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公共研究商业化测度研究
2016-12-22程如烟
程如烟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38)
主要国家公共研究商业化测度研究
程如烟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38)
本文探讨了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机制,并结合国外的相关指标体系,初步构建了测度公共研究商业化绩效的指标体系。根据数据可获性,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和中国六个国家的公共研究商业化绩效进行了对比研究。
公共研究;商业化;测度;指标体系;对比研究。
1 引言
公共研究是指主要由财政资金资助、由高校和公共科研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执行的研究工作,2012年,主要国家财政研发资金的大部分都投入了公共研究,美国联邦政府研发预算的66%投给了研究机构和高校,日本超过了93.7%,法国和德国超过了80%,英国为80%,韩国为77.6%,中国为80%[1]。
一直以来,高校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战略研究和公益性研究。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政府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期望也在发生变化,除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之外,科研成果的商业化也成为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此背景下,很多发达国家的科技相关部门开始把公共研究商业化的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任务,定期调查和分析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情况。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HEFCE)1999—2000年启动了《高等教育与商业和社区互动调查》工作[2],具体调查指标包括合作研究收入、合同研究收入、咨询收入、设施和设备使用收入、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收入、知识产权和衍生企业等;英国商业创新技能部2003—2004财年启动了《公共研究部门知识转移活动年度调查》[3],具体指标包括研究活动、知识转移资源、知识产权管理经费、知识转移产出等。澳大利亚创新、工业和科研部(DIISR)2002年开始了《国家研究商业化调查》[4],至今已经发布了6个报告,具体调查指标包括从事研究商业化活动的人员数量和费用,专利活动的水平,知识产权许可、排他许可/转让的数量和金额,初创企业的数量,合同研究和咨询活动的数量和金额,研究商业化培训的投入和产出。加拿大统计局从2005年启动了《高等教育部门知识产权商业化调查》,对加拿大100多家高校的知识产权商业化情况进行调查;加拿大高校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从1996年启动了《AUTM加拿大许可活动调查》,调查指标包括专利数量、发明披露的数量、初创企业的数量以及许可收入。丹麦科技创新局(DASTI)2000年启动了《公共研究商业化调查》[5],调查指标包括发明披露,专利申请和发布,允许、排他授权和转让,衍生企业,技术转移人员,商业化的费用和收入,研究协议。
另外一些发达国家则是由一些研究机构来定期开展公共研究的商业化调查工作。美国高校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1991年启动了《美国许可活动调查》[6],每年对300多家高校、研究机构、医院以及很多企业和政府组织的技术许可情况进行调查;欧洲ProTon1991年启动了《ProTon欧洲年度调查报告》[7],从知识产权管理、许可情况以及衍生企业三方面调查了欧洲300多家知识转移组织的情况;欧洲科技转移协会2003年启动了《欧洲科技转移协会调查答复者总结报告》;欧盟委员会也非常重视公共研究的商业化,研究与创新总署指定了一个独立专家组对知识转移的测度指标进行研究,专家组于2011年发表了相关报告[8];瑞士技术转移协会(SWITT)2005年启动了《瑞士技术转移协会报告》工作;挪威北欧创新、调查及教育学习研究所(NIFU)1998年启动了《研究商业化指标:挪威案例》调查;经合组织科技政策委员会创新与技术政策工作组2013年发表了《公共研究商业化——新趋势和新战略》[9],该报告也提出了公共研究商业化的测度指标。
尽管许多国家都针对公共研究的商业化开展了调查活动,但大多数指标不系统,只是针对部分指标开展了调查。当前,国际上比较权威的指标包括美国高校技术经理人协会的许可活动调查指标、欧盟专家组提出的知识转移测度指标以及经合组织提出的公共研究商业化指标。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尚没有对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情况进行系统研究,只有一些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零散研究,而科技成果转化率并不能充分反映公共研究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为此,亟需加大对公共研究商业化测度体系构建的研究,并定期开展调查工作,从而客观、全面地反映中国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情况。
2 公共研究商业化测度指标构建
本文在分析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机制、参考国际权威指标的基础上构建公共研究商业化的测度指标体系。
2.1 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机制
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是指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通过种种途径而被企业等运用,从而产生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并促进产业发展。这一过程涉及诸多行为主体和渠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人员流动、合作、研究成果转移、创业(见图1)。
人员流动是指研究人员在科研部门和产业部门之间的流动情况,是公共研究商业化的核心要素。因为人是知识的承载者,科研人员在高校、公共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的流动能够有效地把公共研究的知识转变为经济效益。
合作是指高校、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涉及研究和创新各个阶段的合作,包括合作研究、合同研究、咨询等。这类合作一般采取企业出钱、高校或公共研究机构出力的方式完成,它可以促使公共研究针对产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创造经济效益。
图1 公共研究商业化机制示意图
成果转移是指公共研究所产生的有望商业化的成果及其转移情况,成果表示有商业化的成果如专利等,转移表示商业化的实施情况,如专利许可等。
创业是公共部门研发成果运用和商业化的一种机制,是科技价值向产业转移的“携带者”。有人认为,硅谷模式之所以成功,关键在于高新技术的发明者主要不是向企业转让其技术成果,而是自己创办企业,直接从事技术成果商业化工作。
2.2 公共研究商业化测度指标构建
基于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机制,本文初步设计了4个一级指标,分别是人员流动、合作、成果转移以及创业。为设计二级指标,本文在借鉴国际权威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并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初步设计出了12个二级指标,见表1。
