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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现代学徒制比较初探

2016-12-12李军石存秀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李军 石存秀

摘 要: 2014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中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了4点试点工作内涵。2015年,笔者随中国模具教学研究会前往瑞士考察瑞士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深入企业培训机构、访谈学生和“师傅”,初步了解瑞士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于2014年开展现代学徒制教学改革,笔者对中瑞现代学徒制内涵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从工作实践探讨了中国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现状。

关键词: 现代学徒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6)05-0027-04

2014年8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在文件中,教育部提出了“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4点试点工作内涵[1]。

2015年10月,笔者随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组织的现代学徒制考察团赴瑞士考察,近距离观察、了解了瑞士现代学徒制的组织,并与教育部提出的中国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内涵以及笔者所在单位开展的现代学徒制改革进行了比较。

一、瑞士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基本情况

笔者在瑞士考察了解到,瑞士现代学徒制教育实施主体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行业协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及企业。其中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主要负责立法、提供公共经费等法律与财政事务;行业协会则负责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资质、提供行业经费、职业培训课程开发或认证、学生(学徒)身份确认及考核、职业标准制订等;职业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理论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职业培训机构是颇具瑞士特色的“连接器”,它接受来自职业学校的学生,引导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和技能完成项目,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企业则负责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实践学习。根据瑞士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学生进入职业教育体系需要签订学徒合同,从而确认其学徒身份。学徒毕业后“可获得联邦政府颁发的职业培训能力资格证书”,并有资格进入相应行业就业。

从上述情况看,“瑞士职业教育体系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双元制为主要特征;由企业、学校和职教中心三方共同举办”[2]。

二、关于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在《意见》中,教育部提出要“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认为,“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1]

上述要求与瑞士的学徒制相比,有一定的差别。从“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的表述看,中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内涵对于学生的双重身份界定为学生和员工,而据笔者的了解,瑞士学徒制对于双重身份界定为学生和学徒。由于是学徒身份,因此企业并不要求其毕业后一定留在企业工作,而是重新进行择业。同时,由于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企业与学徒之间也不是劳动雇佣关系,因此,虽然学徒承担了企业部分工作,但企业并不向学徒支付工资,而是由国家对学徒根据年限给予补贴,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的10%-40%,补贴额随着学徒年限增加而增长。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以下简称“模具专业”)2014年开展了现代学徒制教学改革工作,两年来取得了一些经验,试点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取得了明显进步。在改革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惑,其中一条就是对于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的认同及管理。笔者认为,按照学生和员工双重身份开展现代学徒制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企业不认同。从理论上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很难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从而加大了企业对学生的约束难度,尤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员工绩效是企业管理的基本手段,如何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纳入企业绩效考核,至少在政策层面缺乏相应的指导。二是学生有抵触。学生和员工双重身份可能会在初期给学生带来兴奋感,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对未来就业固定去向的担心。在调查订单人才培养实施情况时,发现有相当部分学生对于毕业无法进行自由择业而心存抵触。在人力资源越来越紧张的社会背景下,固化学生就业去向,在实施层面会存在很大的困难。三是学校有困惑。学校向企业输送人才,多数企业希望毕业生能留在企业就业,而学生有时候却希望多经历一些单位。虽然有些毕业生在“经历”之后又回到原单位,但如何指导学生认可学徒过程中双重身份,是困扰学校的一个问题。

在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中,可以考虑将这一条内涵仿照瑞士经验进行调整,将学生的双重身份调整为学生和学徒,而不是学生和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的利益。毕竟,在政府、企业、学校和学生多重关系中,学生虽然群体数量最大,但是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却最小。这样也可以降低企业和学校的管理困难和成本。

三、关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意见》指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各地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1]

瑞士、德国等国家行业在人才培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专业设置、课程开发、考核评价、师资培训、资格认定等,很多工作都是由行业来具体负责的,而企业和职业学校则接受行业的指导和监督。

近年来,中国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建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如教育部几乎在所有的专业类别都成立了行指委,通过引导行业协会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课程、师资、设备等建设,从而更好地推进工学结合。但是,由于国情不同,中国的行业协会发展差别又很大,笔者认为,在中国很难完全按照瑞士、德国等国行业协会的要求推进其工作,目前,还是主要靠学校和企业的合作。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瑞士学徒制教育中,存在一个十分特殊的教育机构,承担着一个重要的教育环节,而这是目前大多数国家尚不具备的,那就是职业培训机构(或跨企业的职业培训中心)。笔者认为,职业院校虽然可以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但如何有效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即职业能力)仍然需要专门的学习和训练。瑞士通过专门的培训中心,由专门的师资负责,带领学徒完成实际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学徒的职业能力。

