利稳定、效率不高的短处。

多党合作制具有“换人不换党”的特点,混合了一党制“不换党不换人”、两党制和多党制“换党又换人”的特点,既吸收了一党制集中力量、稳定政局、效率较高的长处和两党制、多党制监督制约、较有活力、有利公平的长处,又克服了一党制过分集中、缺乏活力、容易腐败的短处和两党制、多党制力量抵消、不利稳定、效率不高的短处。在多党合作制中,一党领导而不专制,多党合作而不竞争,互相监督而不反对。多党合作制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取长补短,是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扬弃,是一种政党混合制。

二、多党合作制是对近现代中国政党制度经历民国初年多党制到国民党一党制的发展历史的必然产物、科学总结和扬弃混合

(一)民国初年的多党制昙花一现、归于失败。20世纪初,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并效仿西方国家实行议会制和多党制,一时间各种政治力量纷纷组织政党,政党团体曾高达300多个,成为近代史上政党林立的时代。但是很快在中外各种反动势力的绞杀下归于失败。

(二)国民党一党制遭到历史唾弃。20世纪20年代后期,蒋介石集团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在全国建立了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实行一党专制,打击和迫害民主进步势力,违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和人民愿望,遭到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经过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结束了在中国大陆的一党专政的反动统治。国民党一党制遭到历史唾弃。

(三)多党合作制是中国近现代政党制度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历史责任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承担了起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革命实践斗争中经过长期思考、反复比较,认识到“中共在中国革命艰苦而长期斗争中,贡献最大而又最英勇,为全国人民起了先导和模范作用”[6],特别是1948年关系到中国向何处去的两种前途命运大决战的关键时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五一”口号,公开宣告“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7],毅然决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中国共产党作为自己“当然的领导者”[8],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和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也标志着多党合作制的确立,这是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新中国成立以后,多党合作制既有不断巩固发展,又遭受过严重挫折,更有改革开放以来的全面发展。多党合作制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推进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近现代政党政治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政党制度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行一党专制统治,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也必然要归于失败。多党合作制是近现代中国政党制度经历民国初年多党制到国民党一党制的发展历史的必然产物、科学总结和扬弃混合,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人民民主和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同中国政党政治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集体结晶,是历史选择、人民选择、实践选择,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际,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合乎时代发展潮流,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了世界政党制度的伟大创新,对世界政党制度发展史作出了独创性的重大贡献。

三、多党合作制具有独特的混合优势

(一)实现了执政一元性和参政多元性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只允许有一个执政党,不允许其他政党合法存在或合法存在的其他政党不能参政更不能执政。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各政党通过多党竞选都有轮流执政的可能性,但是实际执政的执政党或主要执政党只有一个,有时一些政党也能成为次要执政党,但是其他政党只能作为在野党或反对党存在,各政党相互拆台。在多党合作制中,虽然只有共产党一党执政,但是各民主党派都参政,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还参照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职能,逐渐形成和发展了共产党一党执政、八个民主党派参政、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照参政这种“1+8+2”的独具中国特色政党政治格局,体现了多党合作制的广泛代表性、巨大包容性、强大整合力和显著适应性,体现了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的混合延伸性,实现了执政一元性和参政多元性的有机统一,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发展道路和政党制度类型。

(二)实现了集中领导与广泛参与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长期垄国家一切权力,有集中领导,但无广泛参与。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虽然各政党都有执政的可能性,但是执政党在执政期间主导和独揽国家权力,其他政党作为在野党或反对党由于不能直接参与政府管理管理国家事务往往对执政党采取对立的立场和态度,同样只有集中领导而无广泛参与。多党合作制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结合起来,把共产党执政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实现了集中领导和广泛参与的有机统一,既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广泛参与办实事,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执政方式和参政方式。

(三)实现了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一党说了算,其政治决策与执行的效率较高,但是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容易导致体制僵化、失去社会活力。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使国家政治生活较有活力,但是执政党往往受到在野党或反对党的牵制,使其力量抵消,执政党施政的效果和效率往往较低。多党合作制把共产党领导、执政与多党派合作、参政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各方面的利益矛盾关系,既使执政党治国理政不误事,又使国家政治生活不僵化,实现了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国家治理方式。

