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禀赋、行为能力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
2016-12-14罗明忠陈江华
罗明忠,陈江华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
·问题研究·
农地禀赋、行为能力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
罗明忠,陈江华※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
基于广东省部分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农户农地禀赋、处置能力、交易能力对其农业经营收入的影响,结果显示,农户所在村庄地形地势、承包耕地的面积、肥力与交通条件、农户家庭务农人数、参加农业培训次数、技术服务满意度、雇工人数与农机设备价值、农户家庭在村级事务中发挥作用程度、运销加工服务能力等对其经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 农户承包耕地的块数对其经营收入有显著负向影响; 而农户耕地灌溉条件、农户间相互帮助、农资购买服务、农业生产服务以及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组织对其经营收入的影响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为此,要增加农户经营收入,应建立健全农地流转机制,推进农地有序流转,引导农户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农产品加工能力,并持续强化农业中介服务能力。
经营收入 农地禀赋 行为能力 处置能力 交易能力
0 引言
2013年,中国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其家庭收入之比分别为45.25%和42.64%,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占比开始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即农业经营收入)。而且,由于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农业生产成本快速上涨,制约了中国农户家庭收入的增长,影响农民家庭生活的改善及其农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促进农民增收,使农民的农业经营收入真正得到提高,事关“三农”问题的根本。
围绕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因素及其提升路径,学术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是以农产品产量增加和质量提升为前提,而产量的增加是经营规模扩张与单产提高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当前强农惠农政策的着力点之一应是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土地向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但是,当前我国农户耕地小规模、细碎化与分散化的特征突出,阻碍了大型农业生产机械的应用,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造成规模不经济[1-2]。已有研究发现,有效灌溉面积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均正向影响农村居民收入[3]。在农业生产规模及农产品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农业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单产的提高,而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先进农业科技的应用与农户素质的提升是单产水平稳步提高的保证; 其中,政府的水利支出与扶贫综合开发支出使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5]。当然,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关键在于农业中间物质投入利用效率低下[6]; 相关研究表明,农村技术投入力度的加大对农地纯技术效率的提高有积极的意义,对农业收入的增加有显著的正向作用[7-9]。然而,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其自身文化素质的高低对农业生产有直接的影响,加大对农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户的人力资本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10-13]。同时,由于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但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难以获得正规金融的贷款,对农户增加农业生产投资与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形成抑制,因此,改革农村金融对于发展农村经济与增加农业收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4-17]。尤其是在当下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农业劳动力持续向非农产业或城镇转移,对有劳动力转移的农户家庭而言,劳动力的流失对其农业收入产生负面影响,而务工收入的流入却没有用于增加农业生产的投入[18]。农户所产农产品必须通过市场交易才能转化为农业收益,而我国分散的小农面对市场时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其较高的交易成本,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制约了农业收入的提高; 因此,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行订单农业模式,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与市场地位,增强谈判力量,降低市场风险,进而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加[19-20]。
但是,针对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农地细碎化与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关系,目前学界的观点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土地制度决定了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小规模、分散化与细碎化的现状,深刻影响着农户的经营收入; 细碎化的土地加剧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抑制了先进农业科技与手段的应用,导致农业生产的规模不经济与低效率,不利于农业生产成本的降低,阻碍了农户经营收入的增加[1]。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地块数对农民收入有正向影响[21-22]; 地块越多,土地细碎化程度越高,不仅可以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还可因多样化的种植品种错开农业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力利用效率。因此,有必要对农地经营规模及其农地禀赋对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做进一步分析。