在我国,由于没有专门的跨企业培训中心,所以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的责任落在了职业院校。近年来职业院校大力推广的任务驱动、项目引领等教学模式改革就是按照职业能力提升要求而采取的改革措施。笔者认为,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这一项内涵,就是要在职业院校同时具备瑞士职业学校和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功能,即学生在职业院校经历“理论学习、技能训练——理论、技能综合应用”阶段,达到胜任企业学徒任务的目标,为企业顶岗实习做好准备。

模具专业探索在校内通过“师徒制”形式实现现代学徒制改革内涵:学生大一时通过理论学习(主要是公共课程)和项目训练,学习专业知识、训练专业技能,并初步具备按照一般生产流程完成实际任务的能力;大二时则主要通过项目训练,持续提升职业能力,同时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其初步具备面对未知任务自我学习以及创新解决方案的能力;大三时则到企业,由师傅指导,按照企业的规范、标准和岗位要求完成企业交付的学徒任务。通过改革,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十分明显,目前,2014级实验班学生大部分已经具备到企业进行学徒实习的程度,企业实习岗位和师傅也基本落实到位。

四、关于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

《意见》指出,“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各地要促进校企双方密切合作,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1]

“瑞士职业教育的师资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职业教育学校教职人员以外,还包括企业实训人员,行业课程指导人员,职业培训中心等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人员。” “瑞士《职业教育培训及专业教育培训法令》对所有的职业教育教师及培训人员都做出了统一明确的要求”[3]。笔者也专门问及瑞士培训中心教师,发现他们并不承担企业生产任务(但如果个人愿意也可以接受企业研发项目),其考核由培训机构、行业和政府(委托行业)组织。应当说,瑞士现代学徒制顶层设计(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其对于职业教育师资涉及的标准比较明确,也有比较健全的师资培训体系和培训标准。

笔者在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探索中发现,与瑞士不同,我国对于职业教师的分类过于简单,仅仅从身份上划分为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事实上,要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对于专任教师就要从承担不同教学任务出发对专任教师进行更细的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至少可以分为承担理论教学为主的职业教师和承担职业能力培训为主的“师傅”。对于兼职教师的遴选、职责划分、考核、待遇落实等方面更是存在较大问题。一般而言,由于小企业人员流动较大,聘任稳定的兼职教师有一定困难;而大企业虽然人员比较稳定,但由于岗位划分很细,学生如果不轮岗学习,知识面往往受限,对个人职业发展不利,长期来看,也容易造成社会问题,如经济转型导致下岗,这部分员工会存在转岗难的困境。但是,学生轮岗学习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人员负担,成本会相应增加,因此也需要与企业进行协调。对制造类专业而言,选择技术复合程度高、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开展合作,比较容易解决兼职教师的问题。同时,对于企业“师傅”标准的确立也十分迫切。

五、关于教学管理和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实推动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合作企业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试点院校要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1]”。

由于瑞士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法律比较完备,法治比较健全,现代学徒制管理在《联邦职业教育法》和《联邦职业教育条例》的框架下进行管理。在联邦政府层面由“联邦经济、教育和研究部(WBF)负责职教管理和经费”,由“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EBBK)就职教发展、职教与普教协调向联邦政府提出建议,评估职教发展项目,评审联邦政府资助的公益活动”,由“联邦职业教育培训师和教师委员会(EKBV)负责师资事物,包括教师培训项目认证和监督”,由“联邦高等职业学院委员会(EK HF)负责审定高等职业学院教学计划”[4]。

各州教育行政部门是现代学徒制实施和监控的主要机构,其职责包括“(1)实施职业教育培训;(2)对学徒培训、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进行监督;(3)提供职业和生涯指导;(4)提供特殊职教项目;(5)对培训企业资格进行认证;(6)监督学徒供需市场;(7)培训企业培训师。”[4]为协调各州教育事务,成立了州教育部长联席会议(EDK)并成立了职业教育局长联席会(SBBK)具体落实《联邦职业教育法》和《联邦职业教育条例》。

