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
2016-12-21王文君张静中
王文君,张静中
(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
王文君,张静中
(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通过使用1995~2014年中加农产品贸易数据,以产业内贸易为视角,首先采用G-L指数分析了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然后使用Thom & McDowell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细化分析了产业贸易,最后分析了影响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结果表明:中加农产品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存且产业间贸易行业显著多于产业内贸易行业,而在产业内贸易中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多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影响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主要有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与农产品行业开放度,其中人均收入差异是影响最大的因素。
农产品;产业内贸易;G-L指数;中国;加拿大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食品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与农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供求缺口在扩大,需要进口大量的农产品。加拿大是农产品的出口大国,自1995年以来,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进出口额持续增加,从1229.4百万美元上升至2014年的6726.2百万美元,年均增长9.35%。中加两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与科技水平、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中加人口数量差异巨大,分别为13.64亿和3500万人,这为开展双边农产品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5年中加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2014年10月1日备受国际社会瞩目的中加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FIPA)正式生效,这是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缔结的最为广泛的双边投资协定,为双边贸易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现阶段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更是将加拿大列为重点贸易的北美洲国家,这意味着中加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将进一步深化,因此对中国和加拿大两国农产品贸易开展研究意义重大。
1 文献综述
目前,对中加农产品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2个方面,一是中加两国农产品贸易现状:Francine[1](2004)研究发现,中国进口需求大,为加拿大带来贸易机会。通过对华出口的多样性,加拿大改变了过去出口主要依赖传统小麦工业品和林业产品的状况。Su F等[2](2014)通过统计分析研究发现,中国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加拿大进口结构十分相似,同时加拿大的出口产品结构也与中国的进口产品结构近似度很高,中加贸易潜力巨大。魏浩等[3](2012)认为加拿大在农、林、能源等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其先进的农业资源禀赋和技术可以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原料与技术,弥补中国农业发展的不足。
另一个是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研究方面:林珏[4](2007)通过对贸易产品进行竞争力指数测算,认为双方是建立在要素禀赋的基础上开展贸易,中加经贸合作规模仍需扩大的结论。杨国川[5](2010)认为中加之间存在较强的贸易互补关系且这种关系存在着显著的产品差异,这成为中加贸易的基础。袁祥州等[6](2015)对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主要从加进口油料油脂和谷物等产品,而在园艺与加工农产品上中国具有竞争优势。但是缺乏对于中国和加拿大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相关研究。因此,为了弥补上述不足,文章以产业内贸易为视角,首先采用G-L指数对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贸易结构的特征进行分析。然后使用Thom & McDowell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进一步细化分析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最后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影响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为优化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结构与方式提供相应的依据。
2 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与结构测算
2.1 测算方法介绍
2.1.1 产业内贸易水平指标 采用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G-L指数)对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测算。根据公式测算结果,G-L指数将具体产业细分为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从而能精确地反映某时期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变动情况[7],计算公式为:
(1)
其中:GLi为i类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Xi为i类产品的出口额,Mi为该产品的进口额,X和M表示所有类别产品的出口和进口额;GLi指数取值范围为0≤GLi≤1。GLi<0.5意味着对于这类农产品而言,中国和加拿大的贸易主要是产业间贸易,若取GLi≥0.5,则表明是产业内贸易。此外,通过加权平均可以得出中国和加拿大农产品整个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GLT,其相应计算公式为:
(2)
GLT的取值范围介于0~1之间,GLT<0.5,则表示该产业为产业间贸易,GLi≥0.5,则为产业内贸易[8]。
2.1.2 产业内贸易结构指标 通过G-L指数的计算衡量后,再运用边际总产业内贸易指数(MIIT)、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IIT)、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IIT)对产业内贸易结构进行具体分析。
(3)
(4)
VIIT=MIIT-HIIT
(5)
其中边际总产业内贸易指数(MIIT)用于对整个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衡量,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IIT)主要指的是两国产品涵盖范围的差异,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IIT)代表的是两国产品的质量差异。通过对VIIT与HIIT取值的比较可以说明该行业的贸易倾向:如若HIIT小于VIIT则说明偏向于垂直型,反之则是水平型[9]。
2.2 中加双边农产品贸易现状
2.2.1 中加农产品贸易概况 自1995年以来,中国与加拿大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1995~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口与出口保持相对稳定,2006年以来,两国农产品贸易关系日益密切,进出口额迅速增加,从增速来看,2006~2014年中国向加拿大出口农产品增长了0.49倍,中国从加拿大进口农产品贸易增长了3.28倍。由此可见,中加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都有所增长,但是目前中方仍处于逆差状态。图1显示了中加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变化情况,可知中方的逆差自1997开始有增加的趋势。因此,有必要细化具体产业,分析中加农产品贸易状况,探究中加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原因。