(四)实现了服从多数与照顾少数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长期独占国家一切政权、权力高度集中,往往滋生官僚特权阶层、消极腐败、照顾少数而脱离广大民众。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不可避免产生“赢者通吃”的现象,往往忽视少数人的合理诉求。多党合作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相适应、相结合,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使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实现了服从多数和照顾少数的有机统一,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广度和深度,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

(五)实现了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一党长期执政,有利于保持政策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但是缺乏监督制约,容易导致体制僵化、滋生消极腐败,妨碍社会进步,最终不利于国家稳定。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往往通过多党竞争、轮流执政来发现、纠正执政党施政的得失成败,有利于社会进步,但是各政党彼此竞争、相互倾轧、轮流执政,不利于国家长远发展和稳定。多党合作制把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民主党派更多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的那部分成员和群体的具体利益和愿望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矛盾关系,共同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了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利益协调方式。

(六)实现了增进团结与发扬民主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垄断国家一切权力和政治资源,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力,有利于增进团结,但是往往采取禁止和限制其他政党发展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忽视人民民主,缺乏监督制约。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多党竞争、轮流执政看是有“民主”,其实质是“金钱”政治、富人民主、资产阶级民主,在野党或者反对党对执政党有监督制约,一些政党出于赢得竞选、参与组阁的政治需要,有时也进行合作,但这种合作是短暂的、不牢靠的,而互为对手、彼此竞争、相互倾轧是各政党关系的常态,不利于增进社会团结。在多党合作制中,共产党领导不包办、多党派合作不反对,共产党执政不代替更不专断、多党派参政不在野更不越位,各政党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团结合作、协商监督、求同存异、和谐共进,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推进,实现了增进团结与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

(七)实现了合作与共赢的统一。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奉行专制独占的政党文化,往往倡导“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在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各政党奉行“赢者通吃”的政党文化,倡导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多党合作制奉行合作共赢的政党文化,倡导各政党思想上同德、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成果上同享,实现了合作与共赢的有机统一,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政党文化。

四、多党合作制具有坚实的混合经济政治文化基础

(一)多党合作制的混合经济基础

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我国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是由现阶段我国具有混合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我国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具有“一元主导、多元共存”的混合特征。混合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在政党制度上既不能搞两党制或多党制,也不能搞一党制,而只能搞多党合作制。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决定了政党制度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绝不能搞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及其多党轮流执政、多党联合执政;另一方面,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分配方式和多种社会阶层的长期共存和共同发展,决定了在政党制度上必须坚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参政地位,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绝不能搞一党制,而只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即多党合作制。我国“一元主导、多元共存”的混合经济基础决定“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党混合制。

(二)多党合作制的混合政治基础

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与我国具有混合特征的社会主义政治基础相适应。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基础具有“一元领导、多元共存”的混合特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国体,也决定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一元主导、多元共存”的混合经济基础决定我国的国体和政体都具有“一元领导、多元共存”的混合特征:工人阶级领导、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与这种“一元领导、多元共存”混合特征的国体和政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只能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党混合制,即多党合作制。

(三)多党合作制的混合文化基础

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与我国具有混合特征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和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也符合人类混合政治文化的有益成果。

首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性和文化形态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具有“一元指导、多元共存”的混合特征。这是由现阶段我国具有混合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在我国政治文化中居于指导地位,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根本利益形成社会成员共同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理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广大社会成员共同的政治价值观。另一方面,经济形式、社会结构和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社会成员政治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以“一党领导、多党参政”为混合特征的多党合作制与我国“一元指导、多元共存”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具有高度适应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性,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体现了多党派合作的空前广泛性和参政的巨大包容性,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支持。

其次,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与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混合文化特征。这种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尚中庸、求和谐、重合作,强调整体意识的特性。这种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不能不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中国人民对政党制度的选择,决定了政党制度必然体现中华民族“和合”传统文化。多党合作制强调“共产党领导、执政,多党派合作、参政”,构建和谐政党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而西方国家两党制和多党制反映了西方文化注重对立面的冲突与对立,注重竞争,强调个体意识的特性,有悖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合”内涵,在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中注定夭折。

