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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视域下发展广西乡村旅游的新思考

2016-12-09胡建华

桂海论丛 2016年4期
关键词:扶贫攻坚乡村旅游广西

胡建华

摘要:时下的乡村旅游已成为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更是拓宽我国新时期扶贫事业的有效途径。广西在新时期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既有诸多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也有不少制约因素,同时扶贫攻坚又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十三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广西乡村旅游发展,需要有新思路和新举措。

关键词:扶贫攻坚;乡村旅游;广西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和目标,其中对扶贫工作的要求更是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在同年11月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指出:“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绝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工作的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输血式”扶贫向资产收益扶持模式转变。这一扶贫模式的转变,既对乡村旅游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又为乡村旅游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与此同时,我国贫困地区多数是在地域偏远、生态脆弱、传统产业无法发展之处,但相对封闭的经济社会环境,往往又促使这些地区保持了天然的、特色的自然景观和朴素完整的乡村民俗风情,具有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良好条件。因此,乡村旅游与扶贫耦合,是互促发展之举。在这一意义上,发展乡村旅游无疑是拓宽我国新时期扶贫事业的有效途径。

一、乡村旅游是促进我国扶贫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对于国际乡村旅游,有的学者认为最早起源于19世纪的欧美,有的学者认为最早起源于1865年的意大利,还有的学者认为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班牙;对于我国乡村旅游,有的学者认为春秋时期我国先民的春游活动可视为我国乡村旅游活动的雏形,有的学者认为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因外事接待需要而开展的乡村旅游活动,还有的学者认为是20世纪80年代在农村区域出现的一种新型旅游模式。对于乡村旅游的概念,时至今日,国内外学界仍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国内外学者对欧洲联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4年所提出的“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推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是“界定乡村旅游的重要标志”的观点,则是普遍认同的。在此基础上,我国的一些学者认为乡村旅游是以农村、农业为基础载体,以农民为主体,以城镇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具有田园观光、农事体验、城乡交流、休闲度假功能的旅游活动。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以上种种,可以提出以下几点认识:一是从乡村旅游诸多起源说,可以将乡村旅游分为古代原始乡村旅游、近代传统乡村旅游和现代乡村旅游。二是我国现代乡村旅游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得到较大发展,新世纪以来尤其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三是乡村旅游的内涵比我们通常所说的“休闲农业”“农业旅游”等要宽泛得多,是泛指在乡村地区开展的,以特有的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民俗(民族)文化、乡村田园风光、农业生产及其自然环境为基础的旅游活动,简而言之,是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也即凡是以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在内的农业生产、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以农村为载体,为游客提供特色服务的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科普、考察等形式的旅游,都可以纳入乡村旅游的范畴。四是乡村旅游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对农村农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我国新时期扶贫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乡村旅游与多种业态融合形成扶贫产业发展优势

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家先后出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等纲领性扶贫文件对扶贫工作进行专门指导,经过近40年的接力扶贫,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成果被世界银行称为“在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但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使扶贫开发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扶贫效益递减。也就是说随着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的增加,人口脱贫的速度反而放缓了。20世纪80年代每年减少1370万贫困人口,到20世纪90年代每年减少640多万贫困人口,而进入21世纪后,2001年一2004年平均每年脱贫150万人。第二,返贫现象严重。2003年我国首次出现了未解决温饱(人均年收入637元以下)贫困人数量增加的现象。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农村,加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向其他产业转移已成常态,农业经济产值减低、农村过疏化发展等后工业社会现象在农村贫困地区表现尤为明显。以上新情况新问题表明,在新时期靠发展传统产业来实现贫困人口的可持续脱贫困难重重,必须探索新的产业介入扶贫开发事业,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这一背景下,乡村旅游作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叠加产生的新型业态,对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吸引流动人口回乡创业,实现人口本地城镇化都有积极意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贫困地区大多分布在自然生态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比如西南大石山区(缺土)、西北黄土高原(严重缺水)、秦巴山区(土地落差大、耕地少、水土流失严重)等,产业开发不能再走掠夺式开发资源破坏环境的老路,许多地方都以法律的形式划定了生态涵养区域和时间。在特色农业的视角下,乡村旅游是以农业观光体验和休闲旅游为主,需要原生态的农业自然景观,如控制好游客数量和养成良好的旅游习惯,就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绿色发展。在这一意义上,农业具有独特的资源吸引力,旅游则具有强大的产业推动力,二者相互作用形成了特色农业旅游的综合发展能力,由此开发出的特色农业旅游,既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提升了农业资源的综合效益。