图1 1995~2014年中加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变化曲线
2.2.2 数据说明 用于测算中加农产品贸易的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中HS二位编码下农产品贸易数据,研究时间为1995~2014年。目前国际上使用频率高的贸易统计标准有3种:HS分类标准、SITC分类标准和BEC分类标准。但是由于农产品是同质产品被作为大多数贸易理论的前提假设,因而BEC分类标准相对过粗,SITC分类标准相对过细,最后一个分类标准则较为适中[10],同时鉴于中国海关总署与国家统计局在分类统计中国贸易的产品时主要采用HS分类标准,因此,本文也采用该标准。
表1 1995~2014年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值(G-L)
HS编码年份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010.47600.17800.32900.52500.09800.59300.29830.34600.11500.2450020000000000030.84900.90100.95100.87300.93400.99800.87000.83200.76200.7650040.94700.67500.45900.57200.44800.77800.75100.75900.63100.8210050.99800.99700.88800.83100.87100.33700.67100.59100.53300.9340060.34500.98600.105000.02200.09900.12700.00200.03000.0155070.76500.80200.93900.84300.73900.73600.53500.48600.35500.4530080.29900.29200.32500.19800.18510.18900.37900.42800.52300.6610090.04300.03500.05200.01700.03000.01500.01100.01200.01700.0210100.00100.01100.10500.01400.00200.00100.00100.000200.0060110.19900.19200.53900.74600.40200.46000.62100.67000.84100.0820120.35200.10500.08500.04700.01800.04100.03980.02700.02100.0190130.24500.44400.39900.11600.17600.04600.01200.01300.02300.0260140.12130.04300.00500.02900.06500.03800.05700.02600.04700.0300150.03600.20200.02200.03300.04600.02190.05600.02800.03000.0580160.16900.06700.15600.15500.01900.06700.09300.06400.02300.0140170.37300.19400.16100.16800.13500.13900.11100.16900.16900.1730180.12300.01200.02500.03900.01120.01300.74700.31100.34800.4390190.03300.01800.03500.03200.02900.05330.05200.05010.06500.0690200.31700.27000.20700.09300.06700.07200.13900.07600.17900.3520210.72800.62000.36900.82100.79900.81800.90900.67300.69500.8670220.32700.39000.83800.83600.91700.91900.96900.92700.53600.5090230.93000.24700.55400.63400.98900.19700.22970.48400.13100.2790240.82400.74500.911000000.97300.56800.5960510.11300.13700.13500.12900.31900.19000.19200.19700.11000.1800520.32900.17900.05600.07800.12600.06450.02100.03200.01100.0060GLT0.32800.41600.49200.23200.18400.21700.24700.16400.14600.1760
2.3 测算结果分析
2.3.1 G-L指数测算分析 表1是计算得到的1995~2014年中加两国农产品贸易G-L指数。首先,从总体指数:GLT指数可知,1995~2014年中加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G-L指数一直较低,取值小于0.5,整体呈现出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其中在2007年达到最大值0.4920,这表明对于农产品而言,中国和加拿大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总体上呈现出产业间贸易的趋势。
具体来说:01章(活动物类)、06章(活树类)、09章(咖啡等)、10章(谷物)与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等)、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等)、15章(动、植物油类)、16章(肉类)、19章(淀粉等)、20章(蔬菜制品)和51章(羊毛等)及52章(棉花类)的G-L指数绝大多数年份小于0.5,产业间贸易是这十二章的主要贸易形式。而03章(鱼制品类)、04章(乳品类)、05章(其他动物产品)、07章(食用蔬菜类)、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类)、24章(烟草类)的G-L指数在大部分年份的值均大于0.5,即以产业内贸易为主。08(食用水果类)、11章(制粉工业产品类)、21章(杂项食品)及22章(饮料、酒及醋)指数自2000年来持续呈现增长趋势,从产业间贸易逐渐转化为产业内贸易,这表明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出口制成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附加值持续增加,在这些章节上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不断提高并且仍具有一定的上升空间。02章(肉及食用杂碎类)自2001年开始,G-L指数持续为0,表明该类产品基本不存在产业贸易。13、17、18章农产品则在14年间指数值呈现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产业内贸易慢慢转变为产业间贸易,究其原因,依靠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优势生产的农产品曾经产生了一定的贸易顺差,但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与劳动力价格的提高,以及东南亚国家如越南、泰国等生产的同类产品的竞争,中国出口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竞争力迅速降低,导致了这三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明显下降。
综上所述,中加农产品贸易行业中,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存,同时产业间贸易行业数显著居多。因为加拿大优越的气候和地理条件,第一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源丰富再加上现代化的机械设备与先进的管理办法使得加拿大的农产品整体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而中国虽然具有劳动力低廉、资源富饶等优势,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不高,现有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尚不如加拿大,导致了中加农产品贸易过程中“进多出少”现象的存在。
2.3.2 产业内贸易结构分析 由表2可知,除1997年与2005年外,其余17年中加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水平型贸易指数,说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是中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形式,在与加拿大农产品贸易关系中,中国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农产品质量低,缺乏竞争力。2009年以前,除了个别年份的MIIT值大于0.5外,其余年份贸易指数小于0.5,但随着指数的不断增加,2010年以来,有4年的MIIT值大于0.5,可知中加农产品贸易总体上正逐渐转向产业内贸易。
