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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承包方的变更与索赔管理探析

2016-12-21

水电站设计 2016年4期
关键词:发包人承包人水利水电

魏 光 辉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新疆 库尔勒 841000)



水利水电工程承包方的变更与索赔管理探析

魏 光 辉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新疆 库尔勒 841000)

工程变更与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种普遍现象。本文通过对变更与索赔概念、存在难点、内容和程序的论述,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实际,对如何做好水电工程变更与索赔工作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与广大技术人员进行切磋交流。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分析

0 前 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产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导致合同产生变更和索赔。水利水电工程实行招投标制以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低价中标已成为行业中的一种普通现象,如何在低价中标时,在合同条款许可范围内通过合理的变更索赔来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也成为施工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变更与索赔概念、内容和程序的论述,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实际,对如何做好变更索赔工作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

1 工程变更与索赔的概念

工程变更是指发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的需要,提出改变合同项目中某项工作的要求;工程索赔是指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变更由发包人提出,承包人不能随意变更,承包人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工程索赔由受损失的一方提出,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补偿费用包括净成本、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索赔费用一般是承包人实际发生的费用,只有因变更引起的索赔才可以计利润。工程变更一般是在事前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发生,索赔一般是在事实发生后才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到的各方容易达成一致意见,索赔涉及到的相关方矛盾比较尖锐,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工程变更不一定会使合同价格增加,工程索赔一定会增加发包方的费用或承包人的损失。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存在的难点

2.1 工程合同包括的施工量范围难以界定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现场较为复杂,变化因素多,如果没有经过缜密、认真的分析,难以区分哪些工程量属于合同范围内,哪些属于合同范围外。此外,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合同的了解程度不够透彻,对施工过程中出现涉及变更的这类问题甚至不知;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也很难全过程的控制整个施工过程,由此可能会导致遗漏原本应该作为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的项目。

2.2 收集证据困难

变更索赔项目涉及业主的利益,这部分属于原合同外的额外支出,要想使业主立项批准,必须拿出充足的证据。按照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如果需要为变更索赔的项目立项,则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业主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作为基础,结合施工单位上报给监理的批复、工程联络单以及现场签证单等作为立项依据,此外还应加上监理就工程质量、数量的签证以及测量收方的相关资料作为工程量的依据。水利工程变更索赔项目的处理过程中,这些资料必须齐全,要求每一项文字资料完整,并且有监理单位的签字认可。由于水利水电工程作业具有连续性强的施工特点,许多情况都是已经实施了,才去补充变更项目相关文件与资料。一旦没有及时收集证据,由于施工现场和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事后补签难度较大。

2.3 项目通过审批难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业主不直接受理有关变更索赔的项目。变更索赔项目必须先要通过监理,但是监理单位并不能直接做出决定,他们只是替业主把关,对变更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此外,只要是监理单位否定的变更索赔项目,一般情况下业主也会予以否定;对于监理单位肯定的变更索赔项目,业主单位也要想办法予以否定或者给予扣减,所以变更索赔项目的审批难度较大。

3 水利水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内容

3.1 工程变更

3.1.1 工程变更的原因

《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2010版,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0】214号”文件)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处理原则、变更指示、变更报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施工中产生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业主对工程建设有新要求、工程环境的变化、施工中产生新的技术和知识、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以及实施中出现问题必须调整等。

3.1.2 工程变更的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和变更报价程序如图1、2所示。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监理人审批并批准;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由业主审批并批准;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修改时与设计单位协商,并通过监理人发出。在变更报价程序中,若承包人在28d内未提交变更报价,则监理人认为此项变更不涉及费用问题,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28d内未提请争议评审,则监理单位的变更决定为最终决定。

3.1.3 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应向业主索赔。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

3.2 工程索赔

3.2.1 索赔成立的条件

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图1 工程变更程序

图2 工程变更报价程序

3.2.2 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惯例。

3.2.3 索赔应收集的基础资料

主要有:(1)合同文件;(2)往来函件、通知、答复;(3)会议纪要;(4)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5)气象资料;(6)施工现场记录;(7)工程照片和录像;(8)施工日记、备忘录;(9)签证;(10)发包人或监理发布的书面指令和确认书;(11)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12)工地交接记录;(13)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和进场、使用的记录、凭证和报表;(14)市场行情价格;(15)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16)工程结算资料;(17)会计核算资料;(18)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3.2.4 索赔程序