(二)乡村旅游成为我国精准扶贫的新动力

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们的精神压力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把乡村作为了旅游目的地,乡村旅游也因此成为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另一方面我国是农业大国,全国70%的人口是农民,“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乡村旅游作为农村地区的一种新兴产业,对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富民增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息息相关。为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乡村旅游的发展。国家在2009年以来相继印发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2015)等纲要和意见。

《2016-2020年乡村旅游行业发展机遇及“十三五”战略规划指导报告》等强化了对乡村旅游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布置,全国各省(市、区)都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各种形式的“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以及乡村旅游区、乡村旅游带不断涌现,形成了乡村度假休闲型、旅游城镇建设型、原生态文化村寨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现代农村展示型等10多种模式。2015年我国已建成的4万多个旅游景区(点),一半以上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全国乡村旅游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5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000亿元,乡村旅游成为我国精准扶贫新动力。其中贵州省发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寨突破3000个,2105年乡村旅游接待1.59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706亿元,最近5年带动64.7万人脱贫;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旅游总收入突破3000亿,带动2.92万户11.7万人口脱贫,其中“十二五”期间,通过旅游扶贫的乘数效应,实现脱贫人数达73.32万人;甘肃省2015年已有17万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占全省减贫人数的17%。据专家预测,“十三五”期间,我国每年预计实施200万贫困人口通过旅游业发展实现脱贫;到2020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三)乡村旅游的组织形式有利于贫困人口从“点”到“面”实现增收脱贫

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监测公报显示,我国还有7017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从2015年算起,到2020年仅剩6年时间,如果6年时间要减贫7000万人口,即意味着全国每年要减贫1170万,平均每个月要减贫100万。扶贫任务可谓时间紧、任务重。过去的扶贫标准主要以一个地区年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来确定脱贫与否,现在推行的“精准扶贫”的基本要求就是具体根据每个家庭每个人拥有财产的情况来确定其是否贫困户,是否脱贫,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县、一个村人均纯收入达到2010年不变价的2300元就脱贫了。也就是说“精准扶贫”的脱贫标准既要求消除连片的“面”上贫困,也要求消除家庭和个人的“点”上贫困,一个平均生活水平较高的区域内有个人和家庭不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能叫已经脱贫。乡村旅游一般经营规模不大,以私有化为经营主体,投资金额相对其他产业较少,投资收益周期较短,适合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活动。也可以举办小型公司经营,村民可以以土地或其他财产入股,也可以接受雇佣领取工资、分红。因此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发挥农民的脱贫主体作用,以点带面实现全面脱贫。广西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2015年9月北海市涠洲岛当地8名社员共同出资组建一家以农副土特产品经营、加工、销售,农村生态旅游、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10月博白县沙河镇霞岭村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将农民的土地以签约的形式集中起来。此外,大新县桃城镇在广东打工的农民覃民,近年来返乡后,采取“农户入股+公司运作”方式搞农家乐,带动屯里贫困户致富,并注册成立了大新县浓沙乡村旅游有限公司;昭平县的一些村庄,引入旅游公司整合资金,带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开展,乡村旅游成为当地农民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广西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广西是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乡村旅游具有诸多有利条件。但广西又是后发展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也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

(一)广西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有利条件

一方面广西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人文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及政策制度支持等一系列有利条件。一是有丰富多彩的自然旅游资源。广西的自然旅游资源极为丰富,自然奇观胜景遍布全区,区域内的所有市和绝大多数县都有较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同时,广西属于亚热带和南亚热带自然气候,有着丰富的特色农业资源,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二是乡村人文旅游资源独具特色。广西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居住着壮族、瑶族、侗族、苗族等12个世居少数民族,多元化的民族文化背景使广西具有众多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是革命老区,有着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三是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广西最大的区位优势是“三沿”“三联”。“三沿”即沿海、沿边、沿江,“三联”即联接东西部、联接大西南、联接我国大陆与东盟国家。这种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广西既可以享受东部沿海地区的开发开放政策,又可以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中的优惠政策,这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

