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教育对儿童成长的价值及其治理创新
2016-12-17李芳金科
李芳 金科
摘要: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和生育政策大调整的社会背景下,隔代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隔代教育不限于家庭教育范围,老年人在家庭之外广阔的社会领域对儿童进行照料和教育的活动也属于隔代教育。隔代教育不仅为儿童提供悉心照料和教育,而且为儿童成长创造更加优越的家庭和社会环境。隔代教育价值的实现关键在隔代教育质量,因而亟须创新隔代教育治理体系,树立共生教育治理理念,构建多元主体治理结构,运用多样化治理工具,对隔代教育问题进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治理。
关键词:隔代教育;儿童成长;教育治理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6)11A-0003-07
当今中国,祖辈深度参与家庭儿童照料与教育非常普遍。2014年中国家庭发展调查数据显示,0—5岁儿童日常照料和教育的承担人,主要是母亲,其次是祖父母[1]。2013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显示,49.89%的中老年人在前一年照看了孙子女或重孙子女。然而,关于隔代教育的效果,众多研究者认为利弊共存,总体而言弊大于利[2][3]。这一结论值得深思。在“含饴弄孙”文化浓厚的中国,一方面大量老年人有“弄孙”的意愿,另一方面中青年家庭也有此种需求,为何在供需两旺情况下,隔代教育却落个“弊大于利”的评价?对隔代教育的价值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怎样促进隔代教育价值的实现?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和生育政策大调整的社会背景下,认真分析上述问题,有助于彰显隔代教育价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代际关系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关注隔代教育要有新思维
从现有相关文献来看,大多数研究者把隔代教育作为与亲子教育相对应的一种家庭教育形式,提出了多种定义。有些研究者认为:隔代教育是父母不在的情况下由祖辈抚养儿童的教育[4],是祖辈对孙辈承担全部或者主要的照料与教育责任[5][6],是祖辈与孙辈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7]。还有研究者强调,祖辈照料和教育孙辈的状况连续或累计达到半年以上才可称之为隔代教育[8]。上述观点都是从家庭领域来理解隔代教育,学者们也主要是针对家庭隔代教育进行利弊分析。
家庭之外还存在更宽广的隔代教育领域。从年龄结构看,社会包括儿童、中青年人和老年人三大群体,老年人处于祖辈的地位,老年人在家庭领域之外从事的照料和教育儿童的活动也属于隔代教育范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持续鼓励离退休干部、科技工作者、专家等老年群体积极践行老有所为,为国家和社会再做贡献。如建立中国关工委组织体系,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的骨干带头作用,做了大量的关心、教育儿童的工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情况下可从事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优良传统教育、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等活动,以立法的形式将老年人从事隔代教育作为一项权利固定下来。2016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要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可见,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领域都从事着隔代教育活动,前者可称为家庭隔代教育,后者可称为社会隔代教育。隔代教育活动场域的扩大同时也是拓展了其价值实现空间。
综上所述,隔代教育是指老年人对儿童进行照料和教育的活动。实施主体是老年人,实施客体是未成年儿童,实施场所包括家庭、学校、社会文化和教育照料机构等,实施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和教育等活动。我们强调隔代教育的实施主体和客体,以期探究老龄社会中老年人作为教育人力资源对于儿童成长所具有的特殊价值及其实现路径。
二、隔代教育对儿童成长的价值
在儿童照料和教育方面,老年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他人”。老年人的“在场”既可以直接对儿童成长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可以为儿童成长创造更加优越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隔代教育利在儿童,引领儿童健康成长
1.老年人为儿童提供悉心的生活照顾和关爱呵护
儿童有一种天生的寻求亲近的需要,这种需要通过形成对看护者的特殊情感依恋得以满足。诚然,亲子依恋尤其是母子依恋是满足儿童亲近需要的最好选择。但是,当儿童亲子依恋缺失或不足时,祖辈老人与儿童之间的依恋可以起到很好的弥补作用[9]。而且,祖辈老人具有这方面的优势,比如“隔代亲”带来的爱心、“老玩童”牵手“小顽童”带来的开心、时间充裕压力小带来的耐心等等,使得祖辈有更好的心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照顾和教育儿童,与儿童建立融洽的情感依恋关系,缓解亲子分离给儿童带来的紧张感和不安全感,有助于儿童在沐浴着关爱的宽松环境下健康成长。
2.老年人对儿童成长具有文化影响力