通过上述分析得知,中加农产品贸易中,中国在产业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这是中加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一个主因。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国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促进双方贸易的发展,对于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
表2 中加农产品分类指标测算结果
3 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3.1 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使用1995~2014年中加两国农产品贸易数据,根据双边贸易具体情况,秉承科学性和数据可获性原则,以中加农产品进出口总额(CC)作为解释变量,以经济规模(GDP)、人均收入差异(DAGDP)、农产品行业开放度(OPEN)、外商直接投资(FDI)、贸易不平衡(TIB)作为自变量,使用OLS法构建模型如下:
LNCCi=β1LNGDPi+β2LNDAGDPi+β3LNOPENi+β4LNFDIi+β5LNTIBi+δ
(6)
CC为解释变量,其含义为中加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经济规模指标使用GDP来进行衡量,使用加拿大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和的平均值来计量。一国的经济规模越大,对于农产品差异化的需求便会增加,从而推动产业内分工和产品专业化[11],促进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因而β1系数预期为正;DAGDP表示人均收入水平差异,它表示一国消费偏好和需求模式的一种反应,产业内贸易更可能发生在人均收入水平差异越大的国家或地区之间,β2预期为正值;FDI代表了加拿大对中国的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FDI对于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在于其会影响投资的类型和动机,如若投资目的是促进产品的多样化与差异化从而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则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将因此而得到推动,如若投资是为了将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则产业内贸易会因此而得到抑制[12],所以β3符号未定。OPEN为农产品行业开放度,市场开放程度高表明该国参与区域经济与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的程度越深,有较强的降低贸易壁垒与促进产业内贸易发展的倾向。用各年中加农产品贸易额占总贸易额比重表示中加农产品行业的开放程度,β4预期为正值;TIB表示贸易不平衡,该变量的计算公式为TIB=(Xi-Mi)/(Xi+Mi),式中Xi和Mi分别表示中国对加拿大的农产品进出口额。如果中国和加拿大的贸易不平衡程度较高,则意味着进出口差额大,因而将会使得两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低,β5预期为负数。
中加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与历年总贸易额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GDP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于World Bank数据库,FDI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6~2015年)。
3.2 估计结果分析
3.2.1 平稳性检验和模型分析 根据表3中的检验结果可知,原序列各变量未拒绝原假设,而继续进行一阶差分检验,在1%水平下变量则是平稳的,这表明变量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在使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分析后得知残差序列在5%显著水平下是平稳序列,因此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为了继续确定长期稳定的关系在模型中的表现形式,将5个变量带入式(7)中,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回归结果①可知,虽然R2值很大;F值为167.8668且P值非常小,但是LNFDI和LNOPEN的P值较大且未能通过T检验。因此将这2个变量剔除后进行回归,回归结果②表明模型模拟结果较好,LNGDP、LNDAGDP与LNOPEN3个自变量在1%水平下显著且均通过T检验,调整后的R2为0.97925,大于0.8,D-W值为1.646274,取值和2十分接近,F统计值为299.8814,可知上述变量之间无一阶自相关现象存在,拟建立的模型模拟结果好,根据回归结果最终构建模型如下:
LNCCi=0.8484LNGDPi+1.0126LNDAGDPi+0.8951LNOPENi-5.1637
(7)
表3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3.2.2 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结果表明,中加两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受到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与农产品行业开放度的影响,其中人均收入差异是影响最大的因素。具体来说,经济规模对于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具有正向作用,扩大经济规模有利于两国农产品产业的分工化与多样化,经济规模每增加1%,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就会增加0.8484%;人均收入水平差异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人均收入水平差异每增加1%,中加农产品贸易额便会增加1.0126%,人均收入差异是影响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主因,因而取值为正,表明了人均收入水平差异极大地促进了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
农产品行业开放度对中加农产品贸易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行业开放度每增长1%,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提高0.8951%。2014年10月1日备受国际社会瞩目的中加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FIPA)正式生效,这是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缔结的最为广泛的双边投资协定,现阶段双边合作已从单纯的商品贸易拓展到金融、航空、农业投资以及技术合作等跨领域、多元化、全方位的合作态势,加拿大对中国贸易市场的不断开放将极大地促进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13]。
4 结论及对策建议
4.1 结论
经过分析测算得出结论如下:中加农产品贸易行业中,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存,且产业间贸易行业显著多于产业内贸易行业。而在产业内贸易中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多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成为中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形式,中国贸易的农产品竞争力较弱。影响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主要有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与农产品行业开放度,其中人均收入差异是影响最大的因素。目前中加农产品贸易仍以加拿大出口和中国进口为主,园艺、动物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是中国对加拿大出口的主要产品,从加拿大进口的多为油料油脂、进口谷物的等土地密集型产品[6]。
表4 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4.2 对策建议