针对人员流动,建议采用以下指标:企业雇用的高校毕业生数量、博士生数量以及转换了经济活动部门的人员所占比例。这三个指标互为补充,其中高校毕业生数量反映的是高校生毕业后刚开始工作时向企业的流动情况,博士生数量反映的是研究水平较高的博士生毕业后向企业的流动情况,转换了经济活动部门的人员所占比例反映的是研究人员在工作中的流动情况。
针对合作,建议采用以下指标:企业界对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的资助情况,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著情况,高校、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的研发合作以及咨询合同金额。这三个指标均被美国AUTM、欧盟专家组以及经合组织列入测度指标之内。
针对成果及转移,建议采用以下指标: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的发明公开数量、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专利许可金额、企业对公共研究的应用。其中发明公开、专利申请和授权是公共研究的成果,反映的是商业化的潜力,专利许可金额和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则是公共研究创造的经济价值。
针对创业,建议采用以下指标:高校学生的创业倾向(这里之所以采用高校学生的创业情况而不是高校学生和员工的创业倾向是因为,考夫曼基金会的研究发现,构成衍生企业基础的新技术的最初构想来自于学生而不是教职员),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的衍生企业。
3 主要国家公共研究商业化绩效分析
3.1 数据处理方法
由于公共研究商业化最近才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因此,相关的调查和统计数据尚未列入各国的官方统计范围,无法获得全部数据。为初步了解主要国家公共研究商业化的现状,本文结合指标的重要程度以及数据的可获情况,对人员流动、合作、技术转移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分析。其中人员流动选用的指标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流动人员占全部研发人员的份额,合作指标选用的是企业资助占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发的份额和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著论文占全部论文的份额,成果转移指标选用的是每十亿美元GDP产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PCT专利申请数量和企业专利中引用高校专利的份额。对于创业情况,由于实在难以获取相关数据,这里把其省略掉。
表1 公共研究商业化的测度指标体系构建
为方便比较,本文采用min-max标准化方法对于每个指标的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其中minA和maxA分别为属性A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将A的一个原始值x通过min-max标准化映射成在区间[0,1]中的标准值x′,其公式为:标准值=(原数据-极小值)/(极大值-极小值),从而获得每个国家这五个指标的标准值,见表2。
从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流动的人员占全部研发人员的份额来看,日本表现最好,其次为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中国表现最差。研究人员从科研界向企业界的流动与一个国家的研发体系、人事制度以及文化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在中国,由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薪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制度与企业的不接轨,极大地制约了科研人员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流动。日本、美国等国家则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而且政府也制定了强有力的政策鼓励研究人员在产学研之间的流动。
从企业资助占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发的平均份额来看,中国表现最好,之后依次为德国、英国、法国、美国和日本。中国的该指标之所以特别高,是因为企业的整体研发实力较弱,为此,它把一部分资金用于资助高校和科研机构,以便借助学术界的力量来弥补自身研究实力不足的问题。美国和日本的该指标之所以较低,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国和日本企业自身的研究实力很强,绝大部分研发工作由自身完成,从而导致企业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资助份额较小。另外一个原因是美国和日本大学自身的研究经费充裕,如日本大学从政府获得了充裕的资助,美国大学除了从联邦政府获得大量资助外,还从慈善机构获得了大量资助。近年来,随着美国、日本经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出现的萎靡,政府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资助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美国、日本大学从企业那里获得的研发资金也开始增多。
表2 主要国家公共研究商业化五个指标的原始数值和标准化数值
3.2 结果分析
为了更加清晰地展现各国公共研究商业化情况,本文对五个指标的标准化数据进行绘图,见图2。
从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著论文占全部论文的份额来看,日本的数值最高,之后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中国。日本该数据较高一是由于企业的研究实力较强,很多企业都开展了很多基础研究,二是由于科研人员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流动较强,导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联合发表了多篇论文。中国的论文大都是由高校和科研机构发表的,企业由于研究水平较弱,因此,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著的论文很少。
从每十亿美元GDP产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PCT专利申请来看,法国的数值最高,之后依次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和中国。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尽管中国的专利申请量这两年已经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大学、科研机构申请PCT专利的能力还较弱。
图2 主要国家和中国公共研究商业化的五项指标
从引用大学专利的企业专利占企业全部专利的份额来看,中国的数值最高,其次为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中国的此数据之所以较强,原因是相较于其他国家,中国大学申请的专利较多,在国家专利份额中所占份额较多,从而导致企业专利对大学专利的引用也较多。
此外,从图2中还可以看出,美国公共研究商业化的五个指标表现得较好,也比较均衡。德国、英国的五个指标也比较均衡,但表现比美国要差一些。中国这五个指标很不均衡,其中企业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资助以及企业专利中引用大学专利的份额表现最好,而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的人员流动以及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著论文则表现最差。