首先体现在知识文化的传授。老年人言传身教,以多种方式将自己历经一生所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传授给儿童,对儿童成长会产生独特的教育、启迪和指导作用。其次体现在伦理道德的传承。老年人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感悟,他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凝聚着时间的积淀,一句成语由老年人和青年人说出来,其含义和深刻程度大不一样,因为在老年人那里,成语蕴含着丰富的生活哲理和经验[10]。这种凝结时间和经验的伦理道德观念会通过隔代教育对儿童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3.隔代教育有助于培养儿童正确的家庭和社会伦理观念
首先,从家庭隔代教育来看,老年人通过隔代教育嵌入到子代的“家”里,形成祖子孙三代的家庭代际关系,带动了更频繁的代际互动。在家庭规模微型化、结构扁平化趋势明显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代际互动有助于儿童形成正确的家庭观念和家庭伦理。其次,从社会隔代教育来看,社会中的儿童、中青年人、老年人会因隔代教育而增加交流与沟通,有助于社会上三大年龄群体的相互了解,有助于儿童和中青年人树立正确的老人观和社会伦理观。endprint
4.老年人的存在对儿童成长的镜鉴作用
老年人存在本身所体现的生命意义,对其他年龄段人群来说是非常珍贵的。有研究者指出,老年人能做的事情,不仅仅是做事情,什么也不做就存在在那里就有价值[11]。他们一生的经验或教训以存在的方式带给儿童直观的启迪和借鉴。如同《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中所说:“老年人在家庭、邻里以及各种社会生活中的存在依然传授着无可替代的人类课程。老年人不仅以他的生命,并且事实上也以他的死亡教导着我们所有的人。”
(二)隔代教育利在家庭,增强家庭育幼能力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首要责任主体。隔代教育可以增强家庭的育幼能力,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资源和支持,这里仅就家庭隔代教育来分析。
1.隔代教育助力父辈,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第一,提供劳务支持。祖辈对儿童的生活照料和教育以及其他家务劳动的承担,为父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其专心致志于学习和工作,为家庭创造更大经济效益。第二,提供经济支持。虽然老年人承担的隔代教育、家务劳动不用金钱来衡量,是无偿的。但是,这种无偿家庭服务很好地替代了有偿家庭服务,大大减轻了父辈的经济负担。经济条件好的祖辈还可能直接提供经济支持,成为“带工资上岗的保姆”。第三,提供心理支持。人们常说,父母在哪里,根就在哪里。有父母在,自己年龄再大也感觉是孩子。在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大、各种风险增多的现代生活中,这种心理支持是可贵、无私和真挚的。
2.隔代教育助力祖辈,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众所周知,隔代教育对祖辈的生活具有积极意义,让祖辈不仅可以排解孤寂,从孩子的成长中获得生命活力,还可以老有所为,实现自我价值。因此,隔代教育被有些人戏称为老年人身心不适的“孙子疗法”。基于家庭在老年人养老中负有的不可推卸的责任,隔代教育带给老年人的种种裨益,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减轻了家庭的养老负担。
3.隔代教育助力家庭成员互动,促进家庭关系和谐
祖辈老人与孙辈儿童的长时间相处与陪伴,使得祖孙关系融洽密切。父辈因为教养孩子的问题与祖辈老人的交流也更加密切。虽然家庭代际矛盾和冲突难以避免,但是,隔代教育在其中起着重要的润滑作用,有助于形成父慈子孝、尊老爱幼的和谐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凝聚力,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家庭情感基础。
总之,隔代教育把家庭中需要赡养和抚养的两个群体链接在一起,产生了互哺多赢的效果,提高了家庭育幼养老能力,为儿童成长提供更优越的家庭条件。
(三)隔代教育利在社会,优化社会育幼条件
儿童属于小家庭,也属于国家和社会;国家和社会也是儿童成长的重要责任主体。隔代教育有助于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儿童成长的社会抚养力。
1.隔代教育是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
人口老龄化将是我国贯穿21世纪的人口国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发展主体结构的根本性改变,给我国现代化建设带来深刻、全面且长期的风险挑战。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积极”的含义之一是积极看待老年人,老年人群体蕴藏着丰富的经验、技能和智慧,是一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12]。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是实践积极老龄化理念的必然之道。
在我国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要高度重视隔代教育这一重要途径。第一,我国有“含饴弄孙”的文化传统,有供需两旺的现实需求,老年人还有从事隔代教育的多种优势,有时间、有爱心、有经验、有耐心、有童心……,这些使得老年人力资源在隔代教育中更容易被开发。第二,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低龄健康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高。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60—69岁低龄老人占56.2%,70—79岁中龄老人占32.0%;健康自评方面,城镇老人自评“一般、较好、很好”的比例为80.9%,农村老人的相应比例为71.5%[13]。这些低龄健康老人为隔代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支撑。
2.隔代教育促进儿童照料和教育体系的完善