文章基于广东省较大样本的农户调查问卷数据,重点考察农户的农地禀赋、行为能力对其农业经营收入的影响,力求揭示农户农业经营收入与其拥有的农地资源状况、个人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实证分析在农地禀赋一定条件下,分散的“小农”面对“大市场”,农户的行为能力(包括处置能力和交易能力)对其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
1 研究假说、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1.1 研究假说
对农地禀赋的评价应从地块数量与质量(肥力与灌溉条件)、交通条件(地形、道路与距离市场远近)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23]。受农地资源禀赋的制约,农户的生产经营决策及其产出和最终收益必然会有差异。在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下,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身份的成员天然地享有平等分配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根据土地的远近、肥力的高低与灌溉条件的优劣统一搭配,造成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土地细碎化、小规模与分散化[24],而且随着农村人口的出生和死亡,为追求地权的平均分配,往往还需要不断地调整承包土地的分配,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中土地的细碎化程度,更多的土地被浪费在边界的划分上,导致土地利用效率的低下与不规模经济[25]。而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的频繁调整及其土地经营的细碎化,一方面,使农户对土地投资的预期收益不稳定,对农户的农业投资行为产生抑制作用; 另一方面,细碎化程度的加深阻碍了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带来规模不经济效应,不利于农业生产成本的降低,对农户的农业经营收入带来负面效应。因此,提出研究假说I。
HI:土地的细碎化程度对农户经营收入有负向影响。
土地的质量决定土地的产出率。土壤肥力越高的地块其农业生产条件越好,农作物的单产越高,越有利于农户经营收入的提高; 水利设施完善的地块,其灌溉条件优良,有利于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户经营收入的增加提供保障。
交通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与销售的便利程度,进一步影响农业经营的收益。一方面,如果农户承包的土地靠近主要交通道路,其交通设施完善、便利,可以有效降低农户的生产运输成本,提高农户的劳动生产效率; 另一方面,交通便利表明地块距离市场近,不仅有利于农户利用区位优势做好农产品的销售,而且有利于农户及时获取市场供求信息,进而对市场供需变化做出迅速反应,调整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生产价值高、需求量大的农产品,从而获得更高的农业生产收益。
耕地的地形地貌不但直接影响土壤的肥力与耕地的交通状况,而且影响农业机械的应用。平原地区土地平坦开阔,肥力较高,且交通便利,比较适宜农业机械的大规模作业,农业生产效率较高; 而山地丘陵地区道路崎岖、土地坡度较大、地块分散,农业机械使用效率低,对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必然带来制约,不利于农户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给农户经营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由此,提出研究假说Ⅱ。
HII:土地水利设施、地形、肥力、交通条件及其与市场的距离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正向影响。
农户作为“有限理性经济人”,在个人禀赋、土地资源状况、家庭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的约束下,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做出生产决策,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实现农业经营收入的最大化。然而,在“小生产”对应“大市场”条件下,分散的小农既要处理生产中的各种难题,又要面对市场不确定风险,受个人行为能力制约,可能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既不能获得高产又不能卖出高价,甚至成为“谷贱伤农”的被动接受者。即使在同一区域、生产同一品种,由于农户个人行为能力的差异,其农业经营收入也会明显不同。一般而言,行为能力强的农户,在同等土地禀赋约束下,其农业经营收入将更高。从农业经营视角,农户的行为能力包括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两方面。
一方面,处置能力是指农户使用农业资源的能力,不仅表现为行为主体从特定物品的各类用途中进行任意选择的能力,而且表现为产权主体改变资源原有用途或性质,使之配置到一个符合其目标函数的新用途或性质的能力[26]。农业生产的“现场处理”特征要求农户有较强的处置能力; 例如,稻农需要经常到田间观察水稻长势,判断水稻的营养与虫灾状况,如果存在长势较差或虫灾等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肥或喷洒农药。选择何种化肥或农药,及其相应的配置比例等,这些都对农户的处置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在土地上种植何种农作物的生产经营决策是农户在当地自然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市场信息,在技术可行与收益预期稳定的条件下,追求经营收益最大化的结果,是农户处置能力的反映。
另一方面,交易能力是产权主体与其他行为主体之间订立契约的能力、让渡或出卖一种资产的能力[27]。在实践中,农户的交易能力表现为根据资源配置收益的高低,在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与产后各环节,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农业生产资料与社会化生产服务,以及通过合适渠道销售农产品,以获取较高的相对收益。农户的交易能力与内外部因素有关,内部因素主要有农户的禀赋能力,包括生产经营经验与生产技能,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当地市场环境、社会化生产服务环境与政府支持政策等。交易能力较强的农户,其谈判能力较强,更有可能降低资源配置与交换的成本,往往能以较优惠的价格获得生产资料与社会化服务,以较高的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分享较高的市场权益份额。由此,提出研究假说Ⅲ。