为了解整体情况,本文对于这五项指标赋予相同的权重,对其进行了简单平均加和,得出六个国家公共研究商业化绩效的综合得分。其中美国为2.86分,日本为2.68分,中国为2分,德国为1.96分,英国为1.87分,法国为1.78分。从此得分可以看出,美国和日本公共研究商业化的绩效最高,中国、德国、英国和法国相差不大。
4 结论与展望
本文探讨了公共研究商业化的机制,初步构建了绩效测度指标体系。研究结果表明,美国和日本公共研究商业化的绩效最好,中国的水平与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相当。此观点与以往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5%,而发达国家高达40%”的观点不同,更能反映中国公共研究商业化的实际情况。因为公共研究的商业化涉及多个要素,不能仅以“产生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占全部科研成果的比例”来简单计算,而要综合人员流动、合作、转移等多个方面考虑。
由于数据的可获性,本文仅对公共研究商业化的五个指标进行了实际测度,没有对全部指标进行测度,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然而,随着各国对此问题的日益重视,可以预见,相关的指标将被纳入各国官方的统计调查范围,数据的可获性问题将得以解决,对公共研究商业化的测度将日益全面和完善。
[1]日本文部科学省 科学技術政策研究所.日本《科学技術指標2013》[R/OL].(2013-08).http://data.nistep.go.jp/dspace/handle/11035/2409.
[2]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 Skills.Higher Education-Business and Community Interaction Survey 2011-12[R]2013-05-11.
[3]Technopolis Limited.Fourth Annual Survey of Knowledge Transfer Activities in Public Sector Research Establishments[R].2008-12.
[4]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Commonwealth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Organisation,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National Survey of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R/OL].www.arc.gov.au/pdf/AURC003.pdf.
[5]Danish 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Public Research Commercizlisation Survey Denmark 2011[R/OL].http://fivu.dk/en/publications/2012/files-2012/public-research-commercialisation-survey-denmark-year-2011.pdf.
[6]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Managers.AUTM U.S.Licensing Activity Survey FY 2012 HIGHLIGHTS[R/OL].http://www.autm.net/AM/Template.cfm?Section=FY2012_Licensing_Activity_Survey&Template=/CM/ContentDisplay.cfm&ContentID=11435.
[7]Andrea Piccaluga,Chiara Balderi,Alessandra Patrono.The ProTon Europe Seventhe Annual Survey Report[R].2011-04.
[8]Håkon Finne,Adrian Day,Andrea Piccaluga,André Spithoven,Patricia Walter,Dorien Wellen.A Composite Indicator for Knowledge Transfer Report from 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Expert Group on Knowledge Transfer Indicators[R].2011-10-15.
[9]OECD (2013),Commercialising Public Research:New Trends and Strategies[R/OL].OECD Publishing.http://dx.doi.org/10.1787/9789264193321-en.
[10]R Veugelers,et al.,The participation of universities in technology development:Do creation and use coincide?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n the level of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J].Economics of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y,2012,21:445-472.
(责任编辑 沈蓉)
Measurement of Performance of Public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in Some Countries
Cheng Ruyan
(Institut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of China,Beijing 100038,China)
A lot of countries initiated the survey and measurement of public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in recent years.This paper constructed an indicator system for meas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public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which included 4 first-level indicators and 15 second-level indicators,based on the mechanism of commercializing public research.Using the available data,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erformance of public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of the USA,UK,Germany,France,Japan and China.
Public research;Commercialization;Measurement;Indicator system;Comparative research.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主要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政策趋势跟踪分析”(2013GXS5K181)。
2016-02-01
程如烟(1969-),女,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政策,科技投入及管理,国际科技合作。
G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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