自2014年“单独二孩”政策以及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发生了巨大改变,其目的之一是逐步扭转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趋势,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有利的人口基础。然而,计划生育新政的实施遇到“幼儿无人带”因素的制约,有些年轻夫妇因此而放弃生育打算。因此,要实现政策预期目标,必须集合家庭、市场、社会、国家的力量,进一步完善儿童照料和教育体系。鼓励老年人参与到儿童照料和教育工作中,无疑对完善儿童照料和教育体系大有裨益:一是大大增加了儿童照料和教育工作的从业者,能满足更多的儿童照料和教育需求。二是有助于提高儿童照料和教育的质量,因为老年人作为教育者有其独特优势和价值。老年人既可以在家庭领域从事隔代教育,也可以在社会领域通过志愿服务或有偿服务等方式加入儿童照料和教育机构,承担教养儿童的责任。
客观来说,儿童成长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受多种因素影响的过程。隔代教育对儿童成长的价值能否实现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老人们自身的人文修养、教育素养,二是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的支持力度。如果老人们自身素养高,能获得足够的外部支持,那么,隔代教育的质量就会好,价值就能得以彰显;否则,隔代教育的质量堪忧,价值被遮掩,妨碍儿童健康成长。
三、创新教育治理,促进隔代教育价值实现
教育治理是多元主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合作互动,共同治理教育公共事务的过程。相对于传统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治理的优势在于协调多元主体民主参与,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14]。在老龄社会背景下,隔代教育质量事关儿童成长、老年人价值实现乃至社会可持续发展,因而亟须创新隔代教育治理体系,树立共生教育治理理念,构建多元主体治理结构,运用多样化治理工具,对隔代教育进行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治理,以提高隔代教育质量,促进隔代教育价值实现。图1展示了隔代教育治理创新的基本逻辑。endprint
(一)树立共生教育治理理念
“共生”原为生物学名词,然后扩展到哲学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哲学层面的“共生”描述一种“自然和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人们有着紧密的、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联系”[15]的生存状态,承认对方的独立性和固有价值是建立联系的基础和前提。共生教育是共生哲学理念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凸显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异质共存性,肯定教育系统中异质“他者”的地位与价值,并与之共存,把异质“他者”的发展纳入自己的视阈。二是共同生成性,强调教育过程中各主体的交往、理解与对话,并在这一过程中动态地实现共同生长和发展。三是生命意义和价值的拓展与提升,体现教育对生命价值的精神关照[16]。
以共生教育理念为指导,隔代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异质性因素的存在和价值
老年人作为施教主体是隔代教育的独特之处,相比于父母、专业教师等教育者,老年人具有不同的内在规定性,这会给隔代教育带来种种“异质性因素”。因此,首先要承认和尊重老年人作为“异质”教育者的存在,其次还要尊重异质性因素的内在价值,老年人有其隐含的创造性因素,蕴含着教育新的生机和希望。
2.以实现共同成长为教育目的
隔代教育作为老年人与儿童之间的教育活动,承载着双方主体的成长和发展需求。现实中,隔代教育促进儿童成长受到大家关注和重视,然而老年人成长的目标常常被忽视。这是造成隔代教育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试想,没有成长中的老年人,如何提供与时俱进的优质教育?因此,隔代教育中,不仅要承认和尊重老年人的价值,而且要让老年人通过这一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生命质量和精神追求,与儿童共同成长[17]。
3.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进行
坚持自愿量力原则是因为:首先,“教育应该是一种探索,使人理解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找到正确的生活方式”[18],隔代教育要体现这种本质意义的探索,必须在自愿量力前提下运行。其次,隔代教育是老有所为的一种方式,老有所为是在自愿量力的情况下为社会所做的力所能及的有益贡献。最后,现实社会中一些老年人虽然不愿或者不能,但是无奈被迫接受教育儿童的责任,结果对自己、儿童乃至家庭都可能产生伤害。因此,自愿量力是隔代教育价值实现的前提。
(二)构建多元主体治理结构
多元主体治理结构涉及两个问题:治理主体是谁,治理主体之间是什么关系。老年人是隔代教育最直接的实施者。儿童父母对儿童负有不可推卸的教养责任,因而是必然的参与者(除非父母不健在)。此外,政府、学校、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是隔代教育的支持者。构建多元主体治理结构,关键在于明晰各治理主体的基本责任,建立主体间有效联动的机制。
1.老年人是隔代教育的直接实施者
自身的教育素养直接关系到隔代教育的质量。为此,老年人应做到:对自己隔代教育的责任有清醒的认识,树立主体性意识,创造性地展示自身的教育能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储备,更新教育观念;关注儿童身、心、智全方面成长;积极主动建立社会支持系统,与儿童父母、儿童所在学校、社区(村)居委会(村委会)等其他主体建立联系,参与他们组织的相关活动,获得社会支持。
