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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的核心是发展商品(市场)经济

2016-12-10黄文夫

中国民商 2016年8期
关键词:商品经济胡耀邦

黄文夫

发展商品(市场)经济是富民的核心,也是富民强国的必由之路,这在胡耀邦富民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1983年3月4日,在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山区建设问题时,胡耀邦指出,现在,山区大约有两三亿人民富不起来,翻不了身。在这个问题上,一不能怪山区人民,二不能怪下面干部,是我们政策的失误。一定要改变政策,放宽政策。一不能整老百姓,二不能由国家背包袱,而是要给干部和群众以正确的政策,帮助解决问题,诸如山权问题,承包责任制问题,自营林木的继承权问题,农林副产品自由交换问题,山货贩运问题,交通问题,市场问题,等等。胡耀邦认为农林副产品能不能自由交换和市场能否流通,是直接影响到富民的关键性问题。

(一)改掉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建立商品(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伊始,胡耀邦就提出要正确处理计划与商品经济的关系。1982年5月19日,胡耀邦与宋平、袁宝华、李朋、刘毅、薛暮桥和马洪等6位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谈话时说:“现在我们农村的商品经济只占30%,太低了。今后要减少国家收购,让农民加工农副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按照胡耀邦的思想和实践,发展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扩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是必然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大力发展粮棉油生产、多种经营和乡村企业的积极性。

为发展商品(市场)经济,胡耀邦决意改掉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对于计划经济体制,有的人说集中,胡耀邦说集权。1969年3月5日,胡耀邦在给毛泽东的长篇建言信中,坚决反对完全缩回到或者基本上缩回到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的老框框中去。他在建言信中,虽然没有正面批评农村统购统销体制,但极力主张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主张社队企业的产品和国有企业的产品不能重走“产品交换”的老路,应成为一种合理的商品买卖关系。因为社队企业的产品,是国家的非计划产品,实质是商品。既然是商品,它必然要求通过市场平等交换,这无疑是传统计划体制中的颠覆性因素。

1979年10月9日,胡耀邦在中共省、市、区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提出,我们现行的管理体制,是50年代从苏联搬来的。长期以来,问题很多。我们现行体制的主要问题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不能适应四个现代化的要求。中央高度的集权,自古以来不好,连在封建社会也是一种不好的办法。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任何人,什么都搞高度的集权,不搞分权,不搞分级,历来不好。

胡耀邦在1982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二大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并且指出这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他在报告中指出,无论是实行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要力求符合客观实际,经常研究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指导企业实行国家计划的要求,给企业不同程度的机动权,这样才能使计划在执行中及时得到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虽然十二大的提法仍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只是作为补充,但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到“市场”,第一次提出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划分,撕开了传统计划体制的口子,为下一步突破奠定了基础。

关于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经济学界也做了长期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关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论争,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论争几乎没有停止过。1956年至“文革”前,比较集中地讨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问题。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学界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问题再次展开了讨论。尤其从1978-1984年,在讨论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以及争论的激烈程度,都超过了“文革”以前,并且在理论上有较大突破。1978年5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财贸小组理论组撰写的文章《驳斥“四人帮”诋毁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反动谬论》。文章从思想理论上扫除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障碍。文章分析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小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本质的不同,并指出我们一定要理直气壮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自1956年提出,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之后,又于1978年7-9月,国务院召开关于如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务虚会上,重提 “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的著名论断。

许多经济学家在这次会上批评了要求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左倾观点,提出应更多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薛暮桥则尖锐地指出应当为长途贩运平反,要利用市场活跃流通等。由原《大公报》总编辑、老报人常芝青受国务院财贸小组委托,于1978年7月创刊并主持的《财贸战线》报(后改为《中国财贸报》,是《经济日报》的前身),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商品经济的宣传和讨论,先后组织了关于价值规律、商品生产与按劳分配规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等方面的文章。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并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经济问题如集市贸易、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问题,商品经济、价格问题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邓力群、经济学家刘明夫、王珏、吴振坤等,先后在《财贸战线》报上发表文章,明确提出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79年学界的思想可谓异常活跃。这一年,有学者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两个概念不是绝对对立的,是可以结合的;有学者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有学者撰文《破除产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还有学者文章的标题是《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80年初夏,由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等人起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明确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但主张这一观点的薛暮桥不久被报刊公开批评,批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一直延续到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前夕。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胡耀邦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终于在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明确提出我国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最终打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这是划时代的贡献。在邓小平的推动下,1992年10月召开党的十四大上,正式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一次又一次的论争和长期的实践中,带来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认识的重大突破

(二)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打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胡耀邦通过发展商品(市场)经济实现富民的想法,是从解决“三农”问题开始的。胡耀邦认为,我们农业的着眼点,应该是放在使农民尽快地富裕起来。如果说在农村推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那么如何繁荣农村商品经济,让广大农民富裕起来成了胡耀邦始终关心的问题。在胡耀邦看来,如果农民单纯搞农业就永远富不起来,要想使农民快速致富就只能也必须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道路,走多种经营的道路。而发展商品(市场)经济是必由之路。

胡耀邦早年间先后主政川北、湘潭、陕西等地方工作时,曾明确提出农业的增产方针是一手抓粮食,一手抓多种经营。改革开放伊始,胡耀邦就积极起草并推动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这个文件明确提出一定要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责任制。胡耀邦在1979年1月份公布的另一个重要文件《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大胆地提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不得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使原来僵化的体制出现了某些程度的松动,是这两个文件的一个理论上的突破。1982年胡耀邦在江西高安县的一次考察中,当地干部抱怨一些农民“不务正业”,整天忙于赶集赚钱,胡耀邦却对农民赶集赚钱的行为表示赞许,认为农民赶集正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结果。

