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背景下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

2016-12-14舒宗礼

体育科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青少年社区体育

舒宗礼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背景下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

舒宗礼1,2

采用文献资料研究、实地调查和访谈等方法分析了我国社区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认识误区、地方实践与路径选择。青少年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点实施对象,社区是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场域,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社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既需要有外部的政策扶持和物质支持的推动,又需要有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完善和治理模式创新的驱动,更需要有组织内部和外部的互动共生,形成协同治理局面,共同推动青少年体育的跨界整合、协同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社区体育;培育;协同治理

青少年的健康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大事。体育是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的重要手段,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基础,青少年体育工作需要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2]。家庭、学校和社区是青少年完整性教育的三重场域,共同承担着以体育方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使命与责任。而这其中,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是青少年体育改革的一个难点和重点。当前实施的以校园足球为突破口的青少年体育振兴计划,着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协同供给机制,推动更高层次的青少年体育领导协调,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的国家战略部署,实现青少年体育的跨界整合、协同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将是我国“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采用文献资料研究、实地调查和访谈等方法从青少年体育的另一场域——社区来探讨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14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所提出的“青少年课外锻炼缺乏指导”和“缺少适合青少年需求的健身场所和设施”[15]等现实问题,促使学校体育和社区青少年体育产生协同与合力效应,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1 青少年: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点实施对象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结构变迁的深刻社会背景下,青少年教育存在较为突出的“失和、失教、失业、失德、失才、失控”的六失”现象[5]和青少年体质存在“软”(肌肉软)、“硬”(韧带硬)、“笨”(动作笨)、“晕”(前庭耳蜗神经晕)[25]等突出问题。我国自1985—2010年共开展5次全国学生体质监测,数据表明了我国青少年体质连续25年持续下降的事实,青少年体质与健康问题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七条规定:“全民健身计划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将青少年健康上升到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大局的高度,需要形成全党、全国和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学校体育工作作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战略部署和明确要求。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正式把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从始至终,青少年体育与青少年健康就紧密联系在一起,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青少年健康课题愈益受到关注,青少年成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点实施对象并写入法规条例。

然而,青少年体质持续下降的严峻现实和青少年素质教育缺失的危险依然摆在我们面前。2014年北京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再次显示:中小学学生超重、肥胖检出率仍处于上升趋势;城市男生速度、耐力素质下降明显;中小学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上升[6]。据《新民晚报》披露,上海市现行规定的初中毕业班100 m跑、急行跳远、急行跳高标准不及1936年上海市吴淞初级中学体育及格标准[23]。2014年修订出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与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比,也在小学、初中组降低了达标标准。影响青少年体质健康的遗传、环境、运动、营养、教育等因素在今天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降低标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做法。就拿饱受指责的基础教育来说,以升学考试为中心的教育导向和“反生活”的教育倾向必然造成我国青少年学业压力繁重、社会责任感缺失、生活能力不强、健康状况让人担忧等问题。在2014年全国学校体育座谈会上,刘延东副总理强调:“要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涉生理、心理、社会在内的多维度、多层面、立体化的成长过程,既离不开国家在青少年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也离不开学校、社区、家庭等社会网络的支持。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等部门牵头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校、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组织创建和校园足球等体育活动开展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极大程度上丰富了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作出强化学校体育,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青少年体育发展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工作部署。2016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针对加快青少年体育发展提出“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的培育工作,……”等。可以肯定的是,强化青少年体育工作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

尊重、引导和保障青少年体育参与权利,制定并实施《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在全国上下已形成基本共识。社区是城市青少年“两点一线”生活式样的重要场所,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和承担青少年社会教育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社区体育组织是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倡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是青少年体育治理支持网络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学校、家庭应当加强合作,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等应当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然而,从我国社区体育发展现状来看,无论是社区体育文化建设还是社区体育资源配置,更多指向中老年群体,而对青少年群体少有关注。在此背景下,拓宽青少年体育活动空间与时间,立足于社区培育和发展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促使学校体育和社区青少年体育产生协同与合力效应,实现青少年体育的跨界整合、协同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就成为我国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化青少年体育改革的当务之急。