2.父母是子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在隔代教育过程中,父母应注意:一要重视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不能“放手”或“甩手”。不管工作多忙,距离多远,父母都要通过各种方式与孩子保持密切的交流。二是父母要经常与祖辈探讨是否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进行隔代教育,倾听孩子的意见和愿望,共同选择更加合理的教育方式。三要及时对祖辈的辛勤付出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感谢,教育孩子尊老敬老;经常与祖辈交流教育情况,探讨合理对策。四要积极搭建社会支持网,与孩子的学校老师、社区(村)居委会(村委会)、相关公益服务组织等保持联系,为家庭隔代教育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
3.学校重视,为隔代教育注入专业力量
幼儿园、中小学校是儿童的重要学习和生活场所,学校教育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能发挥专业优势重点支持隔代教育。一是把隔代教育纳入学校工作内容,配备人、财、物等资源,加强检查和评估。二是建立隔代教育儿童的个人档案,全面动态把握他们的学习、心理、行为等基本情况。三是建立学校老师与隔代教育者以及学生父母的联系机制。通过“请进校”、“送上门”等方式为隔代教育者提供咨询和专业指导服务,促进家校沟通与合作。四是向地方政府、各类社会组织争取资源,用于支持隔代教育的老年人、儿童及其家庭。
4.社区依托,搭建支持平台
社区是老年人和儿童重要的生活场所,也是各种社会支持的平台。社区有关各方,如各类社区组织、驻区单位、服务机构、邻里都是隔代教育的支持者。其中,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发挥组织、协调的重要作用:一是把隔代教育纳入社区工作内容,做好部署、检查、总结、考核等工作。二是通过政府投入、社区管理,广泛设立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中心,使之成为隔代教育的理论传播平台和实践活动平台。三是整合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内各类组织和个人以其所拥有的场地、设施、人力、技术等资源为隔代教育提供直接的支持。四是对社区内隔代教育的质量进行调查和了解,向地方政府、学校、父母等相关主体提供及时反馈。
5.社会牵动,支持隔代教育
一是加强隔代教育价值的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隔代教育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充分发挥关工委、老年协会、老年大学、青少年宫、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相关公益慈善组织、企业等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提升教育素养。三是发挥报刊、网络、图书、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探讨隔代教育问题,宣讲科学的隔代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使老年人获取更加丰富的有用信息。
6.政府引导,激发各类主体的治理潜能
政府在隔代教育治理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是“治理的治理者”,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是政府作为倡导者,应当高度重视和大力促进隔代教育的发展,把它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予以考核评估。二是政府作为支持者,应对其他治理主体提供政策、经费等支持,以提高它们参与隔代教育活动的能力和实力。比如: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父母履行教养义务的能力,提高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对隔代教育的资源投入,向相关社会组织购买专业性服务,等等。三是政府作为规制者,应加强顶层设计,确定各治理主体的责任和权力,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四是政府作为协调者,应创设各主体参与平台,营造平等环境,拓宽参与渠道,整合多方资源。五是政府作为监督者,应监督各治理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对隔代教育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应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最后,政府应当尽力消除无奈心理下的隔代教育的不良影响。比如:调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降低入学成本;强化再就业工程,促进父母就近就业,以此加强亲子教育,使得不愿或不能的老年人从隔代教育的重负中解脱出来。endprint
(三)运用多样化治理工具
多元主体治理结构的操作化应该落实为治理工具的运用。隔代教育治理过程中,不同的治理主体要使用合适的治理工具以期达到效益最大化。本文重点关注的治理工具包括调查研究、教育培训、协商合作、建章立制,当然在实践探索中还会有其他有效的治理工具。
1.调查研究
在调查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为隔代教育实践提供专业的、科学的理论指导。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应当善用调查研究治理工具,来提高隔代教育的科学性。一要持续开展基线调查和追踪调查,把握现状,诊断问题,为政策制订提供依据。二要深入挖掘老年人的隔代教育资源,比如劳务资源、时间资源、红色精神资源、银色智力资源等[19],丰富隔代教育的内容。三要加强对隔代教育规律、方法、途径、技术等的研究,提高隔代教育的实效性。四要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读本和易行有效的实践指南,加强实践指导。
2.教育培训
