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个贫困县年度项目资金优先倾斜六类农业项目
2016-12-17
151个贫困县年度项目资金优先倾斜六类农业项目
近日,农业部详细解析《农业部关于加大贫困地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促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要着力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加大农业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在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范围内的151个贫困县,年度项目资金优先倾斜安排,加快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
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改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质量检测等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壮大一批设施完备、环境友好的养殖场(小区),巩固和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带动能力。
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向贫困地区延伸,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粮棉油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补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安排,支持贫困地区特色资源开发;加大贫困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实施国家级和区域性制育种基地(场、中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加强良种繁育基地等设施条件建设,提高供种能力和生产效益。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粮改饲”试点。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等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到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贫困地区培育特色农业品牌,逐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交易、冷链物流等设施条件。
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加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创建,因地制宜在贫困地区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补贴资金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列为优先支持对象。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在贫困地区领办兴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减损增效。综合考虑贫困地区畜禽品种、数量、分布区域以及免疫工作量,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农业生产应急救灾等政策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比重和覆盖范围,提高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优先在贫困地区设置国家农业可持续试验示范区,优先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农村沼气、东北黑土地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退牧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生态工程,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优先向贫困县倾斜,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积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水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