索赔程序如图3所示。

图3 索赔程序

4 做好变更与索赔应加强的工作

工程变更与索赔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来说,其最终结果一般都是涉及到费用和工期补偿这两个方面,因此,施工单位经常把变更和索赔作为同一项工作,由项目部经营管理人员负责。前文中已经简要说明了变更与索赔的原因、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但由于变更与索赔涉及的工作内容繁杂、程序繁琐,计算复杂,虽然示范文本对变更索赔工作有了详细的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但仅掌握这些内容还不够,还要在以下的几方面做好工作,才能有力地促进变更与索赔工作进展。

(1)完成好施工任务。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要实现工程的总目标,而承包商也只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好施工任务,才能实现业主的目标。如果施工质量低劣、安全事故频繁、节点工期滞后、现场管理混乱,工程的结果肯定会达到不到业主的要求,业主和监理就不会理睬承包商的索赔要求,甚至还会提出反索赔。有人认为搞好与业主监理的关系就能搞好变更索赔,其实完成好施工任务是搞好与业主监理关系的前提,只有完成施工任务,才能在业主和监理心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各项工作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和信赖,也才能提高变更索赔成功的概率。

(2)研究好施工合同。变更索赔的基础是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合同签订后,不仅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练掌握合同条款,项目部的其他人员,尤其是项目的负责人员更要熟读合同,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索赔的有关条款要反复学习和认真分析。在索赔事件发生时,要与有关条款逐句逐字相对照,为索赔寻找充分的理由。充分全面研究合同条款,不但要看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更要注意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通用条款”中,尤其涉及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顺序变更、工期延长、单价调整等等,对这些条款的论述,要吃透精神,以便及时发现索赔条件,抓住补偿机会。与业主的变更索赔谈判也要紧紧围绕施工合同来开展,尤其在标价低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合同是“紧箍咒”,如果我们抛开合同,就失去了与业主谈判的平台,要在认真研读施工合同中,寻找合同与实际的变化点,寻找法律法规对变更索赔问题的支撑点,实际情况与合同给定的边界条件差异越大,变更索赔的空间也越大,变更索赔成功的机率也越高。

(3)收集好基础资料。详实的资料,充分的依据是索赔成功的基础,但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要在平时注意积累,才能收集完备,减少后期工作。因此,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时,就要建立严格的资料积累制度。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对停水、停电的时间;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情况等都应有详细记录。对现场变更发生的时间、条件、会谈纪要、会议记录、通知和指令、人员和设备、地质和气候及试验检测等原始资料,及时记入“现场施工日志”,使索赔资料有序、清晰和准确,也方便出现索赔问题时按需摘取。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决定、口头交待、会议研究、往来信件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资料。必要时可对施工过程照相或摄像作为资料。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责任造成工程返工、停窝工、增加工程量等,应要求工期顺延,并提出索赔。因特殊情况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材料损耗增大,或工期延长,也应提出索赔。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也应及时签证。

(4)编写好索赔报告。索赔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28d内发出索赔意向,然后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当该项事件结束后,及时编写出一份完整的论据充分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①索赔的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②索赔事件过程的详细描述;③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和计算书;④与本次索赔有关的佐证。索赔报告必须简明扼要,着重说明事实,切忌使用刺激或不尊重对方的语言。尽管承包商认为业主或第三方可能对造成违约负有责任,但不宜指责对方,只须用简练清晰、富有逻辑性的语言表明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即可。

5 结 语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复杂,管理难度很大,项目的盈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变更索赔的成败。因此,水电施工项目部要牢固树立意识,要重视变更索赔、敢于变更索赔、善于变更索赔,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教训和经验,利用变更索赔维护项目的最大利益。

[1] 曾永赋.水电站施工索赔管理[J].云南水力发电,2013,(1):73-74.

[2] 牛海娟.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策略分析[J].科技信息,2012,(36):425-426.

[3] 杨春玲.浅谈施工承包企业合同管理及施工索赔[J].陕西水利,2010,(2):64-65.

[4] 石亚琼.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索赔与管理[J].山西水利,2007,(3):119-120.

[5] 纪传印.施工企业如何做好施工索赔管理[J].江苏煤炭,2003,(3):73-74.

2014-07-21

魏光辉(1981- ),男,新疆石河子人,高级工程师,博士,从事干旱区水资源利用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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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9805(2016)04-0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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