老年人从事隔代教育的素质和能力是影响隔代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政府、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应当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把从事隔代教育的老年人培养成高质素的从业者。一要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的兴趣和动机。让老年人认识到自我发展对儿童成长的重大影响,从而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隔代教育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动力。二要开展隔代教育相关教育和培训活动。兴办隔代家长学校,在老年大学或者社区学校中开设隔代教育相关课程、培训班等,都是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有效途径。通过这些途径,老年人可以丰富隔代教育知识,提高隔代教育素养。
3.协商合作
教育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也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协商、博弈与合作,正如罗西瑙(Rosenau)所说,“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群体势力共同构成了相互依存的治理体系。它的运作逻辑是以谈判为基础,强调行为者之间的对话与合作”[20]。在隔代教育治理过程中,由于不同治理主体的利益出发点不同,主体间会呈现出明显差异性,这就要求各个治理主体习惯以协商、磨合、合作的方式来面对和解决隔代教育中的诸多问题,同时保持长久的、稳定的、积极的参与态度,在反复的谈判协商、碰撞磨合、妥协均衡中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善用协商合作治理工具,将凸显隔代教育治理的民主化优势,增强隔代教育治理合力。
4.建章立制
建章立制是隔代教育治理的制度保障。各个主体的治理行为、相互间的沟通合作都应当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隔代教育的各个治理主体既是规章制度的制订者,也是其遵循者。为隔代教育实践护航的制度涉及四类:一是与老年人和儿童相关的权益保障和福利服务制度。隔代教育联结了老年人和儿童两个弱势群体,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等保障他们的特殊权益和福利。贯彻执行这些制度是做好隔代教育的基础。二是激励各治理主体积极参与完善隔代教育的制度和政策,以期壮大隔代教育治理力量。三是各治理主体参与制订隔代教育活动的运行规则。如制订《隔代教育者履责考评办法》《教师优化隔代教育指导制度》《隔代家长学校章程》等规章制度。四是各治理主体沟通合作的制度。如:建立家校、村校或多主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老年人、学校、父母、居委会(村委会)等主体之间畅通的联系;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处理隔代教育中的突发事件。
新的社会背景对隔代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高隔代教育质量,将有助于创新更为丰富的儿童教养方式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方式,让老年人祖辈、中青年父辈、儿童孙辈等社会主体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还将有助于隔代教育价值的充分实现,让老年人、儿童及家庭、整个社会都同享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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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孝如
Abstract: Against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aging population and bearing policy adjustment, generation-skipping education is increasingly stressed. As we know, such education does not only refer to family education but also the activities carried out by senior citizens such as looking after or educating children beyond their own families. It provides children with careful tending and education in addition to better famili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 for childrens growth. The key to the value of generation-skipping education lies in its quality so the management system needs to be innovated, establishing symbiotic educational belief, constructing diversified subject governing structure, and using varied instruments of governance, so that the problems with generation-skipping education could be addressed scientifically, democratically and systematically.
Key words: generation-skipping education; child growth; educational governance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