2 社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场域

社区是由居住在某一区域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21],表现为空间相邻、文化相通、组织相同、心理归属相近等特征。社区既是青少年居住、生活和文化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其接受体育教育、参加体育锻炼和训练的重要区域,是其社会交往、社会融入和健康成长的重要场域。早在1986年,第1届健康促进国际会议通过的《渥太华宪章》就将“创造支持性环境”、“强化社区性行动”和“发展个人技能”等5项战略作为健康促进运动的关键;第4届国际健康促进大会通过的《雅加达健康促进宣言》同样明确提出把“提高社区能力并使个人参与”作为健康促进的优先地位政策。可见,社区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实现社会融入和全面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伴随着国家大力实施教育“减负”的改革举措,青少年的休闲时间和空间必将进一步拓展,为此,在“强化社区性行动,创造支持性环境”方面有大的作为,青少年的健康促进和社会融入工作才能真正收到成效,而抓好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是“强化社区性行动,创造支持性环境”的关键环节之一。诚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1 认识误区:对青少年体育发展场域的反思

作为青少年体育发展主阵地的学校,居于开展青少年体育的主要地位。为了抓好基础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政府鼎力支持青少年体育“三边工程”建设。就“身边的场地”来看,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中小学校管理的体育场地58.49万个,占全国体育场地的34.51%;场地面积9.29亿m2,占全国体育场地的46.61%[4];就“身边的组织”而言,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创建有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 033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500多所,全国6 000余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的绝大多数主要依托中小学校而创建,并计划到2020年创建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 000所[10],成为承担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就“身边的活动”来讲,既有小学每周4节体育课、中学每周3节体育课作保障,又有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为龙头的阳光体育系列活动,以体育夏令营、冬令营、大课间、阳光长跑、校园体育文化节等特色活动作支撑。但是,当前青少年“身边的场地”对外开放难,“身边的组织”受制于制度瓶颈,“身边的活动”低效,如果仍将青少年体育局限于学校场域内的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势必会束缚了青少年体育的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发展青少年体育,需要跳出学校这一场域,扭转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供给机制,推动更高层次的青少年体育领导协调,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的国家战略部署,实现青少年体育的跨界整合、协同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场域意指“由不同的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构成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造”,“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而言,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17]。场域理论既框定了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空间范围,同样也拓宽了我们对青少年体育发展场域的认识:青少年体育不等同于青少年“体”育,而是身、心、智、群并育;青少年体育不等同于青少年体“育”,还包括精英竞技、体育观赏、运动技能培训等内容;青少年体育不是体育事业内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责任;青少年体育不等同于学校体育,而是学校体育、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的互动共生;青少年体育发展不仅需要外部环境与条件的支持,更需要青少年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改变对青少年体育发展场域的认识,有利于我们解放思想,冲破传统和教条的束缚,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

2.2 地方实践:对社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有益探索

2.2.1 “武汉实践”:青山区“四点半学校”

武汉市青山区“四点半学校”源起于2004年该区钢花村街119社区的一次党员义务网络巡逻:发现部分青少年学生是以在网吧玩电子游戏的方式来度过学校放学与家长下班这段“监护真空期”。为了让青少年学生远离网吧,解决家长的四点半烦恼,119社区居委会干部从2005年开始利用社区现有场地设施和人力资源搭建青少年教育社会实践平台——“四点半学校”,开设有教育、体育、文化、娱乐类课程并不断丰富。到2009年底,区内的124个社区全都建有“四点半学校”,形成了学校、社区和家庭的“无缝对接”。 2011年12月,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四点半学校”的实施意见》及《青山区“四点半学校”管理办法》,使“四点半学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鉴于青山区在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活动中的创举及成果,该区入选了国家首批社区教育示范区之一,并被海内外有关专家誉为“社区教育的典范”[12]。目前,北京市、广东省、山东省、湖南省、陕西省等越来越多的省(市)的多个城市社区都开办了“四点半学校”。无论在哪所“四点半学校”,体育始终是重要课程之一,孩子们在这里既有自由安排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象棋等活动,更有由专业教练组织的运动队训练和比赛,以及寒暑假安排的羽毛球、足球、游泳、武术、乒乓球、射击、跆拳道、田径等项目的技能培训活动。近年来,青山区文体局充分利用社区教育社会实践平台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点建设,促进青少年的体育参与。截止到2013年底,在区委区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在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区文体局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社会筹资等建有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点72个,覆盖全区近60%的社区。