HⅢ:农户行为能力对其经营收入有正向影响。
HⅢ-1:农户处置能力对其经营收入有正向影响。
HⅢ-2:农户交易能力对其经营收入有正向影响。
1.2 数据来源及其基本情况
该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3年对广东省部分农户的抽样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 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 818份,问卷有效率90.9%。问卷调查区域涉及粤西、粤东、粤北及珠三角地区; 其中,粤西地区的样本量为408份,占比22.45%; 粤东地区的样本量为411份,占比22.62%; 粤北地区样本量为503份,占比27.64%; 珠三角的样本量为496份,占比27.30%; 本次调研的内容主要涉及农户的基本情况、农地资源禀赋状况、行为能力及其经营收入状况等。
如表1所示,样本农户家庭年纯经营收入在11 000元以下的有882户,占比48.5%; 在11 000元及以上的有936户,占比51.5%,其中在14 000元以上的农户为631户,占比34.7%; 大部分农户处于平原地区,占比48.3%; 农户经营面积小规模化的现象非常明显, 41%的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在0.133hm2及以下, 70.9%的农户家庭耕地面积在0.267hm2及以下; 52.1%的农户家庭耕地的地块数在3块及以下; 62.6%的农户家庭耕地肥力状况中等,肥力良好的耕地占25.9%; 57.6%的耕地灌溉条件在中等水平,只有28.3%的耕地灌溉条件良好。
表1 样本农户经营基本状况
1.3 变量选择与赋值
(1)因变量:农户经营收入。用农户经营年纯收入指标衡量。农户经营年纯收入在5 000元及以下的赋值为“1”,在5 000~8 000元之间的赋值为“2”,在8 000~11 000元之间的赋值为“3”,在11 000~14 000元之间的赋值为“4”,在14 000元以上的赋值为“5”。
(2)控制变量:农地禀赋。农地禀赋选用“村庄地形、耕地面积、耕地块数、肥力状况、灌溉条件和村庄交通条件”等6个指标来衡量。
(3)自变量:行为能力,包括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处置能力选用“家庭务农人数、农业培训次数、技术服务满意度、农业雇工人数、农机设备价值和农户间互相帮助”等6个指标来反映; 交易能力选用“您家在村级事务中是否发挥作用、是否加入合作组织、农资购买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和运销加工服务”等5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农资购买服务、农业生产服务与运销加工服务变量的取值相同(1=没有/不需要、2=靠农户自己、3=专业大户、4=商贩、5=技术协会、6=农民合作社、7=龙头企业、8=村民小组、9=村集体、10=上级政府),这3个指标由不同选项得分加总而来,变量取值越小,表明农户在农业生产各环节对自己或家庭的依赖度越高,越少利用社会化服务。
表2 变量选取与赋值及其描述性统计
1.4 模型选择
该文中,因变量“农户经营年纯收入”的赋值分为5个等级,等级越高,农户经营年纯收入越高; 因变量为离散型有序分类变量,因此,该文采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分析农户经营年纯收入的影响因素。为了考察农户行为能力(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对其农业经营收入的影响,该文将农地禀赋作为控制变量,构建了包含控制变量的以下4个回归模型:
(1)
(2)
(3)
(4)
上式中,Y为农户经营年纯收入; α为常数,xn为控制变量农户农地禀赋的6个指标,HCi与TCi分别为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角度选取的11个评价指标,γi与κi分别为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的各指标回归系数; “农户经营年纯收入”影响因素的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表达式为:
(5)
等价于:
(6)
式中,-αj为常数项,βm为待估计参数,xm为第m个自变量。
2 模型估计与结果讨论
2.1 模型估计及其结果
该文运用spss19.0软件检验农户“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变量对农户经营年纯收入的影响,首先将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中进行回归,其结果如表3模型一所示; 其次,将“处置能力”变量引入模型中,其结果如表3中模型二所示; 然后,将“交易能力”变量引入模型中,其结果如表3中模型三所示; 最后,为了考察各类变量的综合作用,将控制变量、“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变量引入模型中,其结果如表3中模型四所示。4个模型的适配度均符合要求,通过了显著性检验,P值在0.001以下,表明模型建构优良,数据与模型拟合程度较高。
表3 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估计结果
2.2 模型估计结果讨论
(1)土地的细碎化程度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显著负向影响。由表3可知,耕地块数与农户经营收入间在1%水平下显著,且回归系数为负,假说I得到验证。表明在土地规模不变情况下,耕地块数的增加、细碎化程度的加深会导致农户经营收入的显著降低,这与李功奎(2006)[21]、许庆(2007)[22]的研究结论正好相反。与之相对应,耕地面积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在1%水平下显著,且回归系数为正,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农户耕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农户生产规模能有效增加其经营收入。可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多年后,农户家庭经营分散化与耕种细碎化已经成为影响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的重要因素,有限的耕地资源与紧张的人地关系制约着农户经营收入的增长。
