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
2016-12-17吴妍
福建轻纺 2016年7期
福建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
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获悉,为加快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9号),福建省科技厅正式印发《实施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工作指引》,并启动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2016年补助经费申请工作。
据了解,福建省积极培育和重点扶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组建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补助8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根据下达的国家财政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而每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或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至300万元的补助,给予子女入转学等其他支持;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25万元至200万元的补助。
在经费申报方面,各级平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专业化研发公司(实体法人),由该公司提出经费补助申请,经各设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其中,平台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所需的场地租金,由孵化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各设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福建省科技厅。(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