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六届六中全会
2016-12-15曹子洋
曹子洋
"认真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中央是全党最高的领导,用以严格党的纪律,使党及其各级领导机关达到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团结得如像一个人一样的程度。”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作关于七届候补中央委员选举问题的讲话时曾指出:“中国党历史上有两个重要关键的会议。一次是一九三五年一月的遵义会议,一次是一九三八年的六中全会。”“六中全会是决定中国之命运的。”
1937年11月底王明从苏联回国后,以共产国际的“钦差大臣”自居,处处凌驾于中共中央之上,蔑视毛泽东的领导权威,严重破坏党的团结与统一,使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主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偏差和混乱,这是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召开的重要背景。
共产国际派王明回国与1937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
1937年七七抗战爆发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根据时局的发展,制定了全面抗战的政治路线,并做出了中共必须在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和人民军队实现从运动战到游击战战略转变的决定。以后的实践证明,这是正确的决定。共产国际认为,中国抗战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共建立统一战线,并决定派熟悉国际形势的新生力量去帮助中共中央。一直受到共产国际栽培、器重,时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的王明被认为是最好人选。需要指出的是,共产国际派王明回国,只是为了使中共“能在国民党地区把自己的力量组织起来,加强党在国民党地区对工人阶级的影响”,而不是认为中共中央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上存在原则性错误。
1937年11月13日,在王明、康生等回国前一天,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季米特诺夫会见他们和王稼祥,进行临别前的谈话。季米特诺夫深知王明有强烈的领袖欲,因此对王明说:“你回中国去要与中国同志关系弄好,你与国内同志不熟悉,就是他们要推你当总书记,你也不要担任。”但王明将此忠告当作耳旁风。王明和康生等于1937年11月29日抵达延安后,即于12月9日提议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史称“十二月会议”。王明在会上作了题为《如何继续全国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呢?》的政治报告,虽然重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国共合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上重点对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自洛川会议上提出的统一战线和国共合作的方针和口号提出严厉批评。
王明的主张实质是要中共放弃独立自主和游击战的方针。据张国焘回忆:“王明当时俨然是捧着上方宝剑的莫斯科的‘天使,说话的态度,仿佛是传达‘圣旨似的,可是他仍是一个无经验的小伙子,显得志大才疏,爱放言高论,不考察实际情况,也缺乏贯彻其主张的能力与方法。他最初几天的表演就造成了首脑部一些不安的情绪。”
毛泽东在12月11日的发言中,对王明报告中的一些责难,作了有针对性的阐述和进一步的解释。由于身份特殊,虽然王明在十二月会议上的报告没有明说是传达共产国际的指示,但人们无疑会认为其报告就是共产国际的意见。在当时中共还是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情况下,与会的大多数领导同志对王明产生了盲目信赖,不少人检查过去的统一战线工作,在不同程度上作了自我批评,这就使毛泽东在会上处境十分艰难。毛泽东后来在延安整风时的政治局会议上谈到十二月会议时说:“十二月会议上有老实人受欺骗,作了自我批评,以为自己错了。”“而我是孤立的。当时,我别的都承认,只有持久战、游击战、统战原则下的独立自主等原则问题,我是坚持到底的。”
在此次会议上,王明事先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提出一张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共16人的名单,“王明所提出的名单,在人选上只增加了和他同回国的赵云陈云两人,其余多是旧人,不过将席次略加调整而已”,“身为中央书记的张闻天的名次,在王明的名单上被降至第七名了。王明的表现似有取张闻天而代之的意向”。十二月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王明为书记的七大筹备委员会,并决定在七大上由王明作政治报告,毛泽东作工作报告。这些决定无疑助长了王明的政治野心。胡乔木后来回忆:“王明1937年第二次回国,又是作为共产国际的代表,对毛主席的领导大有取而代之的味道。”
王明在中共中央长江局工作期间的严重违纪行为
1937年12月18日,王明同周恩来、邓颖超等到达武汉,开始了在中共中央长江局的工作。王明急着离开延安赴武汉工作,是因为此时南京陷落,蒋介石和国民党的主要党军政机关都移到武汉,在他看来,武汉俨然是此时中国政治舞台的中心。在此期间,王明虽然也做了不少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益事情,但他不服从中共中央的领导,不执行中央的正确指示,对中央的工作横加指责批评,屡次不经毛泽东、张闻天的同意便擅自以中央的名义发表谈话和声明,甚至随意起草、修改毛泽东等人的文章,其与中央分庭抗礼以至欲凌驾于中央之上的意图昭然若揭。
李德在回忆录中谈到对王明在武汉期间的印象:“我们把华中局(应为长江局)叫做‘第二政治局。事实上以后在华中局和延安中央委员会之间已经有了某种程度的分工,华中局贯彻的是1937年12月决定的并得到共产国国际执行委员会支持的统一战线的路线,而毛泽东在延安却采取了他自己的政策。”王明种种目无中央、自作主张的举动,已经让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忍无可忍。
1938年4月任弼时在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以及7月王稼祥回国时带回共产国际的指示及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季米特诺夫的意见,为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成功召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全会通过的文件,从制度上面迈出了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步伐,保证了全党在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的高度团结和统一。
任弼时、王稼祥争取到共产国际的支持
由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对王明回国以来执行的右倾政策和凌驾于中央之上的嚣张态度日益不满,双方的矛盾不断加剧和公开化。于是,在1938年3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明提出请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赴共产国际汇报中共的抗战政策和情况,这一建议为毛泽东和政治局所接纳。王明和毛泽东都深知:取得共产国际的支持是赢得这场斗争的关键。任弼时于1938年3月底到达莫斯科,随后他于4月14日出席共产国际执委会,向主席团递交了题为《中国抗日战争的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和任务》的书面报告大纲。一个月后,任弼时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会议上就报告大纲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补充。在讨论时,王稼祥也发了言。他们的客观汇报,使季米特洛夫了解到毛泽东在中共中央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及中共内部毛泽东与王明之间斗争的真实情况,坚定了季米特洛夫支持毛泽东为中共领袖的主张。
