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2016-12-18曹连毅
曹连毅
(福建省宁化县农业局 365400)
宁化县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曹连毅
(福建省宁化县农业局365400)
摘要:宁化县是福建省扶贫开发试点县,有贫困空壳村74个。该文阐述了宁化县实施“五促三保”,整合、盘活、转化村级涉农资金、资产、资源,推进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并提出化解村级债务、增强干部能力、加强“三资”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部门协作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宁化县;贫困空壳村;集体经济
贫困空壳村是指村集体经济自有收入为零的行政村。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共有贫困空壳村74个,占全县210个行政村的35.2%。这些村主要位于边远地区,本身是贫困村,没有收入来源,或者是有资源却没能利用起来。近年来,宁化县在扶贫工作中积极探索,创立了“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快贫困户增收步伐,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拓展发展思路,推进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
1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的发展思路
宁化县充分利用三明市被国务院列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决策,遵循规律、市场运作,加强监管、保障有力”的原则,运用省、市、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政策,结合各空壳村实际,实施“五促三保”,整合、盘活、转化村级涉农资金、资产、资源,促进贫困空壳村增收脱贫。计划到2016年底,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自有收入为零的空壳村。到2018年底,实现宁化县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自有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建立。预计到2020年底,全县所有村村级集体经济自有收入达10万元以上,基本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得到保障,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2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的实践与探索
2.1盘活存量资产促增收
集中开展贫困空壳村村级土地、林地、房屋等资产资源的清查,摸清家底,通过入股、出租、承包等方式,开展股份合作和各类经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引导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向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加快推进林权改革,允许将林地经营权证,中幼林、毛竹林林权等用于抵押贷款,贷款经营收益由村集体和林农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增加贫困空壳村集体收入。
2.2整合项目资金促增收
整合发改委、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烟草等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空壳村倾斜,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增收项目建设。依托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进贫困空壳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新农村。结合各乡镇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完善贫困空壳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成立村集体旅游公司,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村集体增收。
2.3资金量化折股促增收
按照“股利归民、股权归公”的原则,将扶贫资金和村集体资金量化折股投资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县城规划区内村除外,县财政将给予每个开展量化折股的村10万元,乡镇给予配套10万元,村级以获取的土地增减挂钩收益的20%作为出资。优先吸纳当地贫困户就业,量化折股分红,即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村集体和贫困户,实现贫困户和村集体双增收。
例如,宁化县曹坊镇石牛村在与贫困户协商后,将上级发放的扶贫专项基金100万元按照3∶7比例,分别分配给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即村级集体入股金额为30万元,贫困人口入股金额为70万元。将扶贫专项基金100万元入股到资产评估约200万元的“王中王”辣椒专业合作社,形成股本总规模为300万元。股权分配以1000元为1股,共计3000股,村集体占300股,全村贫困户占700股,折每个贫困人口占1.934股,由合作社制作股金证。合作社经营收益作为分红,由合作社、村集体、贫困人口各自按其股份比例享受量化折股分红。
2.4用好土地政策促增收
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有土地增减挂钩的村实施增减挂钩交易,由县财政对村增减挂钩收益、征迁收益扣除拆迁复垦等成本后划出一块资金,归集到城市经营公司由其统一经营管理并进行资本运作。贫困村50万元以内的(含)按年利率10%计息,超过50万元部分按年利率6%计息,每个村归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可以累存计息,期限不超过5年,每年1月31日、7月31日前分别结息1次,获取的收益由城市经营公司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村作为村财收入。
2.5部门挂钩帮扶促增收
福建省市县选派了64名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或主任助理、63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驻村蹲点,宁化县安排66个县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帮扶贫困村和2000多名党政、技术干部,与贫困村、户结对帮扶。深化部门挂钩帮扶贫困空壳村活动,挂钩部门要切实帮助贫困空壳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帮扶工作方案,积极协助贫困空壳村争取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特色产业经营主体或发展产业,部门对贫困空壳村的帮扶资金每年不少于3万元,资金用于生产性项目或村财增收项目。
2.6建立扶贫基金保增收
支持村级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对募集资金达15万元以上的村,宁化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基金投资所得收益每年定时全额转入村集体账户,作为村财收入。因项目建设需征地的村,应从耕地、林地征地费中提留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作为村级基金存入宁化县城市经营公司,按年利率8%的收益作为村财收入。
2.7财税返还扶持保增收
对村级给予财税返还政策扶持,县级财政每年按5%的比例将烟叶特产税收入返还贫困空壳村村集体,返还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8目标考核激励保增收
积极探索实行村集体创收与村干部待遇挂钩机制,把增加村集体收入作为考核村主干的重要指标,对村自有经营性日常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以换届前财务审计数据为基数,到该村下一个换届年度的前一年,对实现村自有经营性日常收入达5万元、10万元、15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50%以上的村,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村主干1万元、2万元、3万元。目前,宁化县已有35个贫困空壳村结束村财收入为零的局面。