(2)村庄地形、耕地肥力与交通条件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正向影响。如表3所示,村庄地形、肥力状况与农户经营收入之间均在1%水平下显著,系数为正。原因是,土地越平坦越有利于农业机械化作业,越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户经营收入的提高。同样,耕地肥力越好,不仅使高产、稳产及优产更有可能,还将因为土地本身的肥力好而减少施肥量,从而节约农业生产投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户经营收入。村庄交通条件对农户经营收入的正向影响在模型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说一致,表明较好的交通条件凸显了耕地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农产品可以较低的运输成本迅速推向市场,获取较高的农业收益,另一方面,交通完善的地区离市场较近,能较便利地及时获得市场信息,据此做出科学的生产决策,生产比较收益较高且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农户的耕地灌溉条件对其经营收入的正向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原因,一方面,广东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纬度较低,年降雨量较充沛,农业生产用水基本能够保证; 另一方面,广东经济相对发达,政府财政实力较为雄厚,每年用于水利设施的投资较多,农业灌溉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地区间的差异较小,因此,灌溉条件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说Ⅱ得到部分验证。
(3)农户的处置能力与其经营收入之间存在正向影响,且基本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说Ⅲ—1得到验证。由表3可见,首先,家庭务农人数对农户经营收入具有正向影响,并在10%水平下显著。究其原因,家庭务农人数的增加,既可以扩大农户农业生产规模,又有利于增强农户的现场处理能力,从而提高农户经营收入。其实,在目前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就业已经非常普遍的情况下,农户家庭中务农人数的增加,本身就是农户基于比较收益考量后,家庭劳动力分工配置的结果。其次,农业培训与技术服务满意度对农户经营收入具有正向影响,并在1%水平下显著。其原因在于,参加农业培训,无疑会使农户的农业生产、销售技术得到提升; 而技术服务满意度的提高,又说明农户的农业生产和服务技术需求得到满足,进而助推农户资源配置优化及其现场处理能力提升,为农户经营收入提供技术支持。最后,雇工人数与农机设备价值对农户经营收入均有正向影响,并在1%水平下显著。因为雇工人数增加及添置农机设备显著增强了农户的农业生产处置能力,使扩大经营规模成为可能,进而增加其农业收入。
另外,农户间互相帮助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究其可能原因是,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农业生产中传统的邻里亲戚相互无偿帮助有减少之势。
(4)农户交易能力与其经营收入之间存在正向影响,且基本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说Ⅲ—2得到验证。由表3可见,首先,家庭在村级事务中发挥作用程度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正向影响并在1%水平下显著。究其原因,农户家庭在村级事务中发挥作用越大,其谈判交易能力越强,在资源获取与配置、农业生产组织与销售等方面,与一般农户相比,可能拥有更多的优势,最终体现在能够获得的经营收入更高。其次,农资购买服务、农业生产服务与农产品运销加工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指标中,只有农产品运销加工服务在1%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回归系数为正。可见,农产品运销加工服务可以帮助农户有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延长农业产业链,进而对农户经营收入增长带来积极效应; 与之相比,农资购买及农业生产服务对农户农业生产及其最终的收入增加,并不一定能带来积极效应。
另外,是否加入合作组织对农户经营收入也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究其可能的原因是,目前农业合作组织运行不规范、合作层次低、服务社员水平不高,很多农业合作组织只是充当销售农资与农产品收购的中介,缺乏盈利返还制度安排,带动社员增收的能力较差,并没有提升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在市场中的地位,农户交易能力没有得到实质提高。
3 结论与建议
该文基于广东省部分农户问卷调查数据,采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农地禀赋、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结果显示,农户所在村庄地形地势及其承包耕地的面积、肥力状况与村庄交通条件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而耕地块数有显著负向影响; 在农地禀赋变量被控制的条件下,农户处置能力与交易能力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基本通过显著性检验; 农户家庭务农人数、接受农业培训次数、技术服务满意度、雇工人数与农机设备价值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 家庭在村级事务中发挥作用程度、农产品运销加工服务对农户经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 农地灌溉条件、农户间相互帮助、农资购买服务、农业生产服务以及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组织等因素对农户经营收入的影响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见,要增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真正推动农民增收,以下几点需要予以重视。
(1)以有效措施促进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避免农业生产效率损失。小规模与细碎化的经营已经成为农户经营收入增长的重要障碍。一要鼓励农地有序流转,推进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 二要鼓励农地置换,减少人为的农地分割线,实现农户同等承包耕种面积下的地块数减少,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最大限度地避免农地耕种细碎化带来的效率损失,助推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与农户经营收入增长。
(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状况,加快城乡劳动力、信息、物资等要素流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农机补贴优惠政策,使优惠政策真正精准落实到农户,激励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民基于效率和技术提升的目的购置农业机械,加大农业投资力度,提升农业经营的现代化水平和比较收益。