1983年12月22日,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审议《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时强调,我们要把农民的收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叫自给部分,一个叫商品部分。自给部分又有三个标准,有低标准、中标准、高标准。不管达到哪个标准,都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自然经济要转到商品经济上来。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让农民富起来。胡耀邦说,不能把眼光只放在18亿亩或者20亿亩土地上,只放在粮食上。要帮助农民愈益增多地逐渐从耕地的狭小范围内一步一步地、积极地冲出来,离土不离乡。冲出来从事什么业呢?第一是各种各样的养殖业,第二是开发业,第三是山林业,第四是加工业,特别是饲料工业、食品工业,第五是运输业,第六是服务业,第七是建筑业,第八是采矿业。要认识到,农业的分工越发展,农民的富裕就越快,商品经济的发展就越快。

为了保护和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胡耀邦强调不能忽视三个环节:一是保护和发展专业户,二是大力疏通流通渠道,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天上地上水上一起来,三是帮助农民正确解决生产和消费的关系。胡耀邦认为,产品是靠流通变成商品的,如果取消了流通环节,或者流通环节不灵,商品流通不了,产品就叫非商品。所以商品和流通是姊妹关系,是一对双胞胎。要发展商品(市场)经济,就必须重视疏通流通渠道。

显然,胡耀邦是想通过农村改革,发展商品(市场)经济,实现富民的目标。而他的农村改革的思路,完全是一种立体全面的“三农问题”的现代化转型,即农民富裕化、农业现代化即商品化、专业化、机械化和农村城镇化。

胡耀邦是最早主张对外开放的领导人之一。1981年底,在一次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胡耀邦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利用两种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开发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主张。力主突破闭关锁国的经济政策,全方位地对外开放。1982年1月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胡耀邦在《关于对外经济关系问题》的长篇发言中指出:在近代条件下,经济问题绝不是一国的现象,必须联系到国际关系来加以考察,而不能同国际关系割裂开来。胡耀邦没有用“对外贸易”一词,而用“对外经济关系”,也许因为对外经济关系的内容比对外贸易广泛得多。他强调,要按照利用两种资源,打开两个市场,学会两套本领的观点,系统地总结经验,制定一整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情况和国际情况的发展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路子。

正是基于这一观点,胡耀邦在此前的1979年,谈到经济领域中的产销平衡问题时指出,计划经济时期工业和农业经常发生矛盾,经常是年终工业报喜,商业报忧。根据国家计划,许多工业品一股脑地拨划给商业部门,但是长久以来,拨的很多产品无人购买,形成了库存积累,一方面是居民想买的商品却无货供应。他认为世界上的资本家有一门本事,不但能及时了解市场上的供求变化,而且能积极地寻找市场,打开销路。胡耀邦说,解决物资平衡一定要搞市场调节,不搞市场调节我们要搞好物资平衡是困难的。在胡耀邦看来,解决经济问题的关键,还要靠市场。

正是基于这一观点,胡耀邦在各方面关于对外开放和办特区的知识都比较缺乏,思想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情况下,顶住各种责难,一直全力推动广东和厦门举办经济特区和其他对外开放试验。1979年7月,中央下发50号文件,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正式提出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出口特区,我国经济特区的创办由此拉开了帷幕。1980年5月,中央下发41号文件指出,试办经济特区,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胡启立在《追忆胡耀邦》一文中提到,党内曾有人责难胡耀邦,说特区实际是租界。无论广东、深圳出了任何一点问题,就有人说三道四,向耀邦同志发难。胡耀邦面对责难,不为所动。胡耀邦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坚决顶住,尽全力支持和保护特区的健康发展。

(三)首倡特区发股票,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形成。

胡耀邦通过发展商品(市场)经济实现富民的想法,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深刻的渊源。1983年1月20日,胡耀邦在“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所作《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通过改革,充分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生产力较快地提到一个新的水平,创造出更多的新的财富,使国家和人民都能较快地富裕起来。要以是否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改革对或不对的标志。这是中央高层第一次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胡耀邦接着在广东考察时指出,同外资合营、搞加工出口、搞旅游都是特区的任务,但主要的任务应是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为全国提供新的有用的东西。当了解到特区建设普遍面临的资金难题时,胡耀邦鼓励深圳集资办企业,提议可以尝试发行股票。胡耀邦说,当年陕甘宁边区困难的时候也碰到这样的情况,就用一个办法,发一个凭证,也就是救国公债券,用来募集资金。于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只股票在宝安县诞生了(参见《中国民商》2014年第3期)。

1983年7月,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本、付息、分红”的方式向社会招股集资,第一股“深宝安”由此诞生。入股者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一些华侨、港澳同胞也做了股东。第一年下来,参股的人都分到了20%的红利。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其实在税收、产值等方面的贡献并不是很大,但其推动了全市股份合作公司的建立,意义非凡。

1986年11月,邓小平在接见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凡尔霖时说,中国也要搞自己的股票市场。之后,全国范围内的股份合作公司如同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试营业、1991年6月正式营业。20多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两所两系统”以及期货期权市场、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又称“四板市场”)和股权众筹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两所”即上海深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系统”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二是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简称“报价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

从趋势上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不仅有利于不断增加逐步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而且有利于推动中国发展与改革以及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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