另一方面各地利用以上有利条件积极开发旅游资源,为广西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为广西贫困地区配备了丰富多彩的优质乡村旅游资源。大致可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是以桂林山水为代表的自然风光,大桂林旅游圈包含了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资源县、灌阳县等。第二类是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广西70%的少数民族生活在贫困县,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风情因其环境的封闭性保留较好。比如隆林县因为有非常多姿多彩的原生态民族风情,被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专家称赞为“活的少数民族文化博物馆”;环江毛南傩戏、隆林苗族“跳坡节”、三江县侗族大歌和侗族木建筑营造技艺等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三类是海滨风光。广西有1595千米的海岸线,其中北海银滩、防城港金滩等都具有开发滨海旅游的优越条件,其中防城港港口区筋山古渔村的潮涨潮落听海韵和东兴市海生物遗骸的贝丘文化等,让游客流连忘返。第四类是中越边境旅游,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世界第二大跨国瀑布德天瀑布景区,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都可参与这一旅游圈。第五是探险旅游。广西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溶洞、暗河、地下森林等喀斯特地貌特有景观非常适合进行探险旅游开发,桂北地区的资源县、百色地区的乐业县、德保县等都具备进行此类旅游的条件。第六类是红色旅游。广西是革命老区,不少贫困县都有发展红色旅游的景点、传奇人物和历史故事,比如桂北的红军长征路线、桂西和桂西南的红七军、红八军发动武装起义旧址等等。二是高铁旅游经济圈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截至2014年12月,广西相继开通运营了湘桂高铁、广西沿海高铁、南广高铁、贵广高铁,广西高铁运营里程已超过1600公里,约占全国高铁总里程的14%左右。到2020年,通过快速铁路建设,将建成以南宁为区域性铁路枢纽的“123小时城市经济圈”,即南宁与北部湾经济区(北海、钦州、防城港)1小时的城际快速铁路经济圈;南宁到区内主要中心城市2小时高速铁路经济圈;南宁到长沙、昆明、广州、海口等相邻省会城市3小时高速铁路经济圈。高铁经济圈的构建将进一步激活广西旅游市场,形成有点有线的立体型线路布局,使乡村旅游成为城市人生活常态。三是广西乡村旅游产业已形成规模。截止2015年,广西乡村旅游已形成涵盖农家乐、渔家乐、农业新村、民俗村寨、生态村屯、农业园区以及高科技生态农业观光园、乡村红色旅游圣地、休闲度假旅游村屯等多主题、多类型、多业态的产品体系,并形成了各自的品牌特色,累计建立各种类型的农家乐旅游地3000多个、乡村旅游点1000多个、休闲式农业园区288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4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就业人数近100万人。在此基础上,广西各级农业和旅游部门共同打造了广西现代农业旅游精品线路、桂林农业生态游精品线路、崇左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精品线路等15条农业生态游精品线路,通过个体经营、股份集资、公司+农户、综合开发等经营模式,形成了科技型、生态型、红色旅游型等7种乡村旅游模式。

(二)广西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方面广西的乡村旅游得到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着旅游资源整合不够、地方政府投入不足、高素质的旅游管理服务人才缺乏以及旅游资源破坏性开发等困境。一是区域内旅游资源整合不够。从农业生态游精品线路看,乡村旅游线路大多局限于某一行政区域内,缺乏大区域协作观念,难以形成辐射效应;从旅游产业看,各地的旅游业发展极不平衡,如国内旅游客多数聚集在桂林、南宁、柳州、北海四市,国际旅游者多数聚集桂林一市,没有实现以桂林、南宁为旅游业龙头的“以点带面”“连线成网”的联动发展。二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据近年来的调查资料显示,广西在与乡村旅游有关的农村固定资产投^中,总体投资偏少,如住宿和餐饬业的投资只及广东的5%、湖南的20%、云南的17%。三是专业人才缺乏。高素质旅游服务人才培养滞后,旅游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全区大多数乡村旅游区的管理工作是由当地农民或村干部承担,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与广西作为全国旅游大省的身份不相匹配。四是乡村旅游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在开发方面,存在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和污染问题,如交通工具的大量尾气排放、游客遗留和丢弃的大量垃圾以及无规划的餐馆和娱乐场所等,造成乡村旅游地的空气质量下降等环境问题;无序开发和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等因素,使得一些植被和自然景物遭到严重破坏。在突发性问题应对方面,旅游业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冲击比较大,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自然因素、安全因素等依赖性都很强,一旦这些因素出现变化,会极大地影响旅游业。如2003年的“非典”,2008年的禽流感和雪灾,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2012年的台风“启德”“山神”和2015年的台风“彩虹”等都使广西旅游业受到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广西的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但一些主要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发展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从广西特色农业资源看,作为后发展地区,广西特色农业的发展在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一是农业基础设施滞后,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使得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二是不少特色农产品没有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和企业化经营,其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例如,广西的桑蚕产量占全国总产量30%,但其生丝产量和丝绸加工业的产值分别仅占全国的7%和1%。三是特色农业的发展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近20年来广西的旱灾、洪涝、风雹、冷冻、台风等自然灾害不断,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的台风“启德”“山神”和2015年的台风“彩虹”等对广西,特别是南部防城港、北海等地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破坏和损失。从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看,近几年来,广西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在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其总量、单个规模、旅游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进村入寨的道路交通有待改善,村寨旅游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村寨旅游品位有待提高,村寨旅游管理有待规范。