再次,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也符合人类混合政治文化的有益成果。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有混合政治文化的有益成果。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提出了混合制政体理论,认为各种政体都是有君主制和民主制派生出来的,波斯和雅典分别把君主制和民主制的原则推向了极端:一个是极端服从,一个是极端不服从,其结果在两个社会都不能令人满意;强调国家的政治制度最好是混合型的,既要避免君主制和民主制的极端,又要取君主制和民主制的优点,使专制和自由各自拥有一定比例,这样两种社会都会获得最大限度的幸福。柏拉图的混合制政体理论给西方政治思想史产生很大影响,亚里士多德、波利比阿、孟德斯鸠等不少西方思想家继承和发挥了这一理论。我国有的学者认为:“混合政体的特征就是将两种类型看似不同的政治体制混合在一个政治体制的制度设计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二元混合制政体,它“创造性地实现了这样一种混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统一”[9]。这都对于我们认识多党合作制符合人类混合政治文化的有益成果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和借鉴意义。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同样代表了政党制度上极端服从和极端不服从这两个极端。多党合作制把执政权由共产党行使、参政权由多党派行使,既有职权分工、监督制约,更有核心领导、合作协商,实现了共产党领导、执政与多党派合作、参政的有机统一,既克服了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弊端,又吸取了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优点,体现了人类混合政治文化的有益成果,是一种政党混合制,是政党制度上的创造性混合,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伟大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集体结晶。

五、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的混合作用

(一)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首先,加深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在多党合作制中性质、地位的认识。这是充分发挥他们参政作用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认定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明确肯定各民主党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多党合作理论的重大创新,在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我们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科学认识作出新概括,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提供新保障,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供新依据,为正确把握团结合作和民主监督这个我国政党关系的主题奠定新基础。

无党派人士历来是多党合作制中的重要主体。《条例》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强调了无党派人士“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明确规定“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这为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提供了新依据。无党派人士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人士。

工商联是多党合作制中的重要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条例》指出工商联参加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参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一般应当进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工商联具有“群团无党”的特点,有组织性没有结成政党,但同民主党派一样具有党派性,在中共关系、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共同奋斗目标、参政地位等方面,在参政主要内容、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职能上,在享有政治待遇等政策上,同民主党派相同。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团体。

民主党派已经结成政党,无党派人士没有结成政党、无组织性但有党派性,工商联没有结成政党但有组织性、党派性,它们在多党合作制中都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体现了多党合作制的广泛代表性、巨大包容性、强大整合力和显著适应性,体现了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混合制的混合延伸性。

其次,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参政作用。目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工商联成员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所占的比例较低和所有的人数较少。解决以上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工商联成员参政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有关规定,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抓住今明两年换届的机遇,切实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使用工作的力度。

(二)大力加强基层多党合作

基层与中上层对应,是指县级以下(含县级)行政区划及其所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也是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混合作用的基础。习近平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10]“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11]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的根基在基层。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多党合作事业随着统一战线由中上层、大中城市向乡镇、村社等基层延伸而延伸,基层多党合作有所创新,但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加强基层多党合作,对于助推基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多党合作制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基层政党协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实现基层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中共基层组织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平等协商机制,推进基层政党协商与基层人大协商、基层政府协商、基层政协协商、基层人民团体协商、基层社会组织协商融合发展。构建中共基层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基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各协商渠道有效衔接、配套联动的大协商格局。

二是强化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职能。社会服务主要涉及的是参政党与各自联系那部分成员和群众的服务关系问题。没有社会服务,民主党派其他职能的履行就失去依托和根据,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伴随社会发展转型加速,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职能得到不断强化,已经成为民主党派立党为公、参政为民、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和途径。社会服务职能也是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的基础,也是加强基层多党合作的重要抓手。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条例》对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款中提到“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但未明确把社会服务列入各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可以考虑,在经过一段试行积累经验时机成熟之后,使社会服务上升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这对于基层多党合作事业有重要推进作用。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也可参照民主党派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三是拓展基层多党合作的参与主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是多党合作制的重要主体,也是基层多党合作的重要主体。要建立健全基层无党派人士和基层工商联参照基层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的体制机制。有意识把优秀党外年轻人才留着党外,有意识发展基层优秀年轻党外人才加入民主党派,为多党合作事业涵养水源、薪火相传、永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这是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混合作用的重要主体建设。各民主党派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灵魂,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不断提高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四)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