3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考
3.1债务化解问题
由于拖欠工程款和干部工资等问题,宁化县许多贫困空壳村有不同程度的负债。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过程中,既不得将村级发展基金等直接用于偿还债务,又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对象明确、金额准确、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原则,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步化解审核村级认定的村级债务,同时要在项目实施和办实事过程中量力而行,防止产生新的债务。根据中央积极稳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要求,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由地方政府自行组织开展,统筹解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益性乡村债务应由属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化解。县乡要通过加大投入引导村组发展集体经济还债、争取部门帮扶减债、财务结对抵冲转债,积极探索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由于宁化县财政困难,建议福建省市进一步加大对县乡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3.2干部的能力问题
要加强干部发展集体经济、促村财增收的培训,可以对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两委”其他干部,包村工作组、驻村任职和驻村蹲点干部开展轮训,在村级管理、经营管理、产业化等方面,定期召开座谈会,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衡量镇村政绩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也能刺激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各项政策。
3.3加强“三资”监管的问题
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过程中,“三资”(资金、资源、资产)的监管问题更加突出,必须坚持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村级组织运行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盯紧股份合作中项目主体、股权设置、利益分配、滚动发展、风险防范等环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执行资产清查、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经营、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资源承包及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村级换届选举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对村财收支、债权债务、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招标、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进行审计。
3.4村财增收与贫困户脱贫的统一问题
贫困空壳村“村困民穷”,要将村财增收与贫困户脱贫有机地统一起来,整村推进精准扶贫,在八种帮扶模式(结对帮扶、入股分红、基地托养、资金互助、资产盘活、创业培育、订单带动、搬迁改造)外,创新建立“党建富民强村”帮扶模式、扶贫资金量化折股模式、科技特派型科技扶贫模式、资源合作型旅游扶贫模式、产销联合型电商扶贫模式、融资担保型金融扶贫模式、“三自三助型”保障扶贫模式等“新八种模式”,并进一步探索新模式新方法,以点带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突出产业扶贫。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是脱贫的必由之路,围绕发展薏米、河龙贡米、油茶、茶叶、家门口就业、客家小吃等带动能力强的产业,每个贫困村确定发展一项以上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业”“一村多业”“多村一业”,村集体要利用“三资”积极参与,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增收。
3.5明确目标与落实责任问题
村级是落实村财增收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整合包村工作组、挂村任职和驻村蹲点干部、村“两委”成员、致富能手等人员力量,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任务。县、乡镇要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和阶段性目标,整合资源,抓好落实,每年排名后几位的薄弱村重点进行集中整顿。
3.6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问题
宁化县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出台支持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负责加强资金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农业、林业和水利等涉农部门要把发展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组织部门要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部门挂钩帮扶机制;发改委、人社、经信、民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电信、电力等部门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
(责任编辑:黄金泽)
收稿日期:2016-04-01
作者简介:曹连毅,男,1985年生,经济师、农艺师。
DOI:10.13651/j.cnki.fjnykj.2016.04.023
Exploration and thought on the financial income increase of poor village in Ninghua County
CAO Lian-yi
(NinghuaAgricultureBureau,FujianProvince365400)
Abstract:Ninghua, as the pilot poverty alleviation county of Fujian, currently has 74 poor villages. In this study, we introduced the “Five promotion and three guaranty” policy, and how to integrate, revitalize, and transform the agriculture-related fund, assets and resources to increase the financial income of the poor villages in Ninghua. Meanwhile,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on how to reduce the debt of the village, strengthen the ability of cadre, increase the supervision on “fund, assets and resources”, concentrate on the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ation, and promote cooperation among departments.
Key words:Ninghua County; poor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