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消失的指纹
2016-12-09
初中生 2016年34期
没有消失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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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远离S国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内,约翰深深地舒了一口气,心中窃喜:哼,让那些愚蠢的警察尽情地找我去吧!除了那处致命的指纹,我什么也没有留下,他们从今往后再也别想见到长有那个指纹的手了,因为……
原来,约翰就是前几天震惊世界的“S国国宝盗窃案”作案团伙成员之一。他们合伙窃取了收藏在S国国家博物馆中价值无法估量的宝物——黄金神像。约翰为了独吞赃物,伺机干掉了其他同伙,独自携着珍宝来到国外,想等风声过了再将宝物卖出。那样的话,他就会得到一大笔数目可观的钱,足够他后半辈子吃香喝辣的了。
本来计划得挺完美,可是作案时,约翰不小心把一处指纹留在了现场。警方勘查现场的时候找到了这个线索,于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世界各国撒下天罗地网寻找与现场指纹吻合的人。走投无路的约翰灵机一动,想出了变换指纹这一招。于是,他出高价在黑市上找到一个医生,从自己的小腿上割下一些皮肤,移植到了自己割掉指纹的手指上。
看着自己刚刚做过手术的手指,躺在床上的约翰满意地闭上了眼睛,梦想着即将实现的荣华富贵,就连在睡梦中他也忍不住坏笑。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不久,当约翰就要取得永久居住C国护照的时候,国际刑警组织找上门来了。约翰看到警察出示的逮捕证,顿时瘫软了下去。他怎么也不明白,自己的计划那样完美,行动那样谨慎,就连唯一留下的证据也被自己销毁了,可自己最后还是被捕了。
请问,警察到底是怎样找到约翰的呢?
(答案见下期)
上期《谁是冒充的》参考答案:
饲养员是窃贼冒充的,因为犀牛是食草动物,不吃牛肉。