这是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混合作用的保障。习近平指出:“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探索有效形式。”[12]

一是要制定关于多党合作条例的党内法规。现有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有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颁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条例》的党内法规。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保障和完善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党内单项法规,例如《参政议政条例》、《民主监督条例》、《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条例》、《社会服务条例》等。

二是制定多党合作法,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依法参政议政权利。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已经基本实现法治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已经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立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已经有《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等立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已经有《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立法,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制度方面已经有《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立法。然而,唯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基本政治制度没有专门立法,即没有把党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大政方针政策用专门的基本法律形式固定下来。2014年,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积极引导所联系的广大成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既要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也要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依法参政议政,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贡献。”[13]要依法参政议政,前提是有法可依。要待条件成熟时,按照法定程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条例》其上升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法》,作为全党和全社会遵循的行为规范,进一步解决好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随意性较大、权利保障不够、民主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政治格局,有理有法有力回应西方国家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种种指责。

(五)切实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混合作用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把多党合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法规,带头参加多党合作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把包括多党合作理论、多党合作历史、多党合作制度、多党合作文化在内的统一战线学纳入国家学科,纳入国民教育,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办好社会主义学院,发挥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方针政策宣传的主渠道作用。

六、以政党混合制为制高点争取多党合作制的国际话语权

(一)构建多党合作制理论体系。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也是话语权争取的基础。由于多党合作制发展史只有60多年、多党合作制建设史只有30多年,我们对多党合作理论体系研究仍然处在不成熟阶段。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下大功夫加强多党合作制理论体系研究,构建多党合作制理论体系。笔者于2011年提出了“中国政党制度学科体系的基本框架”,认为它由中国政党制度概论、中国政党制度思想史、中国政党制度史、中国政党制度建设、比较中国政党制度、中国政党制度其他学科这6学科组成[15],可以作为构建多党合作制理论体系的一个参考。同时,还可以整合现有全国有关政党制度研究中心的研究资源,成立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研究会,创办《多党合作制度研究》专业学术期刊,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多党合作研究队伍,加强多党合作制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以政党混合制为制高点,着力探索多党合作制的本质和规律,着力阐述对世界政党道路、政党理论、政党制度、政党文化的创新发展,抢占学术制高点,推出精品,推出人才。加强多党合作制的智库建设,为党政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咨询。创办国际政党制度论坛,积极开展多党合作制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二)构建多党合作制知识体系。要组织精兵强将出版多党合作制统编教材。充分利用报刊、图书、影像、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媒介和手段,在全党全社会普及多党合作制的文化知识。

(三)构建多党合作制表达体系。一是构建多党合作制传播体系。统筹对外传播资源,建立健全统一协调、权威高效、广泛参与的多党合作制对外传播体制。建立中国多党合作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多党合作文化交流网站。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政协、有关人民团体、社会主义学院、中共党校、高等学校、成人干校在争取多党合作制国际话语权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一支反应快、能战斗、有深度、有远见、懂政策的高素质多党合作传播队伍。鼓励中国文化企业、资本和产品“走出去”,为传播多党合作文化搭建平台、提供保障、扩大影响。二是构建多党合作制表达方式体系。“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大力改进多党合作制的外在表达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国外民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着力宣传多党合作制的独特贡献和混合优势,传播多党合作制的中国声音,讲好多党合作制的中国故事,为人类对更好政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久久为功,争取与中国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多党合作制国际话语权。

(四)构建多党合作制保障体系。中共各级党委加强对构建多党合作制话语体系工作的领导,注意研究解决争取多党合作制国际话语权中的重大问题,从机制、人才、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1]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6-05-03)[2016-07-25].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16/0503/c117092-28320564.html?appinstall=0.

[2]梁琴,钟德涛.中外政党制度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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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振建,男,重庆社会主义学院教授、多党合作历史研究室主任,重庆多党合作历史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重庆,4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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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562(2016)04-0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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