三、扶贫攻坚中发展广西乡村旅游的新思路新举措

时下的乡村旅游已成为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更是拓宽我国新时期扶贫事业的有效途径。广西在新时期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既有诸多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也有不少制约因素,同时扶贫攻坚又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到2020年扶持550个贫困村发展旅游业,力争通过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带动80万人脱贫。”为此,十三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广西乡村旅游发展,需要有新思路和新举措,唯有如此方能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新时期广西乡村旅游发展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

针对新时期广西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与制约因素,以及扶贫攻坚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新要求,发展乡村旅游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的原则。规划先行是现代乡村旅游发展的准则,而规划管理则是政府推动和引导发展的关键一环。对于广西乡村旅游来讲,规划先行主要包括两个层面涵义:第一个层面是广西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和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如区域内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业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农村建设无序,特色农业产业结构雷同等),需要规划先行;第二个层面是旅游扶贫需要规划先行,做好旅游扶贫规划是实施旅游扶贫的基本保障,帮助贫困村编制好旅游发展规划,则是贫困村发展旅游、实现脱贫的前提和基础。总之,规划先行,乡村旅游方能走得远。

二是政府主导的原则。一方面乡村旅游的科学有序发展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做到“规划先行”和“科学规划”,就现行管理体制和现实农村管理的水平而言,必须由政府主导。重要的是政府要在顶层设计中发挥主导作用,即把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项目决策、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全程主导,确保有序发展;要在基层推进中发挥主导作用,即在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特色产业聚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要在品牌创建中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做好品牌的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广西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发展,将区内外有益的探索、有效的做法、有用的经验在品牌树立、宣传和创建中进行有效的推广。另一方面旅游扶贫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贫困乡村普遍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公共服务体系短缺,群众发展经济积极性不高,离开政府的主导和统筹规划,乡村旅游难以发展。这就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扶持和机制创新为乡村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市场引导的原则。乡村旅游是与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项旅游鼎足而立的四大旅游板块之一。广西乡村旅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有相当规模,对于形成集聚规模的地方,需要通过市场引导促进产业化转型升级,即通过规模化的集聚、合作化的组织、专业化的分工、一体化的经营和公司化的管理,以实现产业化转型升级。各级政府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得力措施使非公经济与公有经济具有同等地位和机会参与运用特色农业资源等发展乡村旅游,实现特色农业资源与乡村旅游资源的最佳配置,推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发展乡村旅游中,政府的主导不能排除当地群众的积极参与,相反,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广泛动员乡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要以村民为乡村旅游发展主体,坚持以民为本和自力更生原则,要使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被村民完全接受,要让村民直接受益。从项目决策、规划设计到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过程都要吸收村民积极参与,尊重村民的意愿,以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在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当地村民的积极参与,不尊重村民的意愿,要持续健康发展乡村旅游是不可能的;只反映政府意志、长官意志,而不反映村民意愿的乡村旅游发展是不会长久的,是没有生命力的。

(二)多措并举推动广西乡村旅游跨越发展

一是通过产业化提升乡村旅游的竞争力。有效延长和拓展产业链,实现旅游业与农业以及农村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对于推动乡村旅游的产业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此,广西旅游扶贫要通过旅游合作社对农民进行组织引导,建立分工协作、上下游高效衔接的产业体系,形成有人搞接待、有人生产土特旅游产品、有人搞农业开发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的综合效益。北海市涠洲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博白县沙河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二是通过产业集群和品牌化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在发展产业集群方面,就是要通过选取贫困地区的特色旅游资源,培育龙头企业进行优势示范,实现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集群发展,促进特色农业经济与乡村旅游良性互动发展,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在打造品牌方面,就是要深度挖掘具有浓厚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农作方式、趣闻传说和乡村节庆等,通过提高文化含金量打造出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形成品牌,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