(3)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业合作组织。一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培育农业生产服务外包市场,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率,为农户生产规模的扩大提供支撑; 二要健全农业合作组织,使农业合作组织真正成为农户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重要组织者和服务者,回归农业合作组织的本位,增强农业合作组织对农户的吸引力,进一步理顺农户与农业合作组织的关系,提升农业合作组织在助推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能力。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户人力资本水平。构建投入来源多样、培训内容丰富、层次多元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帮助农户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户实现高产、稳产、优产基础上的高价、稳价和优价;
(5)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增强农产品加工能力。关键是深化农产品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生产的“迂回程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从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农户更多分享加工增值收益,促进农户农业收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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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LUENCE OF AGRICULTURAL LAND ENDOWMENT AND BEHAVIOR ABILITIES ON FARMER INCOME*
Luo Mingzhong, Chen Jianghua※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 Guangdong 510642,China)
Based on data from a survey of farmers in Guangdong province,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effect of farmers′ agricultural land endowment, disposal capacity and trading abilities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come by using the ordinal Logistic model.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factors such as the terrain where the farmers′ village located in, the area of the cultivated land, the land fertility, the transportation, the farmer number of a household, the training times, the satisfaction of technical service, the employee number, the value of agricultural equipment, the importance of the farmer in the village affairs, and the service capacity of sale and processing, had significantly positive effects on farmer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come; While the number of the cultivated land had a significantly negative impact on thei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come; Meanwhile, other factors such as the irrigation condition of the cultivated land, mutual help, the servic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materials, and whether the farmers joining in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showed insignificant influence. To increase farmers′ production income, it should establish and perfect land transaction mechanism, promote the land transfer orderly, and guide farmers to achieve a moderate-scaled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should also increase investment in agricultural infrastructure, enhance the processing capac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ervices, and strengthen the agricultural intermediary servic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come; agricultural land endowment; behavior ability; disposal capacity; trading ability
10.7621/cjarrp.1005-9121.20160916
2015-07-29
罗明忠(1969—),男,江西永新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员。研究方向:劳动经济、农业经济。※通讯作者:陈江华(1989—),男,江西高安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Email:jianghuachen@stu.scau.edu.cn
*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要素市场培育的制度设计及其配套改革”(71333004);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项目“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IRT-14R17);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农地制度创新与有序推进广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2014YB018)
F301; F323.8
A
1005-9121[2016]09-00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