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12-1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编者按
浙江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决策部署,去年下半年在全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地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各地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取得了明显成效,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2016年,浙江省将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本期特别策划邀请厅利用管理处在总结去年成绩的基础上,着重就今年抓好这项工作进行政策指
自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铁雄厅长指导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1.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速度加快
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4.2万亩,其中“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3个月内共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6.4万亩,占全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总量的45.1%。
2.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良好反响
各地坚持以“以用为先”的原则,消除一切动工障碍、加快审批进度,积极帮助企业进场开工。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得到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的充分肯定,《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以《“百日攻坚”开新局》,报道了温州闲置土地处置的经验和成果。全省总开工建设397宗,9900亩,一些企业或学校、幼儿园等民生项目在拿到施工许可证后非常激动,表示没想到多年未能解决的难题,因为专项行动得以解决。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
动,围绕“2015年底前全省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面完成”的总体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以用为先”原则,建立“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如杭州市政府建立市长任组长的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重大问题。温州市市、县、乡三级联动,就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工作作专题部署,成立攻坚小组,政府领导亲自牵头落实。湖州市召开“百日攻坚”工作专题会议,成立督查小组,加强督查通报。台州市由政府下发“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县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狠抓落实。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赵毓芳副专员指导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2.深化清查,落实措施
省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43号),指导和督促各地在国土资源部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和省政府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大清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全省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再调查、再核实,查清每一批次批而未供土地和每宗闲置土地的情况;拟定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处置意见,采取加快实施征地拆迁、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前期开发等措施加快推动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逐宗分析闲置土地成因,逐宗制定处置方案,通过消除动工障碍、帮扶解困、置换盘活、收费收回等措施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各地纷纷“亮剑”,积极清查整改。如温州市全市上下开展了“地毯式”清理排查,建立“清单式”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各地逐宗细化处置方案,做到“一地一策一方案”,同时,成立闲置土地处置问题研究小组,对各地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实行每日一碰头、每日一研究,确保处置工作程序到位、定性准确。对涉诉闲置土地处置难的问题,温州市政府召集法院、财政、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通过府院联动处置以及政府作为竞拍人参加司法拍卖、收储闲置土地的途径,探索加快涉讼闲置土地处置方法。为加快闲置土地的开工建设,宁波市县两级发改、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特别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等开通绿色通道。
3.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省厅下发了《关于挂牌督办处置闲置土地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5〕805号),对全省11起闲置土地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市、区)也选择了一批本地区内社会影响大的闲置土地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据各市上报情况,全省市级挂牌督办闲置土地83起、面积223.47公顷,县级挂牌督办闲置土地69起、面积204.62公顷。据统计,全省省、市、县三级共挂牌督办闲置土地141宗、面积442.94公顷。截至2015年底,省级挂牌督办的11起闲置土地中,除1宗土地处于行政复议环节外已处置完毕的10起、面积48.57公顷,市、县挂牌督办的闲置土地,也已基本处置完毕。
4.加强督查,定期通报
省厅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第三次集中行动,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县,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整改。建立了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定期通报制度,下发了通报五期。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的要求,严把政策标准关和数据审核关。各地对工作进展情况也加强督查和通报,如温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的督导小组,每周到各地督查进度、实地查看工作进展,实行每周通报,对进度滞缓地区重点督办直至启动约谈问责;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每日将各地工作进度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上海督察局、省厅、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形成了“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工作氛围。绍兴市市政府督查室对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半月一通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台州市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台州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
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及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各地加快进度,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5.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省厅提请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0号),对土地出让的决策机制、信息公开、条件设置、实施过程、监测监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要求,同时进一步细化“净地”标准,要求各地政府在土地出让前,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达到进场条件,防止产生土地闲置。同时,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靠地方政府,积极加强与发改、经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处置工作合力。各地也注重建章立制,杭州市实施《批而未供土地指标盘活办法》,加快修订《杭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绍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越城区行政区域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做好闲置土地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不能松懈。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切实到位;要举一反三,常抓不懈,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长效机制的建设。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从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勇于担当,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通过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创新举措、严格监管,有效提高全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继续强化跟踪督查
督促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处置;对已动工的闲置土地,认真做好后续监管,督促尽快建成投产;对已收回的闲置土地,抓紧做好重新供应、使用工作。省厅将对各地闲置土地处置整改情况继续跟踪、核查。对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将根据国家要求,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农转征收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审查,从源头上减少批而未供土地的发生。充分利用“一张图”工程,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实行定点监测、台帐管理,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健全完善土地供应监管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0号)要求,严格“净地”出让,从源头上防范闲置土地产生。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实施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强化出让合同履约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精细化监管,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挂牌施工、动态巡查等制度,健全闲置土地实时监测和预警预告制度,构建土地利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供后土地尽快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