在瑞士,学徒的身份确定后,在一个3-4年的专业学习过程中,大约一半时间在学校学习,一半时间在企业学习。这个时间并非每年平均分配,而是随着学徒年资增长而变化的:第1年可能在学校学习时间多于企业学习时间,而到第3或第4年,可能全年都在企业。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获得社会最低工资的10%-40%作为生活补贴(瑞士现代学徒制中学徒不缴纳学费)。

在瑞士的现代学徒制教育中,学校负责基础理论教学和最基础的技能操作训练。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与德国一样,瑞士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与企业岗位实践之间关联度并不大,其对岗位的针对性也不强。而企业的岗位实践则直接面向生产,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要求较高,尤其是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从笔者的观察看,不论是德国还是瑞士,学校教育和企业岗位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德国主要通过学习领域改革来弥补,瑞士则主要由培训中心完成(德国也存在跨企业培训中心这一机构)。

在模具专业改革实践中,中国职业院校实际上承担了瑞士职业学校和跨企业培训中心两者的角色,从实践中看,这种综合是可以实现的,但需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厘清理论教学、技能训练与职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和界限。所谓职业能力,就是面对职业技术问题,人们综合应用所掌握的知识、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它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基础,但要高于单纯的理论和技能。因此,职业学校应当设置专门的职业能力培养阶段,比如,仿造瑞士做法,在学校内部设置职业能力培训中心,学生在此完成仿真或真实的企业项目,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所谓的“教学工厂”模式就是通过“教学工厂”培养、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其本质与瑞士的跨企业培训中心一样。二是职业学校对师资要分类管理。从瑞士经验看,职业学校师资标准与培训中心师资标准存在较大差别,而我们还在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搞“一刀切”。如果要真正推行现代学徒制,需要对开展理论、技能等教学为主的教师和以项目带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的教师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不同的考核体系,毕竟二者之间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都存在较大差异。三是可以考虑在校内建立类似瑞士或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机构,进入机构学习的学生即为学徒。如果机构设在学校内部,教学管理和学生(学徒)管理不难。笔者所在模具专业即设立了专门的项目工作室,学生上其他课程(公共、思政、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等课程)时,前往教室或实训室上课,课后其他时间则在项目工作室完成专业学习和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则在实训车间通过专门指定的系列机床(车、铣、磨、钳、数控和电加工等)开展。四是要联合企业,在企业设立专门的学徒岗位,由专人(企业师傅)带领学徒通过完成企业任务达到提高学徒按照职业规范完成工作的能力。笔者所在模具专业联系了地区所在中央和地方等数家企业提供了20余岗位作为学徒岗位,按照每个岗位2名学生,每5-10名学生1名师傅的比例安排学徒和师傅;企业提供学徒补助,学生(学徒)到企业由师傅带领完成企业工作任务。2014级实验班学生最快将于6月进入企业成为学徒。

比较中国和瑞士现代学徒制内涵,由于双方国情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对于现代学徒制的理解和实施存在一定差异,但从瑞士的经验来看,现代学徒制能有效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和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实施,可以推进“双创”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需要深入研究瑞士现代学徒制经验,特别是其法律层面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框架约束、行业协会在实施现代学徒制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对现代学徒制的“三角支撑”,通过现代学徒制在全国广泛试点,我国便可总结出丰富的办学经验,推动中国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促进中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s7055/201408/t20140827

_174583.html.

[2]吴全全.瑞士职业教育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36):78.

[3]郑 坚.简析瑞士职教师资标准及培训[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7):84.

[4]赵志群,周瑛仪.瑞士经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157.

Abstract: In 2014,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ssued opinions on “carrying out modern apprenticeship pilot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to start the Chinese modern apprenticeship pilot work and proposed 4 pilot connotations. In 2015,the author researched Swiss modern apprenticeship with the Chinese Mold Education Association,in enterprises and training institutions,interviewed students and their “master”,and obtained a preliminary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wiss modern apprenticeship. Mold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specialty of Hubei Industrial Polytechnic began modern apprenticeship reform in 2014. the author made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connotation between China and Switzerland,and discu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inas modern apprenticeship practice.

Key words: Modern apprenticeship;comparative;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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