三是拓宽乡村旅游发展融资渠道。重要的是结合“美丽乡村”与“农业特色示范区”的打造,创新投融资模式,如组建“八桂银行”“旅游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专门从事旅游投资业务;利用股权合作的形式,催生一批新型旅游业态;探索建立社会化乡村旅游发展基金,如鼓励城市居民、民营企业和其他投资主体参与村民联合入股,鼓励和引导各种扶贫基金和社会捐助资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业主开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四是大力培育乡村旅游专业人才。行业内竞争,实质上就是行业人才的竞争。由于广西贫困地区多为偏远地区,经济、交通、教育相对落后,人才短板现象已成为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广西各界应树立人才至上的理念,通过培育和吸引两种手段解决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短缺问题。对此,建议由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开发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当地的特色农业资源和乡村旅游资源的介绍、本土文化解读、农业旅游经营方式方法等。与此同时,结合目前正在推行的精准扶贫工作,可以尝试“开办乡村旅游夜校”,对村民进行全方位的技能培训,这不失为提升乡村旅游竞争力的有效路径。

五是健全管理体制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从整体上看,广西的乡村旅游业还处于开拓期,要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健全管理体制和制度极为关键。从实践经验来看,建立“旅游特派员”制度、乡村“旅游协会”等不失为重要举措。在建立“旅游特派员”制度方面,可以按照自愿原则,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志愿者或退休干部,以及非公人士或社会上有识之士担任“旅游特派员”,就旅游产业的定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以及旅游市场的开拓等,进行全程策划与帮扶指导,必将极大地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组建乡村“旅游协会”,通过民间的自律意识与规则约束,对旅游市场的净化管理具有积极引导作用。如恭城瑶族自治县“红岩农家乐生态旅游协会”的成立和做法,就值得借鉴。

(三)采取系列针对性措施助推广西乡村旅游实现大发展

一是要有效整合广西特色农业资源与乡村旅游资源。从广西农业生态游精品线路看,行政区域化明显,缺乏大区域协作观念,辐射效应难以形成,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迫在眉睫。为此,建议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旅游、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及行业内的企业协会共同对广西各地的区位环境、资源特色和特色农业资源以及客源市场等进行详实的调查评价,站在广西全局战略角度编制发展规划,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避免重复建设、重复开发,整合打造成“集锦式”乡村旅游区,以实现特色农业资源与乡村旅游资源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二是要注意和加强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广西民族特色村寨资源丰富,但少数民族村寨大多数位于边远山区,其保护与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在旅游扶贫工作中,应当注意和加强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建筑特色民居方面,既要保护其传统特色,彰显其建筑特色,传承和发展其传统建筑技艺;也要在保护中改进,对一些不合时宜、不美观、群众已经不愿意再予保留的东西加以改进、优化,建成名副其实的美丽民族村寨。同时,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村屯合并等项目时,通过专业人员设计图纸,引导群众建设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在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方面,要通过挖掘和利用少数民族村寨特有的文化生态资源,带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如通过展示传统生产工具、民族服饰、手工艺品等保存民族记忆,引导村民将民族语言、歌舞、工艺、节日庆典等融入日常生活中传承民族记忆。

三是结合精准扶贫科学谋划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思路。比如,对拥有“长寿之乡”称号的巴马、东兰、天等、凌云等贫困地的包装,应该更为理性科学。除了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外,还应当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力争做到旅游市场的差异化布局,其秀色可餐的旖旎风光、生态滋补的绿色食品、特殊地貌蕴含的温度差、独特的民族生活习俗等,都要有不同程度的展现。同时可参照阳朔的做法,在巴马、三江、金秀、大新等地,吸引更多外籍人士参与投资,利用民族特色老屋与村寨为载体,打造更多适合长期居住的旅游小屋、咖啡店、养生馆等,推动旅游产业链条向纵深拓展。再比如,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都给广西划拨专项扶贫资金解决石漠化地区移民安置问题,在移民安置或异地安置过程中,应当从旅游扶贫视角进行科学组合策划,可采取统筹谋划新的安置点与适度开发原有定居点的做法,尽可能地实现原有居民效益最大化。同时,鉴于不少群众在异地安置中会重新迁回的情况,可参照阳朔兴坪镇的做法,对于适合开发的民族村寨,在不损害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维持原貌的基础上,广泛邀请境内外的人士进行包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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