1938年6月11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根据讨论结果通过了《关于中共代表报告的决议案》,承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在王稼祥于1938年7月动身回国行前,季米特诺夫同他作了一次重要谈话。王稼祥回忆:“他(季米特诺夫)说:应该告诉大家,应该支持毛泽东同志为中共领导人,他是在实际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其他人如王明,不要再去竞争当领导人了。”王稼祥回国后在1938年9月14日至27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正式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季米特洛夫的意见:“中共一年来建立了抗日统一战线,尤其是朱、毛等领导了八路军执行了党的新政策,(共产)国际认为中共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中共在复杂的环境及困难条件下真正运用了马列主义。”“在领导机关中要在毛泽东为首的领导下解决,领导机关中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这为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一举挫败王明提供了必要条件。
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与严肃党内政治纪律的制度建设
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于1938年9月29日在延安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17人,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领导干部30余人。这是自党的六大以来出席人数最多的一次中央全会。会议首先由王稼祥传达了共产国际和季米特洛夫的指示,季米特洛夫的话在会上起了很大作用。10月12日至14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向六中全会作《论新阶段—抗日民族战争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的政治报告。报告着重阐述了坚持统一战线和坚持党的独立性的问题。他强调,全党要普遍地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理论,把马列主义与中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反对教条主义。毛泽东的主张得到了一致支持。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自身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但直到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之前,党的组织建设中特别是党的领导制度方面,涉及到党的领导机构的工作规则和组织纪律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鉴于党处于抗日战争的新环境、王明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张国焘于1938年4月公开叛党投敌等情况,毛泽东在1938年10月12日至14日作《论新阶段》的报告中关于“党的纪律”深刻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在这里,几个基本原则是不容忽视的:(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从中央以至地方的领导机关,应制定一种党规,把它当作党的法纪之一部分。一经制定之后,就应不折不扣地实行起来,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并使之成为全党的模范。”
1938年11月6日,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具体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划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三个组织方面的文件。刘少奇在同日作的《党规党法的报告》强调:“这几个文件在六中上通过也是党组织建设之一,保证按民主集中制来建设我们的党。” “对党的负责人及群众领袖有不满时可向相当的党委提出意见,但不准在同志中及群众中乱说。” “各级党委直至中央的会议在未决定向外或向同志中发表时,任何人无权发表。”《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规定:“各中央委员不得在中央委员会以外对任何人发表与中央委员会决定相违反的意见,亦不得有任何相违反的行动。”“各中央委员如果没有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中央书记处的委托,不得以中央名义向党内党外发表言论与文件。”“中央委员如有违犯纪律及有重大错误发生,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及政治局得依其程度之大小给以适当处分。”这些显然是针对王明在党内向中央闹独立性的严重教训后提出来的。
《党规党法的报告》和《三个决定》,在组织制度上重申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的原则,其实质就是要从组织制度上确保毛泽东在党中央核心领导地位的确立及其制定的党的纲领和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1938年11月6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政治决议案》突出强调加强党的团结和组织纪律性,号召“每个共产党员应该爱护党和党的团结统一有如生命。认真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中央是全党最高的领导,用以严格党的纪律,使党及其各级领导机关达到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团结得如像一个人一样的程度”。同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召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将1937年12月会议关于七大由王明作政治报告、毛泽东作工作报告的决定,改为毛泽东作政治报告,不要另外的工作报告,王明作组织报告。根据武汉已于1938年10月下旬失守的情况,会议在组织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决定撤销中共中央长江局,分别成立中共中央南方局和中原局,将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王明留延安工作,担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等职务。
由于毛泽东自抗战开始以来一直坚持的那些正确主张,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已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拥护,因此,出于尊重共产国际意见,维护党内团结的大局策略考虑,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没有突出强调无产阶级的领导权问题,反而保留了不少王明所宣扬的观点,如承认国民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等。当然,毛泽东在报告中巧妙地提出了“实事求是”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主张,为日后政治路线的调整埋下了伏笔。
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把党的建设推进到崭新的历史阶段,形成了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与中国革命总体战略布局相适应的全新局面,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连续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