青山区“四点半学校”发展实践表明:首先,获得基层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是重要前提。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得到基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文体局、青教办、民政科、文明委等机构)在政策、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例如,区文体局采用由政府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出资的办法每年拿出20万元来建设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2014年安排42.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社区体育场地器材的维修、改造、更新和管理,资助2.5万元用于体育传统校整合;区青教办每年下拨2 000元作为“四点半学校”的活动经费[14],基层政府的合力支持保证了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有序开展。其次,寻求多方支持,整合社区内学校、企业和家庭体育资源是基础。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补充”的共建模式,既充分利用社区及区内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公园、绿地和志愿者等资源,又积极争取企业的赞助,例如,武钢大型厂、中南冶勘局、武钢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区内企业资助建设了一批适合青少年体育需求的滑梯、秋千、篮球场、游泳池、健身器材等。第三,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点建设是重要载体。由区文体局主导建设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点短期内改变了以往青少年体育活动内容单调、形式松散、无人管理的状况,使其更为有序、有效,但也逐渐暴露出经费短缺、人手不足、活力不够、更新不力等弊端。

2.2.2 “福建实践”: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运营新尝试

2011年,福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启动旨在改善民生和增强青少年体质,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作为青少年体育发展重要抓手的民生工程。2011-2013年间,省财政厅累积投入财政资金7.63亿元,建成遍布全省所有区、市、县中心城区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88个,面积达56.87万m2,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建有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785个,规定所有中心和场所必须免费、保时向青少年开放[7]。这既有力缓解了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无场所、没人指导的困难,也是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一种有益尝试。

“福建实践”呈现出3个特点。首先,坚持“两个紧邻”实现选址科学。一是,紧邻中小学校和少体校,充分利用少体校的人力资源扩大校外体育中心专业服务覆盖周边中小学校的需求范围;二是,紧邻公园或社区或商业区,前瞻性地建设地下停车场,为校外体育中心“造血”未雨绸缪。其次,服务内容的规定性与自主性相结合。各中心既要按照规定免费、保时为青少年提供球类项目服务,又具有一定的项目设置自主权,可根据商业运营需要,根据本地居民体育需求特点和依托地区特色优势资源拓展项目设置。第三,整合政府、学校、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实施分类管理,采用“自主”、“委托”和“联合”3种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确保中心的公益性,增加青少年体育锻炼机会,部分中心实行事业单位自主管理模式;为降低营运成本,部分中心场地设施使用权委托给少体校或社会力量(企业、体育俱乐部)运营管理,实现互利共赢;联合管理模式则是打破体育、教育、文化部门之间的壁垒,保障体育教学与训练、体育比赛、体育培训需要而实行的跨部门、课外内、校内外一体化的管理模式[8]。

2.3 发展导向: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社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当前我国社会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基础建设之一[22]。上述两个案例表明,社区可以成为青少年体育的重要阵地,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点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是社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既包括政府体育组织、企业体育组织,又包含体育社会组织(亦称非政府体育组织、非营利性体育组织、体育第三部门等)。然而,考虑到目前我国社区居委会是带有官方色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属性以及社区体育治理结构特征,成立社区青少年体育政府组织几无可能,而培育发展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来承接政府无法提供也不应该由政府提供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则是可行之举,是社会建设的大势所趋。体育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没有社会组织承载的体育不仅奇怪,而且迟早会出现偏瘫[1]。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是在社区场域内为满足青少年的不同体育需求,按照一定结构形式结合起来,根据特定规则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社会实体,主要包括青少年体育社团、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和草根体育组织。鉴于我国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未配备体育专员的客观现实和社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了以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为抓手来发展青少年体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民办官助、自营自治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公园是社区青少年体育的基本、有效的组织单位。在美国,有着成千上万个与公园融合的社区中心,社区中心建设有适合青少年体育需求的健身路径、自行车、跑步专用道等室内和室外设施,成为青少年体育启蒙和业余体育锻炼或训练活动的主要场所。据统计,全美有超过9 000个当地公园与休闲部和相关组织,每年有3 500万5~18岁的青少年会通过社区、学校、俱乐部参与到有组织的体育运动中,有超过900个社区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多种足球课程,有50万的青少年会到社区足球俱乐部进行训练和比赛。并有研究证明,社区内青少年的日常运动量和社区对公园与休闲设施的投资有着正相关的联系[9]。在日本,文部科学省从1995年开始大力扶持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在2002-2012年的10年间,俱乐部数量从541个增加到3 396个,受政府资助俱乐部比例从13.1%增加到78.2%,而能否获得政府资助的标准之一就是俱乐部与当地中小学校有无合作,是否实现基层大众体育与学校体育和精英竞技的有机结合[14]。“武汉实践”和“福建实践”都表明,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既需要有外部的政策扶持和物质支持的推动,又需要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与合作,但也都暴露出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模式创新不足、组织内外协同治理力度不够等制约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现实困境,这也为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路径选择打开了思路。