农产品贸易是中加贸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4],由于中国人多,土地少,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比加拿大劳动力成本低,而加拿大的国土面积在世界排名第二位,耕地面积为1.35亿hm2,人均耕地面积是我国的20倍,我国粮食需要大量进口,与加拿大的贸易合作将是长期的。为了推动我国和加拿大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深度发展,结合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4.2.1 制定我国与加拿大加两国发展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战略 现今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较大,如何顶住下行压力,可以从发展农产品贸易上寻找机会。中国是农产品的大市场,而加拿大是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加拿大是发达国家,其拥有先进的农业技术。双方在发展农产品贸易时,完全能够做到互利共赢,因此,应将其提升到战略层面,以便制定相应的政策巩固和加强双方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而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季节性;二是有效期,且有效时间短;三是受储存技术的限制,不易长时间储存;四是生产受气候等自然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风险高;五是农产品的转基因技术发达,有大量的转基因产品。中加农产品贸易实施互利共赢战略,就意味着双方不以损害对方利益来开展农产品贸易活动,而是使双方都从贸易中获益,能有效地促进双方国家GDP的增长。实施该战略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关系,有利于使产业间贸易升级为产业内贸易[15]。
4.2.2 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深化双边合作 在FIPA正式生效后,中加农产品贸易的范围和程度也都加大,但由于双边贸易摩擦,政府针对农产品采取的政策法规等不同,双方贸易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很多影响,在面对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时,加拿大应该加大开放力度。现阶段,区域经济合作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潮流”,随着中韩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区与中澳自贸区等的顺利实施,中加自贸区谈判也将纳入日程,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契机,中国应根据中加两国农产品的具体情况,灵活采取策略,而加拿大可以先将一些对双边贸易产生冲击较小的农产品实行贸易自由化[16],然后逐步放开市场,深化双边的农产品贸易合作。
4.2.3 强化交流合作,建立共赢机制 中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呈现出中国主要生产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和加拿大生产资源密集型产品。作为先进的农业大国,加拿大具有技术竞争优势。通过加强双方在农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能让加拿大从中国获取其市场短缺的产品,满足本国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可让中国吸收与借鉴加拿大的管理经验与先进技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使得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得到提高。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目的是造福本国居民,建议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建立中—加农产品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对贸易过程中出现的摩擦,贸易法律、法规与产品价格,质量等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凭借合作共赢机制的共建推动中加农产品贸易的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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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珊红)
Empirical 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Product Intra-industry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Canada
WANG Wen-jun, ZHANG Jing-zhong
(College of Business,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00, China)
According to the panel data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Canada during 1995~2014, the author firstly used G-L index to analyze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intra-industry trade, then further analyzed the intra-industry trade by using Thom & McDowell’s vertical 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and horizontal 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and finally researched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intra-industry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Canada. The empirical research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inter-industry trade and intra-industry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Canada existed together. The inter-industry trading industry was significantly more than the intra-industry trading industry. The vertical intra-industry trade was more than the horizontal intra-industry trade. The economic scale, per capita income difference, and opening-up degre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industry were the major factors affecting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intra-industry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Canada. Among these factors, the per capita income difference was the most important influencing factor.
Agricultural product; Intra-industry trade; G-L index; China; Canada
2016-05-16
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5B40914);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KYLX15_0520)。
王文君(1993—),女,安徽宿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学。
F752.6
A
1001-8581(2016)11-01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