3 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路径选择

文献梳理和实地调研都表明,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还面临着诸如数量有限、结构失衡、专业能力不强、内部治理不规范、身份合法性瓶颈、发展动力不足等多重困境[22,26]。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需要获得系统性资源的支持,既要有来自物质层面的场地、设施、人员、经费、技术等,又要有来自制度层面的政府政策支持,更要有源起于精神层面的志愿精神。而其中,与政府的权力原则和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原则相比,志愿精神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核与关键[24],是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内在驱动力(图1)。为此,寻求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路径,有待于从组织外生动力、内生动力以及内外互动3个维度展开。

图1 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资源结构示意图

3.1 以政策工具推动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

对于尚处于萌芽阶段的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政府应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政策工具发挥其对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管理和培育职能,一方面,通过给予必要的支持政策盘活组织存量;另一方面,通过创新政策工具培育组织增量,建立起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和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培育机制(图2),整体推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满足我国青少年多样化的校外体育需求。

从图2可以看出,发展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应坚持“管理”与“培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通过培育增数量、创品牌,通过管理增效率、上质量。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环节在于建立备案登记制度,依法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依法引导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自我管理3个方面。鉴于过去体育社会组织“双重许可”制度困境,基于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本文提出:区民政局是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区文体局积极扶持,街道办事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体育总会、社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对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并提供专业支持,实现由双重管理向直接登记管理,降低准入门槛,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营造宽松环境等建议。建立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机制可以从孵化机制、发展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示范机制等展开,达到增数量、强能力、讲责任、创品牌的目的。当然,政府亦有层级之分,中央—地方—基层政府在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培育中的角色和功能各异,所能运用的政策工具也不尽相同。本文拟从以下5个主要方面探讨保障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合法性的法律规范和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及有序运作的制度环境。

图2 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与培育机制示意图

第一,通过立法确立社区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建立政社合作伙伴关系。目前,我国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更接近于国家法团主义下的状态,基层政府对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挥引导与监督作用,社区居委会对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挥培育、指导、协助和监督的作用,这种“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力-依附的等级化关系”,是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不得已而为之的“恰当”做法。但是从政治体制改革趋向来看,政府应充分认识到社区社会组织(包括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会组织基本法的立法,确立社区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予以充分的信任并保障其自主性,在此基础上构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基层政府在功能上的分工、合作与共治的关系[22]。

第二,建立备案登记制度,降低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长期以来,“准入门槛过高”(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审查批准)将我国众多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拒于体制之外,最终因未能获得合法性身份而销声匿迹。然而,建立备案登记制度是确立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合法地位的必然措施,是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基础,是社区居委会及上级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13]因此,作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社区服务类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应尽快建立完善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的备案登记制度,在注册资金、会员人数、审批程序等方面降低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

第三,大力推行政府向社区体育社会组织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是政府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推行政府向社区体育社会组织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制度,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也是有效满足青少年多样化体育需求,推进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方式。如今,我国北京、上海、济南、武汉、长沙等越来越多的城市正在积极地探索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青少年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服务的方式,未来势必会在更多的地区得以推广和发展。在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过程中,区民政局应建立面向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开放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库,通过体育总会、社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或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将更多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分包给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购买服务。自2012年开始,上海市“青少年阳光十项系列赛”便依托体育总会面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赛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资金已突破1亿元[20]。社区居委会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社区服务管理项目外包给区内有能力、有责任的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不断提高购买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建立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据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的调研报告表明,“缺乏正规有序的组织和专业的指导”是当前青少年参加校外体育活动的最大障碍。有超过80%的受访学生和81.50%的受访家长都表达出对正规化、专业化、制度化的校外体育活动的强烈需求,有超过70%的体育教师对建立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加强校内与校外体育的优势互补和积极联动,形成育人合力,持支持和乐观期待态度[20]。满足青少年体育需求是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对指导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都存在或这样或那样的限制,因此,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中设立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分支,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缺乏专业指导的障碍。事实上,《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已将“发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作为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的主要任务,只是这项工作还有待继续深入下去。在国外,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提供专业体育指导员已是普遍做法,如韩国政府近年来陆续为超过5 800所小学派遣专业体育指导员,截止到2012年底,小学专业体育指导员已达到1 500人[11]。

第五,建立支持型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建立孵化基地。支持型社会组织是以培育发展草根体育组织为目的,是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在纵向“产业链”上的延伸,是社会内部相互支持以及促进与政府合作的组织生态系统建构中的重要一环[22]。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在淡化政府控制的背景下更加凸显了建立支持型体育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支持型体育社会组织既为草根体育组织提供服务和管理,也为疏通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的关系提供平台。近年来,上海市在支持型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积极发挥体育总会枢纽式管理功能,使其成为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社会组织之间的管理载体。上海市体育总会与市社团局合作建立了上海市社区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两个纽节点,通过纽节点对各社区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指导站进行联系、服务和整合,形成有机联系的组织网络,推动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快速成长[19]。当前,应以体育总会牵头构建青少年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社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若干枢纽节点,联系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点、各类草根体育社团,形成体育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综合治理的网络构架。

3.2 以内部治理提升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志愿精神和专业能力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但其发展的最终动力却来自于社会,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提升其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增加其社会资本存量,提升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自律、诚信、志愿精神和专业能力,才是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永竭动力。然而,根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对1 789个全国性社会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体育社团的活跃度排倒数第二,服务能力则为倒数第一,90%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不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和能力[3],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表现更为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还是体育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为此,以内部治理提升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志愿精神和专业能力便成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首先,亟待完善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针对组织经营、选举、会议、财务、审计、激励、监督等工作内容建立起系统、完整、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适应性的内部治理模式,不断增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自律能力和执行力;其次,提高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提升其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工作精神和专业化水平;第三,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与其他组织间的协同与合作,实现组织协同效应。

3.3 以共生思维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跨界整合

《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青少年体育的深化改革同样有着治理现代化问题,青少年体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治理结构的现代化,主要表现为政府限权、市场放权和社会赋权,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治理。这其中,如何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权衡各参与治理主体的利益最大化诉求,就是共生问题。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在青少年体育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将更为突出,将与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青少年及其家长、支持型体育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共同构成社区青少年体育治理的网络结构(图3),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但又共生共荣。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理应运用共生思维,在与其他治理主体的互动关系中既要考虑自身利益,也要考虑到其他参与主体利益,促进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跨界整合。共生思维强调整体贯通性、创生性和共存性[18],各参与主体共存于青少年体育这一场域内通过创造性活动开拓更大的利益空间。

图3 社区青少年体育治理的网络结构示意图

“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并重,是尚处于萌芽阶段的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则,而共生思维则是社会新常态下实施这一原则的新思维,是实现外生动力与内生动力产生互动的思维方式。一方面,加强现有的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协会、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点、草根体育社团等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各类学校、其他社会组织、社区精英(在社区内有较高威信的居民)、青少年及其家长等的共存、共创、共生关系,盘活组织存量。在英国,由约翰·贝克维斯1994年创建的闻名遐迩的青少年体育信任组织(Youth Sport Trust),就建立起与国家政府机构、社区、职业体育俱乐部、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等组织合作与共享的深度融合机制,专门针对青少年开展诸如精英体育选拔、运动技能培训、体育活动参与、体育兴趣培养、体育赛事观赏、体育教育考核等服务项目,履行了促使青少年实现体育参与权利的社会责任,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赞赏[16]。另一方面,预计到2020年,我国还将创建5 000余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更多的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考虑到我国城乡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愈益完备,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增量部分能够依托于社区而创建,社区完全有可能成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利基市场。建议建立以基层党委和党支部领导,街道办事处、区文体局积极扶持与支持,社区居委会做好服务管理;以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为主,充分整合和共享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体育场地、设施、人力、信息等资源,实现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跨界整合发展。

4 结束语

国家的复兴,民族的兴衰,家庭的幸福和个人的前途都与青少年体质健康与发展戚戚相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离不开体育,青少年的快乐生活少不了体育,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之际,更加突显了青少年作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重点实施对象的重要地位和价值。社区是青少年形成体育生活方式的重要场域,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是青少年体育治理的主体,随着社会治理创新、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和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的实施,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在青少年体育治理中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势必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青少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国外发展较为成熟的社区青少年体育专业组织相比,我国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还面临着诸如数量有限、结构失衡、专业能力不强、内部治理不规范、身份合法性瓶颈、发展动力不足等多重困境,社区青少年体育未能为青少年体育撑起除学校体育之外的另一片天。

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发展社区青少年体育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建设与发展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既需要有来自物质层面的场地、设施、人员、经费、技术的支持,又要有来自制度层面的政府政策扶持,更要有源起于精神层面的志愿精神,其本源动力应该来自于社会,而非政府。在重视政府作用的同时,我们更要重视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提升其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增加其社会资本存量,提升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自律、诚信、志愿精神和专业能力,最终形成外部政策推动、内部治理驱动和内外互动的协同治理局面,实现青少年体育的跨界整合、协同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1]鲍明晓.当前制约我国体育发展的若干问题[J].山东体育科技,2013,35(4):1-5.

[2]陈小娅.加强青少年体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J].求是,2007(12):15-17.

[3]戴健,张盛,唐炎,等.治理语境下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创新的价值导向与路径选择[J].体育科学,2015,35(11):3-12.

[4]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77/n1422/6039410.html.

[5]段素菊.社区民间组织与青少年发展——以青少年社区矫正为例[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10):52-56.

[6]2014年北京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EB/OL].http://mass.sports.cn/qmjs/xwjj/2015/1231/147327.html.

[7]福建普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以政府之力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EB/OL].http://sports.163.com/13/0731/05/953CR02B00051CAQ.html.

[8]福建探索多元化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模式[EB/OL].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14-03/20/c_126294046.htm.

[9]高迪诺.美国社区体育繁荣的背后[N].中国政协报,2015-11-17.

[10]郭建军同志在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1581724/n1581739/6228808.html.

[11]国外的体育课,怎么上?[EB/OL].http://www.shedunews.com/zixun/guoji/tashanzhishi/2012/08/17/17959.html.

[12]李富华,李俊.武汉青山区:“四点半学校”的发展与特征[J].中国社区教育,2011,(4).

[13]李立国.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激发和释放社会发展活力[J].中国民政,2014,(6):9-10.

[14]刘国永,杨桦,任海.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59,272.

[15]6岁至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结果公布[EB/OL].http://www.wenzhou.gov.cn/art/2014/8/7/art_9113_318011.html.

[16]彭道海,柳鸣毅.公民社会视角下英国青少年体育组织研究[J].体育学刊,2012,19(3):67-70.

[17][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18]钱宏.穷通离合皆有因,兴衰治乱岂无缘?——在共生场中,反思极端路线,相约共生思维[EB/OL].http://blogtravel.fashion.ifeng.com/article/35224306.html.

[19]上海市体育局:构建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的新格局[EB/OL].http://sports.people.com.cn/n1/2015/1228/c22155-27986215.html.

[20]时代的需要 教育的担当 社会的呼唤?——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亟须设立[N].中国体育报,2015-12-18.

[21]涂启锋.“四位一体”:融合教育的实施机制——以武汉市德才中学为中心的考察[D].武汉:湖北大学,2007.

[22]王名.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47,160-168.

[23]吴淞中学档案显示现行体育及格标准低于80年前[N].新民晚报,2013-11-3.

[24]袁建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三重困境[J].天津社会科学,2014,(5):55-60.

[25]张晟,黄若华,马志华.我国中学生身心发展水平下降的原因分析[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1,(4):1-5.

[26]赵小平,孔祥利,卢玮静.精英组织参与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模式特征与策略选择[J].新视野,2014,(2):100-105.

本刊声明

《体育科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不收取任何费用,特此声明。

《体育科学》编辑部

2016年6月10日

Research on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Youth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ational Fitness Strategy

SHU Zong-li1,2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field survey and interview are adopted to discuss the misunderstanding,local practice and path selec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ommunity youth sports in China.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young are the major targets of national fitness programs,communities are also the main fields for the youth sports,youth sports community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youth sports management and it plays a positive synergy in it.The research suggests that the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youth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need not only external policy support and promotion of material support,but also the internal perfection of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drive for innovation of governance model.What’s more,it requires the interactive symbiosis between internal and external of the organizations to form the atmosphere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nd impel cross-border integration,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youth sports.

youth;sports;socialorganization;communitysports;cultivation;collaborativegovernance

1000-677X(2016)06-0003-08

10.16469/j.css.201606001

2016-03-25;

2016-05-2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5CTY015)。

舒宗礼(1980-),男,湖北襄阳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学校体育和体育产业,E-mail:zonglihd918@163.com。

1.湖南城市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2.北京体育大学 教育学院, 北京 100084 1.Hunan City University,Yiyang 413000,China;2.Beijing Sport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

G80-05

A

猜你喜欢

青少年社区体育
关爱青少年的胡耀邦
青少年生活
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
青少年发明家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影像社区
影像社区
我们的“体育梦”
影像社区
体育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